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设立章程

境外企业设立章程
境外企业设立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共和国有关法律,制定本公司章

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artnership

注册地址:*************************

第三条投资方名称、法定地址;

1、投资方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2、投资方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本公司为哈萨克斯坦国的企业法人,受哈萨克斯坦国法律管

辖及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哈萨克斯坦国的法律、法令有关条例

规定,同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三章股权结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七条本公司是*******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合资新设成

立。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约合********万美元。

本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投资分期情况见后续说明)

本公司股权比例:******有限公司持有80%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股份。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投资方同意后,并报原审机关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条本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十条本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

第十一条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本公司经营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签署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以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五章财会会计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哈萨克斯坦国对公司财务会计有关的规定。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四条本公司的一切凭证、账本、报表,可以用外文书写,但也需同时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制作相关报表。

第十五条本公司可采用坚戈及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本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七条本公司应在注册地设置财务会计记账册并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公司所有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十八条投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作公司账簿。查阅时,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十九条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按照哈萨克斯坦国当地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哈萨克斯坦国当地有关规定以及合作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利润及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投资方确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依法交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归投资方。公司的亏损投资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七章职工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可参照当地法律规定及其他实施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所需要的职工,由公司公开招收。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章程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二十八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当地法律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二十九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八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条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前终止合作,需经投资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二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投资方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三十三条对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第三十四条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向审批机关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三十五条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投资者保存。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投资方一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

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用英文和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合资双方国家法律。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于2018年1月30日订立。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418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 Sampl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State-owned Investment Company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1] 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是xxx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有限公司成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时间如下: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监事或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投资者在天津市投资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特订立本公司章程。 1—2 本公司名称为(以下称公司),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1 —3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 —4 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二、宗旨、经营范围 2 —1 公司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产品品质达到国际水准,使投资者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 —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分别为: 2 — 3 公司的产品 %以上在中国境外销售。 2 —4视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或增资扩大规模以及其他有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经批准的事项发生时,须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经批准後方可实施。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3 —1 公司投资总额为美元,注册资本为美元。 3 —2投资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缴清注册资本後,公司聘请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後,由公司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3 —3 经营期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3 — 4 有关公司占用土地事宜经天津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後,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3 —5 公同按天津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卫生和劳动保护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3 —6 公司的三废治理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达到天津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内部组织机构 4 —1 由投资者委派总经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 —2 总经理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批准年度财务报告、收支预算、年度利润使用方案;

新成立公司章程

新成立公司章程 新成立公司章程,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新成立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条公司住 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九条股东姓名: ,住所(址),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年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 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原出资比例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公司拟减少的数额,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做

相应减少,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于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四章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万元) 及所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如下: 上述股东不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

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 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布文号】商务部令2018年第5号 【公布日期】2009-03-16 境外投资治理方法 第二章核准 第三章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核准后,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参照第二章的规定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份,由受让方负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商务部或受让方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把相关核准文件抄送其他股东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企业终止经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向原核准机关备案,交回《证书》。原核准机关出具备案函,企业据此向外汇治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及其所属境外企业应当按当地法律办理注销手续。

终止是指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我国企业均不再拥有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其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境外企业外文名称可在申请核准前在东道国(地区)进行预先注册。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落实各项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并同意驻外使(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人员安全爱护等方面的指导。 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赶忙向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要求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向原核准机关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形和统计资料,确保报送情形和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其对外签署的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生效前,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境外投资公司章程(DOC)

外资企业章程

外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者为: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 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为: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为: 初期年产, 最终实现年产 第九条公司产品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如需要也可委托其他有

条件之公司销售,公司对自行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将主要由公司从境外融资取得。公司也将根据需要和可能,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境内融资。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包括以下内容 1、外汇现金; 2、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折合; 3、其他(具体列名) 全体股东同意以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十二条公司履行投资期限 首期于营业执照发放后,个月内缴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全部注册资本应于企业成立后月内完成投资。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完成投资后一个月内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由股东决定,报原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之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公司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担保、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最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2014年9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其最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 将于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并将取代商务部2009年发布的《境 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以下简称《现行办法》). 根据《现行办法》,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一律应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而《新办法》改变了这种监管模式,并将实行以“备案为主、核 准为辅”的管理模式.本文将主要就该新管理模式予以简要介绍. 一、《新办法》的适用范围 《新办法》所规范的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 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 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1)《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业境外投资,而不 包括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以及(2)《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企业 “投资”于境外非金融类企业,而不包括境外金融类企业.另外,事业 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需参照《新办法》执行. 二、核准与备案的适用范围1、核准 根据《新办法》,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这里的“敏感国家和地区”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在《新办法》所附的《境外投资备案表》和 《境外投资申请表》中,提供了上述类别国家名单的查询路径.其中 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名单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775731688.html,/zlbg/bgzl/qtzl/t1094257.shtml);受联合国制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天津市投资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 特订立本公司章程。 1 — 2 本公司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公司),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为:法定代表人为:。 1 —3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 —4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 中国法人资格。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二、宗旨、经营范围 2—1公司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使投 资者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分别为: 2—3公司的产品% 以上在中国境外销售。 2—4视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或增资扩大规模以及 其他有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经批准的事项发生时,须向原审批机关提岀申请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3—1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 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 美元。 3—2投资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个月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缴清注册资本后, 公司聘请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3—3经营期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3—4有关公司占用土地事宜经天津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3—5公同按天津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卫生和劳动保护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3 —6公司的三废治理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达到天津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内部组织机构 4—1由投资者委派总经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2总经理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岀的重要报告、批准年度财务报告、收支预算、年度利润使用方案; (二)决定和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公司成立章程范本(混合所有制)

山西**********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司徽:山西**********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司徽另行设计。 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2031年 7月17日止。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310万元为货币出资,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690万元为非货币(实物)出资,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比例第十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二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按期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

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名称及其出资额向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公司在存续期间,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依法转让出资。 第十六条为保证公司启动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构的稳定性,从公司成立后三年之内股东不可以向外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完整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市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完整版发改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旧对比

发改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新旧对比解读 一、11号令与9号令新旧条文变化对比

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第7条)用,新闻传媒,我国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规定的限制行业 ? 核准和备案层级 ?核准:国家发改委,其 中20亿美元以上的由国 务院核准;(第7条)(2 014年发改委20号令已删 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 区、敏感行业”) ?备案:(第8条) ? 国家发改委:中央管理企 业投资;地方管理企业中 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 ? ? 省级发改委:地方管理企 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 下 ? ?核准:国家发改委,不再有国务院核准 项目(第13条) ?备案:(第14条) ? 国家发改委: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地方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 ? ? 省级发改委:地方管理企业直接开展的非 敏感类项目且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 ?

“小路条”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 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 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 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 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 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 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 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 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 内出具确认函(第10条) 删除 省级发改委转报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备 案的项目,地方企业应填 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 请表并附有关附件,直接 提交所在地的省级政府 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政 府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国 家发展改革委(第11条 和第19条) 无需转报,直接通过网络系统向相关核准 机关或备案机关提交有关文件(第18条和 第29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项目对外签署具有最终法律 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 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 项目实施前投资主体应当取得核准文件或 备案通知书(第32条)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投资者在天津市投资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特订立本公司章程。 1—2 本公司名称为(以下称公司),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1—3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 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二、宗旨、经营范围 2—1 公司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使投资者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分别为: 2—3 公司的产品 %以上在中国境外销售。 2—4视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或增资扩大规模以及其他有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经批准的事项发生时,须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3 —1 公司投资总额为美元,注册资本为美元。 3 —2投资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缴清注册资本后,公司聘请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3 —3 经营期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3 — 4 有关公司占用土地事宜经天津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3 —5 公同按天津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卫生和劳动保护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3 —6 公司的三废治理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达到天津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内部组织机构 4 —1 由投资者委派总经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4 —2 总经理的主要职权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批准年度财务报告、收支预算、年度利润使用方案;

公司设立章程和决议

温州市红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温州市红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宁村宁城西路19号。 第四条公司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湾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服务,汽车代驾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

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为3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2个股东组成: 肖红武货币方式出资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于2011年6月29日前全部足额到位。 徐时钦以货币方式出资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于2011年6月29日前全部足额到位。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批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

版责任公司章程注册专用

版责任公司章程注册专用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注册用)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四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股东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由股东自行约定,记载于章程中。上述事项发生变化的,载入公司《章程》,提交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第三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数额及出资时间出资比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不可分割实物缴付出资的,不得分期缴付。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5号-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5号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公布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8号)同时废止。 主任肖亚庆 2017年1月7日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推动中央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境外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境外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明确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境外风险管控、推动走出去模式创新,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境外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境外项目管理,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境外检查与审计,按职责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注重境内外业务协同,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外商投资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八 章 程 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者为: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为: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 令和有关规定。 宗旨、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为: 初期年产 ___________________ , 最终实现年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产品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如需要也可委托其他有条件之公司销售,公司对 自行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 将主要由公司从境外融资取得。 公司也将根据需要和可 能,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境内融资。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包括以下内容 1 、外汇现金; 2 、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折合; 3、其他 全体股东同意以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岀资的, 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的评估机构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十二条公司履行投资期限

注册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 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出资方式: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全力机构,依照

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解读-11页精选文档

境外投资相关政策解读 一、“走出去”战略的提出与不断深化 在2000年举行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走出去”战略,并写入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随后,在2001年召开的九届人大四次会上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立了“走出去”战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在2006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强调和深化了“走出去”战略。国务院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是明确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继续坚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 (一)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规范秩序,合理布局,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国家利益。 (三)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 (四)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健全评价考核监督体系,建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成本核算制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坚持工程项目承包公开公正透明,重信守诺,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保障当地员工合法权益,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关心和支持当地社会民生事业。 (六)提高境外工程承包建设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七)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境外中资企业、机构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八)加快人才培养,注重培养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人才,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管理能力。 (九)营造友好的舆论环境,宣传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政策主张,维护中国的良好形象和企业的良好声誉。 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004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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