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

严格离岗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离岗和离职行为,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离岗和离职管理。
第三条离职是指员工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第四条离岗是指员工因公、事、病等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八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
第九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和资料。
第十条离岗和离职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离岗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离岗,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陈述离岗原因和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长期离岗,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申请。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前应将工作交接给相关同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离岗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工作安排和通知。
第十五条离岗员工应准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六条离岗员工需在回岗后向单位报备,及时恢复工作状态。
第三章离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离职申请。
第十八条部门领导应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意愿。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应如实填写离职表格,交还单位相关证件和物品。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应当缴清单位的所有款项,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二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前将工作交接给接任人员,并讲解工作要点。
第二十三条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向单位归还所有单位资产和机密信息。
第二十四条离职员工应保持手机畅通,接受单位的询问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离职员工如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单位有权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离职员工如有泄露单位机密信息、擅自带走单位资料等违规行为,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厂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工厂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4篇)工厂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工厂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4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厂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第一节辞职规定一、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同工作而产生辞职意愿,需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二、辞职者按公司规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属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要求内容具体、实事求事,写清辞职原因、理由,履行辞职审批程序。
三、辞职审批程序:1、普通员工;组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厂长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主管——厂长——总经理四、辞职者经上述程序审批完毕后,将审批好的'《辞职申请书》交厂长报总经理备案,自批准日起到招进同等职位新员工为止到公司办理相关离厂手续。
五、因特殊情况如:结婚、参军、丧事及发生紧急意外事故可考虑提前办离厂手续。
六、未履行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期限(注;所有进厂员工工作承诺期限均为一年,进厂时有约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请辞职者工资结算80%七、没有充分的辞职理由申请辞职,除履行上述程序办理外,工资结算60%。
八、认真履行公司规定工作承诺,完成承诺者工资结算100%。
并且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九、编造理由、蒙骗公司领导申请辞职者,如被查出,不予办理辞职手续,如产生无理取闹、消极怠工、骟动是非行为公司将给予违纪开除之处罚。
第二节辞退规定一、辞职因种种原因达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标准,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一般构成辞退原因的条件如下:1. 不能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2. 操作水平不过关,经技术培训仍达不到标准者。
3. 工作消极,做事不专心,不团结同事,没有上进心,无法与他人沟通者4.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耍老油条作风者。
5. 在试用期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被辞退的员工,按试用期工资100%结算(注:试用期为一个月)。
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精选7篇)

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精选7篇)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1一、目的:规范员工流动,保证及时、充分人才支撑二、适用范围:预混料/动保基地、采购贸易事业部全体员工。
三、员工调动:1、因公司发展需要,或组织结构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与工作表现,公司可以安排进行调岗。
2、公司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3、公司安排调岗:由人力资源部发《调动通知单》,通知用人部门、员工本人及调任部门,并公开公布调动决定。
4、部门申请调岗:经相关部门协商同意后,并与员工本人沟通协调好之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调动通知单》,并公开公布调动决定。
5、员工个人申请调动: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协商同意后,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调动通知单》,并公开公布调动决定。
6、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单》,必须在一日内填写《工作交接清单》,与交接人做好交接工作后,到新岗位就职。
7、员工岗位调动之后,薪资待遇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四、员工辞职与辞退管理1、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可立即办理离职手续,一周内必须办理完毕。
2、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原则上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与辞职员工的`交流,填写人力资源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确认离职。
4、员工因不适应公司要求,工作表现不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其直接上级(含)以上人员可提出辞退申请,经部门签字、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将其辞退;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人。
5、员工因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直接辞退;严重者,公司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离职通知1.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通知,离职通知应提前不少于30日。
公司将在接到离职通知后进行离职手续的安排。
2.公司如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离职手续1.员工离职前,应办理公司设定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岗位移交、财务结算、个人物品处理等。
2.员工须在离职申请表上如实填写个人离职原因,公司将据此进行离职的后续处理。
第五条离职工资结算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在离职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的一个月之内结算离职员工的工资。
2.公司将按照离职员工工作到离职日的实际工作情况计算离职补偿金,并按照工资发放制度进行结算。
第六条离职后续处理1.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安排离职员工的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存档。
2.公司将根据离职员工的具体情况,提供合理的离职证明和推荐信。
第七条离职风险管理1.公司将对员工离职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离职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2.公司将建立员工留存和激励机制,减少员工的流失率。
第八条附则1.公司将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离职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对于员工违反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所列为本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公司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依规定进行处理。
制定单位:公司领导小组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5篇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
下面给大家分享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精选篇1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员工离职程序,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标准。
2.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入职、试用期考核、内部岗位变动及离职管理;3.2各职能部门配合办公室办理员工管理相关手续。
4.工作要求:4.1员工招聘4.1.1用人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结合部门人员编制提出年度(或临时)用人计划,填写用人需求表送办公室。
4.1.2办公室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编制企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3对于临时招聘,由需求部门填写用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送办公室实施。
4.1.4办公室根据经总经理批准后的人才需求计划或用人申请,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4.1.5招聘信息发布后,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规定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要求是否符合以及提供材料的可靠性。
4.1.6办公室根据审核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并组织需求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
4.1.7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办公室会同需求部门确定最终面试结果。
4.2员工录用办公室将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结果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并通知申请部门。
4.3入职报到4.3.1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办公室发出《录用通知书》或以其它方式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
新员工报到时须向办公室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A. 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B. 前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前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姓名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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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方案5篇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主要内容3.1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审批离职手续办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离职审批,工作交接,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2定义3.2.1合同离职:指员工与公司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而离职。
3.2.2员工辞职:指合同期未满,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
3.2.3自动离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3天以上,包括不辞而别或申请辞职但未获公司同意而离职。
3.2.4 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2.5 公司辞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3.3 工作程序3.3.1 合同离职3.3.1.1行政人事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将《劳动合同续订/终止意向书》送达员工本人,员工须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表达自己的意见反馈至行政人事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合同。
3.3.1.2终止劳动合同的,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完成交接工作等事项后方可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员工应按《工作交接表》所载内容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3.3.2 辞职3.3.2.1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递交《员工离职申请表》通知公司。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通知公司。
专项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3.2.2逐级经部门主管人在《员工离职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并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
3.3.2.3《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方可依批准的时间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员工未提前30日申请或未在公司批准的时间内提前离职的,公司可追究其相当于一个星期的薪资,作为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
3.3.2.4到离职日期前,员工在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交接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3.3.2.5因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承当赔偿责任。
3.3.3 自动离职3.3.3.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对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并在其办理离职手续前暂时缓发其工资:1)未按公司或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者。
2)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3.3.3.2对于未经预告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所属部门必须于视为自动离职的当日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专业处理跟进。
3.3.3.3行政人事部及时通知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联系不上员工或拒不办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3.4 解除劳动合同3.3.4.1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并说明解除合同理由,行政人事部根据该部门意见,对该员工考察,认为确定符合辞退条件,其所属部门通知员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办理离职手续。
3.3.4.2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其所属部门负责人须与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并负责解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行政人事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4.3行政人事部及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所属部门要及时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单》。
3.3.5 辞退3.3.5.1根据员工的严重违纪情况,行政人事部应认真如实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审批后,所属部门要及时与被解雇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
3.3.5.2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其所属部门主管须与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原因,行政人事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3.3.5.3行政人事部及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所属部门要及时与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离职交接单》。
3.3.5.4解除劳动合同送达方式:送本人签收。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著名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在员工下落不明,或用上述送到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公司将在相关报章或内部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3.3.5.5劳动合同解除时,其他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相关协议同时解除。
3.3.6 经济补偿与赔偿3.3.6.1对员工的经济补偿,由公司在员工办结工作交接后随员工离职结算时的薪资一并发放。
3.3.6.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3.6.3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应赔偿下列损失:1)招聘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3.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员工违反专项《培训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
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3.3.7 离职交接3.3.7.1离职员工须持《离职交接表》按要求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妥后,再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3.3.7.2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表》的项目进行交接,交接人须签字确认。
3.3.7.3工作交接内容1)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经办工作详细说明(书面形式)。
3)往来客户业务单位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业务进展情况等。
4)培训资料原件。
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等)。
6)经办项目的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等。
7)其他直接上级认为应移交的工作。
3.3.7.4事物移交1)所领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门各类钥匙工具工衣厂牌餐卡等。
2)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盘点移交,款项合同移交。
3)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4)将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行政人事部。
3.3.8 离职结算3.3.8.1 结算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工资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未报销费用。
以上结算项目由行政人事部报总部核准后方可进行结算。
3.3.9 薪资支付时间3.3.9.1辞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3.3.9.2辞退及解雇员工在离职5日内结清所有薪资。
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
3.3.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的,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员工负责:3.3.10.1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
3.3.10.3该员工不配合,无法将离职资料送达该员工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离职资料移交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磁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30 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3.未满一年的工装制作费;4.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人事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做最后的签字确认与薪金结算。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事部提交《解聘申请审批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进行,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全力配合该员工业务的清查工作,如果没有及时清查而造成损失,该系统主管负责。
第十六条:部门工作交接记录原件由本部门主管保存,复印件由工作接收人保存;特殊岗位的保密资料,原件要由责任副总保存,复印件由接收人保存。
第十七条: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员工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离职人员应于离职生效日当月内将本人档案户口及其他一切人事关系从公司转出。
逾期不到公司人事部办理相关转出手续者,本人将负担离职后的一切相关管理费用,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
自离职生效日后,公司将不负责任何保险及出具任何与调动档案等人事关系无关的证明。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时公司可应要求向离职人员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二十条:辞职人员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二条所有员工离职时,该部门主管与权限主管与辞职人进行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进行电话面谈。
谈话应分别完成下列内容:部门主管完成:1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 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5.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6.了解辞职原因与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