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命名管理办法
篮球训练基地管理方案

篮球训练基地管理方案前言篮球训练基地是提高篮球运动员素质的重要场所,也是体育扶贫的重要内容之一。
管理篮球训练基地需要实行科学管理,注重细节,保证基地的设施设备能够得到充分利用,赛事活动能够得到顺利开展。
本篇文档将从基地管理的组织架构、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基地设施设备的管理以及SAAS系统的应用等四个方面提出篮球训练基地的管理方案。
组织架构篮球训练基地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基地运营公司和基地运营团队。
运营公司主要负责基地搭建、投入运营、人力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运营团队则是基地的调度者、执行者,主要负责日常管理维护、赛事活动的准备和安排、沟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应当确定各工作组的职责范围和管理层次,并为工作组分配相应的工作任务。
采用极有竞争力的薪酬政策,搭建稳定的运营团队,增强基地的管理能力。
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篮球训练基地作为一项大型运动设施,需要每天都进行一系列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以保证设施设备能够安全顺利地使用。
根据随机抽查和巡视的方式,每个日周期的维护及保养措施需要赋予责任和必要措施安排,制定具体的保养工作计划。
篮球训练基地日常管理主要就是针对赛场、灯光、卫生、保安等方面的管理。
其中,秩序管理和规范管理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之一。
在管理方面,应该尽量突出基地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对各种篮球技能比赛活动进行有效的策略安排,并增强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意识,提高基地服务质量和形象。
基地设施设备的管理篮球训练基地因为使用寿命的限制,需要对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在定期检查设施设备时,需要找出潜在的问题和不良的部分,并对其进行优化和更新。
定期维护方案主要包括力度(间隔时间),项目(维护内容)和方法(维护方式)三个方面:•力度(间隔时间):保养的间隔时间需要适当调整,能够综合设施设备的工作量、工况和环境,决定出不同器具的维护周期。
•项目(维护内容):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包括设施设备检查、清洗、加油、检修、保养和更新等多个方面。
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命名管理办法

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基地的服务保障功能,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体竞字〔2013〕191号)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命名训练基地监督管理办法》(体竞字〔2013〕192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地,是指除体育总局直属训练基地以外的训练中心、各级各类院校等,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训练器材、教育科研、医疗康复、生活娱乐等服务保障条件,可以为各级国字号篮球(含三人篮球,下同)集训队以及其他各级各类篮球队等提供训练和比赛等服务保障。
第三条基地的申请、评审、命名和考核评估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一)申请自愿、文件齐全凡申请中国篮球协会命名的基地均应按要求提供齐全的申请材料。
(二)严格审核、择优命名中国篮协将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实施基地的审核及评估工作,择优命名。
- 1 -(三)专业监督、指导服务为促进被命名基地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符合篮球项目专业规范,中国篮协将对被命名的基地进行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及专业服务。
(四)平衡布局、满足需要基地的命名工作应兼顾基地在全国范围内的平衡布局和满足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需要。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已经承担或有意向承担国家篮球队集训和/或转训任务的非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基地或训练中心,可向中国篮球协会申请命名。
第五条申请命名的条件:(一) 训练基地的规划、建设等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必要的训练、办公、科研、文化学习、生活、娱乐等场馆场地或设施器材;有保证基地正常运行的行政、财务、后勤、物业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 有进行训练所需的全天候训练场馆或场地:基地的场馆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此外,基地还应建有至少6片室外“三人制”篮球场地,符合国际篮联《三人篮球竞赛规则》中规定的面积和比赛设施等要求。
篮球协会俱乐部管理制度

篮球协会俱乐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篮球协会俱乐部的运作,提高俱乐部成员的管理素质和水平,促进俱乐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篮球协会俱乐部的管理工作,俱乐部干事和俱乐部成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篮球协会俱乐部的宗旨是团结篮球爱好者,推广篮球运动,促进体育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第二章俱乐部组织机构第四条篮球协会俱乐部的组织机构包括:俱乐部领导机构、俱乐部管理机构和俱乐部各部门。
第五条俱乐部领导机构包括:俱乐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负责制定俱乐部的发展战略、提出俱乐部工作重点和方向。
第六条俱乐部管理机构包括:俱乐部经理、财务总监、法务主管等,负责具体管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和财务管理。
第七条俱乐部各部门包括:会员部、竞赛部、活动部等,负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三章俱乐部会员管理第八条俱乐部会员是指认同俱乐部宗旨和理念,并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爱好者。
第九条加入俱乐部需提交入会申请,经俱乐部审核确认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俱乐部会员享有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应当遵守俱乐部活动规定和纪律。
第十一条俱乐部会员应当爱护俱乐部财产,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遵循篮球比赛的秩序,发挥体育精神。
第四章俱乐部竞赛管理第十二条俱乐部竞赛是俱乐部的重要活动之一,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提高篮球水平。
第十三条俱乐部竞赛包括内部比赛和外部比赛,内部比赛是俱乐部会员内部举行的比赛,外部比赛是俱乐部代表团前往其他地区参加的比赛。
第十四条俱乐部竞赛有专门的竞赛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按照比赛规程和赛程组织比赛活动。
第五章俱乐部活动管理第十五条俱乐部活动包括篮球训练、篮球比赛、篮球培训等,活动内容丰富多样,旨在提高会员篮球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十六条俱乐部活动由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俱乐部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健康为重的原则,确保会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篮球培训基地规章制度

篮球培训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提高篮球运动员的水平,维护基地的秩序和安全,营造良好的训练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篮球培训基地是指专门为篮球运动员提供训练和培训服务的场所,依法设置,遵守相关规定,为广大篮球爱好者提供专业的训练。
第三条基地应当根据篮球运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规范管理行为。
第四条基地的培训对象为各级篮球运动员和爱好者,严格按照规定的训练计划和内容进行培训。
第五条基地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基地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六条基地应当加强对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保障培训质量。
第七条基地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八条培训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合理分工。
第九条基地应当配备专业的教练团队,提供优质的训练服务。
第十条基地应当定期组织教练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培训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体能测试和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和训练效果。
第十二条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训练计划和内容,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训练方案。
第十三条运动员应当认真遵守训练计划和教练员的指导,积极参加训练,并保持良好的训练态度。
第十四条运动员应当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维护基地的秩序和安全,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
第三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运动员如有以下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违反训练计划和教练员的指导,严重影响训练效果的;(二)恶意破坏基地秩序,影响其他运动员训练的;(三)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的;(四)偷窃、抢劫等违法行为的。
第十七条运动员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止训练等。
第十八条基地管理者如有以下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不严格执行训练计划和管理制度的;(二)违反基地规章制度,影响基地运行的。
篮球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篮球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提高篮球训练水平,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篮球训练项目,包括各级篮球训练机构、俱乐部、学校等。
第三条篮球训练项目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篮球运动项目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训练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全国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二)监督和检查篮球训练项目的实施情况;(三)负责篮球训练教练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四)负责篮球训练运动员的注册和管理;(五)组织篮球训练项目的比赛和交流活动;(六)处理篮球训练项目的纠纷和违规行为。
第五条各级篮球协会、俱乐部、学校等篮球训练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篮球训练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训练管理第六条篮球训练机构应具备符合规定的场地、设施和器材,保证训练的安全和效果。
第七条篮球训练教练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遵守教练员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和培养运动员的成长。
第八条篮球训练运动员应遵守训练纪律,按时参加训练,尊重教练员和队友,积极参加比赛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篮球训练机构应建立健全训练档案,记录运动员的训练情况、比赛成绩和生长发育情况。
第十条篮球训练机构应定期组织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运动员的健康状况。
第四章比赛管理第十一条篮球比赛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运动员的权益,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
第十二条篮球比赛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裁判员执法,保证比赛的公正性。
第十三条篮球比赛应建立健全竞赛制度,包括比赛规程、参赛资格、比赛办法、奖励办法等。
第十四条篮球比赛组织者应负责比赛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准备工作,确保比赛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参赛队伍应按时参加比赛,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员和对手,积极发扬体育精神。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篮球训练机构和运动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各级篮球协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篮球培训基地规章制度

篮球培训基地规章制度篮球培训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综述第一条篮球培训基地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篮球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行政管理、培训教学、考核评价及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基地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以学员的利益为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把篮球培训基地办成一个安全、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基地的培训目的是培养篮球运动员,注重理论和实操结合,在提高培训技能的同时,培养学员科学发展、学习训练、文明健康、安全自觉的理念。
第二章法律法规第五条基地受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管理,本制度的编写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宪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继教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基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和规定,坚持党的领导,科学发展,遵守法律,勤奋工作,积极服务,建立和谐,落实安全措施,发展社会文明。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基地管理根据党和政府的要求,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管理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基地以规章制度为依据,定期组织学员进行训练,培养学员军事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基地管理者应当坚持以学员为中心,保证学员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学员管理,维护学员的身心健康;实行宿舍分配、班级分组及比赛、考试管理等。
第四章教学规定第十条基地以培养篮球运动员为目标,实行结合理论与实践的教学。
第十一条基地的教学模式实行综合性教学。
教师要求,学员要求,课时要求,考核要求,教学环境要求等要素应当协调有序地展开。
第十二条基地按照课程安排,行程安排,教学安排,考核安排,教学设施安排和训练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章考核规定第十三条基地重视学员的学习成绩和体育成绩,实行综合考核,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严格执行考核规定,确保考核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四条基地以“平等、公正、科学、高效”为要求,实行自上而下的综合考核,保证考核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德清县申请命名“中国篮球协会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的请示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德清县申请命名“中国篮球协会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的请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湖体〔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德清县申请命名“中国篮球协会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的请示湖体〔2024〕1号浙江省体育局:2023年9月,湖州市德清县成功承办了杭州亚运会三人篮球比赛。
为充分放大亚运红利,德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人篮球之城建设,将德清地信小镇三人篮球馆及周边配套设施整合并按照中国篮协相关标准进行改造,努力打造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
现将我市德清县国家训练基地建设有关情况请示如下:一、前期基地建设情况按照《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命名管理办法》[(2019)686号] 关于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相关标准,并经过前期与中国篮协标准与培训部、三人篮球国家队等沟通,德清县在德清地信小镇三人篮球馆的基础上,又新建了三人篮球训练场地、体能训练场地、会议室、科研室、康复室、运动员餐厅等设施,并按要求配备相应设备。
其中新建室内和室外三人篮球训练标准场地各6片、400米环形跑道一条;配有各类力量、耐力、有氧、柔韧等身体素质训练器械的体能房2个,能同时满足24人以上进行体能训练;能容纳30人和100人大小会议室各1个;建设100平方以上配有相应康复设备和仪器的医疗康复室1个;基地餐厅能容纳约100人同时就餐;并建有含洗衣服务的300人住宿的运动员酒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局将督促和指导好德清县按照中国篮协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标准进一步建设和提升,全方位满足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要求,希望中国篮协予以技术指导和支持。
为此,我市德清县特申请命名“中国篮球协会三人篮球国家队训练基地”称号,并请中国篮协派员前来考核评估。
请省体育局代为向中国篮协申请。
篮球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篮球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一、机构宗旨本培训机构成立的宗旨是为了培养出色的篮球运动员,提高我国篮球水平,提供专业的篮球训练和指导,为学生提供更好的篮球技术和体能培训,全面提高学生的篮球技巧和比赛水平。
二、机构组织架构本培训机构分为管理部门、教练团队、培训部门、行政部门、后勤部门等各个部门。
管理部门包括董事会、院长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教练团队由专业的篮球教练和助教组成,负责学员的技术培训和比赛指导。
培训部门主要负责学员的日常训练安排,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表。
行政部门负责机构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招生工作。
后勤部门负责场地设备维护和学员生活服务等工作。
三、招生政策1. 招生对象:本机构接受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分为幼儿组、青少年组和成人组,根据学生的不同篮球水平和需求进行分类培训。
2. 招生条件: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篮球基础,身体健康,配合教练的训练安排和要求。
3. 招生程序:学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电话咨询、实地考察等方式报名参加培训,按照学员的篮球水平和需求安排相应的培训课程。
四、培训内容1. 技术训练:包括基本动作训练、传球、投篮、防守、进攻等篮球技巧的训练,重点培养学员的个人技术和团队合作能力。
2. 体能训练:包括有氧和无氧训练,提升学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增强学员在比赛中的持久力和爆发力。
3. 比赛指导:定期组织学员参加校内和外校的比赛,指导学员在比赛中的表现和技术应用,促进学员的成长和提高。
4. 个性化指导:根据学员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和训练,帮助学员解决技术难题和提高技术水平。
五、师徒传承本机构重视师徒传承,培养优秀的篮球教练和助教,搭建师生交流的平台,交流篮球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提高教练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六、学员纪律学员必须遵守培训机构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服从教练的管理和训练安排,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训练纪律,不得违反篮球比赛规则和教练要求。
七、师徒互助教练团队要积极关心学员的学习和训练情况,耐心指导学员解决技术困难,鼓励学员克服困难,提高技术水平,建立师生之间的互助和信任关系。
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命名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命名暂行办法
正文:
---------------------------------------------------------------------------------------------------------------------------------------------------- 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命名暂行办法
(1999年9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
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办体育训练基地积极性,并使之健康有序地发展,推动训练基地建设,保证运动队训练比赛需要,促进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指冠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运动协会名称的体育训练基地(中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兴建和管理,提供国家集训队和其它优秀运动队训练以及全民健身使用的体育训练基地(中心)。
第四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的命名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
第五条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中心)的命名称为:国家××(项目)训练基地(中心)
第六条一个运动项目原则上可以命名1~4个体育训练基地(中心)。
第七条要求命名或筹建的体育训练基地(中心),首先应当与相应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单项运动——结束——。
体育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培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体育培训基地的全体工作人员、学员以及与培训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体育培训基地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员为中心,为学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培训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体育培训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培训基地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分别负责以下工作:(一)办公室: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文档、会议、档案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课程、组织教学、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处:负责培训基地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收费、报销、审计等工作。
(四)后勤保障处:负责基地的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六条学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学员报名参加培训,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缴纳培训费用。
第八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当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九条学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当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如有违反培训基地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知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备课、授课,关心学员学习,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培训基地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教师如有违反培训基地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五条体育培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安全、适用。
第十六条后勤保障处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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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基地的服务保障功能,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办法》(体竞字〔2013〕191号)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命名训练基地监督管理办法》(体竞字〔2013〕192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地,是指除体育总局直属训练基地以外的训练中心、各级各类院校等,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训练器材、教育科研、医疗康复、生活娱乐等服务保障条件,可以为各级国字号篮球(含三人篮球,下同)集训队以及其他各级各类篮球队等提供训练和比赛等服务保障。
第三条基地的申请、评审、命名和考核评估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一)申请自愿、文件齐全凡申请中国篮球协会命名的基地均应按要求提供齐全的申请材料。
(二)严格审核、择优命名中国篮协将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实施基地的审核及评估工作,择优命名。
(三)专业监督、指导服务为促进被命名基地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符合篮球项目专业规范,中国篮协将对被命名的基地进行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及专业服务。
(四)平衡布局、满足需要基地的命名工作应兼顾基地在全国范围内的平衡布局和满足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需要。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已经承担或有意向承担国家篮球队集训和/或转训任务的非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基地或训练中心,可向中国篮球协会申请命名。
第五条申请命名的条件:(一) 训练基地的规划、建设等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必要的训练、办公、科研、文化学习、生活、娱乐等场馆场地或设施器材;有保证基地正常运行的行政、财务、后勤、物业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 有进行训练所需的全天候训练场馆或场地:基地的场馆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此外,基地还应建有至少6片室外“三人制”篮球场地,符合国际篮联《三人篮球竞赛规则》中规定的面积和比赛设施等要求。
(三) 有室内体能训练房,并应配有专项力量和其他身体素质训练的器材和设施:体能训练房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四) 有配套齐全的运动员公寓:基地的房间套数不少于60间、床位数不少于100张。
(五) 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厅:基地餐厅(不含操作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能保证至少100人同时用餐;承接国家队集训任务时,应有安全的、固定的渠道保证所供应食品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要求。
(六) 设有医务室,必须要有体外心脏除颤器(AED)、运动创伤急救或常见创伤疾病治疗的设备;也可与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部门进行协作,开展运动队训练期间医疗检测、运动创伤急救及创伤疾病的治疗及康复。
(七) 训练基地应配备必要的会议场所,用于常规会议和技术分析会议。
技术分析会议室除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外,还应配有高质量的投影、视频、音响等设备。
(八) 有保证训练场馆场地以及设施器材等安全、正常运转的维护人员;有必要的体育科技保障工作人员,也可与当地体育科研机构或总局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
(九)各类训练基地应根据驻训运动员年龄结构,设置符合年龄特点、健康文明的运动员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
(十)各类基地应配有洗衣服务,配备功能良好的洗衣及烘干设备。
(十一)各类基地应配有有必要的行政管理、生活保障和物业服务人员。
第三章命名第六条基地申请命名原则上每四年一次,或按照中国篮球协会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的申报时间。
第七条申请命名应当提交一下材料:(一)训练基地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训练基地详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
(三)训练基地用于办公及接待球队食宿、医疗、身体训练的建筑设施竣工验收以及消防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四)训练基地规章制度。
(五)所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函。
(六)所在地中国篮协会员单位(省级篮协)的同意函。
(七)与合作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尤其是在相关用地、建筑、设施等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等方面。
第八条申请命名的单位由主管省(区、市)体育局根据本办法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向中国篮球协会推荐。
第九条中国篮球协会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综合评议和审核,择优选择,经公示后,予以命名。
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问题,中国篮球协会将取消该单位申请命名的资格。
第十条被命名的基地为“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名称”。
中国篮球协会命名的基地使用期限为4年,期满后,基地需向中国篮球协会重新申请。
第四章权利第十一条中国篮球协会将与命名的基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中国篮球协会享有以下权利:(一) 有优先和优惠使用基地相关基础设施的权利。
(二) 有在基地组织篮球教学研究及科研课题攻关的权利。
(三) 有对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考核评估的权利。
(四) 对存在较严重隐患或名不副实等问题的基地,有撤销命名和单方面解除协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基地享有以下权利:(一) 有使用基地名称进行宣传的权利。
(二) 承担协会组织的国家队训练和转训任务。
(三) 接待国外和国内体育运动队训练。
(四) 承办国际和国内各类体育比赛或交流活动。
(五) 承办青少年训练营、全民健身等活动。
(六) 依法组织、开展场馆对外开放或各类青少年体育培训等活动。
第五章义务第十四条中国篮球协会应履行以下义务:(一) 有为基地提供知识学习、业务培训等方面指导的义务。
(二) 有对基地的场馆及附属设施改造提供适当资助的义务。
第十五条训练基地应履行以下义务:(一) 有优先安排国家队训练和转训任务、保证国家队训练的需要的义务。
(二) 有为中国篮球协会组织的各类集训、培训、会议、比赛等活动无偿提供一定数量场地器材和生活娱乐、文化学习、科研医疗等设施设备的义务。
(三) 有保证参加活动人员在训练基地训练、饮食和生活安全的义务。
(四) 有为中国篮球协会组织的各类评估提供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的义务。
第十六条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在使用期限内不得以命名名称签订任何合同,不得另行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章管理第十七条基地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中国篮球协会组织的各类集训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服务。
第十八条基地应当设置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机构,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细化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基地应当加强财务管理。
对基地运营的各类专项经费,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单独设置辅助账簿核算,不得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条基地应当制定训练场馆场地以及各类设施器材的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维修。
第二十一条基地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不因基地提供的食品导致任何食源性兴奋剂事件。
第二十二条基地应当协助国家队相关人员做好参加训练运动员的生活管理,完善运动员公寓出入和作息规定,加强安全监控和保卫工作。
第二十三条基地应当加强信息统计工作,每年12月1日前将本年度基地承担国家队训练情况以及中国篮球协会组织的各类集训情况和基地发展状况以书面形式报中国篮球协会。
第七章评估第二十四条依据《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3),中国篮球协会每两年将对基地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第二十五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进行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中国篮球协会将以文件或公告的形式正式取消命名,并暂停该训练单位4年内再申请命名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考核等级将作为中国篮球协会资助基地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已由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国家级训练基地,中国篮球协会将不再命名。
已由中国篮球协会命名的基地,在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级基地命名后,中国篮球协会的命名将被撤销。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篮球协会。
附件:1. 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详细情况申报表(附填表说明)2. 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考核评估实施细则3. 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考核评估评估标准附件1中国篮球协会训练基地(中心)详细情况申报表表1:基本状况表2:人力资源状况表3:场馆设施状况表4:使用状况表5:基地情况简介表6:训练基地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规划填表说明调查表内有选择项的内容只需在选择项后方框内划“√”,如选择项内容与单位情况不符,请在“其他”选择项后注明具体情况。
调查表内无选择项的内容按如下要求进行填写:一、基本状况(一)基地全称:指基地公章上的名称。
(二)行政主管部门:指按隶属关系确定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如:XX省/市体育局)。
(三)基地建成时间:指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时间。
(四)基地面积:占地面积指实际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指所有建筑面积。
(五)固定资产总额:指基地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
(六)基地组织机构:指基地内部二级机构,包括中心、科室的设置及名称等。
(七)近3年所获奖项:所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科研技术成果奖项等。
二、人力资源状况(一)职工总数:指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
其中正式职工指与基地具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临时职工指临时与基地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职务结构:管理人员:指基地内负责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场馆技术人员:指基地内负责体育场馆管理的技术人员。
科研技术人员:基地内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运动员进行体质监测、机能评定及调控、动作图像分析、运动状态跟踪测试等技术工作的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基地内负责医务工作的人员。
包括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其他技术人员:指未包含在场馆技术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之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营养师:指具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基地内负责运动员营养检测、营养强化、营养评估、营养配餐方案、营养食谱开发等工作的人员。
(三)近三年职工业务培训情况:指基地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业务培训。
培训时间:指每次培训的起止时间。
培训内容:指各种培训的具体内容。
培训形式:指外派短期进修、学历提高或邀请知名人士前来授课、讲学等。
三、场馆设施状况(一)建筑时间:已有场馆填写建成时间,在建和拟建场馆填写计划建成时间。
(二)场地面层:指篮球场(馆)的地面材料,包括:塑胶、悬浮拼装地板、实木地板、复合地板、混凝土地面、土质地面、天然草、人造草、煤渣地面等。
(三)建筑结构:指室内训练场地的结构,包括:砖混结构、钢架结构、木结构等。
(四)景观环境:绿化面积:指能够用于绿化的土地面积,包括植物用地面积、园林的亭子、水池等用地面积;不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覆土小于2米的土地。
绿化率:指绿化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
景观类型:指基地内的水体(如喷泉、湖、溪流等)、雕塑、亭、廊、花坛、假山等,只填写具体名称。
四、使用状况(一)国家队驻训情况:指基地承担的国家队训练任务,可根据情况自行增加表格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