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范文--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2篇)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规程适用于直接受到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管理的大型浮顶储罐生产,也适用于设计、施工和维护。
第三条大型浮顶储罐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人员来操作。
第四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二章储罐设计第六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根据所存储物质的性质、容量和工艺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第八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考虑防雷、防火、防爆和防腐蚀等安全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和事故可能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考虑设备维修和维护的便捷性,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储罐施工第十一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同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其质量和可靠性。
第四章储罐运行与维护第十六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建立健全的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
第十七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备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备运行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维护记录应详细、准确,以备查阅。
原油浮顶油罐操作规程范文(三篇)

原油浮顶油罐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原油浮顶油罐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油浮顶油罐的操作人员,包括操作员、监控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规程。
第四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合格并通过考试。
第五条操作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注意观察油罐内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原油的性质和特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油罐进行操作。
第二章操作要求第七条在操作前,必须对原油浮顶油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检查油罐的周围环境是否有易燃物品,及时清除。
2. 检查油罐的进气口和排气口是否畅通。
3. 检查油罐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如防爆设备、防雷设备等。
4. 检查油罐的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等仪表是否正常工作。
5. 检查油罐周围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第八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绝缘手套、安全帽等。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3.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油罐周围环境的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4.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饮酒或使用其他影响工作安全的物质。
5.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油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九条在进入油罐操作区域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交接班。
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操作工艺和操作规程。
2. 操作风险和安全措施。
3. 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和逃生路线。
4. 油罐设备的工作状态和相关注意事项。
第十条在操作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和设备。
第三章突发事故处置第十一条在原油浮顶油罐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置:1. 确保自身安全,迅速撤离现场。
内浮顶罐工艺安全管理补充规定范文

内浮顶罐工艺安全管理补充规定范文内浮顶罐是一种常用的储存和运输液体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化工、石油、制药等行业。
为了确保内浮顶罐的安全运行,必须制定相应的工艺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以内浮顶罐工艺安全管理为主题,结合实际情况,向大家详细介绍内浮顶罐工艺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范文。
一、内浮顶罐的基本工艺安全管理规定1. 内浮顶罐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设备的强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2. 内浮顶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罐壁的腐蚀、裂纹、变形等情况,浮盖的密封性能,设备的漏气、漏液情况等。
3. 内浮顶罐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4. 内浮顶罐的液位应定期测量,并记录下来。
测量液位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方法和工具,确保测量结果准确。
5. 内浮顶罐顶部必须安装气体检测装置,定期检测罐内气体的成分和浓度,确保罐内气体没有超标现象。
6. 内浮顶罐顶部必须安装火灾报警装置,以及灭火系统。
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7. 内浮顶罐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静电防护。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罐内和罐周围进行焊接和切割等有火花的作业。
二、内浮顶罐工艺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1. 内浮顶罐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不得允许不熟悉设备和工艺的人员操作内浮顶罐。
2. 内浮顶罐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禁止越过安全防护设施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内浮顶罐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无漏气、漏液等情况。
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不能擅自操作。
4. 内浮顶罐操作期间,严禁吸烟、喷洒易燃物品和进行其他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同时,严禁在操作现场堆放杂物,保持现场的整洁。
5. 内浮顶罐操作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范文(二篇)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范文一、机构设置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协同配合,确保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运行。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石油库和罐区的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消防安全部门负责石油库和罐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石油库和罐区的消防安全。
4.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石油库和罐区的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石油库和罐区的环境安全。
二、石油库和罐区设施设备管理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石油库和罐区应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演练,确保其可靠、稳定。
3.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电气设施管理制度,对电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挂乱放电器材。
4.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对通风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通风设施应保持畅通,防止积聚可燃有毒气体。
三、危险物品储存管理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操作。
禁止储存和操作超过允许限量以上的危险物品。
2.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危险物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危险物品的储存位置、数量、防火分区和警戒标识。
禁止将危险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同一区域。
3. 石油库和罐区应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储存状态,及时清理危险物品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品,确保储存区域整洁、干燥,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危险物品操作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操作人员的资质和操作规程,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操作危险物品。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进入石油库和罐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普及。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范本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安全技术规程适用于所有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
第四条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运行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 根据存储物质的性质、数量和工艺要求,确定储罐的材质和结构类型。
2. 设计储罐的底部和壁厚,保证其强度和稳定性。
3. 设计储罐的附件,包括防火、防爆、防腐等装置。
4. 根据储罐的容量,确定泄漏控制设备和报警装置。
5. 考虑地震、风力等外部因素,设计储罐的防灾安全措施。
第七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功能的完整性。
2. 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八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运行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 储罐的运行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状态。
2. 储罐应当配备有效的泄露控制装置,及时处理泄露情况。
3. 储罐应当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进行运行,并做好记录工作。
4. 储罐应当定期进行清洗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大型浮顶储罐的维护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对储罐进行防腐、防锈处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3. 对储罐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当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1. 所有储罐应当配备防漏设施,防止储存物质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石化行业的快速发展,大型浮顶储罐在石油、化工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储罐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逐年上升,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完善的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一、储罐设计与选择1. 储罐结构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2. 储罐选材应符合工艺要求,能够耐受内外介质的腐蚀和温度变化。
3. 储罐尺寸和容量应根据实际工艺需要进行合理选择,避免超过承载能力或导致操作不便。
二、储罐施工与安装1. 储罐施工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结构的完整性和密封性。
2. 储罐安装时,应保证基础稳固可靠,避免地质条件不良或基础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的沉降和倾斜。
三、浮顶系统设计与运行1. 浮顶系统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顶板与罐壁之间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2. 浮顶系统应配置相应的液位控制和报警装置,及时监测和预警液位异常情况。
3. 浮顶系统的排放管道和阀门应设置合理,确保顶空的安全排放和处理。
四、防火与防爆措施1. 储罐应配置防火和防爆装置,如防火涂层、静电接地、爆破片等,以防止因静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和爆炸。
2. 储罐周围应设置合适的防火墙和泡沫灭火系统,提高灭火效果和安全性。
五、检测与维护1. 储罐应定期进行内外壁的检测和检修,确保罐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储罐内部应定期清洗和除锈,防止腐蚀物积累导致事故的发生。
3. 储罐设备和附件的维护保养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六、应急预案与培训1. 储罐应急预案应制定和完善,包括事故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2. 储罐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具备应对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七、监督与管理1. 储罐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包括责任划分、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等,确保安全规程的执行。
2.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大型浮顶储罐的监管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规定》17页word文档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9〕183号关于印发《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设计、施工和管理,确保运行安全,现将《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规定008年4月15日目次1总则 (5)2选址及平面布置 (5)2.1库址选择 (5)2.2防火堤 (5)2.3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6)3电气 (6)3.1罐区照明 (6)3.2防雷措施 (6)3.3防静电措施 (7)4罐体设备 (8)4.1密封结构 (8)4.2浮顶限位要求 (9)5消防系统 (10)5.1一般规定 (10)5.2消防水源 (10)5.3泡沫灭火系统 (10)5.4消防冷却水系统 (10)5.5辅助消防设施 (11)5.6消防站 (12)5.7其他要求 (1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7电视监视系统 (13)8环境保护 (13)9施工与安装 (13)9.1密封的安装 (13)9.2板材预制 (14)9.3浮顶安装 (14)9.4罐壁安装 (14)9.5量油导向管安装 (14)9.6其他 (14)10运行管理 (15)10.1检测制度 (15)10.2检查、维护制度 (15)10.3安全运行制度(含作业要求、进油管道口的流速和液位等)17 10.4其他要求 (18)10.5应急救援预案 (18)11附则 (18)1总则1.1为使大型储罐及罐区安全的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满足安全运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的安全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储存其他油品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钢制外浮顶储罐,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1.3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石化管理规定6篇
中石化管理规定6篇第1篇中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篇中石化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第3篇中石化事故管理规定办法第4篇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第5篇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第6篇中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第1篇】中石化事故管理规定办法中石化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事故分类和分级第一条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4.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6.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7.放射事故:放射源丢失、失控、保管不善、造成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二条上报集团公司事故凡发生下列事故,应报安全环保局。
1.一般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一次造成1~9人重伤;一次造成1~2人死亡;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炼化、销售企业一次跑、冒、漏油(料)及油品变质在10t及以上;油田企业一次跑油在30t及以上;管道储运企业一次跑油在100t及以上;海上发生一次跑油在1t及以上;销售企业一次混油混入量100t及以上;炼化企业一次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50%及以上。
2.重大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2)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精选
大型浮顶储罐平安技术规程目?录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设计与施工治理第三章?? 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第一节?选址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四章?? 平安设备设计要求第一节?储运设备第二节?消防设备第三节?电气及防雷、防静电设备第四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第五章储运环节平安治理第六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大型浮顶储罐平安消费技术治理工作,标准平安消费行为,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平安,防止发惹事故,按照《平安消费法》、《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和《山东省平安消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成品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平安设计、施工及平安治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储罐建立工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许可施行方法》和《山东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许可和试消费(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平安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消费(使用)。
第四条?含有大型储罐的企业应认真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度,完善平安消费条件,积极开展平安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本质平安。
第五条?含有大型储罐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应严格按照《平安消费法》和《落实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治理?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储罐建立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平安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
第七条?企业选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建立工程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严禁委托给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严禁超资质范围设计、施工和监理。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1. 储罐设计1.1 储罐选址和基础设计1.1.1 储罐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经济合理、便于施工、运输和维护;•地质条件良好;•危险环境隔离距离符合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1.2 混凝土基础应保证其与地基的牢固连接。
1.1.3 储罐的安装应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1.2 储罐结构要求1.2.1 储罐外壳应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抗拉、抗压的结构材料制造而成。
1.2.2 储罐盖板应采用抗强风、压力稳定的结构设计。
1.2.3 储罐内衬材料应符合产品特性的要求,选用优质的耐腐蚀材料。
1.3 储罐安全设备与附件要求1.3.1 储罐安全阀应设在储罐的最高处,其排放口必须通往安全区域。
1.3.2 储罐进出口应装有旁通管道,并附设隔断阀门,隔离进出口。
1.3.3 储罐安全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维护。
2. 储罐施工2.1 施工前准备2.1.1 施工前需要充分了解工程项目,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
2.1.2 储罐施工现场应保持干燥,无水、无泥及杂物等。
2.1.3 施工前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2 施工工序2.2.1 基础工程2.2.1.1 用机械方法清理基础底面,并保持干燥无水。
2.2.1.2 按设计要求,预埋撑杆,并确保大小及数量的正确。
2.2.1.3 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严密拼合。
2.2.2 垂直结构施工2.2.2.1 设备安装前,先进行对应表的检查。
2.2.2.2 进料口和出料口应设有隔断阀门.2.2.2.3 垂直方向上的吊装应保证吊具的安全可靠,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3 安全管理2.3.1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3.2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条例。
2.2.3 加强施工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储罐运行和维护3.1 运行3.1.1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1.2 危险化学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储罐使用原则要求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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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基本要求 1.1 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 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及平面布置 2.1库址选择 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 2
防火堤 2.2.1 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 单罐容积不小于10万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4罐一组布置。 2.3 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2.3.1 大型储罐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 大型储罐罐组应设路面宽度不小于6m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m。 电气 3
3.1 罐区照明 大型储罐罐组的照明宜采用灯具沿走道、平台、扶梯布置。 3.2 防雷措施 3.2.1 大型储罐接地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18m,罐体周边的接地点分布应均匀,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大型储罐与罐区接地装置连接的接地线,当采用热镀锌扁钢时,规格应不小于40mmx4mm。
3.2.2 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3m至1.O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与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
3.2.3大型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应对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电气连接。浮顶与罐体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mm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4 大型储罐转动扶梯与罐体及浮顶各两处应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衄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 4
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5 大型储罐应利用浮顶排水管线对罐体与浮顶做电气连接,每条排水管线的跨接导线应采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50mm2镀锡软铜复绞线。
3.2.6 与罐体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
3.2.7 宜采用有效可靠的连接方式对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并应满足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3 防静电措施 3.3.1 大型储罐的自动通气阀、量油孔应与浮顶做电气连接。 3.3.2 二次密封采用I型刮板的每个导电片与浮顶均应做电气连接。 5
3.3.3 电气连接的导线应选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10mm镀锡软铜复绞线。 3.3.4 在大型储罐盘梯进口处,应设置安全有效的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设施。 3.3.5 大型储罐浮顶上取样口的两侧1.5m之外应各设1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该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3.6 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防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108-1011Ω。 3.3.7 浮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带应使用导静电材料。 3.3.8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应共用接地网,实测的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4罐体设备 4.1 6
密封结构 4.1.1 大型储罐应设置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在雷雨多发区域,一次密封宜采用软密封。
4.1.2 储罐罐壁与浮顶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宜按附表的规定选取。 4.1.3 在浮顶外边缘板与罐壁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偏差为土100mm的条件下,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的密封件应保持与罐壁良好接触。
4.1.4 应尽可能减小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空间。 4.1.5 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橡胶充液管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2809要求,除具有良好的耐油性能外,还应满足强度、耐老化等要求。
4.1.6 一次密封的软泡沫塑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轻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JM30优等 7
品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耐老化性能。 4.1.7 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所用紧固件、二次密封的压条等材料应为不锈钢。 4.1.8 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和二次密封的油气隔膜接头的物理性能、耐油性能以及机械性能等应不低于对橡胶包带和油气隔膜的性能要求。
4.1.9 二次密封的支撑板应采用不锈钢,橡胶刮板宜采用L型结构,以保证刮板与罐壁之间形成良好的面接触;当采用其他结构时,密封油气空间不应存在金属凸出物。
4.1.10 二次密封的橡胶刮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 4.1.11 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安装的方式。 4.1.12 一次弹性泡沫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 4.2 8
浮顶限位要求 4.2.1 储罐浮顶限位除设置两根量油导向管外,在浮顶下方,还应设置限位器,浮顶限位器沿径向伸出浮顶外边缘板的长度应满足密封间隙允许偏差的要求,并对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提供极限位置保护,其安装位置应避开其他部件。
4.2.2 罐内附件的设置造成浮顶漂移(旋转或平移)时,附件应尽可能对称布置,使产生漂移的外力相互抵消或尽可能减小。
5消防系统 5.1 一般规定 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喷淋和泡沫系统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系统,同时具备现场手动操作的功能。
5.2消防水源 5.2.1 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应储存在固定的消防水罐或消防水水池中。当储罐区附近有合适水源时,可设置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备用水源上应设可靠的取水设施。 9
5.2.2 厂区内大型储罐区和装置区的消防水储备宜统一设置,消防水源除满足企业的消防补水需要外,还应满足大型油罐的消防需要。
5.3 泡沫灭火系统 5.3.1 大型储罐的泡沫站内泡沫混合装置应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阀应为一用一备;泡沫站应具有快速灌装设施。
5.3.2 大型油罐灭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2),连续供给时间应为60min。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数量按不小于3支设计,每支泡沫枪的流量应按480L/min设计,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按30min设计。
5.4 消防冷却水系统 5.4.1 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由扑救最大罐火灾配置泡沫用水量、储罐固定冷却用水量、以及移动消防用水量组成。固定冷却用水量按着火油罐外壁面积保护,喷淋强度不小于2.0L/(min*m2),并应按实际配置校核喷淋水量;移动水量应为 10
120L/s。 5.4.2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消防冷却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3 泡沫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泡沫消防给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4 泡沫液泵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宜采用齿轮泵,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质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泡沫液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
5.4.5 消防水应储存于两个设有联通管的水罐或水池中。当和生产用水合并储存时,应保证消防水不被使用。
5.5 辅助消防设施 11
5.5.1 大型储罐区服务的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移动式泡沫和水两用消防炮,单台流量为32L/s一40L/s。
5.5.2在防火堤外台阶边、油泵房、泵棚或露天油泵边上应设置沙池,储存不少于2m3消防沙。
5.5.3大型储罐顶部平台上,可设置灭火器材箱,放置2根水带和2支泡沫枪。 5.6 消防站 单罐容量不小于10万m3大型储罐且罐区总容量大于40万m3,或单罐容量不小于15万m3时,应在消防站内设置高喷车、泡沫运输车,高喷车流量不应小于60L/s。
5.7其他要求 5.7.1 泡沫堰板高度应高于二次密封0.3m,且不小于0.9m;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宜为0.9m~l.2m;泡沫堰板与罐壁间的人行通道不应少于4处。
5.7.2单罐容量大于5万m3储罐,应在罐顶梯子平台的对称位置上设置二分水器和操作平台。二分水器应由DNlOO管道沿罐壁引至防火堤外,在距地面0.7m处设置半固定管牙接口;根据需要,从二分水器上引出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也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