巴塞尔协议3解读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III是国际上关于银行监管的重要协议之一,于2010年12月出台,旨在加强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下面将具体介绍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一、资本充足率要求巴塞尔协议III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旨在确保银行拥有足够的资本来承担风险。
根据协议规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不低于4.5%,而综合资本充足率要求不低于8%。
这一要求使得银行在面对金融市场波动和风险时能够更好地应对,提高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III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协议要求银行建立流动性缓冲区,确保在面临流动性压力时能够及时偿还债务。
此外,协议还规定了一系列流动性监测工具和指标,帮助银行评估和管理流动性风险。
三、杠杆比率要求巴塞尔协议III引入了杠杆比率要求,旨在限制银行的债务杠杆。
根据协议规定,银行的杠杆比率要求不低于3%,即银行的核心资本应不低于其风险资产的3%。
这一要求使得银行在承担风险时需要有足够的资本储备,从而保护其自身和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四、反周期性调节巴塞尔协议III还提出了一系列反周期性调节措施,旨在防止金融市场的过度波动。
其中包括对资本充足率的动态调整和对风险权重的反周期性调整等。
这些措施能够使得银行在经济繁荣时增加资本储备,在经济衰退时减少资本要求,从而平衡金融市场的波动,促进金融稳定。
五、市场风险监测巴塞尔协议III对市场风险监测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协议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测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报告等方面。
这一要求使得银行能够更好地识别、测量和管理市场风险,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可能性。
总结起来,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风险管理、杠杆比率要求、反周期性调节和市场风险监测等。
这些内容的出台使得银行在面对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时能够更好地应对,提高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
这一协议是重要的国际金融协议,对于稳定全球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巴塞尔协议三主要内容的详细介绍。
一、协议背景在20世纪70年代,全球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趋势,但是也出现了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和金融市场动荡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许多国家的货币和金融系统都面临严重的风险。
因此,国际货币金融会议(IMF)于1980年组织了来自63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会议,旨在制定一个国际货币体系,以应对全球经济风险。
二、协议主要内容1.汇率制度:协议规定了三种汇率制度,即固定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和货币联系汇率制度。
其中,固定汇率制度是指货币当局可以对货币的汇率进行调整,但汇率变动的范围较小;浮动汇率制度是指货币当局不对货币汇率进行限制,货币汇率将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自由浮动;货币联系汇率制度是指货币当局将货币与特定的货币篮子(例如美元)联系在一起,并规定了汇率变动的范围。
2.汇率变动:协议规定了货币汇率变动的触发条件和调节机制。
当一个国家的汇率偏离了75%的波动上限时,汇率将会被调整。
此外,协议还规定了货币当局可以采取措施来干预汇率市场,以维持汇率的稳定。
3.储备率:协议规定了各国中央银行在IMF中的储备率,即中央银行在IMF中的资金比例。
协议规定,中央银行需要维持不低于90%的储备率,以保证其资产负债表的稳定性和信誉。
4.金融风险:协议规定了金融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包括资本充足率、净错配和洗钱风险等。
当一个国家的金融风险超过某一特定水平时,该国的中央银行将会受到警告,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协议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对于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协议的实施促进了全球货币一体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
其次,协议为各国金融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使得金融风险更加规范,有助于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三是国际上关于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协议,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水平,以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该协议于2001年12月发布,是对前两个巴塞尔协议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对全球金融体系具有深远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本要求、杠杆比率、流动性风险监管、反周期性资本缓冲、计量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资本要求是协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要求银行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相匹配,以确保银行在面临风险时有足够的资本进行抵御。
此外,协议还规定了杠杆比率,以限制银行的杠杆交易,防止过度杠杆化带来的风险。
另外,巴塞尔协议三还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了监管,要求银行必须具备足够的流动性储备,以确保在面临流动性挑战时能够及时偿付。
同时,协议还引入了反周期性资本缓冲机制,要求银行在经济景气时增加资本储备,以抵御经济下行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风险管理方面,巴塞尔协议三对金融风险进行了全面的计量和监管,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银行必须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自身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降低可能的损失。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三通过对资本要求、流动性风险、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了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协议的实施也对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银行在经营中要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资本管理,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
总之,巴塞尔协议三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对于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业应当认真遵守协议的规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本充足性,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和风险。
巴塞尔协议三

巴塞尔协议三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是全球银行业监管机构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所制定的一系列指南。
巴塞尔协议三重点关注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杠杆率等方面,以期建立更加健壮的金融体系。
以下是对巴塞尔协议三的详细解读。
巴塞尔协议三简介巴塞尔协议三,又称为巴塞尔III,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定的一个重要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增强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风险监管和监管合作。
同时,该协议还致力于减少银行业内的风险和改善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巴塞尔协议三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制定的,因此其重点关注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杠杆率等方面。
该协议的实施对世界各国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加强银行监管,降低银行股东和客户的风险敞口和风险性,从而提高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巴塞尔协议三的主要内容巴塞尔协议三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了文章头部提到的银行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杠杆率等方面。
下面我们将依次对这些方面进行解读。
1. 银行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是巴塞尔协议三要求银行业必须重视的一方面,它包括了银行的风险管理结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方面。
首先,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并将此机制纳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其次,银行需参考自身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确定风险管理的目标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方法和控制手段。
银行在风险识别方面需对各类风险进行细致的分类和描述,并对这些风险的趋势进行预测。
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银行需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并合理分担风险。
银行在风险评估方面要根据风险类型分类,考虑不确定性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对风险进行权衡和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将直接决定银行应采取哪些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
最后,银行需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和控制机制,对风险进行检测和监测。
只有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提高银行风险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2. 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巴塞尔协议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论述《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论述《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及评价《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上对银行资本监管的一项重要协议,旨在提高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防范金融风险。
下面是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及评价:主要内容:1. 资本要求提高:协议提出银行的资本要求将从之前的8%上调至更高的数量水平。
这旨在保障银行在发生风险事件时能够承受亏损,增强其资本充足程度。
2. 杠杆比率规定:协议引入了杠杆比率作为一种监管工具,要求银行保持公司资产与杠杆比率之间的平衡,限制银行过度杠杆化的风险。
3. 流动性要求:协议加强了对银行流动性的监管,要求银行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应对市场的突发性需求。
4. 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协议引入了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即在经济高增长时期银行要提高资本缓冲,以应对潜在的风险;在经济低迷时期则可以减少资本缓冲,促进经济复苏。
评价:1. 增强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巴塞尔协议Ⅲ》加强了对银行资本的监管要求,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低了金融系统遭受风险的概率,并减少了金融危机爆发的风险。
2. 有助于保护金融体系的发展:协议要求银行保持足够的流动性,有效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
3. 存在执行难度:协议要求不同国家的银行实施相同的监管标准,但是由于不同国家金融体系的差异,各国在实施协议时可能面临很大的困难。
4. 对小型银行的影响:协议对资本要求的提高可能对小型银行造成较大的压力,可能导致一些小型银行难以满足协议要求,甚至被迫合并或改变业务模式。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Ⅲ是一项对金融体系非常重要的国际协议,通过加强监管要求,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度和流动性,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但同时也面临着执行难度和对小型银行的不利影响。
论述《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论述《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及评价《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银行监管机构为了加强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协议,下面是关于该协议主要内容的10条论述及评价:1. 协议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要求更高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要求。
评价:这一条使G-SIBs有更高的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了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2. 协议引入了逆周期资本缓冲区的概念,要求银行在经济波动时增加资本缓冲区的要求。
评价:逆周期资本缓冲区能够防范风险,但在经济繁荣时可能会增加银行的成本。
3. 协议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流动性要求。
评价:这一条使银行在面临流动性危机时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但也可能限制了银行的资金运作能力。
4. 协议强调了内部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管。
评价:内部资本充足率的强调提高了银行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5. 协议要求银行进行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和风险管理。
评价:这一条增强了银行的风险感知和自我约束,有助于减少金融风险和避免金融危机。
6. 协议对银行业资产负债表的计算和报告进行了调整和标准化。
评价:这一条提高了银行的信息披露透明度,有助于市场监管和风险识别。
7. 协议增加了对市场风险和利润操纵等行为的监管力度。
评价:增加市场风险和利润操纵的监管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8. 协议规定了银行对复杂金融工具和交易的风险管理要求。
评价:这一条有助于提升银行对复杂金融工具和交易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减少由此带来的风险。
9. 协议强调了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责任。
评价:这一条提高了银行董事会和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助于提升风险意识和决策的理性性。
10. 协议建立了更为统一和全球化的银行监管框架。
评价:这将有助于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提高了全球银行监管的效率和一致性。
《巴塞尔协议Ⅲ》通过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了全球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和风险抵抗能力,但也可能对银行的运营成本和资金运作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3

巴塞尔协议3巴塞尔协议3(Basel III)是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为应对金融危机而推行的一种监管框架,在泛欧洲银行监管环境下得以出现。
该协议于2010年12月16日由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旨在提高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其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以此来避免类似于2008年的金融危机再次出现。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巴塞尔协议3。
一、前言金融危机是自20世纪30年代后全球范围内爆发的一种严重的经济危机,其起因往往是金融市场风险的积聚。
面对此类问题,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十分注重完善监管措施以降低风险。
巴塞尔协议3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一种监管框架,该框架的推行意味着金融机构的资本要求将得到更细致的规定,资本监管的标准也将更加严格。
二、巴塞尔协议3的目标巴塞尔协议3的目标主要有以下三点:1.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加强资本质量监管,防止金融机构资本缺失的风险。
2.完善监管框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增强国际金融体系稳定性。
3.加强监管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提高金融机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巴塞尔协议3的具体内容1.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3要求金融机构在天平表上的权益资本占资产的最低比例为7%,其中核心一级资本要求占资产的最低比例为4.5%。
这些数值都比巴塞尔协议2提高了至少2个百分点。
2.资本要求的更严格的定义巴塞尔协议3对资本的定义比巴塞尔协议2更加严格。
除了普通股份,核心一级资本还包括可转换的普通股、在资本工具融资问题上具有优先权的股票和长期债券以及优先债券等。
此外,附条件的资本针对分配利息和在机构面临流动性压力时进行资本补充而设。
3.新的流动性风险规定巴塞尔协议3规定了两个新流动性监管指标:一个是流动性覆盖率和另一个是流动性缓冲期。
前者是指银行的流入现金和可转换资产必须保证短期债务的偿还,后者则是指资本充足率在极端情况下至少要保持100天以上。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银行在流动性危机时仍具有足够的能力归息债务和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而设置的。
巴塞尔协议三

巴塞尔协议三巴塞尔协议是指1996年巴塞尔银行间清算银行基础资本协议(Basel Capital Accord)的第三个修订版,简称巴塞尔协议III,它是一个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旨在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度以及减少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目标是改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并增强它们抵御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该协议设立了一个全球最低资本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作为其风险暴露的抵押。
首先,巴塞尔协议III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资本要求。
根据协议,金融机构必须至少保持8%的核心净资本占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这一比率的提高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更多的资本来抵御可能的风险。
此外,协议还要求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性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别的资产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这项措施使得金融机构必须对高风险资产进行更多的资本储备,以减轻可能的损失。
其次,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金融机构确保其资本具有可抗冲击的特性。
协议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建立一个资本缓冲区,以应对可能的金融市场冲击和风险暴露。
该缓冲区包括资本保证储备和流动性储备。
资本保证储备旨在确保金融机构在面临损失时能够承受压力,并保持业务连续性。
流动性储备则旨在确保金融机构能够满足紧急资金需求,以避免可能的流动性危机。
此外,巴塞尔协议III还强调了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协议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和市场披露更多的信息,使得其风险情况和资本状况能够被透明监管。
这将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并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III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旨在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度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加强资本要求、建立资本缓冲区和加强信息透明度,协议有助于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然而,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资本成本的增加和监管执行的困难。
因此,持续改进和强化金融监管机制仍然是金融稳定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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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分类比率法
1. 纽约联储风险分类法的资本要求(1948年)
➢ 无风险资产× 0%;
➢ 低风险资产× 5%
➢ 组合资产 ×12%
➢ 次级资产 ×20%
➢ 可疑资产 ×50%
பைடு நூலகம்
➢ 损失资产 ×100%
优点:首次在实践中将资本与资产风险挂钩
缺点:对表内资产风险的划分比较粗略,资产
风险度的测量没有统一量纲。因此也就没有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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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监管的发展和变化历程
(一)总量比例法
在最初,发达国家中央银行以法规的 形式规定了银行最低资本金要求。英国 是采取银行业协会自律规则,美联储则 采取法律规定
1. 资本/总存款 >10% (1914年-40年)
优点:简单、明了。缺点:没有考虑到 银行损失主要来之于资产运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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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本/总资产 > 7% (1942-47年,与其它指 标并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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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巴塞尔协议三次大修改及监管思路的调整
1988年巴塞尔协议I问世并1992年实施以 来,资本约束监管在执行中显示出较高的可操 作性和监管的有效性。作为一种新的有效监管 手段,使得巴塞尔协议的一出台便引起世界各 国监管当局的重视,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自 愿采用,在国内逐步推行
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除了原13国,经过包 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积极努力争取,2009 年3月13日,巴塞尔委员会增加了包括中国在 内的7个新成员国
第一,随着经济和银行的国际化,国际银行 之间的竞争应该具有公平性;第二,一国银行 业的稳定会影响到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因 此需要统一监管标准
两个重大事件: 1974年,前联邦德国赫尔斯 塔银行(Herstatt Bank)和美国的富兰克林 国民银行(Franklin National Bank)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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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塞尔协议基本监管思路:
尽管合规性监管不可或缺,但它具有滞后、 不可能全面介入,管理成本高的局限性。通过 设计一种将高成本的资本金数量与银行资产风 险度高度敏感挂钩的机制,希望能从银行内部 产生自我风险管理的动力
巴塞尔协议目的是希望能通过此极大地降 低监管成本和提高监管效率,从而使银行监管 制度转为合规与资本约束并重
20世纪90年代前,各国对商业银行的 监管主要是合规性监管,出台了无数相关 监管法律,资本监管处在辅助地位
以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为代表,国 际银行业开始了对商业银行实施合规性与 资本约束并重的新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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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银行资本监管重要性日益提升的直接原 因有三个,一是从70-80年代层出不穷的金融 创新,二是金融自由化(利率和汇率的放开), 三是金融控股公司成为重要商业性金融机构的 组织形式。在它们共同作用所产生的新机构、 新产品、新交易方式大量涌现,使得金融监管 十分被动,管理成本太高,监管效率下降
由于巴塞尔委员会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
上的权限,所以也不是严格意义上银行监管国
际组织,它公布的所有文件可分为最低标准和
最佳指导原则,具有指导意义,但都不具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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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规定也属于银行 资产风险分类比率法。与前面美国纽约联储银 行的风险分类法相比,它在技术上的最大进步, 是将银行所有不同类型资产和业务的风险在计 量中统一了量纲,这使得资本充足率监管建立 在科学统一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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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塞尔 I (1988年)
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减项 表内加权信用风险资产 + 表外加权信用风险资产
巴塞尔 I的主要内容是三个统一:
• 统一资本定义
• 统一风险资产的测定(标准法或表内外风险权
数转换法) • 统一最低资本比率标准,即4%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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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实施后,在全球的积极反应超 出预料,除了发达国家,不少发展中国家主动 要求实施。因此原有协议中主要考虑发达十国 集团发达国家经济和金融条件的规则和风险测 量基础显得过于苛刻。以下三个原因促使对巴 塞尔协议I的大幅修改:
优点:简单、明了,考虑了银行资本与资产 运用的风险之间的联系。缺点;忽略了资产组 合风险的差异
3. 资本/风险资产> 20%~16.7% (48-52年)
(风险资产=总资产-现金资产-同业拆借-政府 证券)
优点:开始考虑了资产组合的风险,便于操 作。缺点:风险资产的划分过于粗略, 对风 险测算的精确度不高
资本监管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和演变 ——对巴塞尔新协议第三稿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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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合规性监管与资本监管的关系
自中央银行产生以来,金融监管就一直 是按照合规性监管和资本约束监管两条路 径实施,但长期以来不是并重关系
1694年创立私营的英格兰银行,在
1844年被英国政府授予专属钞票发行,
从而使之成为实际上的中央银行(1946
一的资本比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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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 1988年
——资本充足率要求
由十国集团(13国)1975年建立的巴塞尔 银行监管委员会(定期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国 际清算银行BIS开会),于1988年形成多边协 议《对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简称“巴塞 尔协议”,并要求成员国在1992年前实施
换言之,“老鼠”异化了,形态和行为方 式更加多元化、更加精明,而 “猫”却没有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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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此在监管中需要转换思路,能否在监 管中引入一种新的激励约束机制,让商业 银行从内部差生一种加强风险控制,降低 业务和资产风险度内部动力?
巴塞尔资本协议是这一产物的典型代 表,在资本约束监管在全球被监管当局不 断强化的同时,英国于1998年成立了 FSA,将几乎所有监管部门的监管权力集 中,是资本监管相呼应的另一典型产物 (与美国的差异)
年国有化)。在19世纪几次银行业危机
中,英格兰银行在学会了运用贴现率政策
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同时,也习惯了运用
自己的权力监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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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33年从美国金融业引发的世界经 济大萧条,美国3万多家银行倒闭近万家。 美国痛定思痛,在1933年立法授权美国 中央银行、FDIC、货币监理暑,在金融 分业经营的体制下共同监管商业银行
巴塞尔协议对金融监管的最伟大贡献:通过 将银行资产风险度与资本金高度敏感挂钩的形 式,创造了一种能从银行内部激发加强风险管 理动力的机制
资本成本率=股东分红率/(1-边际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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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巴塞尔协议三易其稿的主要变动 及其所反映监管思路的调整
(一) 巴塞尔协议产生的背景和基本监管思路
1.产生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