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合集下载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300--2004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The evaluation standard of water park2004-04-20发布200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为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本《标准》共4章17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术语——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计分细则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华、吴秀荣、詹卫华、白静媛、董青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乔世珊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1)3 评价内容 (1)3.1 资源评价 (1)3.2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 (2)3.3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 (2)3.4 管理评价 (2)4 评价方法 (3)附录A 水利风景区评价计分细则 (4)标准用词说明 (6)条文说明 (7)1 总则1.0.1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利用、保护和管理,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权属清楚、管理机构健全的水利风景区的评价。

1.0.3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15773~1995)《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1.0.4在水利风景区评价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景区评级的标准

景区评级的标准

景区评级的标准
x
景区评级的标准
一、环境资源
1、景观资源:考察景区所辖范围内的景观资源,包括古迹遗址、景点、植物种类、动植物分布、景观结构及平衡等。

2、自然资源:考察景区所辖范围内的天然资源,包括水体、森林、草地、山脉、岩石、岩层等。

3、生态资源:考察景区所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资源,包括水质、大气环境、土壤质量、植被结构及状况等。

二、游客服务设施
1、接待设施:考察景区所辖范围内的接待设施,包括售票处、信息中心、文物室、停车场、安全检查站等。

2、游览设施:考察景区所辖范围内的游览设施,包括步行道、观景台、漂流等游览设施等。

3、服务设施:考察景区所辖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文娱服务、购物服务等。

三、景区管理
1、综合管理:考察景区现有的管理体系,包括景区规划、管理及维护等。

2、游客服务:考察景区的游客服务状况,包括游客接待、游客安全及服务质量等。

3、社会责任:考察景区的社会责任,包括景区对当地环境的保护促进等。

2023年5a级景区评分标准

2023年5a级景区评分标准

2023年5a级景区评分标准一、评分体系5A级景区评分体系由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八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0分。

其中,旅游交通130分,游览20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14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40分,资源与环境保护130分。

二、各部分评分标准1.旅游交通:包括旅游交通设施的完善程度、标识系统是否清晰、停车场的容量和设施、公共交通的便利程度等。

要求旅游交通设施完善,标识系统清晰,停车场容量足够且设施良好,公共交通方便快捷。

2.游览:包括景区的规划设计、游线的合理性、游览的舒适度、文化内涵的展示等。

要求景区规划设计合理,游线安排得当,游览舒适度高,能充分展示景区的文化内涵。

3.旅游安全:包括景区的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应急措施等。

要求景区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制度,有科学的应急措施。

4.卫生:包括景区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卫生设施等。

要求景区环境整洁,食品卫生达标,卫生设施完善。

5.邮电服务:包括邮政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等。

要求景区提供方便快捷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

6.旅游购物:包括购物的便利性、商品的特色等。

要求景区购物方便快捷,商品富有特色。

7.综合管理:包括景区的营销策略、服务质量、管理效率等。

要求景区有科学的营销策略,服务质量高,管理效率高。

8.资源与环境保护:包括景区的资源价值、环境保护等。

要求景区资源价值高,环境保护工作到位。

三、评分流程1.自评:景区应按照评分体系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至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2.第三方评估: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景区的自评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审核: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景区的自评报告和第三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公示:审核通过的景区将在旅游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命名和授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景区将被命名为5A级景区,并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和标牌。

省级风景名胜区审查评分标准

省级风景名胜区审查评分标准

附件4省级风景名胜区审查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省级风景名胜区评审指标由资源价值、环境质量和管理状况三个部分组成。

1.2根据各评审指标的重要程度,分别赋于一定的分值,总分100分。

2、细则2.1资源价值(70分)2.1.1典型性(15分)a、自然景观属国内同类型中的最好代表,或人文景观代表了国家历史文化的重要过程,提供了一种特有的见证或范例(12—15分);b、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代表了省级水平(8—11分);c、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代表了地区级水平(4—7分);d、景观特征不明显,缺乏代表性(0—3分)。

2.1.2稀有性(15分)a、具有世界上少有或国内唯一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或具有国家珍稀、濒危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具有一定规模或数量(12—15分);b、有国内分布较少的、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景观或文化遗迹(8—11分);c、有在省内分布较少的、具有省级代表性的自然景观或文化遗迹(4—7分);d、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较为普通(0—3分)。

2.1.3xx(10分)a、资源类型丰富,景点数量众多,并且组合关系良好,或具有良好的生物多样性特征(8—10分);b、景点数量较多,类型较少(5—7分);c、景点数量及类型较少(3—5分);d、资源类型单调,景点数量较少(0—2分)。

2.1.4完整性(10分)a、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保持历史原貌,人为干扰极少(8—10分);b、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存基本完整,人为干扰较小,且不构成明显影响(5—7分);c、风景名胜区内居民较多,人为干扰明显,但可以恢复(3—4分);d、自然和人文景观受到明显破坏,且不可以恢复(0—2分)。

2.1.5科学文化价值(5分)a、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历史文化方面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教育意义(4—5分);b、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历史文化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教育意义(2—3分);c、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历史文化方面学术研究和教育意义一般(0—1分)。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风景区工作的若干意见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风景区工作的若干意见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风景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文号】水综合[2013]45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风景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水综合〔2013〕455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近些年来,各地结合水利工程兴建和改造,建设了一大批各具特色、山水怡人的水利风景区,不仅治理改善了水生态环境,有效发挥了水工程的综合功能,而且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拓展了水利的社会服务功能,深受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水利风景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水利风景区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水利风景区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水利风景区秉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人水和谐发展,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为内涵,成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民生水利的重要体现。

水利风景区依托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而建,集水利功能提升、水利文化弘扬、水利科技知识普及于一体,使人们在享受优美水环境的同时,了解我国悠久的治水历史和丰富的水利知识,感受当代水利事业的巨大成就,达到热爱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弘扬水利精神和水文化的目的,是民生水利的重要举措。

(三)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水利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水利风景区建设,促进了工程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成为地方党委政府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水利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经济支撑作用进一步得到强化。

二、水利风景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四)指导思想。

以水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水利风景资源,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积极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在编制中,(1)要首先调查区域内水生态环境现状, 对风景区建设可能导致的水生态环境变化进行分析预 测,对已成建项目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并 提出具体的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 (2)应根据风景区内受损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 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水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3)应对规划范围内生物资源、珍稀物种及群落提出 明确的保护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具体可参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
(2)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基本内容有两项 ,即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保护和修复同步进行 ,保护推动修复 ,修复促进保护。 其一 ,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对水体及涉水部分进行保护 , 包括保护水量水质 , 防治水污染 , 使其功能不再下降。同 时保护水系和河流 的自然形态 , 保护水中生物及其多样 性 , 保护水生物群落结构 , 保护本地历史物种、特有物 种、 珍稀濒危物种 , 保护生物栖息地。此外 , 还要注意保护水 文化。 其二 , 对已经退化或受 到损害的水生态环境采取工程技 术措施进行修复 , 遏制退化趋势 , 使其转向良性循环。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和注意事项
水利风景区规划框架结构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1 项目背景 1.2 项目概况
第四章 规划水平年与目标
4.1 规划水平年 4.2 规划目标
1.3 可行性分析
1.4 规划任务
第五章 主题定位
5.1功能定位 5.2形象定位 5.3市场定位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分析评价
2.1 资源现状 2.2 现状分析与评价 2.3 综合分析
《xx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风景区的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水利风景区以培育生态,优化环境,保护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强调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认真负责,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的监督管理。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一般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水资源管理单位)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设立第五条设立水利风景区,应当有利于加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保障水工程安全运行,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凡利用水利风景资源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必须报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条按照水利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水利风景区划分为两级,即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

第七条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审核,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水利部公布。

省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提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定公布,并报水利部备案。

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解读

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解读

全省省级水利风景区审批时间表
全省水利风景区分布图
全省水利风景区类型明细表
地区 关中 市 西安 景区名称 灞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汉城湖水利风景区 翠华山水利风景区 灞桥湿地水利风景区 金龙峡水利风景区 西安世博园水利风景区 沣东沣河水利风景区 渭河生态水利风景区 浐河水利风景区 嘉陵江源头水利风景区 千湖水利风景区 渭水之央水利风景区 黄柏塬水利风景区 青峰峡水利风景区 岐渭水利风景区 太白山水利风景区 五曲湾水利风景区 雍城湖水利风景区 红河谷水利风景区 钓鱼台水利风景区 六川河水利风景区 千王海水利风景区 霸渭关中文化水利风景区 郑国渠水利风景区 甘泉湖水利风景区 羊毛湾水利风景区 汃河水利风景区 现代农业园水利风景区 友谊湖水利风景区 黄河魂生态游览区 洽川水利风景区 卤阳湖水利风景区 涧峪水利风景区 沋河水利风景区 大峪河水利风景区 西河水利风景区 洛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林皋湖水利风景区 锦阳湖生态园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类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湿地型 自然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灌区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湿地型 湿地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土保持型 水库型 水库型
(五)、宣传推广
2013年召开了“景区工作宣传策划会”、在省电视台一套节目 推出了“七女秀陕西——走进水利风景区”系列专题节目、举办了湿 地水环境保护知识竞赛,2014年举办了“治渭杯”水利风景区摄影大 赛,2015年举办了“水美三秦”镜头定格陕西水利风景微信摄影大赛, 积极组织各景区单位参加省内外有关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宣传促销。 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300--2004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The evaluation standard of water park
2004-04-20发布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为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本《标准》共4章17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术语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评价计分细则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华、吴秀荣、詹卫华、白静媛、董青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乔世珊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评价内容 (1)
3.1 资源评价 (1)
3.2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 (2)
3.3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 (2)
3.4 管理评价 (2)
4 评价方法 (3)
附录A 水利风景区评价计分细则 (4)
标准用词说明 (6)
条文说明 (7)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利用、保护和管理,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权属清楚、管理机构健全的水利风景区的评价。

1.0.3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15773~1995)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
1.0.4在水利风景区评价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水利风景区 water park
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2.0.2水利风景资源 water scenery resources
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3 评价内容
3.1 风景资源评价
3.1.1风景资源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文景观、地文景观、天象景观、生物景观、工程景观、文化景观及其组合的评价。

3.1.2各项景观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
1水文景观包括风景河道、漂流河段、湖泊(水库)、瀑布、泉、冰川等水文景象的种类、规模和观赏性;
2地文景观应包括地质构造典型度和地形、地貌观赏性;
3 天象景观包括雪景、雨景、雾凇、朝晖、晚霞、云海、佛光、蜃景、极光等天象的种类及适游期;
4 生物景观包括自然生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度;
5 工程景观包括主体工程规模、建筑艺术效果和工程代表性;
6 文化景观包括历史遗迹、纪念物,民俗风情、建筑风格及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7 风景资源组合指景观资源组合度。

3.2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
3.2.1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环境质量、水土保持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

3.2.2各项质量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
1水环境质量包括水体、水质和污水处理;
2水土保持质量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和林草覆盖率;
3生态环境质量包括自然生态完整性和生态环境保护度。

3.3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
3.3.1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游乐设施和环境容量的评价。

3.3.2各项条件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
1区位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潜力和当地社会支持度;
2交通条件包括区外交通、区内交通和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3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及运行情况;
4服务设施包括导游设施、餐饮接待、购物设施、医疗救护及安全防护设施;
5游乐设施包括设施种类及配套情况;
6环境容量指景区的年容纳能力。

3.4 管理评价
3.4.1 管理评价应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景区规划、管理体系、资源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和服务管理的评价。

3.4.2各项管理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
1景区规划包括《规划纲要》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实施情况;
2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
3资源管理包括水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安全管理包括工程和设备安全、游乐设施安全、安全标识设置、治安机构、消防、应急预案;
5卫生管理包括食宿卫生、公厕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垃圾处理;
6服务管理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及投诉机构。

4 评价方法
4.0.1 水利风景区评价的赋分权重应以总分为200分计。

各项评价内容赋分权值分别为:风景资源评价80分、环境保护质量评价40分、开发利用条件评价40分、管理评价40分。

计分细则见附录A。

4.0.2 总体评价分应按公式(4.0.2)计算:
总体评价分=风景资源评价分+环境保护质量评价分+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分+管理评
价分(4.0.2)
4.0.3 总体评价分为不少于150分的风景区可评定为“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评价分为120分~149分的风景区可评定为“省水利风景区”。

附录A 水利风景区评价计分细则
表A
4
5
标准用词说明执行本标准时,标准用词应遵守下表规定。

标准用词说明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 300--2004
条文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