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清洗方法: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3、消毒方法: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 10分钟以上。

b、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 (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残留消毒剂。

4、保洁方法: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5、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6、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

7、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2、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凡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3、用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或隔离;4、所有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保证个人卫生的整洁,每天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更衣、盥洗等项必要的准备工作;5、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熟知食品卫生常识,在岗工作期间要依法做到“三戴”,即戴工作帽、戴口罩、戴手套;不得蓄胡须、指甲等;散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挑选要使用相应的卫生工具;6、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7、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六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8、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经检查并确认能否工作后,再行上岗工作或需治疗;9、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操作规程,保证以健康的身心在岗工作;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其它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采购时间顺序进行登记或粘贴造册,确保查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记录登记簿要保存两年以上;2、认真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储存、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检查和清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做好退市记录;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依法规范标注散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4、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及设施的规定;对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障卫生环境良好,防止食品污染;5、保证不经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和退货义务;7、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的抽样检验工作;8、对经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积极召回,主动退市,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9、积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活动的其它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及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及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及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3. 索证索票制度4. 进货查验制度5.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6.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7.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8.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9.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0.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1.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2. 废弃物处置制度13.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4.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15.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6. 留样制度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暂停工作,待病情好转后方可上岗。

2.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从业人员应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3)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索证索票制度为保证食品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1)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效证件。

(2)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收据等有效票据。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5篇)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5篇)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健康检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操作。

2. 疾病预防: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症状观察: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卫生习惯: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包括:(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 培训考核: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从业人员培训1. 培训内容:食品卫生基本要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2.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网络培训、实操培训等。

3. 培训时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

4. 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奖惩1. 表彰: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总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五、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该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二、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确定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且保证自查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三、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要追加食品安全自查:(一)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外界有重大投诉;(二)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四、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检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五、自查时须进行相应记录,发现问题,须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跟踪改正。

六、对每次的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将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纠正措施、整改时限等等内容整合,形成自查报告,以备查验。

七、各项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背景食品安全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往往给人们带来严重的健康危害。

因此,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和工作素质,进而保障食品安全。

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基本要求(1)制度适用范围: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2)健康要求:从业人员应保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影响工作的疾病,确保食品安全。

(3)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检、传染病检查等,保持健康证明有效期内的合格。

2. 制度内容(1)健康证明:入职时需出示健康证明,定期更新检查。

(2)传染病隔离: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需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3)操劳防护:从业人员需遵守工作时间,保证充足休息。

(4)个人卫生: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规范,包括洗手、穿着整洁等。

(5)饮食卫生:餐饮从业人员需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3. 健康管理措施(1)提供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健康保险,保障其健康。

(2)定期检查: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及时了解从业人员身体状况。

(3)健康宣教:通过培训等方式,增强从业人员对健康管理的重视。

三、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基本要求(1)培训对象: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入职人员和在职人员。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突发事件处理等。

(3)培训周期:新入职人员需进行入职培训,在职人员定期进行复训。

2. 制度内容(1)培训计划:设立定期培训计划,保证从业人员全面掌握相关知识。

(2)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灵活性强。

(3)培训评估:培训后进行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4)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时长。

3. 培训管理措施(1)专业培训团队:配备专业培训人员,确保培训质量。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是非常必要的。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检查内容1.定期体检: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包括身体基本状况、传染病检查以及特殊职业人员的专业体检要求等。

2.食品接触人员检查:对从事和食品直接接触、易传播疾病的从业人员进行特殊检查。

包括手部皮肤情况、伤口感染、呼吸道及胃肠道疾病等。

3.职业健康评估:定期对从事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评估,如接触重金属、有害化学品等,以确保其身体状况良好且不会危害食品安全。

(二)检查频率1.新员工入职前检查: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并不会给食品安全带来风险。

2.定期例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体员工例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符合健康要求。

3.突发事件后检查: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如疫情或工作环境变化,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及时检查以保障食品安全。

(三)检查结果处理1.健康合格:对健康检查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记录,持续关注其身体状况,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2.健康需要监督:对身体状况不达标但可以改善的从业人员,设定相应措施和计划,监督其身体状况的改善与恢复。

3.不合格:对身体状况严重不达标的从业人员,暂停其从业资格并进行进一步的健康治疗或安排其更换职位。

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的重要手段。

制定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培训内容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等,使员工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2.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包括食品污染原因、食品存储和运输要求、食品卫生操作规范等,培养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应急处理措施:针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使员工知道如何在紧急情况下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

三、健康检查与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新进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 从业人员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健康检查结果。

四、卫生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双手清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2. 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3. 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4. 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消毒设施等,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个人卫生处理。

五、培训与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2. 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遵守卫生规定和要求。

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对违反卫生规定和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六、监督与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2. 企业应接受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饰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
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2、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凡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
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3、用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个人生活空间分开或隔离。

4、所有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保证个人卫生的整洁,每天上岗
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更衣、盥洗等项必要的准备工作。

5、上岗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熟知食品卫生常识,在岗工作期
间要依法做到“三戴”,即戴工作帽、戴口罩、戴手套;不得蓄胡须、指甲等。

散装食品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挑选要使用相应的卫生工具。

6、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
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7、食品安全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的检查工作,并
作好记录。

如发现有第六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8、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经检查并确认能否工作后,再行上岗工作或需治疗。

9、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操作规程,保证以健康的身
心在岗工作。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的其它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采购时间顺序进行登记(或粘贴)造册,确保查验证明文件真实有效,记录登记簿要保存两年以上。

2、认真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储存、销售的食品要及时检查和清理,对变质、
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停止销售,做好退市记录。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对食品标签的规定,依法规范标注散装食品的名称、
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及设施的规定;对经营环境和
条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障卫生环境良好,防止食品污染。

5、保证不经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规定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和
退货义务。

7、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的抽样检验工作。

8、对经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积极召回,主动退市,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报告。

9、积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日常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

10、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食品经营活动的其它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