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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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

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
款 ”等科 目。本科 目应 按成 员设 嚣

应付盈余 返还的账务处理
应付盈余返 还是指 合作社用本 年盈 余在 弥补亏损 、 提取 盈 余公积 后 的当 年可分 配 盈 余 ,( 民专业 ( 农
嚣一 。
明细账 , 行 明细核 算 , 进 期末 的 贷 方余额 , 用以 反映 合 作社 尚未 支付
员的盈 余, 还 给成 员的盈 余不得 返 低于可 分配 盈 余的 6 %。 O 合作 社根
本社 有交易的成员。 计分 录为: 会 当 年可 分 配 盈 余 : 5 0 元 + 800
( 1 0 0 ) 8 0 元=6 0 0 - 20 元 - 0 0 5 0 元
盈 余 返 还 数 额 : 5 00 X 60 元
的 盈 余 返 还 。有 关 账 务处 理 举 例
如下:
【 】 例1 合作社 当年 实现 盈余
合作法 》 没有规 定强 制性 的提 取 比 8( 0 , 51 元 弥补上年度亏损 10 0 , 0 2 0元 00 例 要求 , 作社 可根据 自身生 产经 提 取盈余公 积金 8 0 元 。成 员大会 合 营需 要, 由章 程规 定 或成 员大会 决 决议 . -f 配盈余的6 %返还 给与 按. q - 0 议 确定 。 本科 目 核算合 作 社按 成员 与本 社 交 易量 ( ) 额 比例 返 还 给 成
合作社专页
合作 社 可 分 配 盈 余 分 配 的 账 务 处 理 与 企业 和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不 同, 合作 社 对可分 配盈 余分 配 时
的账务处理 涉及 两个 会计 科 目一 一 “ 应付 盈余 返 还 ”和 “ 应付剩 余 盈 余” 。

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法及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法及核算

贷: 盈余公积
3 按 成 员与 本 社 交易额 比 例 .
3 盈余返 还 。 作社 弥补亏损 返 还 盈余 时, 据成 员账 户记 录的 . 合 根 成 员与本 社 交 易额 比例 , 别计算 分
出返 还 给 每 个 成 员的金 额和 总 额
( 0 0 - 0 0 ×6 %= 0 0 2 00 2 0 ) 0 180
补亏损 、 以丰补 歉 、 扩大 再 生 产 或 者 转为成 员出资。 和提取 公积 金后 的可分配 盈 余 , 按 成 员与本社交易量 ( 额)比例返还 , 返 还 总额 不得 低 于 可分 配 盈 余 的 6 %。( 0 第一 次分配 ) 4 剩余盈余分 配。 . 合作 社按 前 项 规定 返还 后 的剩余 部 分, 据成 依 员账 户 中记载 的出资额 和公积 金份 额 以及 本 社 接 受 国家 财 政 直 接 补 助和 他人捐赠 形成的财产 平均 量化 到成 员 的份额 , 比例分 配 给本 社 按 成员 。( 第二次分配 )
1 %提 取 公 积 金 。 取盈 余 公 积后 . 0 提
分配剩 余盈 余 7 2 0 0

贷: 应付剩余盈 余
当年可分配 盈余 的6 %按 成 易额 比例返 还 给成 员, 其余 部
分平均分配给全 体成员。
1 结 转 本年 盈 余 .
比 例 计 算 出提 取 金 额 ( 0 0× 2 00
1 %= 0 0 : 0 2 0 )
21年第 1 卜 5 00 期 \3
5 结 转各 项 分 配 时 : .
借: 余分配一 未分配 盈余 盈
2 0 00 0
借: 本年盈余
2 0 00 0
2 0 00 0
贷: 盈余分配一各 项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专业合作社在沟通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方面也有着独特的优势而合作社的盈余直接影响到合作社成员的切身利益和合作社组织的稳定性。

因此,年终按要求规范盈余分配尤为重要。

一、盈余分配的要求及顺序。

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剩余,称之为盈余。

可分配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1、盈余分配的要求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

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成员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因此,合作社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盈余分配工作.合作社在进行盈余分配前,首先应编制盈余分配方案,方案应详细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

盈余分配方案必须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其次,应做好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有关财产,结清有关账目,以保证分配及时兑现,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

2、盈余分配的顺序合作社的可供分配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上年亏损。

主要是弥补上年亏损额。

(2)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或者用于弥补亏损。

合作社本年盈余和盈余分配的会计账务处理

合作社本年盈余和盈余分配的会计账务处理

盈余分配是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各方面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重视并做好合作社本年盈余核算及盈余分配。

一、本年盈余的形成本年盈余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度经营所产生的盈余。

[业务1]利民水稻合作社2023年度经营收入账面累计数为1034000元,投资收益账面累计数为24000元,其他收入账面累计数为700元,经营支出账面累计数为833000元,管理费用账面累计数为21500元,其他支出账面累计数为18450元,计算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数额。

本年盈余=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1034000+24000+700-833000-21500-18450=185750元二、本年盈余的核算(-)期末结转各项收入的账务处理会计期末结转各项收入时,将〃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贷方,借记"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盈余〃科目。

[业务2]承业务1,2023年末,利民水稻合作社将各项收入转入〃本年盈余〃科目。

根据以上会计资料账务处理如下:借:经营收入1034000投资收益24000其他收入700贷:本年盈余1058700(二)期末结转各项支出的账务处理会计期末结转费用或支出时,将〃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借方,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

[业务3]承业务1,2023年末,利民水稻合作社将各项费用或支出转入"本年盈余〃科目。

根据以上会计资料账务处理如下:借:本年盈余872950贷:经营支出833000管理费用21500(三)期末结转本年盈余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盈余,转入“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盈余分配一未分配盈余〃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盈余〃科目应无余额。

农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核算

农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核算

农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核算华勇;孙亮;刘艳慧;刘凤生【期刊名称】《农村财务会计》【年(卷),期】2018(000)012【总页数】5页(P38-42)【作者】华勇;孙亮;刘艳慧;刘凤生【作者单位】山东省曲阜市农业局;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局【正文语种】中文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是指合作社把当年实现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及其他转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

可分配盈余反映合作社年末可供分配的盈余总额,包括“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转入”等项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载明:“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加上年初未分配盈余和其他转入,为农民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方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是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是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盈余分配关系到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重视并做好合作社盈余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际,就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核算谈一些自己的做法。

一、计算当年盈余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类账户和费用支出类账户转入“本年盈余”账户,收支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盈余。

举例说明,益民合作社2017年会计期末,各项收入及支出的账户余额为:“经营收入”的贷方余额600000元,“其他收入”的贷方余额100000元,“投资收益”的贷方余额为80000元,“经营支出”的借方余额为400000元,“管理费用”的借方余额为200000元,“其他支出”的借方余额为60000元。

(1)结转各项收入:借:经营收入 600 000其他收入 100 000贷:本年盈余 700 000(2)结转各项支出:借:本年盈余 660 000贷:经营支出 400 000管理费用 200 000其他支出 60 000(3)结转投资收益:借:投资收益 80 000贷:本年盈余 80 000转账后,“本年盈余”账户借方发生额为660000元,贷方发生额为780000元。

会计学中的利润与盈余分配

会计学中的利润与盈余分配

会计学中的利润与盈余分配在会计学中,利润与盈余分配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利润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净收入,它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目标之一。

而盈余分配则是指企业对于获得的盈利如何进行分配和利用。

本文将从会计学的角度深入探讨利润与盈余分配的概念、原则和方法。

一、利润的概念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所创造的净收入。

它是指企业收入减去费用、税金和外汇损益等后的剩余部分。

利润可以从会计角度分为会计利润和经济利润。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内的总收入与总费用之间的差额,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指标之一;而经济利润则是指企业在考虑了机会成本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净收益。

二、利润的重要性利润在企业的经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首先,利润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只有获得了利润,企业才能够保证正常运营并进行扩张。

其次,利润是企业分配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企业可以通过盈余分配来合理利用利润,例如用于再投资、偿还债务、分红派息等。

最后,利润也是衡量企业绩效和效益的重要指标。

利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和价值。

三、盈余分配的原则在会计学中,盈余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是合法原则,即在盈余分配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是谨慎原则,即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的盈余分配;不得盲目将全部利润分配给股东或进行高额分红,应保持一定比例的留存利润以备不时之需。

再次是公正原则,即应公平合理地分配利润,不得偏袒某一方利益。

最后是稳健原则,即应遵循稳健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以确保盈余分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盈余分配的方法盈余分配的方法因企业类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常见的盈余分配方法包括现金分红、股票分红和留存盈余等。

现金分红是指企业向股东以现金形式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润分配;股票分红则是将利润以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而留存盈余则是将一部分利润用于企业自身的再投资和发展。

不同的分配方法适用于不同的企业类型和经营策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新制度下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的核算

新制度下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的核算

新修订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对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的核算内容进行适当优化和调整,不仅调整了分配顺序,而且增加了可分配盈余转为成员对合作社出资会计核算内容。

现列举核算实例如下,以供参考。

一、本年盈余的核算合作社的盈余,是指合作社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合作社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贷方,同时将“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的借方。

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贷方。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盈余,转入“本年盈余”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会计分录。

【例1】某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有关损益类科目余额为:“经营收入”贷方余额为3400000元,“其他收入”贷方余额为50000元,“投资收益”贷方余额为360000元;“经营支出”借方余额为2460000元,“税金及附加”借方余额为35000元,“管理费用”借方余额为752000元,“财务费用”借方余额为32000元,“其他支出”借方余额为16500元,“所得税费用”借方余额为9000元。

合作社联合社年末结转时,会计分录如下:新制度下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的核算实例□ 尹春芳 贺丹丹 张月明1. 结转各项收入借:经营收入 3 400 000其他收入 50 000贷:本年盈余 3 450 0002. 结转各项支出借:本年盈余 3 304 500贷:经营支出 2 460 000税金及附加 35 000管理费用 752 000财务费用 32 000其他支出 16 500所得税费用 9 0003. 结转投资收益借:投资收益 360 000贷:本年盈余 360 0004. 结转本年盈余(1)计算本年盈余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400000+360000-2460000-35000-752000-32000=481000(元)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481000+ 50000-16500-9000=505500(元)(2)本年实现的净盈余,年末结转时借:本年盈余 505 500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505 500二、盈余分配的核算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用本年盈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与盈余分配的账务

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与盈余分配的账务

时增加。

借:产品物资—材料物资A13 000贷:股金—个人股金—赵某 13 000【例3】合作社和某单位签订投资协议,该单位向合作社投资250000元,款存银行。

协议约定入股份额占合作社股份的25%,合作社原有股金600000元。

该单位投入合作社的资金250 000元中,能够作为股金入账的数额是600000×25%÷(1-25%)=200000元,其余的50000元,作为股金溢价,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250 000贷:股金—法人股金—某单位200 000 资本公积 50 000【例4】合作社收到成员董某投入C专利权,双方确认价50000元,协议约定其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为45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无形资产、股金和资本公积同时增加。

借:无形资产—C专利权50 000贷:股金—个人股金—董某45 000资本公积 5 000(2)股金减少的核算: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成员出资总额或成员退股时,应当减少股金。

【例5】成员农户万某退社时,合作社退给股金5000元,其中:库存现金支付1000元,从开户行存款支付4000元。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同时减少。

借:股金—个人股金—万某5 000贷:库存现金 1 000银行存款 4 000【例6】成员单位退社时,合作社应退给成员某单位股金40000元。

合作社决定以一台拖拉机和现金退还。

拖拉机账面原值30000元,已提折旧4000元,余款现金支付。

该业务合作社股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库存现金同时减少。

借:股金—法人股金—某单位40 000累计折旧 4 000贷:固定资产—拖拉机30 000库存现金 14 000(3)股金转换的核算:合作社成员向非成员转让出资的,对转让方按退社处理,对受让方按新入社处理。

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相互转让出资的,不需要进行股金业务总分类核算,只进行股金明细,在成员账户中调整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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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分配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1.盈余分配的要求
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

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成员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因此,合作社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盈余分配工作。

合作社在进行盈余分配前,首先应编制盈余分配方案,方案应详细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

盈余分配方案必须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其次,应做好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有关财产,结清有关账目,以保证分配及时兑现,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

2.盈余分配的顺序
合作社的可供分配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上年亏损。

主要是弥补上年亏损额。

(2)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或者用于弥补亏损。

(3)提取应付盈余返还。

盈余返还部分是指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供当年成员分配的盈余。

主要按成员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4)提取剩余盈余返还。

扣除上述各项后的盈余可按“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为成员应享有的“剩余盈余返还金额”量化到成员进行分配。

3.盈余分配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盈余的分配情况,合作社应设置“盈余分配”账户,核算合作社当年盈余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本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盈余”两个二级科目。

合作社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

贷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

按规定提取公积金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盈余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贷记“应付盈余返还”科目。

按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贷记“应付剩余盈余”科目。

年终,合作社应将全年实现的盈余总额,自“本年盈余”科目转
入本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如为净亏损,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同时,将本科目下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盈余”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贷记本科目(各项分配)。

年度终了,本科目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盈余”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盈余,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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