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外包加班

银行外包加班
银行外包加班

银行外包加班

篇一:3-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_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_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呢?对此有疑问的小伙伴们就随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银行业务外包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银行外包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几乎是没有转正的可能性的。虽然外包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大同小异,但是外包公司的员工和银行自己的员工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就不是在一个单位上班,除非外包公司和银行有类似的合作机制,但也不是转正的概念,相当于是首先离开外包公司,然后再银行办理入职,实际上相当于跳槽,操作起来也是有不小的难度的。

另一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业务外包是业内普遍采用的用工模式,外包员工主要负责运营工作。银行外包人员工薪资及福利都是是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银行只会跟第三方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于流动性大,能坚持到转正的是极少数。银行才是此类行为的最终受益方,因为外包的岗位往往是银行流动性最大的岗位,银行通过外包制大大的压缩了员工的使用成本和离职成本。

以信用卡销售为例,各家银行几乎始终存在着业务人员缺口,招聘工

作也几乎常年进行。新招聘来的销售人员都会有一定的关系网或亲属网,刚开始入职时,新业务员煽动熟人办理业务,业绩往往还不错,但是等到人脉耗尽,业务员自然就被淘汰,甚至是主动离职。毕竟,没有业绩也就没有收入,想要生存都是很困难的,而员工的劳动合同都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银行不用为裁员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银行还是会象征性提供几个转正名额,作为优秀人才的犒赏,这种四两拨千斤的做法对银行自身来说是十分高明的,这也是银行对银行招聘现象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主要原因。所以如果你是外包人员的话,除非你很优秀,不然是很难转正的,转正的时间也是非固定的。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_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https://www.360docs.net/doc/7914098936.html,/knowledge/articles/568b7e8e0cf2cebaeb694210 篇二:我国银行的业务外包:问题与建议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体现及审计对策研究

银监会自20XX年开始允许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外包,20XX年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与《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指引》两文件中对外包业务以及风险已有所提及。今年6月7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涵盖了银行业外包的方方面面,是我国第一份专门针对商业银行外包进行规范的文件。尤其是在总则中明确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管理、核心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职能不宜外包”、“定期安排内部审计,确保审计范围涵盖所有的外包安排”,反映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以及对外包业务风险控制应该发挥的作用。笔者结合近年参与实施外包业务管理审计

的认识,对商业银行的外包业务风险及审计对策进行了总结,供内部审计同仁参考。

一、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涵义商业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来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母公司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银行外包加班)。”1[1]商业银行采取业务外包策略往往基于以下考虑:降低营运成本、转移操作风险;

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克服资源有限性、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等。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外包业务现状国外的商业银行业务外包首先从信息技术外包开始,主要涉及银行通信网络管理、银行信息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维护、系统备份、灾难恢复、自助服务、呼叫中心、网上银行等新型业务处理系统以及数据分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更多属于业务处理环节的外包;第二阶段是分段业务流程的外包,将支持银行内部的运作或客户的后端服务切分成相对完整的流程段后整体外包,甚至包括整个iT系统的外包,而不仅限于某项具体的任务外包。通过所谓业务流程的优化组合,银行保留优势核心的流程段、外包非优势外围的流程段,以获得更高商业价值、更有效率的运作模式。当前,随着世界银行业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各个层面上的专业专注组合构成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单一银行独立的业务全流程研发往往不足以确保竞争优势,导致很多银行尤其是中

小银行将研发环节外包给专门的研发中心,即知识处理外包。

相对于国外,国内商业银行的外包业务起步较晚,初始阶段的尝试、摸索是从后勤服务剥离、信息技术开发部分模块外包开始的,如90年代现金社会化押运、20XX年深圳发展银行灾难备份支援服务外包等。至今,国内商业银行在以下方面已有了外包实践,大部分尚处于业务处理环节的外包阶段。

1.信息技术类外包。具体为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外包(指委托外包服务商对银行应用开发项目的设计、开发和推广实施)、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外包(指委托外包服务商对银行应用系统日常的巡检、技术支持等运维工作)、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外包(指委托外包服务商为银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提供日常的故障维修及巡检等运维工作)、自助银行设备保养(指委托外包服务商为银行自助设备提供日常的故障维修及软件升级等运维工作)。

2.营运业务类外包。主要包括会计凭证影像信息采集、会计档案整理、对账单制作与寄递、会计资料运送、会计档案集中保管、后台信息录入和现金清分整点等。

3.专业性服务类外包。主要包括现金押运、金库守押、报警服务、营业网点安保、法律事务等。

4.业务处理程序外包,主要包括个人信贷业务客户身份及亲笔签名的核对、信用卡客户资料的输入与装封、不良贷款催收、柜面服务质量监测、手机银行营销、特约商户发展、电话推广营销等。

篇三:商业银行业务外包劳动法律风险防控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劳动法律风险防控

作者:重庆分行冯坤仑发布时间:20XX-07-17

摘要:业务外包通过引入外部专业化服务,一定程度上可弥补内部资源不足,有利于强化银行核心竞争力,提升组织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随着业务外包这一经营方式的广泛、频繁运用,尤其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劳务派遣规定》)将“假外包、真派遣”纳入劳务派遣进行规制以后,商业银行如何对业务外包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操作,切实防控法律风险,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业务外包劳务派遣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无专门法律对业务外包进行规范。从法律适用上来说,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是业务外包合同,业务外包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调整。同时,商业银行在开展外包业务时,还应当适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以下简称《内控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指引》)等外部监管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20XX年出台的《劳务派遣规定》从劳动者利益角度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外包时,必须注意规范操作,切实防范业务外包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而引发的劳动法律风险。

一、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定义

《内控指引》对“业务外包”的定义为: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完成的经营行为。《银监会指引》“外包”的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来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两者定义的业务外包核心内涵基本是一致的,但《银监会指引》将其限定为“持续处理的行为”,因此,实践中存在的按项目或按次进行委托的业务(如单次采购合同、针对某个诉讼案件签订的外聘律师合同等),不属于外包业务。

二、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自20XX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劳务派遣用工制度进行规范和限制后,不少用工单位开始探索以外包承揽方式用工,从而规避法律对派遣用工的要求。由于以外包名义从事的派遣往往损害劳动者利益,故《劳务派遣规定》对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以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制。但但《劳务派遣规定》并未对何为派遣、何为外包作出规定,亦未从法律层面对两者进行区分。实践中可能依赖于执法者的综合衡量和个案中法官的自由裁量,这进一步增加了商业银行劳动法律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守法成本。笔者认为,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性质上的差别。劳务派遣中,用工的各项费用一般归入“应付账款”,从而使商业银行规避了对用工编制、工资总额的控制,体现的是用工单位对用工形式的选择。而业务外包的本质是商业银行把非核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 .. . .. ..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 风险管理办法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部

变更履历 *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 (5) 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 (6) 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6) 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 (7) 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8) 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 (8) 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 (10) 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 (10) 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2) 第五节外包服务监控与评价 (13) 第六节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 (14) 第八章监督管理 (17) 第九章附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 (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 (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我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 (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银行的业务外包问题与建议

银行的业务外包问题与建议 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银行通过契约将原内部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银行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也是银行主动调整战略、实现核心价值的有效手段。按照银行外包业务的内容有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处理外包(KPO)。 一、银行业务外包的国际趋势 近年来,商业银行出于战略规划、控制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核心竞争力等原因纷纷扩大了业务外包的范围,使得银行业务外包发展迅速。至2004年,金融行业业务外包的规模增长超过20%。金融研究和服务公司Tower Group (2006)调查表明:全球最大的1 5家金融服务企业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的金额预计将从2004年的1 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38.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将达到34%。随着国际银行外包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出现了3大发展趋势: (一)外包范围不断扩展 银行外包形式的发展演绎着银行业近30年来经历的巨大变化和挑战。银行业务外包首先从信息技术外包(ITO)开始,主要涉及银行通信网络管理、银行信息系统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维护、系统备份、灾难恢复、自助服务、呼叫中心、网上银行等新型业务处理系统以及数据分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业务流程外包(BPO)是将业务的整个运行过程外包,例如整个IT系统,而不是某项具体的任务。它所关注的是支持银行内部的运作和客户的后端服务,通过进行业务流程的优化组合,提高整个业务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得利润,银行需要通过重新设计商业流程获得更高的商业价值。随着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各个层面上更加专业的知识,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使得银行光靠自身的研究开发已不足以在竞争中取胜,于是很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将研发环节外包给专门的研发中心,即知识处理外包(KPO)。高校和科研机构籍以发挥自身优势,为银行提供知识处理外包服务。 (二)外包服务商身份转变 随着外包内容由信息技术外包(ITO)到业务流程外包(BPO),最后趋于知识处理外包(KPO),外包服务商的地位不断变化,银行与外包服务商的关系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者向发包机构的战略伙伴转变。具体体现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

银行,外包管理制度 篇一: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第五条业务外包的分类。 (一)简单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后勤服务、行政助理等简单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二)专项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诸如IT、后台营运、大堂引导、客户服务或其他专项工作等专业性较强的非核心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分行、直属分行、总行各部门。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外包使用单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负责实施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合同执行、对外包人员的日常监督指导等,是业务外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分

xx银行外包服务管理应急预案

xx银行外包服务管理 应急预案

序言 为确保xx银行各业务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加强外包管理,预防因外包管理的原因造成业务系统服务中断或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并将外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文件 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监管要求制定本预案。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外包服务商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时应急管理。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外包管理监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组织架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职责与权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组织成员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应急管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启动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处理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预案演练和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参考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外包管理办法

模板一 XX银行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导读: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银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办法样本

银行法律事务外包 管理办法

附件: XX银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外包工作对本行法律事务的专业性和提升工作效率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本行业务经营健康、安全、稳健发展,根据本行有关规定及职能划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外包是指将本行法律事务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处理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是指规范聘用条件、律师准入、聘用程序、跟踪评价等开展法律事务外包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行以下法律事务能够采取外包方式进行处理: (一)诉讼代理; (二)合同法律审查; (三)商务法律谈判; (四)法律尽职调查; (五)其它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行法律事务外包形式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律师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是本行聘用的在一定期限内连续为本行处理日

常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专项律师是本行聘用的专为处理特定法律事务的律师。 第五条本行法律事务外包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即本行法律事务外包集中由各级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二)专业优势原则,即根据法律事务的内容和特点聘用具有相应专业优势的律师。 (三)择优汰劣原则,即经过法律事务外包的核准管理、跟踪评价,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筛选清退。 第二章法律事务外包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行资产保全部是全行法律事务外包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法律事务外包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持续完善本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制度和程序,并组织、指导和督促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制度和程序的执行与落实; (二)负责对全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按照本行管理要求报告全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整体状况; (三)负责按照规定对全行法律事务外包事务的管理工作; (四)根据监管规章及本行政策制度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承担以下法律事务外包管理职责: (一)负责严格执行、细化落实本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制

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

XX银行业务外包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全行经营管理转型和创新,调整优化用工方式和用工结构,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体系,根据《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包风险管理政策》和外包有关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本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供应商进行业务处理的行为,该业务活动涵盖与对外服务密切相关的各种业务活动。 本办法中的外包人员,是指服务供应商为完成本行委托的业务活动而派出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行业务外包范围应遵循法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经过风险评估后,一般可以将IT、后台营运、后勤服务、大堂引导、客户服务等非核心管理工作或其他专项工作予以外包。战略管理、核心管理、内部审计以及监管明确禁止外包的业务或职能严禁外包。 第四条业务外包实施的原则: (一)质量效益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二)风险可控原则。实施业务外包要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风险可控。 (三)规范实施原则。外包使用单位应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流程实施业务外包。 (四)统筹管理原则。外包使用单位要从人员编制、用工结构、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角度,统筹考虑业务外包实施效果,将业务外

包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规划管理。 第五条业务外包的分类。 (一)简单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后勤服务、行政助理等简单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二)专项业务外包。指外包使用单位经风险评估后,将诸如IT、后台营运、大堂引导、客户服务或其他专项工作等专业性较强的非核心岗位上的相关业务职能外包。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分行、直属分行、总行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外包使用单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负责实施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合同执行、对外包人员的日常监督指导等,是业务外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总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分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本条线业务外包实施办法或细则,以及外包服务应急预案,选择专项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定期检查、评估本条线外包使用单位的外包管理情况。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总行人力资源部和分行人力资源部按照管理职责范围,负责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办法,参与业务外包合同和协议的审核,提供外包用工指导,同时,负责选择简单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分行风险管理部分别对总行和分行外包使用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外包岗位、业务外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IT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IT外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1T 外包服务管理,控制第三方服务和外包屮的相关风险,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对IT外包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IT外包是指企业战略性选择外部专业技术和服务资源,以协助内部部门和人员来承担企业IT系统或系统Z上的业务流程的运营.维护和支持的IT服务。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在XX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范围内具有强制效力,任何例外或违背的情况都需上报XX银行信息化委员会,以供复查与风险审批。 第二章IT外包服务的目标与原则 第四条IT外包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借助外包服务商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等优势资源,有效开展信息系统开发或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紧跟技术前沿,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 第五条通过外包服务合理配置资源,节省我行人.财.物力支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达到规模效益。 第六条通过外包服务规避我行IT运营风险,降低损失。

第七条通过外包服务实现我行科技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持续改进。 第八条信息科技项目外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应合理谨慎监督外包职能的履行; (二) 应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合理控制外包成本.收益.风险 的基础上,开展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活动。 第九条重要或敏感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必须提交信息化委员 会批准。 第条重大信息科技项目外包时,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 告和报备。 第三章IT外包服务的管理组织 第一条我行IT外包管理组织架构应当包括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检查机构和风险管理机构。 第二条IT外包管理的决策机构是信息化委员会,其管理职责 主要包括: (一) 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计划; (二) 制定/维护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策略/制度;

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度不断提升,金融市场主体发展活跃,创新业务发展速度较快,商业银行服务外包市场有了较大发展,外包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外包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运营成本,提升银行业务处理效率和营利水平,为其运营发展提供了支撑和支持。相对于国外来说,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各商业银行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对其管理,取得了一定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理论分析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业务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本文主要以A银行郑州分行服务外包管理实践为案例,总结其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服务外包拓展方向,并提出建立有效的外包商评估制度、维护自身可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外包人员管理、细化外包服务价格管理、强化外包业务风险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积极探索其他服务外包项目等建议。论文主要采用理论分析和典型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结合理论分析和相关实践,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外包管理提出对策建议。政府方面应当继续支持为金融服务外包提供更好的行政环境、解决制度顶层设计等问题,同时要不断加强金融外包服务行业监管,引导外包服务向高端方向发展,优化业务结构。 商业银行方面要明确自身核心竞争力和价值链优势,集中优势资源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储备和培养高端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提升竞争战略的柔性,密切关注动态环境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在小微企业贷款外包的探索方面,合理确定外包形式,做好外包风控,审慎选择外包商。在外包企业方面,其应当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适应金融科技时代背景、提升自身技术能力,同时要注重外包业务的“流程再造创新”和“价值提升”,深耕“垂直细分业务”。另外,在贷款服务外包方面,外包企业应当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以精细化、专业化内涵发展取代目前的盲目外延扩张。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银监发[2010]44号二0一0年六月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包活动,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持续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外包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来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母公司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承担外包活动的最终责任。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应当制定外包的风险管理框架以及相关制度,并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其外包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与其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宜的外包活动范围。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管理、核心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职能不宜外包。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应当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外包管理团队。 第九条董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议批准外包的战略发展规划; (二)审议批准外包的风险管理制度; (三)审议批准本机构的外包范围及相关安排; (四)定期审阅本机构外包活动相关报告; (五)定期安排内部审计,确保审计范围涵盖所有的外包安排。 第十条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外包战略发展规划; (二)制定外包风险管理的政策、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 (三)确定外包业务的范围及相关安排; (四)确定外包管理团队职责,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十一条外包管理团队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执行外包风险管理的政策、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 (二)负责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尽职调查、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风险状况的监督; (三)向高级管理层提出有关外包活动发展和风险管控的意见和建议;

XX银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办法

附件: XX银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外包工作对本行法律事务的专业性和提升工作效率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本行业务经营健康、安全、稳健发展,根据本行有关规定及职能划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外包是指将本行法律事务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处理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是指规范聘用条件、律师准入、聘用程序、跟踪评价等开展法律事务外包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行以下法律事务可以采取外包方式进行处理: (一)诉讼代理; (二)合同法律审查; (三)商务法律谈判; (四)法律尽职调查; (五)其他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的法律事务。 第四条本行法律事务外包形式分为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律师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是本行聘用的在一定期限内连续为本行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专项律师是本行聘用的专为处理特定法律事务的律师。 第五条本行法律事务外包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即本行法律事务外包集中由各级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二)专业优势原则,即根据法律事务的内容和特点聘用具有相应专业优势的律师。 (三)择优汰劣原则,即通过法律事务外包的核准管理、跟踪评价,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筛选清退。

第二章法律事务外包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行资产保全部是全行法律事务外包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法律事务外包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持续完善本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制度和程序,并组织、指导和督促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制度和程序的执行与落实; (二)负责对全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按照本行管理要求报告全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整体状况; (三)负责按照规定对全行法律事务外包事务的管理工作; (四)根据监管规章及本行政策制度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承担以下法律事务外包管理职责: (一)负责严格执行、细化落实本行法律事务外包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本机构及所辖部门、机构法律事务外包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按照本行管理要求报告本机构及所辖部门、机构法律事务外包具体情况和管理状况; (三)负责按照规定管理和承办本机构及所辖部门、机构法律事务外包工作; (四)根据监管规章和本行政策制度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常年法律顾问管理 第八条总行、分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常年法律顾问的人数,原则上总行一或两名,分行一名。 第九条本行各机构聘用常年法律顾问须经总行核准;未经核准不得聘用常年法律顾问。 第十条本行常年法律顾问原则上一年一聘。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延长聘用期限的,可作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本行聘用的常年法律顾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四)具有五年以上从事金融法律事务工作的经验; (五)具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和办案能力;

银行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

银行科技外包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银行系统科技外包服务管理,根据《银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试行)》(银发〔2011〕173号)、《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技外包服务(以下简称外包)是指外包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外包商)为银行内部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提供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机关、营管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及县(市)支行(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各单位科技部门负责制定外包的风险管理框架以及相关制度,并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外包管理团队应至少包含需求牵头部门和科技部门人员各一名,如需求由科技部门牵头,则科技部门双人以上负责。 第六条外包管理团队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执行外包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 (二)负责外包活动的日常管理,包括尽职调查、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及风险状况的监督;

(三)在发现外包商的业务活动存在缺陷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四)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外包准备与决策 第七条进行外包活动前,应考虑以下风险因素: (一)外包活动的战略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影响外包活动的外部因素; (三)对外包活动的风险管控能力; (四)外包商的资质认证、技术及专业能力,业务策略和业务规模,业务连续性及破产风险,风险控制能力及外包服务的集中度,快速服务响应和故障处理能力; (五)应确保安全外包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应选择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单位;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在与外包商合同谈判过程中,应考虑以下风险因素:(一)对外包商的报告要求和谈判必要条件; (二)通过界定信息所有权、签署保密协议和采取技术防护措施保护银行信息; (三)担保和损失赔偿是否充足; (四)外包商遵守银行有关信息科技风险制度和流程的意愿及相关措施; (五)外包商提供的业务连续性保障水平,以及提供相关专

2020年银行保安业务外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银行保安服务外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所谓外包,是指企业(发包方)通过与外部其他企业(承包方)签订契约,将自身非核心业务或者工作交给承包方完成的经营管理形式。银行保安服务外包是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相对较早、发展也较为成熟的外包业务。在强调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今天,保安服务外包作为长期战略成本管理的新兴工具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一.银行实施保安服务外包的可行性 服务外包的实质是企业和服务商之间的一种“委托一代理”关系。企业需要对自己重新进行定位,截取价值链中较短的部分,缩小经营范围,在此基础上重新配置企业的各种资源,将资源集中到最能反映企业优势的领域,从而更好地构筑竞争优势,以此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正是因为保安服务外包能够促进企业集中有限的资源和能力,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并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受到瞩目,保安服务外包趋势在银行业市场化竞争中的作用尤其明显。 对银行来讲,保安服务外包的实质是将事务性和服务性的工作内容(即非银行核心功能的工作)通过合约外包给专业保安公司来完成。其核心意义在于:可以将银行从繁琐的日常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

力量加强其核心竞争力,做最擅长的事,从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二、银行实施保安服务外包的必要性 1、降低人工成本 用人单位只需要按照保安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数量支付一揽子的费用即可,不需要再向保安人员提供其他工资福利待遇。而按人头支付给保安公司的费用往往只占用人单位自己招募保安的人工成本的50﹪以下,可以为用人单位节约人工成本,如保安数量较大,降低的数量非常可观。 另外,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包括用工手续办理、培训、考核等主要由保安公司提供,可减轻用人单位在管理上的压力,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提升保安服务水平 保安公司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提供专业安保服务,积累了相对丰富的安保经验,能够对保安进行相对系统的培训教育,提供具备较高素质的保安和高水平的保安服务,而用人单位往往在这方面缺少专门人才,难以对保安人员提供系统的教育培训和专业化的管理,或者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 3、降低风险 保安公司提供安保服务就需要保障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因偷盗等非经营性原因造成公司和员工的财产损失风险一般都在合同中明

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外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外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业银行安全保卫外包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本行良好的安全经营环境,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根据省联社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保卫外包工作”是指本行营业机构网点及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业务库远程值守护卫、社会化提解押运、视频监控中心值守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保卫外包人员”是指安保服务的单位向本行提供专职安保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本行所有营业机构网点、办公场所。 第二章外包人员聘用 第五条外包工作人员须是具有相关资质并且在金融安全领域有较好口碑的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的正式聘用人员。聘用的外包人员需经政审,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并持有经外包公司业务培训的上岗证书。 第六条本行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负责根据本行实际情况拟定保安服务、守库服务及提解押运服务合同,明确外包工作

人员的服务范围、工作职责、管理要求、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服务价格等必要条款。 第七条新聘用的外包工作人员正式上岗前,外包单位应面试审核,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第八条外包单位应建立外包工作人员档案,了解外包人员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连同本人身份证明、政审证明、上岗证复印件等集中统一备案。 第九条对不适应岗位工作、不遵守工作要求的外包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其违规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调换。 第三章外包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条外包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外包人员工作纪律和本行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本行守护目标、解款押运、防护设施、客户资料等情况和商业秘密; (三)服从本行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文明操作,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务; (四)做好值守区域的安全守卫和巡视,维护良好的营业和办公秩序,密切注视值守区域内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银行外包加班

银行外包加班 篇一:3-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_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_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呢?对此有疑问的小伙伴们就随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银行业务外包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银行外包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几乎是没有转正的可能性的。虽然外包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大同小异,但是外包公司的员工和银行自己的员工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就不是在一个单位上班,除非外包公司和银行有类似的合作机制,但也不是转正的概念,相当于是首先离开外包公司,然后再银行办理入职,实际上相当于跳槽,操作起来也是有不小的难度的。 另一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业务外包是业内普遍采用的用工模式,外包员工主要负责运营工作。银行外包人员工薪资及福利都是是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银行只会跟第三方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于流动性大,能坚持到转正的是极少数。银行才是此类行为的最终受益方,因为外包的岗位往往是银行流动性最大的岗位,银行通过外包制大大的压缩了员工的使用成本和离职成本。 以信用卡销售为例,各家银行几乎始终存在着业务人员缺口,招聘工

作也几乎常年进行。新招聘来的销售人员都会有一定的关系网或亲属网,刚开始入职时,新业务员煽动熟人办理业务,业绩往往还不错,但是等到人脉耗尽,业务员自然就被淘汰,甚至是主动离职。毕竟,没有业绩也就没有收入,想要生存都是很困难的,而员工的劳动合同都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银行不用为裁员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银行还是会象征性提供几个转正名额,作为优秀人才的犒赏,这种四两拨千斤的做法对银行自身来说是十分高明的,这也是银行对银行招聘现象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主要原因。所以如果你是外包人员的话,除非你很优秀,不然是很难转正的,转正的时间也是非固定的。银行外包有转正机会吗_银行外包人员多久转正 https://www.360docs.net/doc/7914098936.html,/knowledge/articles/568b7e8e0cf2cebaeb694210 篇二:我国银行的业务外包:问题与建议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体现及审计对策研究 银监会自20XX年开始允许国内金融机构业务外包,20XX年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与《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指引》两文件中对外包业务以及风险已有所提及。今年6月7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涵盖了银行业外包的方方面面,是我国第一份专门针对商业银行外包进行规范的文件。尤其是在总则中明确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管理、核心管理以及内部审计等职能不宜外包”、“定期安排内部审计,确保审计范围涵盖所有的外包安排”,反映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以及对外包业务风险控制应该发挥的作用。笔者结合近年参与实施外包业务管理审计

银行外包服务管理应急预案

银行外包服务管理应急预案

序言 为确保xx银行各业务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加强外包管理,预防因外包管理的原因造成业务系统服务中断或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并将外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文件 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监管要求制定本预案。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外包服务商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时应急管理。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外包管理监管要求 (4) 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 (5) 2.1应急组织架构 (5) 2.2职责与权限 (5) 2.3应急组织成员联系方式 (7) 第三章应急管理流程 (8) 3.1启动条件 (8) 3.2应急处理流程 (8) 第四章预案演练和更新 (14) 第五章参考文件 (15)

第一章外包管理监管要求 ●外包定义 外包是指商业银行将原本应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事务或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经营行为。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商业银行不得将其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 ●商业银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应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外包 管理团队 ●外包应急预案范围 外包服务商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

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架构 为保障外包服务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成立总行外包应急领导小组、外包应急处理协调小组,其中外包应急处理协调小组由外包商联系组、技术支持组、业务支持组和行外联络组等组成。全行外包管理应急组织架构见下图: 2.2 职责与权限 总行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由总行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部、审计部、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部、零售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办公室等部门领导组成。

银行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办法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外包 风险管理办法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信息科技部

变更履历 *变化状态:C——创建,A——增加,M——修改,D——删除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外包管理组织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外包风险评估及准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外包服务合同及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外包服务监控与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外包服务中断与终止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监督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降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我行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含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等形式。包括以下类型:(一)研发咨询类外包:科技管理及科技治理等咨询设计外包,规划、需求、系统开发、测试外包; (二)系统运行维护类外包: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配套设施、网络、系统的运维外包,自助设备、POS机等远程终端及办公设备的运维外包; (三)业务外包中的信息科技活动:市场拓展、业务操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等外包中的系统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处理活动。 第三条我行应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行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外包管理体系,控制或降低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第四条我行在实施信息科技外包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不妨碍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掌握关键技术为导向; (二)保持外包风险、成本和效益的平衡;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服务管理应急方案

商业银行业务外包服务管理应急方案

xx商业银行外包服务管理 应急预案

序言 为确保xx商业银行各业务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加强外包管理,预防因外包管理的原因造成业务系统服务中断或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并将外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文件 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监管要求制定本预案。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外包服务商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时应急管理。 修订记录 版本号日期修订说明修订人审核1.0 2015.4 Xx商业x

目录 第一章外包管理监管要求 (5) 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 (6) 2.1应急组织架构 (6) 2.2职责与权限 (6) 2.3应急组织成员联系方式 (8) 第三章应急管理流程 (10) 3.1启动条件 (10) 3.2应急处理流程 (10) 第四章预案演练和更新 (16) 第五章参考文件 (17)

第一章外包管理监管要求 ●外包定义 外包是指商业银行将原本应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事务或某些业务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经营行为。服务提供商包括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或其所属集团设立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机构。 ●商业银行不得将其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 ●商业银行外包管理的组织架构应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外包 管理团队 ●外包应急预案范围 外包服务商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

银行外包服务水平协议

银行外包服务水平协议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外包服务水平协议(S L A)1.目标 本水平服务协议(SLA)的目标是为了清晰的定义由外包供应商(即乙方)在信贷管理系统人力外包服务项目中为XX银行(即甲方)提供的服务水平管理,本SLA主要为: 描述由外部供应商为XX银行提供的服务内容 明确XX银行对外包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期望 规范和加强XX银行对外包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控制双方将针对本项目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表用来确定计划和管理服务水平协议的角色和职责。 2.协议期限 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要求,本协议的有效期与主合同期限一致。 3.双方职责 3.1.外包供应商 外包供应商将提交在第7章描述的服务水平衡量和目标。另外,外包供应商将: 立即向XX银行管理层汇报发现的问题; 帮助XX银行管理SLA 任何可能影响外包供应商向XX银行提供SLA中规定服务 的服务能力的事件,外包供应商应尽早向XX银行提供预 警信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架构变更 技术变更 职能变更 协助XX银行及时解决生产事件。当问题产生时,应尽快 采取适当的措施识别并修复问题。 3.2.XX银行 XX银行将尽快将问题汇报给银行帮助服务台和外包供应商 管理层; 协助外包供应商管理SLA; 提供任何可能影响外包供应商向XX银行提供SLA中规定 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架构变更 技术变更 职能变更 4.服务内容 外包供应商(即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4.1技术管理 4.1.1项目执行控制管理目标、沟通和范围 4.1.2系统部署在银行所提供的技术环境内配置和部署系统接入所需的资源 4.1.3管理系统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环境(如测试、培训、维护等) 4.2系统处理 4.2.1备份提供数据容量规划咨询,设计系统的备份策略,完成其有效性验证 4.2.2恢复设计系统的恢复策略,完成其有效性验证

某银行外包服务水平合约协议

外包服务水平协议(SLA) 1.目标 本水平服务协议(SLA)的目标是为了清晰的定义由外包供应商(即乙方)在信贷管理系统人力外包服务项目中为XX银行(即甲方)提供的服务水平管理,本SLA主要为: ?描述由外部供应商为XX银行提供的服务内容 ?明确XX银行对外包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期望 ?规范和加强XX银行对外包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水平的控制双方将针对本项目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表用来确定计划和管理服务水平协议的角色和职责。 2.协议期限 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要求,本协议的有效期与主合同期限一致。 3.双方职责 3.1. 外包供应商 外包供应商将提交在第7章描述的服务水平衡量和目标。另外,外包供应商将: ?立即向XX银行管理层汇报发现的问题; ?帮助XX银行管理SLA ?任何可能影响外包供应商向XX银行提供SLA中规定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外包供应商应尽早向XX银行 提供预警信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架构变更

?技术变更 ?职能变更 ?协助XX银行及时解决生产事件。当问题产生时,应尽快采取适当的措施识别并修复问题。 3.2. XX银行 ?XX银行将尽快将问题汇报给银行帮助服务台和外包供应商管理层; ?协助外包供应商管理SLA; ?提供任何可能影响外包供应商向XX银行提供SLA中规定服务的服务能力的事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组织架构变更 ?技术变更 ?职能变更 4. 服务内容 外包供应商(即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5. 问题管理流程5.1. 问题处理流程

1.银行或外包供应商均可以首先提出对问题解决方案有不同意 见的看法; 2.银行管理层和供应商管理层将决定问题是否需要提升到高的 管理层; 3.及时召开相关的会议讨论和解决问题,问题的相关文档应提前 一天发送到与会者; 4.如有必要,银行和外包供应商管理层在永久性解决方案出台之 前可以先共同达成一套临时性的解决方案。外包供应商可以在 会后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并达成永久性的解决方案。 如果问题协商难以解决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 5.2 问题升级流程 ?银行或者供应商都有可能首先提出该流程; ?首先提出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问题升级流程已经启动; ?问题升级的层次在银行和供应商之间应当保持一致,直至解决该问题。 5.3 联络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