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金管理章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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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金)运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年第3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规范设立与运

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ZZZ 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和ZZZYYY网络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创业孵化基金是由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和ZZZYYY 网络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创业孵化基金。创业孵化基金的资金来源是由创业孵化基金有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和ZZZYYY网络公司筹措,由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00万,ZZZYYY网络公司出资300万,总规模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创业孵化基金以“母基金”的身份,主要通过参股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基金占股比例按照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和ZZZYYY网络有限公司比例a:n,引导电子商务、信息化创业资本聚集,并通过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业链配套设施进行孵化。

第四条创业孵化基金从2015年起进行投资,首期规模为 x00万元人民币,从2015年起按照项目不同安排不同金额注入创业孵化基金。

第五条创业孵化基金实行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负责、专业机构运营,决策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管理模式。基金理事会作为创业孵化基金的决策管理机构,对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和ZZZYYY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理事会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与集中决策机制决定事项。

第二章决策与管理机构

第六条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作为创业孵化基金的决策机构,由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和ZZZYYY网络有限公司协商共同设立,对双方负责,行使创业孵化基金投资决策和监督管理权。

第七条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设理事若干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会成员由双方公司共同任命。

第八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落实理事会具体工作及承担日常事务。

第九条理事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创业孵化基金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

(二)审议批准创业孵化基金章程和重要管理制度;

(三)审议批准创业孵化基金资金筹集方案、投资计划方案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受托管理机构、托管银行;

(五)审议批准创业孵化基金投资合作方案和退出方案;

(六)审议批准创业孵化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七)决定创业孵化基金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办公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办理理事会具体工作及承担日常事务;

(二)拟订创业孵化基金相关管理制度;

(三)审核创业孵化基金年度工作报告;

(四)组织指导创业孵化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工作;

(五)拟订受托管理机构、托管银行和中介服务机构的选聘规定,并对上述机构进行资质审核;

(六)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并向理事会报送评审意见;

(七)办理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参会的,可委托副理事长、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须由全体理事的2/3(不含)以上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议事按照《XXX-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理事会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创业孵化基金合作方案进行独立评审,力求创业孵化基金决策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聘请嘉应学院创业相关领域专家担任,理事会嘉应学院创业专家团队、ZZZ市创业协会等中介机构

代表与双方公司代表担任评委会委员。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为7人,其中,相关领域专家4人,双方公司单位代表2人,中介机构代表1人。

第十四条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须由2/3(含)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一年内缺席两次会议的专家委员取消其评委资格。

第十五条专家评审委员会决议必须经与会成员2/3(含)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供理事会作决策参考。专家评审委员会议事按照《XXX-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

第三章受托服务机构

第十六条受托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管理协议,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

(二)积极参与制定所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披露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经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后,向参股基金企业报告;

(四)经双方协定,由ZZZ市XXX梦工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经理事会决策同意,创业孵化基金可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具体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由理事会确定。在委托管理模式下,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

第十八条创业孵化基金向受托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以管理机构实际托管基金金额的1.5%提取,每年支付,并将基金增值收益的20%奖励给委托管理机构。创业孵化基金日常运转所需的评估费、审计费、法律咨询费、专家评审费、媒体公示费等,在支付给受托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中列支,由受托机构支付。调整变更支付管理费和基金收益奖励比例额度,须经理事会决策同意,由双方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由理事会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选定具有行业资质的银行机构托管创业孵化基金资金。经理事

会批准,由理事会办公室与托管银行签订基金托管合同,托管银行必须严格监管创业孵化基金账户,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条创业孵化基金托管银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二)具备由职能部门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

(三)与基金主要出资人、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无股权、债务利益关联和利害关系;

(四)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信用记录;

(五)优先向政府创业孵化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优良授信融资服务;

(六)承诺向创业孵化基金跟进投资的创业企业提供配套信贷支持;

(七)受托银行由双方公司共同协商选定。

第二十一条创业孵化基金托管银行必须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保障所托管基金资金安全;

(二)严格按托管合同执行划款及清算指令;

(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四)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等;

(五)按要求向XXX-YYY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提交基金托管工作运行报告。

第二十二条托管银行主要负责创业孵化基金的资金保管、拨付、结算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托管银行对创业孵化基金账户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定期报告资金情况: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向理事会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的基金托管报告;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年度基金托管报告。托管银行发现创业孵化基金异动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办公室可定期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创业孵化基金的运作管理与运作事务进行审计检查。会计、律师、信用评级等服务机构应与理事会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

第四章创业孵化基金运作管理

第二十四条创业孵化基金建立资金专户,由理事会决策管理。

第二十五条创业孵化基金的资金拨付指令文件须经理事会会

议决策后由理事长签发或由理事会委托主持理事会会议的副理事长、秘书长签发,理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创业孵化基金运作主要以参股方式为主,视具体

情况可采用跟进投资或理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创业孵化基金在具体运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参股投资一般为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10%,最高不超过30%,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创业孵化基金不能成为第

一大股东,参股投资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

(二)跟进投资一般为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跟进投资形

成的股权委托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管理机构与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托管协议》。

(三)根据信贷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对历史信用记录良

好的创业投资企业,可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方式。

(四)创业孵化基金的资金拨付,须待合作方募集资金到位或

实际投资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八条申请创业孵化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具

备下列条件:

(一)应按有关规定依法注册设立并在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备案;

(二)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和项目;

(三)有至少1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

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四)创业孵化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应优先投资于入驻ZZZ 市XXX科技有限公司的团队;

(五)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

控制机制;

(六)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

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创业投资企业GP或合伙人具有运作成功案例,提供有效的工商登记情况和纳税完税证明;

(八)不投资于股票、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相关政策限制

的行业。

第二十九条申请跟进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本章程第二十八条条件;

(二)创业投资企业对申请跟进投资的项目已经选定,或实际

完成投资一年内;

(三)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约定其他投资方不得先于创业

孵化基金退出其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第三十条申请使用创业孵化基金流程:

(一)公开征集:理事会办公室或委托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

公开征集拟与创业孵化基金合作的创业投资企业;

(二)申请:申请人向理事会办公室或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扶持方案;

(三)受理:委托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扶持方案进行尽职调查,提出拟扶持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和合作方案;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创业投资企业提出的申请扶持方案

和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的尽职调查报告及合作方案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评审结果作为决策依据;

(五)公示:对评审通过的拟扶持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公示,公

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无问题的,将材料上报理事会;

(六)决策:对拟扶持方案由理事会根据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评

审结果作出决定,并由理事会办公室指导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投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具体申请材料及评审工作按照《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阶段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材料》、《尽职调查工作指引》、《XXX-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阶段参股评审实施细则》和《XXX-YYY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基金跟进投资评审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第五章创业孵化基金收益分配与退出

第三十二条以优先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参照不少于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协商确定。跟进投资的投资收益应约定,在向共同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支付管理费和效益奖励后,剩余的投资收益由创业孵化基金收回。

第三十三条以参股方式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可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事先通过公司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创业孵化基金的优先分配权和优先清偿权,以最大限度控制创业孵化基金的资产风险。

第三十四条创业孵化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可采取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及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到期后清算退出等方式退出,由理事会确定退出价格。在有受让人的情况下,创业孵化基金可以随时退出,其他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

第三十五条创业孵化基金的存续期由理事会决定。创业孵化基金终止后,创业孵化基金资本金总额及剩余收益全部归还财政。

第六章风险控制管理

第三十六条创业孵化基金遵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与监督制度,加强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对创业孵化基金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作。

第三十七条建立廉政责任制与岗位责任追究制,对创业孵化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和创业投资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创业孵化基金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创业孵化基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创业孵化基金应按照投资预期收益的50%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创业孵化基金不得用于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创业孵化基金的闲置资金以及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权益,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双方协定由ZZZ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对创业孵化基金资金及投资后形成的股权进行托管。

第四十条理事会办公室选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定期对创业孵化基金政策目标、政策效果、扩大创业孵化基金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及其资产情况进行评估。

第四十一条创业孵化基金理事会负责对创业孵化基金实施监管与指导,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每年对创业孵化基金政策目标、政策效果及其资产情况进行审议。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 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 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 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 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平台,与内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与职务无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平台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马上报管委会核实。违规情况实属者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 第一条为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有效、安全地使用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由省政府先期投入的5000万元设立,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中心)负责管理。省人才中心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专户孳生的利息并入基金。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鼓励创新、有效扶持、公平守信、依法监督的宗旨,切实防范基金风险。 第四条创业基金采取委托贷款的运作模式。省人才中心作为委托方提供资金,项目管理(担保)机构负责项目的实地考核和担保资产(人)的评估,指定的商业银行根据委托方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等,按照担保和免担保两种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协助回收。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恶意逃避债务的借款人依法进行追偿。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利息。 第五条创业贷款的银行手续费、项目管理(担保)服务费、法律服务费和免担保项目专家论证费按相关规定中的标准在基金中列支。 第二章贷款对象、金额、期限、还款方式 第六条创业贷款的对象是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省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 对有过“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 第七条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八条在校硕士、博士生创新创业,凡年龄不超过35岁,依法在陕西境内注册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文化创意的,经所在院校推荐,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 第九条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免担保贷款。 第十条创业贷款期限为3年。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

学校教材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定)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国家规划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中职教材站)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经教务处审核后,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教材发放和收费办法 (一)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循环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安县花荄镇中 教材循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培养学生树立关爱他人,爱护图书,爱护公物的精神,养成勤俭节约、保护资源良好习惯;加强对国家资源、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即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又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教材循环使用制度: 一、成立教材循环使用领导小组: 组长:黄臣 副组长:于建军 成员:赵士铨刘小明艺体组全体教师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循环使用教材科目: 《科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三、加大教育宣传,提高认识: 全校师生要确立循环使用教科书意识,学校将以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出黑板报、举办主题班会等广方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确立教科书循环使用意识,争取他们理解和支持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循环教科书登记制度 循环教科书登记由学校图书室负责,具体江莉老师负责,并纳入图书管理,本学期结束后,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将各班学生手中要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回收,回收后要做好清点工作,将损坏或严重污损的教科进行清理,将保存完好的教科书缴交江莉老师处进行登记造册。逐本编号(教材类),以便授课教师集中领取和学生借阅。 2、循环教科书使用制度 用于循环使用的循环教科书在领取和借阅时必须完备手续: ①各班班主任在开学时向图书室按本班总人数的30%领取循环教科书,领取时,由班主任在借书清单 上签字,期末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织学生按时集中归还,出现丢失或损坏严重不能再循环使用的书本,由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组织学生按价赔偿。

警院英创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警院英创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基金 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警院英创创业中心(以下简称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管理,进一步培养我中心成员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来源 我中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分为外来经费、学院经费和英创中心创业经费。外来经费是指合作单位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资助经费(中国电信警院团队实践经费,50%由电信警院团队长安排,50%上缴英创中心);学院经费是指学院或系部批准立项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经费;英创中心创业经费是指中心各部门各方面创业方案奖励资金及创业利润分成收入(创业方案奖励资金:上缴奖金额10%的管理基金;警用品业务:上缴营业额5%的管理基金;兼职业务:上缴纯利润的10%的管理基金;考试培训业务:上缴纯利润10%的管理基金;技术维护业务:上缴纯利润10%的管理基金,30%作为市场开拓费,60%作为技术费)。

为鼓励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凡以“警院英创创业中心”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立项项目,中心按下列标准给予一定数量的配套经费。 我中心作为参与人的合作项目,按实际到款额使用。 第二章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 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做到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专款专用,确保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任务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第一条杭州钜胜科技有限公司是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主管部门,策划商务部为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核算和管理部门,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使用接受信息技术与管理系团总支的监督。 第二条外来经费应全额进入中心总务处。中心根据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到款通知文件及本办法规定的配套经费数制作经费折。 第三条学院经费由信管系团总支根据学院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制作好经费折。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搞好教材管理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教务处是全校教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订购、发放、经费核算,并负责教师自编教材的审批、印刷、发放、评优推荐出版等工作。 二、教材征订原则 1、教材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条件,是知识的载体,是传授知识的重要工具,教材的选择必须慎重,不要偏高或偏低。 2、教务处应根据教学计划,会同教研室、学生处等部门进行研讨,确定教材种类,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3、基础理论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 4、专业课应优先选用教育部、中国铁道出版社中职中专规划教材,没有规划教材的应尽量选用教育部、中国铁道出版社中职中专推荐教材,实在紧缺的特色课或专业课教材应组织专人依据教学大纲自编教材。 5、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经常更换,确需更换时,须经教研室讨论,并呈述理由报教务处审查、批准。 6、每专业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订购一种教材,特殊情况需要订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的,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预订。 三、教材征订程序 1、学校所有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学生用书)均由教务处统一订购,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私订教材。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销未列入教材计划的教材,一经发现,将追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教材的预订时间,统一在夏、冬两季进行。教务处依据学工处报学生人数,确定下学年教材订购数量,必须在6月15日前确定春季教材订购任务,在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方法(doc 27页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方法(doc 27页)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指导学生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在学院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主要来源: (1)财政厅拨款; (2)学费收入; (3)社会捐赠。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院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产学办、学生处、团委、各系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审议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制订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督查; 4、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成果认定; 5、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年度总结; 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六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70%。 第三章资助的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基金以“立项资助”和“成果奖励”两种形式重点对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以及技能和学科竞赛等三个方面进行激励。 第八条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可行性的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工艺革新、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创新、产品研发和改造、各类专利以及其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氛围,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2005年第39号令)、《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江苏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0〕153号),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投资于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企业。引导基金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做大天使投资规模,促进创新型、科技型创业企业加速成长。 第三条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资金管理范围,资金来源为:上级相关部门、各级财政等预算安排的创业投资专项(配套)资金;从支持的创投企业、创业企业回收的资金;闲置资金收益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创投企业,是指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或合伙制企业,并应按《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0〕48号)及补充修改意见、《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在园区财政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天使(种子)基金,是指在园区注册成立,专门对创业企业进行首轮投资的创投企业,种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非种子基金是指针对园区的新兴产业,重点进行股权投资的创投企业。天使(种子)基金、非种子基金应经园区财政局(金融办)认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创业企业,是指在园区注册设立,主要从事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创新型企业,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二)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 创业企业由园区科技局具体认定。 第二章引导基金的管理 第七条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人)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作。引导基金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创投企业的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二)提交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 (三)执行决策委员会决策方案,履行投资手续; (四)代表引导基金履行投资人权利和义务;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3-08-22 16:54:12|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 目录 发布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领域和方向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六章受托管理机构 展开 发布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领域和方向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六章受托管理机构 展开 编辑本段发布令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指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

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本着规范化、选优、实用和自编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教材的征订,发放审批及保管工作的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对我校教育使用教材的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条教材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务处配合各专业做好教材的规划工作; 定期进行教材状况调查和摸底工作,及时掌握使用情况,保证教材的使用质量。 完善教材管理档案。 加强教材信息工作,不用盗版教材及非正式渠道发行的教材,使用教育部和省通编教材。 采用计算机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条教材申购规定 各专业的所有教材均按如下程序办理: 第一、教学科根据教学计划,核准库存,制定教材使用核对表,由“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同任课教师选订教材。 第二、任课教师在接到教材选订任务之后,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并向“教材征订领导小组”说明使用教材的理由,同时填写《教材使用凭单》。 第三、教材征订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进行初步审阅,并签字表示同意与否。如果不同意,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应与任课教师协商并提出替代使用的教材,直到双方同意为止,但双方协商的时间不得超过征订教材所规定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仍无一致性意见的,则按任课教师本人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办理,但任课教师必

须提供该种教材在数量、价格以及供货地点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或之内,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对本教材选用的意见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即承担因教材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填写《教材使用审核单》,报“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并由主管领导批准。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凡属于已经确定购买的教材,不得中途更改或调换,否则当事人承担一切成本开支和库存积压带来的一切后果。 优先使用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 第一、教师个人或集体编写的教材,先由编写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教材使用凭单》,经“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同意,签核用书学生人数,主管校长批准,才能办理购书手续,该教材使用不超过两届学生或两个学年度。 第二、若出现本校教师同时编写相同课程教材时,按先经批准列入计划且学校已订购书者优先使用。在一个学年内,原则上不同时将两本同类教材列入审批计划。 第三条教材选用的要求 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或一本教材,不设辅助教材。本着节约的原则,任课教师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时,每次只领一本或一种,辅助性参考教材可到图书馆借阅。若发生已选定教材确有重大错误或已经过时的情况,需要另购教材者应按本制度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四条教材的订购范围 学生课本和各类指导书,教师用教科书,视听教材; 第五条教材的订购时间 教材的订购时间,分别为春、秋两季,即每学年的五月底、十二月底前订购完成。各专业要按规定的时间把教材申购表交回“教材征订领导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为切实减轻我县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用,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行政部门、发改委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 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县学校供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育部门、学校不得自行推荐教辅材料。 二、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着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着作权人的授权。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的学科和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教育部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于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新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雍阳中专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1)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部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务处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各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靠自己编印。 2、首先由各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各部主任同意、审核后,提请教务处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3、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两年以上。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规定试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 理规定试行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指导学生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在学院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主要来源: (1)财政厅拨款; (2)学费收入; (3)社会捐赠。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院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产学办、学生处、团委、各系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审议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制订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督查; 4、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成果认定; 5、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年度总结; 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六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70%。 第三章资助的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基金以“立项资助”和“成果奖励”两种形式重点对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以及技能和学科竞赛等三个方面进行激励。 第八条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可行性的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工艺革新、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创新、产品研发和改造、各类专利以及其他有价值的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 第九条创业项目主要支持学生撰写创业计划书、商业策划书以及优秀创业计划书的实施。

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2014年4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切实管理好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基金是由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发起,华图教育和嘉龙集团各出资1000万人民币进行运营的基金。基金由“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和”嘉龙大学生创业公益基金”两支基金组成。基金的宗旨为:通过广泛申报、公开评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大学生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全国中心指定的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的运营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权 第三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相关章程及工作规范,决定创业项目评审标准,组建创业项目专家评审团,审定创业项目最终评审结果,审定本基金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推动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发展,组织开展创业宣传、创业教育、创业服务等工作; (二)制定、修改基金章程;

(三)决定基金评审活动方式、评审范围和评审标准; (四)组建创业项目专家评审团,并审定创业项目最终评审结果; (五)审定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六)监督基金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情况; (七)基金相关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基金管理公司是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运营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配套资助资金,签署投资协议,划拨资金,跟踪创业企业后续经营管理,组织资金退出等。 第六条基金管理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联合有关孵化机构,共同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孵化机构应当按照基金管理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供配套资助资金、创业项目来源、孵化场地等资源。 第三章基金资助的方式、对象与期限 第七条基金资助方式分为股权资助与债权资助两种。 股权资助,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委托的孵化机构)出资与创业者等共同设立创业企业或对已成立的创业企业增资并在资助期内不享受投资收益的资助方式。债权资助,是指基金管理公司自行或委托银行向创业者发放小额贷款以资助创业项目的资助方式。 第八条股权资助主要适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创业项目,单个创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

职业教育教材管理规章制度

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问题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的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等,均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从职业教育专门制定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目录中选取适合本校学生学情的教材,不得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目录的教材为主。 (二)预订程序 1、每年5月与10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专业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务处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同意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当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8.教材征订期结束后各系部确需增订教材的,需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教学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并同时附送准确详细的教材征订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 9.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征订教材,原则上每种教材一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三、教材发放办法 (一)系部领取教材的规定 1、以系部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各系部派人统一领取。 2、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5.各系部教材的征订由教务处专人负责。教材的征订及发放应准确无误,并且落实到每个学生和教师。 四、教材审读工作 (一)教务处初审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指导学生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在学院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主要来源: (1)财政厅拨款; (2)学费收入; (3)社会捐赠。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院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产学办、学生处、团委、各系部

(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审议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制订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督查; 4、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成果认定; 5、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年度总结; 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六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70%。 第三章资助的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基金以“立项资助”和“成果奖励”两种形式重点对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以及技能和学科竞赛等三个方面进行激励。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教师管理是教育管理的核心部分,教师面对的对象是学生,教师本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 到学校的教育状况及学生的质量,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效率和办学质 量。 下面爱汇整理的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一、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 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 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政治、 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 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教研工作,,并努力在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 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学科的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 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每学期在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踊跃申报教、科研课题, 撰写教、科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师应主动与教研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交流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 价。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我校热情支持教师的教学工作,为他们参加培训、备课、授课 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教师也要积极我配合学校管理,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2、教学基本规范(一)编制授课计划:每学期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新课标、教 材,结合专业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对课堂讲演、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考试、机 动等,做精心的安排,制订学期授课进度表。 教研室主任、备课小组长有权随时检查室、组内教师的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师应认真汇 报。 (二)备课与编写教案:备课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上好课的前提。 教师备课除研究新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外,还应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教师备课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1)熟悉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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