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合集下载

村级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整改措施(一)

村级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整改措施(一)

村级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整改措施(一)村级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整改措施概述村级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已经成为制约乡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促进农村产业的组织化和提高农民收入,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一些整改措施。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政策法规,为村级产业组织化提供政策支持。

•加大对农村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村庄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和产业发展资金。

•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宣传,提高村民对产业组织化的认识和积极性。

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设立农村产业组织化服务中心,为村级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咨询服务。

•邀请农业专家、企业家等行业精英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农民的管理和经营能力。

•制定技术指导手册,为农村产业组织化提供操作指南,帮助村民准确把握市场需求。

推动农业合作社发展•鼓励村级组织成立农业合作社,提升集体经济规模。

•提供政策支持,降低农业合作社的税费负担,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

•注重社员培训,提高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农村社会组织与村级组织合作,共同推动产业组织化发展。

•支持农村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活动,提高农民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能力。

•鼓励社会组织为村级组织提供相关资源和经验,促进产业组织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建立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奖励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村庄和产业组织。

•提供优质土地资源、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激励农民参与产业组织化。

•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展示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村庄和产业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引导其他村庄效仿。

结语通过以上措施的全面推进,能够有效提高村级产业组织化程度,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应积极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在许多基层农村,以农民为行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难长大。

得到表彰和财政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进单位,一般都是在一个区域或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企业性组织。

依托农产品加工企业组建的组织,在市场价格低或高于合同价格时,农户对企业违约和企业对数目众多的农户违约两方面都没有有效的约束措施,因而利益联结机制极为脆弱。

县、乡供销社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进入市场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作用程度以及持久性又受制于基层供销社与总社和供销社创办者与入社农民之间产权模糊及由此导致的激励不足。

为增强和提高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可考虑将之界定为企业性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对社员提供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和加工等业务,对外以产品或加工品进行市场交易;对外的市场赢利支持、支撑对内的无偿服务。

其次,应明确支持以农民为行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过于宽泛,把与农民发生经济联系的组织都纳入其中,只要有益于增加农民收入,不管增加幅度大小、持续时间长短都享受鼓励发展政策。

但既然是对农民的支持,就应该将支持资源最大限度地给予能为农民带来最大收益的组织。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路径选择现阶段,根据农业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需求和其自身所面临的问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鼓励组建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项目。

在农民组织化水平低或组织空白的地区,通过筛选、资助专业户联合其他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针对不同层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确立不同内容的扶持项目试点。

第二,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品经营规模与资产规模的项目。

需通过政府协调、引导,采用产权合作模式,包括允许、鼓励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管理入股及产品入股等多种方式,使其逐步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组织。

第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的项目。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是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促进农业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需要从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方面做好安排。

首先,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鼓励农民自发组织,充分利用法律制度、科技进步和社会资源,以技术为基础,以品牌为先导,实现农业可持续性发展,改善农民收入。

同时,政府还应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前提,在建立和完善农业经济组织机构、推行产权与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积极采取行动,从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经营效益。

其次,在市场竞争驱动下,发挥产业园的积极作用,实现农业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农作物品质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从而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近期的一些成功案例,表明在产业园的带动下,农民协会的发育程度受到了鼓舞,形成了以农民为主导、技术为支撑、机构为支な合、营销为手段、品牌为目标的联合模式,能够带动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最后,培育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支持农民自发开展组织活动。

特别是应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农业组织活动,着力推进农牧农技术合作、农技术培训、农业科技普及性使用、农业市场力量联合等,有利于农民由简单的传统耕作迅速转为小农户经营,形成协作模式,实现区域农业合作和加强全社会关注农业发展的普惠性发展,从而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总之,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就必须政府、市场和社会发挥对应的作用,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参与等渠道发挥产业园的积极作用,培育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让农民受益于和收获现代农业发展的红利。

浅议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浅议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家指 出: 先进的观念、 制度、 组织和政策等同技
立足于苏州的实豚,并与经济社会发展 的总
维普资讯
体 目标 规划相 适应 ,但 也不应 排 除 国 内外

类专业协 会和 专业合作 社 ,有 的把 龙头企 业 通过 中介 ^或 中套组 织与农 民建 立 契约 关 系 的, 也计算 在其 中。 严格地说 , 一 形式大 多 这 数并 不是农 民 自己的合作 经 济组 织 ,但 对提 高 农 产 品进 入 市 场 的 组 织 化 程 度 有 重要 贡
的组织化 程度 , 更包括 微观 方面 , 别是 从事 特 农业 生产 的专 业农 民和 兼业农 民的组织 化程 度 , 之遥过各 种形式 组织 起来 , 与竞 争, 使 参 维护权 益 , 加 收入 , 增 自律 行为。从 这个 意义 上说 ,提 高农 业组 织化程度 将成为 发展 农业 产 业化经 营 的坚实基 础。 二 、 高农 业组 织化 程度 的 目标探讨 提 探 讨 苏州市农 业组 织化程度 的 目标 ,应
政领 导 的关注热 点。
不 能混为一谈 , 不能相互 代替 。 也 农业 产业化 经 营 的本 质特 征是将农 产 品生产 、 加工 、 销售 联结 为一体 化经 营 的利 益 共同体 ,在这个 共 同体 内部 , 作为提供 原 料的农 民 , 不仅 享 受一 次分 配 , 能享受加工 、 售增值 的二 次 、 还 销 三 次 分配 。从这 个意义 上说 , 这种 经营形 式 , 就 可 以认为 是提 高农业 组织 化程度 的一种 比较 高级 的经 营形 式 ,是提 高农 业组 织化程度 的 重要 目 ,但 不能代替提 高农 业组 织化程度 标 的全部 内涵 。 高农业组 织化程度 的 内涵 , 提 既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必须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构想要有大思维,举措要有新思路。

其中,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制约农民增收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的深刻分析表明,在农村经济改革的初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也降低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由于缺乏利益表达和利益实现的组织形式与渠道,使大多数农民处于孤立的境地。

尤其是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面对资源与市场双重约束,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因此,在坚持家庭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农民迫切需要农业微观组织形式的创新。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完善是发达国家破解“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其本质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以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联合的方式,将家庭经营的个体劣势转化为群体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有效协调,实现外部利益的内部化和交易费用的节约,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打破市场垄断,共同分离合作带来的经济剩余。

正是基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新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微观组织形式首先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并逐渐向全国辐射、蔓延,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将成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为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在强化对农村合作经济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外,实践中还应遵循以下原则: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高起点规范发展;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民办、民管、民受益;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培育、扶持等。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市 委 、市 政 府 把 扶 持 发 展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作 为 农 村 “ 化 ” 建 设 的重 要 工 作 来 抓 , 三
摆 上 重 要 的 议 事 日程 ,切 实 加 强
日趋 突 出 ,如 何 有效 解 决农 产 品流 通 、探 索 建 立龙 头 企业 与
生 产基地 之 间 的利益 连接机 制 ,已成 为农业 产业 业务 部 门专 门抓 ” 的工作 制度 ,结 合我 市 的实 际 化 发展 中需 要迫切 解 决 的突 出问题 。农 民群众 在 情 况制 定 了 《 于加快 农 民专业 合作 经济 组 织发 实践 中创 造 的专业 合作 经济 组织 ,为解 决这 一 问 关 展 的实 施意 见》 ,明确 扶 持发展 农 民专业 合 作经 题提 供 了有效 途径 。 为切实 提高 各级 各部 门对发 济济组 织 的指导 思想 和基 本原则 、农 民专业合 作 展农 民合 作 经济组 织重 要性 的认 识 ,明确这 是解 经济组 织 的登记 管理 办法 和农 民专业 合作 经 济组 放 和发展 农村 生产 力 ,推进 农业 产业 化经 营 ,促
领导 ,建立 “ 把手 亲 自抓 ,分管 领导 具体 抓 , 一
织的确认制度以及财政税收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的 进农 业增 效 、农 民增收 的重 要举措 ,是促进农 业 政策措 施 ,切实 加强对 农 民专业 合作 经济 组织 的 现代 化 的必然 选择 ,坚定 发 展信 心 。我市采 取 多 指 导 和服 务 。从 2 0 0 4年 开 始 ,市 本 级 和各 市 、 种 形式 ,充分 利用 各种 会议 和新 闻媒 体 ,广泛 宣
ppt】加快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助推北大荒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热作产业升级加快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助推北大荒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探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思想库经济导刊902011 / 03我国农民数量众多,且分散度高,这些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这是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三农”问题中的难题之一。

各地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等组织,为解开这一难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自愿组建的合作组织,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各类植保队、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公司空前活跃。

2009年,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2.4万个,带动1亿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4.64万个,实际入社农户2100多万。

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在农产品生产向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从事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不再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除了对生产服务、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等功能的需求外,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有力的金融支持,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他们需要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场信息,以及更好的市场营销渠道;他们需要有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产品就能打出品牌,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使我国的农业产业从劳动密集转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

为满足农民市场化导向的需求,近几年大量突破社区界限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形成了各类由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组织与社区集体组织相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助农增收演讲稿范文

助农增收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助农增收这一重要议题。

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农民是国家的脊梁。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广大农民朋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今天,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如何助农增收。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

我们要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产业升级。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水平;2. 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力度,培育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3.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链条,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加工、销售到消费的全程增值。

1.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2. 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3. 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

我们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1.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率;2. 改善农村交通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3.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品质。

四、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保障农民利益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保障农民利益。

1. 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减轻农民负担;2.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风险;3.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创业。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村基层组织是推动农业发展、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力量。

我们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1. 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2. 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3. 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保障农民民主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原文出处】重庆行政【原刊期号】20063【原刊页号】14~16【分类号】D4【分类名】中国政治【复印期号】200611【作者】常樵【作者简介】常樵,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摘要题】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权如果以组织形式作标志划分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那么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大体经历了人民公社、家庭经营两个阶段,现在到了进行组织创新,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阶段。

形式早在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

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稿时,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思想,提出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发展集体经济。

农村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

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

这个问题,这次不提也可以,还是巩固承包制,但是以后总会提出来的。

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

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

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

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

他还引用李先念同志的话说,“这是一个大思想”,但这个思想一直没有阐发。

看来,农业农村的集体化集约化组织化的发展方向是明确的。

问题是组织化的形式。

用什么方式把农业农村农民纳入一定的组织体系中?目前看,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组合型。

即我们通常简单说的“企业+农户”、“企业+公司(协会)+农户”。

这种模式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通过订单等契约方式联结广大农户,形成产、加、销紧密衔接的产业组织体系。

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连基地,变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为组织体系内部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农户的市场风险,既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又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

吉林的德大公司是个大型禽产品加工企业,2004年即已形成集粮油种植、种禽繁殖、饲料生产、食品和油脂加工于一体的组织体系,联结省内7个县市、61个乡镇、6000多个养鸡农户,同时与8个县市、20多个乡镇、31万多个农户签订了大豆生产合同。

现在吉林省分别依托玉米、大豆、禽牧、长白山特产等资源优势构筑了粮、牧、特等龙型企业群。

大家对这种组织形式比较有共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是专业协会、合作社型。

专业协会是农民自愿结成的较为松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通过这种组织形式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目前,在吉林省有各种各类专业协会近6000个,约占全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60%多。

其中长岭县双龙乡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会员达到万余人,涉及全县13个乡镇及周边10多个县市区,协会对会员实现“五统一”服务,即统一提供蔬菜新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种植标准、统一销售,蔬菜不仅行销省内、国内,还有一部分远销朝鲜、韩国等地。

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共有的一种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更为明确,合作方法多样,分配方式灵活。

吉林省农村有专业合作社1700多个,占全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18%以上。

最具代表性的是榆树市弓棚子镇。

该镇通过建立农机合作社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和机械统一作业的矛盾。

农业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劳动力就业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一部分人饲养生猪,一部分人从事运输、销售,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特色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产品销售从省内扩大到省外乃至全国,平均每天运输生猪2000多头。

三是股份公司型。

这是较高水平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公司采取股份制,具体操作上,可将原有的集体资产经过权威机构评估,折价入股,集体资产可作为集体股参股,也可平均分配到农户个人名下,农民可以资金、土地、机械、劳动等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吉林省辉南县金川镇坦平村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村干部牵头兴办的农民股份公司。

村集体以山林、预留地入股,村干部带头以土地和资金入股,带动村民以土地自愿入股。

目前公司利用山林和林缘坡地,发展林下参、林下天麻、五味子等药材1000多亩,年收入超过50万元,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分红,实现集体农民双增收。

小岗村农民的新一轮合作采用的就是股份制公司形式。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民营庄园。

通过土地使用权承包、租赁、转让、买断等方式,建立农业庄园或园区,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种、养、加、销等生产经营活动。

比如吉林省长春的可达公司,农安县伏龙泉镇的龙泉山庄,东辽县的白泉科技示范园区等。

这是一种资源特色鲜明的新型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特点是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都较高。

最近,在吉林省扶余县又出现了全国首例用企业资金与农民土地经营权融合组建的股份公司。

今年4月10日,扶余县政府与吉林省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绿集团)在扶余县共同签约,建设“绿色乡约新村”项目。

该项目由吉绿集团投入资金,扶余县三骏乡投入土地,在乡约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民以自己承包的土地为资本出资,与企业资本融合,成立“吉林省乡约村企业发展股份公司”,使土地实现科学流转、机械化作业、集约化经营。

农民成为公司股东,绝大多数农民成为公司的产业工人,具有部分资产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

四是围绕生产经营的服务组织。

如劳务输出组织、培训组织等等。

吉林省榆树市光明乡的劳动力服务中心,分别在长春、吉林、延吉等大中城市设立了5个办事处,还在哈尔滨、大连、沈阳等城市设立几个代办处,在乡内11个村分别设立了服务站,同时实现微机联网,进行劳务信息的搜集和发布,通过劳动服务中心输出的人员约占全乡输出人口的55%,劳务输出收入约占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7.3%,输出的打工人员遍布国内9个省区68个大中城市,还进入日本、韩国、俄罗斯并继续向国际扩展。

至于见诸报端的河北承德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订单,采用订单培训,变农村劳动力的无序流动为有序转移,实现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惊人一跃则是更为成功的办法。

这些新的组织形式未必十分完备,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需要研究和解决的新问题。

但是它们为在新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指示了方向,提供了思路。

1. “三农”的组织化首先是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的组织化。

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首先是适应生产活动而确定的。

农业生产活动的组织是整个“三农”组织化的基础和依托。

要按照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的发展规律确定劳作组织形式。

从长远看,农业要想有较大的发展再上新的台阶,需要走精准农业和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靠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的品质、效益和总量。

用我们常用的通俗说法讲,即是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的发展。

将农业流程分解成若干环节,每个环节类似于工业生产的一个车间。

以环节为基础建立农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加速农业经济内部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分工分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分离营造新的独立产业,壮大二、三产业。

农业生产过程可分为产前、产中、产后,又有种子、农机、农药、技术、培训等服务,现在又有标准、科研、开发、环保、法律、国际贸易、信息等的需要,再加上生产生活日益发展丰富扩大,包括人的精神需求增长的需要,从农业中分离独立新的产业潜力与空间是很大的,相应地必然会推动产业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 运用经济方法把农业农村农民组织起来。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组织起来来源于农民的自觉自愿,而不是上级的要求。

二是用利益原则将农民联结成一个共同体,而不是用行政方法将大家组合成一个组织。

湖南娄底市双峰县农民王运芳和他的“万人合作社”很能说明问题。

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总社以乡镇为单位、下辖16个联社,联社以下大体以3个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分社,遍布全县的三级机构有220个分社,7个专业合作社。

依托农村科技信息“户联网”工程,合作社通过“户联网”联系方式和相关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手机、家庭电话,形成了地缘、人缘和信息网,成为一个覆盖全县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每户每年缴纳会费50元,还支付相应的技术、承包服务费、中介流通服务费。

此外,科技、农业部门下拨的少量引导资金,市县赋予的农资和种植经营权的收入,使合作社资金颇有节余。

社员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社员”可以获得合作社的技术培训、协调贷款、提供种苗、技术服务和市场销售渠道等,项目失败能获得赔偿或有保底收入标准,让农民强烈感受到,这个组织与其共担风险甚至是“保赚不赔”,还帮助联系销售,符合农民“合伙做赚钱生意”的需求。

举例说,会员按合作社要求改种水果,合作社不但提供为期3年的小额贷款贴息,而且一亩田每年还倒贴300斤稻谷,一补3年;挂果之前,从种苗到技术服务全部免费,挂果后农民再付种苗款,合作社按收益参与分成;如不挂果按每株30元给予赔偿,如发生冰冻等灾害,合作社免费补种。

长期制约农民投入、技术、风险保障等问题,桩桩都有了着落。

龙头企业带动组合型和股份公司型的组织形式,靠经济利益原则链接组织的特征则更为一目了然。

安徽小岗村最近成立的股份制农贸公司,虽然也是由分到合,但与人民公社时期的合,有本质的不同。

如学者评论,这次合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的股份制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而且绕开了土地私有化这个难点,是地道的中国特色的解决办法:表面上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但是他们对土地的处置,实际上与土地所有人没有太大的两样。

3. 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型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质自治组织。

任务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其经济职能的主要内容就是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要求中的第一条就是“生产发展”。

这就确定了村级组织必须把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内容。

事实情况也是如此,影响农村发展的最根本的症结还在农村经济,它是改变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素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