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16号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实施细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快速发布与传播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的实施细则:一、建立完善的预警发布体系:1. 在国家、省级、地市级等各级气象监测机构设立预警发布中心,并配备专业的气象预报员和信息发布人员。
2. 根据不同级别的灾害,制定相应的预警信号,如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等级别,以便民众理解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输的技术系统,包括气象仪器设备、通讯设施、数据传输网络等,保证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达。
二、加强预警信息的采集和监测:1. 加强对气象类传感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采集和及时传输。
2. 建立气象监测人员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不间断地对天气情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预警信号,立即采取行动。
三、快速发布预警信息:1. 在预警发布中心设立专门的预警信息发布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信息的录入和发布。
2. 采用多种媒体渠道同时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确保信息能够覆盖到尽可能多的受众群体。
3. 预警信息的发布应简明扼要,直接表达灾害的类型、级别、影响区域、预计发生时间等重要内容,以便民众快速理解和采取行动。
四、加强预警信息的宣传和培训:1. 利用媒体宣传预警信息的重要性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必要性,提高公众对预警信息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2. 组织定期的预警信息培训,培养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群体的灾害应对能力。
3. 制作宣传资料和教育手册,向公众普及常见的气象灾害知识和应对技巧。
五、强化应急响应机制:1. 各级政府应建立灾害应急部门,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机构和人员的应对能力,磨练各项应急措施的执行效率。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灾害联防机制,共同应对灾害的挑战。
以上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的实施细则。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第5课《应对自然灾害》复习知识点

第5课应对自然灾害我国自然灾害知多少1、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主要的自然灾害有(旱灾)、(台风)、(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病虫害)等。
2、我国的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广)。
3、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资源破坏,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带来各种间接损失,甚至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为了减轻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我国不仅建立了气象、海洋、地质及生物等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还建设了牢固的防灾减灾工程。
5、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对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进行了规定。
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6、面对自然灾害,人们不断探寻科学、有效的方法抗击灾害。
从而提高抗灾能力。
7、“风云四号”气象卫生成功发射。
有利于提升国家对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8、为了防止河流泛滥,我国修建了很多防洪堤坝。
9、为了防御自然灾害,科技工作者正在不断研究,发明各种抗灾技术。
10、在人类防御自然灾害的过程中,法律也是约束人的行为、减少自然灾害的生分手段.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1997 年8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白1998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第三单元多样文明多彩生活。
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04.08.16•【文号】气发[2004]206号•【施行日期】2004.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下发《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4]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制订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管理,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试行办法”内容和实质。
对于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重要大中城市等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应先行抓紧推进实施此项工作。
对于条件不太成熟的地区或不太成熟的项目,要积极把握和创造条件推进此项工作。
同时,要加强宣传,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解决好预警信号的发布途径。
(三)对于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广东、上海、福建等省市应在年底前,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修改目前已实施的试行办法,确保在明年全国范围有统一的标准,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要严格按“试行办法”的标准开展此项工作。
对于如暴雨、高温等允许局部地区制订地方预警标准的,需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五)本“试行办法”涉及的灾害预警产品的制作,按中国气象局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使用效率,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气象法律法规

气象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已经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8号,已经2002年3月13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4、《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已经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5、《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6号令,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
6、《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7、《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9号令,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8、《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第12号令,已于2005年10月9日经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9、《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3号令,经2006年7月14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06年8月14日国家保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0、《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经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3年《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相应的修订,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1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13、《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2号令,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是大自然中不可忽视的力量,它可能给我们的生活、生产带来巨大的影响甚至损失。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这些灾害带来的危害,及时、准确地发布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至关重要。
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办法。
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及含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般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包括暴雨预警信号、雷电预警信号、大风预警信号、高温预警信号、寒潮预警信号等。
每种预警信号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和标准。
暴雨预警信号通常根据降雨量的大小和持续时间来划分。
比如,暴雨蓝色预警表示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则表示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表示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表示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雷电预警信号主要依据雷电活动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来确定。
大风预警信号则是根据平均风力或者阵风风力的大小进行划分。
高温预警信号与气温的高低以及持续时间有关,寒潮预警信号则与气温的大幅下降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相关。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主体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主体通常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
这些专业的气象机构通过先进的监测设备和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气象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从而能够准确地判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及时发布相应的预警信号。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经过授权的其他相关部门也可能参与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中,以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广泛地传达给公众。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流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有着严格的流程。
首先,气象监测人员会通过各种气象观测设备和手段,对天气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收集大量的气象数据。
《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气预函〔2016〕31号)

附件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基层气象台站是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责任重大,准确及时的预警服务可以有力支持基层政府的灾害应急防御,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目前,受技术条件和业务能力的局限,部分基层台站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薄弱、不适应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尽快提高基层台站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和《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气办发〔2010〕19号)等,制定本业务基本要求。
一、业务任务1.实时监测。
加强雷达、自动站等资料的监测分析,当天气实况达到预警标准时,或收到气象信息员、应急责任人以及社会公众上报的灾情并预计突发气象灾害仍将持续时,值班人员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临近预警。
在实时监测的基础上,结合上级临近预警指导产品,当预计本辖区突发气象灾害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实时跟踪监视天气变化,滚动更新预警信息,直至突发气象灾害结束。
3.预警信息发布。
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向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社会公众提供预警信息。
对于预警级别高、时效性强的预警信息,必须通过电话叫应地方党政负责人。
4.信息收集反馈。
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了解各级应急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情况,开展重大气象灾害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根据需求,做好跟踪服务。
5.预警服务总结。
预警服务结束后,及时对预警服务每个环节进行总结,查找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改进预警服务流程。
根据实况和出现灾情情况,及时修订致灾临界阈值。
二、业务系统各省应组织研制本省省市县一体化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强化对基层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的支撑,要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自动报警。
自动站、雷达、卫星等资料能够实时滚动更新,达到预警标准时,可自动报警;可以与当地历史气象灾害分布特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库、河流流域等重要防汛部位,地理地形、农业产业布局信息叠加综合显示,能够设置突发气象灾害阈值并能自动报警。
第七章寒潮预报模板

第七章寒潮预报学习要点本章介绍了影响我国的寒潮和冷空气活动的原地、路径、强度、影响等,并重点介绍了寒潮天气的预报方法和预报思路。
寒潮指大规模强冷空气自高纬南下给所经地区带来的强烈降温和大风等天气,在水汽条件适宜时,会伴随雨、雪、冻雨等天气。
据1951 —1984年资料统计,我国寒潮最多一年出现11次、最少仅2次。
寒潮带来的剧烈降温可造成人、畜、农作物冻害;伴随其出现的暴雪、冻雨、冰冻可致道路结冰、河流封冻,严重影响交通和航空,冻雨还会造成电线结冰致使电力和通讯中断。
每年的3月和10 —11月是我国寒潮出现最为频繁的时段,也是对畜牧业、农业危害最严重的时段,因此寒潮是我国一种主要的灾害性天气。
7.1寒潮概述7.1.1寒潮标准每年都会有多次冷空气影响我国,只有当强冷空气的影响造成一定幅度的降温时, 才称为寒潮,否则称为一次冷空气活动。
根据《气象标准汇编》(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气象出版社2008 ),我国寒潮标准为:某地日最低气温24h内降温幅度》8C,或48h 内降温幅度》10 C,或72h内降温幅度》12 C,而且该地日最低气温下降到4C或以下,称之为次寒潮天气过程。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气候差异大,寒潮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寒潮的标准也略有差异(如表7.1 )。
表T. 1我国部分省份寒潮标准如前所述,寒潮可带来剧烈降温及大风、暴雪、冻雨、沙尘、霜冻等恶劣天气,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许多行业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使公众和相关部门能够提前采取有效措施, 防御或减轻寒潮的危害,2007年中国气象局制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16号令)。
其中依据寒潮可能造成灾害的严重性,规定了寒潮预警标准,将其分为蓝、黄、橙、红四级。
隐藏7.1.2寒潮的时空分布特征7.1.2.1出现时间与变化趋势寒潮和强冷空气活动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我国寒潮最早出现在9 月下旬,最晚出现在5月份(张培忠,陈光明1999 ),大多集中在11 月〜次年3月,其中10〜11 月和3月是寒潮和强冷空气活动最频繁的时段。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五课:应对自然灾害》知识点归纳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知识点归纳第五课:应对自然灾害1.我国主要的自然灾害有(旱灾)、(台风)、(洪涝)、(地震)、(泥石流)和(病虫害)。
我国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特点是(种类多,分布广)。
2.除了自然原因外,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不合理的行为)也会诱发或加重自然灾害。
3.具备(防灾避险)的意识、(自救自护)的知识和能力,可以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减轻其带来的损失。
4.2007年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对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做了规定,共分为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1.自然灾害始终伴随着人类生活,在与自然灾害斗争的过程中,人们形成了(不屈不挠,团结互助)的抗灾精神。
6.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共同应对灾难。
7.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我们该怎么做呢?答:(1)不乱扔垃圾,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做好家里的垃圾分类。
(2)节约用水。
(3)上下学乘坐公交车,不让父母开车接送。
(4)积极参加植树活动,不踩踏绿地。
8.说一说自然灾害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答: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资源破坏,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带来各种间接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9.怎样防御自然灾害?答:(1)增强防灾避险意识、自救自护的知识和能力,可以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减轻其带来的损失。
(2)建立气象、海洋、地质等灾害的监测,建设牢固的防灾减灾工程。
(3)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方法抗击灾害,提高抗灾能力。
(4)法律是约束人们的行为,减少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
10..《中国的减灾行动》白皮书称,汶川地震发生后,深入灾区的国内外志愿者超过300万人,在后方参与抗震救灾的志愿者超过1000万人。
这件事反映了人们在自然灾害面前怎样的精神?答:这件事反映了人们在自然灾害面前团结互助的抗灾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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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16号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16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经2007年6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国光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第三条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
本办法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种类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级别。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系统。
学校、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
第六条国家依法保护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第七条预警信号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发布权限、业务流程发布预警信号,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
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第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机构。
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电子显示装置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布预警信号时除使用汉语言文字外,还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十条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应当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及时传播预警信号,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并标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预警信号的内容,不得拒绝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得传播虚假、过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接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公告,向公众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教育宣传工作,编印预警信号宣传材料,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
第十五条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所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中的各类预警信号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特点,选用或者增设本办法规定的预警信号种类,设置不同信号标准,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标准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