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2020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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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为强化水资源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着重强化对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资源管理职责的监督,通过实施监督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指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第六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衔接,年度检查要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每年选择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事项水资源管理监督主要事项包括: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水利部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水量分配监督主要内容: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一)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分解和实施;(二)跨市县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和实施。

淮河流域水中长期供求态势及供水安全保障

淮河流域水中长期供求态势及供水安全保障

跨流域调水量由现状的26亿m³增加到90亿m³。

该区要结合当地资源配置优势,发展循环经济,以煤电联产及相关产业发展为基础,推进皖电东输工程,加强水资源保护,增产减排、以节水促减污,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循环利用水资源。

6.3 沂沭泗河上游山丘区该区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是淮河流域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之一,部分地区水污染严重。

该区以水资源保护为主,要强化节水,转变用水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通过对目前大中小型蓄水工程合理调度利用,兴建双候等大型水库及中型水库、雨洪水利用工程,到2030年,本区灌溉面积可发展至1563万亩,供水达到35亿m³,比现状增加17亿m³。

该区以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大力发展经济农业、生态经济,适度发展无(低)污染工业为主。

6.4 沿海及里下河区该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条件相对较好,水资源调配能力强。

该区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节水,转变用水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通过对现有工程合理调度利用,研究沿海引江工程,实施海水利用工程。

到2030年,本区灌溉面积达到2632万亩,本区供水达到160亿m³,比现状增加10亿m³。

该区农业灌溉以提高农作物灌溉保证率为主,可发展高科技产业及核电、化工、港口等工业,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6.5 山东半岛该区水资源相对贫乏,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地下水利用量大,地下水位有持续下降趋势,局部地区已经出现地下水漏斗和海水入浸等生态环境问题。

该区要采用更严格的节水制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的发展,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未来需水增长率控制在0.48%以内。

在加大污水处理回用、海水利用等其他水源利用程度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当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兴建老岚等大型水资源调蓄工程,合理实施引黄调配工程、实施胶东引黄调水、南水北调东线等水资源配置工程。

山东半岛应强化水资源保护措施,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第三产业、经济农业。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资管〔2020〕15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资管〔2020〕15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资管〔2020〕151号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湖生态流量管理,我部制定了《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水利(水务)[(局):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水利部办公厅基调,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2020年7月21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河湖名录制定的原则根据全国河湖流域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和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原则上流域面积大于1000km%的河流、常年水域面积10km%及以上湖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范围:1.跨省及省内跨地市级行政区的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湖泊;2.生态地位较突出,位于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或有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重要保护鱼类生境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河流湖泊;3.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的河流湖泊;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批复,以及正在制订或计划制订流域综合规划、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涉及的河流湖泊;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已批复或正在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河流湖泊。

二、制定重点河湖名录1.根据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范围,结合实际需要,水利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全国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详见附件),作为2020年一2022年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的主要依据。

2.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河湖水资源管理事权划分和重点河湖名录,组织做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3.31•【文号】办南调〔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办南调〔2020〕67号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南水北调办(建管局),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东线总公司,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有力应对洪水灾害领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汛管理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南水北调工程2020年度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夯实各方责任,超前部署防汛工作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确保南水北调国之重器安全度汛责任重大。

据预测,今年汛期南北方区域性暴雨洪水灾害可能重于常年,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有可能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洪水灾害防御形势严峻。

此外,疫情防控与汛前准备互为叠加,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雄安调蓄库等新开工项目建设管理与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相互交织,拉长了防汛战线、增加了防汛复杂程度,工程整体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强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科学调配力量、合理配备资源、优化运行调度。

要大力开展防范洪灾特别是超标洪水防御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抓实抓好抓细防汛组织和措施准备,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将防汛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防汛的责任、队伍、工程、物资、预案逐一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工程各项防汛管理,全力保障工程安全度汛。

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0.11.23
•【文号】水资管〔2020〕251号
•【施行日期】2020.11.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资管〔2020〕251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商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的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三、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
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利工程调度,确保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

四、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制定新汴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并根据水量调度方案逐年制定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
2020年11月23日。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指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第六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衔接,年度检查要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每年选择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事项第七条水资源管理监督主要事项包括: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水利部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水量分配监督主要内容:(一)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分解和实施;(二)跨市县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和实施。

第九条用水总量控制监督主要内容:(一)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二)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和落实。

第十条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监督主要内容:(一)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二)取水计划实施和取用水计量统计监管。

第十一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监督主要内容:(一)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确定情况;(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三)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河道内取水工程生态流量监管情况。

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分析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分析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分析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分析评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分析评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工项目电话(略)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采购单位电话(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电话(略)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项目名称: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分析评价。

2、主要工作内容:针对已批复水量分配方案的淮河、沂河、沭河、洪汝河、史灌河、沙颍河、涡河,开展上一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分析与评价。

调查各相关省对水量分配方案的分解细化情况,并分析评价细化方案与水利部批复方案间的一致性;调查收集相关省上一年度实际地表水取用水量、河流来水情况、重点工程调度情况、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最小下泄流量等相关基础资料,确定上一年度来水年型,分析评价各省实际地表水取用水量与分配的水量份额间的一致性;根据主要控制断面相应指标满足情况,针对满足的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未能满足的情况调查分析具体原因,提出针对性的细化保障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水量分配方案落地提供基础支撑。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水资源类项目业绩。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分析

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分析

辽源市
2 108
2 202
13 824
266
18 400
2
通化市
3 569
6 524
49 546
343
59 982
7
白山市
3 236
8 337
1 069
557
13 199
2
配置量为 63.38 亿 m3 ,其中外调水量为 0.15 亿 m3 ,
松原市
9 309
16 589
102 706
1 837
130 441
0.59 亿 m3。
2030 年吉林省松花江(三岔河口以上)地表水
地下水配置量为 11.03 亿 m3 ,其他水源配置量为
0.88 亿 m3。
综上,考虑吉林省地表水供水工程尚未完全
发挥效益,2020 年和 2025 年地下水仍是吉林省的
主要供水水源之一,故地下水供水量的下降速度
2030年
备注
流域河道外水资源配置总量 85.61 亿 m3。
流域各地级行政区需水量表
生态
总用水量
总用水量
的比例
/(%)
107 647 213 612 480 757
17 346
819 362
100
长春市
53 742
45 217
154 082
8 168
261 209
32
吉林市
26 521
128 339 106 827
5 214
266 901
33
四平市
2 353
0
5 849
1
长白山
管委会
2 414
1 800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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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2020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采购单位电话(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略)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

2、采购内容: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

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有关流域规划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开展池河、浉河、竹竿河3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基础资料收集;(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3)水资源配置分析;(4)地表水可分配水量确定;(5)水量分配方案拟定;(6)水量分配方案合理性分析。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水资源类项目业绩。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审报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
磋商时间:2020年6月28日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6月17日8:00至6月27日17:00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

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略-11d5-4e07-bd9f-40ebb8bb5772.html),并进行交易主体登记,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略)办事指南。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28日 09:00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6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608室(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淮河水利网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及磋商文件上传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

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及
响应文件上传,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开启、磋商,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开启,参与远程在线开启并解密响应文件即可。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电话(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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