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收款日期:年月日收款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收款金额合计:元货物贸易金额:元预收货款项下:元占合同金额比例:%预计天后报关(结账期)已报关报关经营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人民币报关□外币报关□一般贸易:元进料加工:元其他贸易:元边境贸易:元无货物报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元离岸转手买卖:元其他:元服务贸易:元国际收支编码:投资收益:元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仅汇入直投收益时填报):经常转移:元国际收支编码:资本账户:元国际收支编码:直接投资:元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证券投资:元国际收支编码:其他投资:元国际收支编码:备注: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离岸转手买卖,以及其他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方式。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付款日期:年月日付款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付款金额合计:元货物贸易金额:元预付货款项下:元占合同金额比例:%预计天后报关(结账期)已报关报关经营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人民币报关□外币报关□一般贸易:元进料加工:元其他贸易:元边境贸易:元无货物报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元离岸转手买卖:元其他:元服务贸易:元国际收支编码:投资收益:元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仅汇出直投收益时填报):经常转移:元国际收支编码:资本账户:元国际收支编码:直接投资:元国际收支编码:批准证书号:证券投资:元国际收支编码:其他投资:元国际收支编码:备注: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
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国银行产品说明及操作流程

2.有进出口经营权;
3.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中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办理流程
1.企业到中国银行营业场所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2.提供人民币计价结算贸易合同、进出口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及中国银行国际结算或贸易融资业务办理所需其他材料;
产品特点
1.规避汇率风险,防止外币贬值带来的损失;
2.锁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精简流程,简化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4.丰富跨国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
5.有利于企业拓展贸易领域,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其贸易业务的持续开展。
适用客户
主要适用于有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需求的公司客户,满足企业在使用本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拓展海外市场等各方面的贸易需求。
3.中国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并将业务信息报送RCPMIS系统。
跨境人民币结算
(RMB Settlement in Cross-border Trade)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客户申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以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各类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产品,如各种信贷、结算、融资、担保、资金及理财产品等,目前中国银行现有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均适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1. 概述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进行跨境支付和结算的业务。
该业务能够降低外汇风险、减少结算成本,并提升结算效率。
本文将介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操作流程。
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1 开设人民币账户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之前,首先需在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开设人民币账户。
2.2 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在开设人民币账户后,申请人还需申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申请人需向银行提供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
银行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授予申请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
2.3 签订合作协议申请人在获得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权限后,需要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中会包含双方的权责关系、业务规定、费用结算等内容。
签订合作协议后,申请人即可正式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 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1 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在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申请人需要收集必要的交易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货物的详细情况、交易金额等。
3.2 提交结算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银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系统或其他渠道,将结算申请提交给银行。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交易信息和支持文件。
3.3 银行审核银行收到申请后,会进行结算申请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质、交易合规性等方面。
如果申请符合要求,银行将继续进行后续处理;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银行将给出理由并拒绝结算申请。
3.4 资金划付和结算经银行审核通过后,银行将根据申请人指示,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操作。
银行会将指定金额的人民币从申请人的人民币账户划付给收款方的人民币账户。
3.5 结算通知和凭证在完成资金划付和结算后,银行会向申请人发送结算通知。
结算通知中会包含结算金额、结算日期、交易摘要等信息。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附表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附表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附表3
企业信息情况表
填表单位: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所在地人
民银行。
2.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3.
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4.信息主报告银行: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出现延期收付超过210
天或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时,负责向企业采集相关信息,并向人
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的银行。
附表4
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二份。
境内代理银行填制本表后,一份由境内代理银行留存,一份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2.本表中所称银行机构代码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用于识别银行机
构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及相关系统中身份的唯一标识。
跨境人民币出口收款详细说明

附表1-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附表1-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年月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附表2企业信息登记表填表单位:填表日期:编号: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留存,一份由境内结算银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本表编号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填写。
3、经济类型:按GB 12402《经济类型代码》填报。
4、行业属性:生产型企业,按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使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确定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外贸型企业,不要填报为08类(批发和零售业),而是根据公司主营出口产品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写相应的行业属性及代码,按代码的前4位填报。
附表3-1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报单位(公章):日葵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制表人:复核:联系电话:填表说明:7 / 211、对于预收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收货款对应货物报关出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出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出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附表3-2跨境贸易进口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8 / 21制表:复核: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对于预付款项,须在“预计报关日期”栏注明预计报关时间;2、预付货款对应货物报关进口或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银行仍须填报此表格。
对于货物已报关进口的,除填写“对应报关单号”和“进口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对于调整预计报关日期的,除填写“预计报关日期”栏外,还须在“备注”栏注明原预计报关日期;3、“资金清算渠道”栏填写1或2,“1”代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渠道,“2”代表代理行渠道。
跨境人民币结汇资料

跨境人民币结汇所需资料
跨境人民币结算收 款说明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跨境人民币 结汇资料 报关单 银行汇款凭证
跨 境 人 民 币 结 汇
企业信息情况表一份,盖公章(首次办理需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收 到 跨 境 汇 款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一份,盖公章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每次结汇银行会在合同原件的付款 方式页盖上已付汇章,下次结汇的合同复印件用上次结汇后盖银行章的 原件复印) 已汇款水单(银行提供,找赵经理拿),实际汇款信息需与所签合同信 息一致 报关单,盖公章
结 汇 必 须 资 料
形式发票,盖公章(若本次收款与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符合,则不需要形式 发票,若不符则需要形式发票,形式发票的金额需与本次收款金额一致)
●资料准备好后交与建行赵经理(赵清),由赵经理将资料送至建行普陀区支行顾
小姐那进行结汇,也可公司自己将准备好的资料送至顾小姐那进行结汇(赵经理代办 结汇,进款会推迟1-2天)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付款日期年月日付款企业名称组织

易:
易:
元
元
额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
电报
无货物报关
元
离岸转手 买
其
他
:
卖:
元
元
仅选择一 种类型填 写;所有 金额根据 电报填 写,保留 至小数点 后两位
服务贸易: 投资收益: 经常转移: 资本账户:
元
国际收支编码:
国际收支编码: 元
批准证书号(仅汇出直投收益时填报):
元
国际收支编码: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付款日期: 年 月 日
付款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
付款金额合计:
元
货物贸易金额:
元
预付货款项下:
元பைடு நூலகம்
仅货 贸
报关经营单位名称:
占合同金额比 预计
例: %
天后报关(结账期)
额
已
电报
报
关
组织机构代码: 人民币报关 □
一般贸
进
料
加
工:
易:
元
元
外币报关 □
其他贸
边
境
贸
元
国际收支编码:
直接投资:
元
国际收支编码:
批准证书号:
证券投资:
元
国际收支编码:
其他投资: 元 国际收支编码:
备注: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
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介绍

目前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
试点企业 境内银行 大额支付系统 (支付报文 支付报文CMT100) 支付报文 境外清算行 境外参加行 境外企业 境外参加行 SWIFT
境外企业
企业报关币种和结算币种不一致处理办法
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 出口方面以是否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为监管主线。即出口以外币 报关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纳入外汇管理部门的出口收汇核销管 报关并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 以人民币报关(未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理;以人民币报关(未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无须办理收款核销手 续。 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即进口业务以人民币付款的纳入人 进口方面以结算币种为监管主线。 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民银行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否则纳入外汇管理部门 的进口核销管理。 的进口核销管理。
政策出台的目的: 政策出台的目的: (1)帮助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帮助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 (2)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政策设计的总体思路
设计思路是: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为试点企业带来便利。 贸易真实性由办理人民币结算的商业银行负责审核。 企业办理试点业务事前无须经人民银行或外汇局审批,人民银行通 过境内结算银行报送数据来掌握试点业务的开展情况。
贸易出口人民币收款
贸易出口收汇核销
试点企业无须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三步:出口企业向外汇局申 第二步:企业办理出口报关并取得 领纸质出口核销单,并办理网 上备案。 出口报关单。 第三步:企业收款时向结算银行提 第四步:企业凭出口核销单办 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 理报关手续。 明,配合境内结算银行对贸易单证 第五步: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 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对来料 先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记录比例 加工收款超合同金额30%的,试点 信息,超合同的30%,银行还 企业在收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需审核合同等资料后记录超比 例信息。企业收汇先入外汇待 结算银行补交超比例说明、报关单、 合同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收款 核查账户并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无须入待核查账户及经联网核查才 结汇或划转前须经过联网核查 能划转,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程序。 国际收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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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
收款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进料边角料复出”。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离岸转手买卖,以及其他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
方式。
附件2
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
付款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般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110”的贸易类型。
进料加工贸易:指海关监管贸易方式为“0615进料对口”、“0654进料深加工”、“0664进料料件复出”、“0700进料料件退换”、“0715进料非对口”、“0864
进料边角料复出”。
边境贸易: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之间开展的货物贸易。
其他贸易:不在上列范围内的海关监管贸易方式。
无货物报关: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离岸转手买卖,以及其他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进口或从境外付款但境内交货等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