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合同审计
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及实施【精编版】

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方案及实施审计方案一现状及背景1.集团产业多元且关联性弱,集团及子公司2020年预算总成本约**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支出都可以归类为采购支出,现阶段采购管理多为操作性采购,在集团及子公司层面均未有效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程序不规范,为了彻底梳理集团及各子公司采购管理现状,识别管控弱点和漏洞,以逐步规范采购管理,切实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杜绝腐败和舞弊事件的发生,特开展集团的采购专项审计。
2.集团及子公司对外行为的载体为合同,合同管理涉及众多环节,涉及诸多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授权管理风险、资金支付风险等,因此识别合同管理主要风险,明确合同管理的关键控制,对集团发展而言也是必要的。
3.采购和合同管理的好坏,与成本控制和资金计划的准确性密切相关,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密不可分。
基于以上,风控管理中心审计部拟在集团范围内同时开展采购管理和合同管理专项审计,审计工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审计目的1.梳理采购管理现状、架构、权责分配;2.梳理合同管理现状、架构、权责分配;3.识别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所涉及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4.识别管控弱点及漏洞;5.通过审计及整改,规范管理、防范风险、降低成本、减少腐败。
三输出成果1.各公司审计小结(采购管理、合同管理);2.各公司采购、合同管理权限指引表(现状及需改进之处,附表);3.专项审计报告(集团整体层面);4.整改通知书;5.整改方案(被审计单位提供,时间要求见“八、实施步骤”)。
四审计推动 1.管理制度的建立;2.供应商数据库的建立;3.实现归口管理、流程优化(包括审批流及表单);4.明确采购分类、规范采购方式;5.明确合同类型、出台标准文本;6.权限分配的优化、效率的提高;7.明确与采购、合同有关投诉、举报事项受理机制;8.促进集团与子公司风险库的建立与更新;9.采购、合同信息化管理(视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实施方案五审计对象及范围1.公司1、公司2、公司3、公司4、公司5、集团相关部门;2.2019年度采购事项、2019年度签订的合同。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和方法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在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在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措施进行调查、测评的基础上,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计。
一、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审计在取得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预算的文件及全部追加、追减预算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审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审查是否存在已列入支出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审查年中因追加预算、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调整或者不可预见原因而需要补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未按规定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办理预算调整或补报手续的采购项目,是否存在突破预算的采购项目。
将政府采购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较,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计划;将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名称、单项采购预算、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逐项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较,审查应编未编采购计划而导致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采购计划和计划外私自采购的行为,有无任意追加突破限额的问题。
二、政府采购资金审计主要审查采购资金的拨付是否与预算一致,是否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将资金汇集完毕;审查投标人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了投标保证金;采购活动结束后资金拨付给供应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挤占其他单位资金的情况;采购资金结余在下一年度有无擅自改变原有用途;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资金沉淀现象等。
三、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审计(一)抽查部分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项目文档1、审查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以不正当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列举的要求。
政府采购审计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审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审计单位):[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拟进行政府采购项目,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甲方拟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审计范围第二条审计时间及费用1. 审计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的[具体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2. 审计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审计费用金额]元(大写:[审计费用金额大写]元整),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内支付审计费用的[X]%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后[具体时间]内支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2.政府采购方式选择错误 政府采购可以根据项目的规 模及技术特点等采用公开招标、 竞 争 性 谈 判 、竞 争 性 磋 商 、单 一 来
源 、询 价 等 方 式 进 行 。如 竞 争 性 磋
商 方 式 适 用 于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技 审
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 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市场
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完成后
普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
同及在网上公示备案合同的情
况,部分项目还存在未按采购文
件 确 定 的 重 要 事 项 ,如 交 货 期 、付
政府采购审计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审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政府采购审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1 审计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审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1.3 审计期间:____________________1.4 审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乙方的义务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审计工作。
2.2 乙方应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2.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审计报告。
2.4 乙方应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保密。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3.2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审计费用。
3.4 甲方应对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审计费用4.1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审计费用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乙方提交审计报告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审计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6.2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审计

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审计在商业活动中,采购合同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防止合同风险和损失,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和审计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审计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审核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审核采购合同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和风险。
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条款和约定进行仔细的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同时,审核还可以发现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以减少后续纠纷和损失的可能性。
在审核采购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完整性:确保合同中包含了所有必要的条款和约定,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该明确规定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关键信息,以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2. 合同的合法性:确保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条款和约定进行法律合规性的检查,以避免违反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3. 合同的风险评估: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合同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在审核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风险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以减少合同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
二、审计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审计采购合同是为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情况,以及发现合同中的违规行为和不合规行为。
通过审计,可以对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合同违规、合同履约不到位等问题。
同时,审计还可以发现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和不合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处理。
在审计采购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交货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通过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
政府采购审计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审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拟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审计,乙方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审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对[具体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审计。
二、审计范围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该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编制、招标过程、合同签订与执行、资金支付等方面。
三、审计期限乙方应在[具体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开展审计工作。
(2)及时审查乙方提交的审计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审计费用。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约定的审计范围和期限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
(2)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3)及时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审计费用及支付方式1. 审计费用为[具体金额]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审计报告后[具体时间]内,通过[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审计费用。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或支付费用,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审计工作或提交审计报告,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审计:审什么,怎么审

政府采购审计:审什么,怎么审《政府采购法》实施已经10年有余,政府采购规模从初期不足10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0000多亿元,政府采购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作为政府采购的外部监督力量,审计监督逐渐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审计的基本程序作为财政支出审计的一个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是每次财政审计的规定动作。
概括起来,其基本程序是:(1)政府采购审计项目选择与立项。
审计机关一般会根据财政支出类型有重点地选择涉及采购金额较大或具有代表性的采购项目作为审计重点,而基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往往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首选项目。
(2)由审计的规划处与业务处共同商量,主要由业务处室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情况(包括审前调查),拟定审计方案,经过协商与领导批准后确立为正式方案。
(3)成立审计工作组,组长一般由具备一定职级或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审计方案的制订、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4)审计进驻与具体审计工作开展。
审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后,审计机关会向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然后派出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部门或单位,根据方案实施具体审计工作。
如果需要,审计工作组有权根据审计进度进行延伸审计,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供应商、相关银行等。
(5)审计意见交换与审计报告出具。
当审计工作接近尾声时,审计工作组会结合审计具体情况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意见交换,当双方意见达成共识后,审计工作组会出具审计工作报告,就被审计内容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审计机关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目标与关注的重点1.审计目标针对政府采购行为,审计的目标仍然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3个方面。
所谓真实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实际存在,不得虚列政府采购项目。
所谓合法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符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所谓效益性是指政府采购行为应当获取最优的价格质量比。
在强调上述三性基础上,还要关注政府采购的完整性,即按照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看其是否全部进行了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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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与合同审计一、审计重点与方法(一)政府采购审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是指对物资采购部门获取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各风险点和与造价相关的各个环节。
一般情况下分为:预算审计、招标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结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等。
审计方式主要是委托社会中介、聘请专家参与或自行组织人员开展。
其审计重点和方法有:1.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情况审计(1)审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2)审查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是否明确相关岗位(部门)的职责权限,以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合同审核、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使用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审查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是否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4)检查单位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采购文件内部审核、采购组织管理情况,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按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指向性等不公平不公正行为,采购组织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开评标过程有无串标、围标嫌疑等。
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审查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验收的管理情况。
在建设中是否坚持货物到货签收、安装调试时是否按规定流程组织、变更时是否按规定签证或报批;是否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合同和政府招投标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门机构组织专家或相关部门人员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工期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证明)。
(6)审计单位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情况。
检查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安装调试文档、培训记录、独立核算财务资料、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是否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7)审计单位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情况。
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是否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是否按相关规定采购国产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是否严格报批,采购方式是否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形成充分竞争。
(8)检查单位是否制定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货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货物应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方式执行;采购项目应有资金预算安排;采购项目应先立项,重大项目采购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论证审批;属于控购项目应在立项前先办理控购手续;项目履约验收应符合有关规定;采购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监督部门应有效参与采购监督。
非法人单位(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2.政府采购审计(1)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是否正确、完整,编制、批复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活动是否按照财政采购预算主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重点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有无不经程序确定采购预算。
有无任意追加或追减采购预算现象以及预算的追加或追减是否遵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审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效,是否存在超过采购人实际需要,重复采购、擅自扩大采购规模、贪大求洋,提高采购标准的情况;审查采购预算细化程度,是否存在因采购预算不明确而无法形成有效约束、粗放的预算不利于财政资金合理科学使用的情况。
(2)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活动参与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包括对社会中介机构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和评审专家资格审查。
是否存在允许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或不按规定抽取管理评审专家影响采购结果的问题。
(3)审查政府采购方式是否恰当,有无违规调整采购方式而规避公开竞争等问题,重点关注将应适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更改为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
(4)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对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的委托、采购信息的发布、投标环节、评标谈判环节、确定中标成交单位和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委托关系权利义务不明确影响采购行为问题,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和时间不合规问题,评标谈判程序不合法、评标过程不公平公正、影响评审结果问题等。
(5)对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和形式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有关部门备案,是否超出招投标范围订立合同或未经正规程序随意变更合同标的的行为,是否存在未严格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虚假验收等问题。
(二)合同审计1.审查单位合同的内部控制情况对照检查合同的内部控制是否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审核、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2)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3)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4)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
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5)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
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7)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8)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
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合同主体审计(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
经政府采购产生的合同主体重点审查供货方是否为经政府采购产生的中标人。
(2)非经政府采购产生的合同主体重点审查:①供货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审查供货方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确认供货方是否为法人,避免与不能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签订合同;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及时年检、企业营业期限是否已经过期或即将到期。
②审查供货方经营范围。
重点审查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合同标的,是否超出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范围。
③审查供货方有无履约能力。
审查供货方提供的各种资质文件,关注各种资质的取得日期、到期期限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年检情况;审查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了解资产结构、生产经营人员状况、生产能力及上一年度生产供应情况、库存状况,判断供货方的履约能力;适当审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
④审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是否合法。
审查授权代理书是否经公司法人授权批准,授权书是否签章齐全,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是否与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相符。
3.合同签订前进行合同价款审计(非经政府采购签订的合同)(1)注重对价格信息的收集。
掌握采购物资的市场供需变化、价格变动趋势、供应渠道、运输方式等等。
做好市场调查,通过亲临市场、电话查询以及网上询价等途径,了解各种物资材料的来源和供销价格,并建立对应的市场信息库。
(2)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事先将历次采购物资的价格、数量、供应商、合同订单号等情况按物料编码存入计算机系统,审计采购合同时,可及时从计算机中得到该物料以前已采购批次的采购日期、价格、供应商、订单号及审核日期等情况。
审计人员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化情况,估算现阶段合理的采购价格,并与合同价格进行对比,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3)加强对招标过程的审查监督。
通常情况下,企业小量、小额采购业务由企业自购,批量、大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招标程序是否合法,操作是否规范;审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主体资格、资质、履约能力的要求,以及采购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
4.对合同条款的审计(1)对合同内容的审计。
严格审查采购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可行性。
检查合同是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自签订起就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否以真实的经济交易为基础;合同是否有缺陷、是否遗漏必要条款、是否存在不利条款;合同是否可行、是否显失公平等。
(2)对合同条款的审计。
《合同法》中规定了购销合同的必备条款,对这些条款应逐项进行审计。
①当事人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该条款是对合同主体的明确,也是落实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前提。
主要审查合同单位名称与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与所加盖的合同专用章名称是否一致,住址是否与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的法定地址一致。
②标的。
重点审查合同标的物资是否与公司按计划要实施采购的物资相符,型号及规格是否准确、齐全。
③数量及质量要求。
该条款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大小的关键条款。
应重点审查合同上是否清楚具体地写明了确切的数量及计量单位,质量要求要明确执行的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
④价款或报酬。
该条款是采购合同的核心条款。
实行招标采购的,应重点审查采购合同价格是否为中标价格,是否为一口价;非招标采购的,应审查价格是否进行过市场调查、询价、比价,价格是否含税,是否高于市场价,是否包括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⑤结算方式及期限。
审查采购合同是否明确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是否符合有关结算规定,如大额资金收支不能以现金结算。
付款期限应明确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是否经验收、决算等相关程序、是否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质保金返还的最后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