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与利维坦
利维坦和霍布斯国家理论比较分析

霍布斯、洛克国家学说之比较分析霍布斯和洛克都是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思想家,两人关于国家的学说主张都对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下面我将从二人所倡导的国家学说的不同着手对二人的学说进行比较分析。
(一)霍布斯的国家学说霍布斯用“利维坦”来形容国家,“利维坦”一词最早源于圣经中对一种怪兽的描述,通常用来形容鲸鱼、海豚和鳄鱼的外形,在基督教中“利维坦”则被用来代表恶魔,由此不难看出,霍布斯的国家理论是绝对的强有力的统治,主权者像“利维坦”一样拥有绝对的权利,这种权利凌家与一切世俗和宗教之上,无论善恶,人类都要绝对服从与主权者的统治。
在霍布斯的国家学说中,主权具有至高无上性,霍布斯认为主权者自然而然也应当继承这种至高无上性,在“利维坦”建立之后“承担这一人格的人就成为主权者,并被说成拥有主权,其余每个人都是他的臣民”,由此霍布斯还引入了契约理论,在霍布斯的契约理论中人类只签订了一次契约,契约一旦成立,人民就将自己的所有权利都让给了主权者,不经主权者同意,任何人不得解除契约。
所以主权者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可以任意处置任何人,因为主权者掌握着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利,是国家的化身,任何人对主权者只能服从,不得反抗。
(二)洛克的国家学说洛克国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是民主政治和法制社会。
洛克认为“人民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洛克反对君主专制,洛克认为,不受约束的君主专制很可能导致君主对人民权利的任意践踏,因此,洛克主张人民“运用全部权利来为社会制定法律,通过他们自己委派的官员来执行这些法律。
”洛克将国家权利分为三种: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洛克主张这三种权利必须由不同的机构掌握,否则很可能会导致谋求私利现象的发生,洛克认为立法权在三种权利中应当处于最高地位,立法是保护人们权利和自由的基础,洛克指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约束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对此,洛克也曾引入对国家契约理论的探讨,但是洛克认为人们曾两次订立契约,而且人们并没有因为契约而失去自己所有的权利,洛克提出人们在契约中让渡出的权利只是管理公共事务所必需的权利。
霍布斯利维坦

霍布斯利维坦霍布斯的《利维坦》被称为是近代政治哲学的第⼀个理论形态,其政治哲学是⼀种关于国家政治问题的相关思考,这种思考是有着⼀定阶段性的,即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期。
⼀、《利维坦》中关于国家理论的论述及主要观点1.⾃然状态⾸先,霍布斯设定在国家出现以前⼈类⽣活在“⾃然状态”中。
[1]所谓⾃然状态,即⼈们按照其本性的特点⽽⾏动。
这种⾏动就其本⾝来讲是⾃然合理的,因为⼈⽣⽽平等,每个⼈均有追求⾃⼰想要的⽣活的权利,⽽⼈性本⾝就是⾃私的,每个⼈都想统治征服别⼈⽽⾃⼰不受统治,特别是在当时战事频发的阶段,⼈类本⾝的状态更加暴露⽆遗,因此我们在这⾥也可以说⾃然状态是⼀种战争状态,⼈与⼈之间的战争。
霍布斯考虑的是从⼈的现实性出发,即从⼈的⾃然天性中思考政治⽣活的⽬的性及特征,⽽⾃然的平等给⼈以同等实现⽬的的希望,每个⼈都寻求⽣存和⾃我保护,当⼈们所希望获取的⽬标统⼀时,往往会出现竞争,甚⾄出于安全考虑⼈们会相互猜疑并与他⼈发⽣冲突。
因此,必须存在⼀个让⼤家都服从的共同权⼒,来协调⼈与⼈之间的这种⾃然的战争状态,使相互间和谐稳定。
2. 2、⾃然法这⾥霍布斯假设⼈都是具有理性的,处于这种战争的⾃然状态下必定会寻求解决措施,加之⼈性本恶,也必定会朝着有利于⾃⾝的⽅⾯发展,霍布斯认为,只有组织社会和建⽴国家,才能得到和平和⽂明。
⽽达⾄这种和平状态的条件即霍布斯所说的“⾃然法”。
⾃然法是⼀种基于⼈类⾃我保护意愿出发的合理的法则,在假定的⾃然状态下,⼈们都享有⼀种⾃然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假定每个⼈的智⼒和体⼒都相等的前提下拥有的,⼈们处于⼀种相互战⽃的状态,安全没有保障,⼈们为了能更好地⽣存便组成了社会。
在社会中,由于⼈都是有理性的,愿意选择进⾏合理的⾃我保护,在此基础上霍布斯推出了⾃然法的第⼀条法则,即寻求和平、信守和平。
⽽当不能达⾄和平时,⼈们才⽤战争保卫⾃⾝的权利。
3.社会契约论《利维坦》中,继⾃然法之后,霍布斯再假设存在⼀种社会契约,也可以说是在先假设⾃然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利维坦读后感

霍布斯利维坦读后感《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这部著作以其深刻的洞察力和独特的思想观点,对政治、社会和人类本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于我们理解当代社会和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理论,认为人们在原始状态下是自私的、自利的和暴力的,为了摆脱无尽的战争和混乱,他们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将权力交给一个绝对的统治者,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宁。
这一观点对当代社会政治制度的探讨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世界,人们对于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一直存在着争议,而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考角度。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而政府的任务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政府的本质和职责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为我们思考当代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
另外,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还对人类本性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私、贪婪、好斗,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权力,这种本性是人类社会无法避免的基本问题。
在当代社会,这一观点对我们理解人类行为和社会现象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人类的自私和贪婪是社会问题的根源,而政府的任务就是通过法律和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同时,霍布斯的这一观点也为我们思考人类行为的动机和原因提供了新的视角,对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总的来说,《利维坦》是一部充满智慧和思想的著作,它对政治、社会和人类本性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探讨,为我们理解当代社会和政治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指导。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政府的本质和职责,认识到人类的自私和贪婪是社会问题的根源,从而为我们思考当代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
因此,我认为《利维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它对我们理解当代社会和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霍布斯利维坦

现在我们所要谈的臣民的自由只是相对于这些锁链而 言的自由。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订出足 够的法规来规定人们的一切言论和行为,这种事情是不可 能办到的;这样就必然会得出一个结论说:在法律未加规 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理性认为最有利于 自己的事情。
因此,臣民的自由只有在主权者未对其行为加以规定 的事物中才存在,如买卖或其他契约行为的自由,选择自 己的住所、饮食、生业,以及按自己认为适宜的方式教育 子女的自由,等等都是。
法律沉默
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 有自由去做理性认为最有利的事情
自由与政体
只与法律多少有关 与君主制或民主制的政体无关
(反对古代的民主自由观)
古希腊罗马人的哲学经常推崇的自由,不是个人的自 由,而是国家的自由。这种自由与没有国家的时候的自由 是相同的。后果也是一样的。因为在无主之民中,那儿永 久存在人人相互为战的战争状态。人们没有安全的保障, 只有充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绝对的自由。
然而这种状况却有可能超脱。这一方面要靠人们的激情 ,另一方面则要靠人们的理性。
使人们倾向于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畏惧,对舒适生活 所需事物的欲望,以及通过自己的勤劳取得这一切的希望。 于是理智便提示出可以使人同意的方便易行的和平条件。这 种和平条件也称为自然法。
著作家们一般称之为自然权利的,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 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因 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 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
产,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这种不受绝对的、任意的权力约束的自由,对于一个人的自
我保卫是如此必要。因为当一个人权衡奴役的痛苦超过了生命的
《利维坦》内容简介

《利维坦》内容简介《利维坦》是由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所创作的一本书,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喜欢!作品简介:英国作家霍布斯的著作,利维坦,用霍布斯的话说,国家,即伟大的利维坦——是一个人工模造的人;其中,主权是它的灵魂,官员是它的关节,奖惩是它的神经,财富是它的实利,安全是它的事业,顾问是它的记忆,公平法律是它的理智,和平是它的健康,动乱是它的疾病,而内战则是它的死亡。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于运动状态中。
第二部分是全书的主干,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
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其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了他以怪兽Leviathan命名的著作----《利维坦》,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
传说,在上帝造人之后,人请求上帝:“上帝啊,我们太弱小了。
请你再创造一个英雄吧,让他保护我们”。
上帝说:“英雄在保护你们的同时,也会欺压你们,吃你们”。
后来人们为了抵御各种外来的风险,自己创造了一个利维坦,创造了一个能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庞然大物----政府,但政府这个利维坦(Leviathan)有双面的性格。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说了那些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说了那些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明确提出什么是国家。
那么霍布斯认为国家是什么呢?霍布斯图片霍布斯认为国家是什么这个问题要看霍布斯的一些言论。
霍布斯说国家的本质就是一大部分人互相订立信约、每个人都对他施以授权,以方便使用并都能遵守它,才能更好的维护和平。
这样的国家才能充分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人们把自己的权力一部分能够割让,把割让的一部分权力又都能够交到一个统一管理主权者的手里,让他统一制度。
这种肯让出主权的的行为,让统一国家的统一管理,这就是国家的权力的体现。
一个主宰之主,他们手里的权力掌握着整个国家的命运。
所以霍布斯又提出了,人性本恶,一个权力拥有的人,他承载者所有的权力主宰,他也难免会出现偏袒和滥用职权。
他在主宰中获利了,他首先会想到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会利用自己的权力让他们也获利。
还有就是在公共利益受到冲突的时候,他会首先想到维护自己的利益。
通过以上叙述霍布斯得到最终结论,就是公共的利益是公共利益结合最密集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得到的利益,也会是利益最大的推进。
所以在君王所主宰的国家中,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公共的利益,无论是地位显赫还是普通的公民都应该得都应有共同的对待。
所以国家要立法度,遵法重法,没有徇私舞弊,国家就会条例有序,人人敬业,会是祥和之国,反之主宰者昏庸无度,国家就不会存在。
霍布斯思想的影响是什么霍布斯是西方国家的政治思想家,他的思想论在当时他生存的时代受到欢迎不太理想,得到很多人的大力反对。
他阐述的自然思想,被人们误会他维护专权主张,其实他的思想是为了人都能够自然规律下安然生活,他在理性的解说自然状态。
霍布斯图片霍布斯思想影响了又一伟大政治学家托马斯·崔布斯,他坚定的推崇霍布斯的思想。
霍布斯生活在社会转型的时代,这个时代无论经济、生活等多方面都有了突飞的进步人类的思想也在改变,人的部分权力得到了尊重,宗教信仰也深入了人类的生活。
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思想也被人们慢慢接受,他的思想在影响着现在在生存的人们,他们要想生存就必须约束自然权力,不然就会不得安宁,自然的原则就是寻求自然的和平,霍布斯思想强调的提出人们就该放下部分的权力,来接受所谓的约束。
《利维坦》读后感

《利维坦》读后感《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在这本书中,霍布斯提出了他对政治权力、社会秩序和人类本性的独特见解,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首先,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认为人们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下的恶性竞争和混乱,自愿放弃部分个人自由,将权力交给一个绝对的统治者,即“利维坦”,以确保社会秩序和稳定。
这种权力的集中和集权统治的理念,对于当时英国的政治局势和社会状况有着深刻的启示意义。
同时,霍布斯对于政治权力的理性和合法性的思考,也为后来的政治哲学和社会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其次,霍布斯对人类本性的观点也是《利维坦》的重要内容之一。
他认为人类天生自私、贪婪、好斗,追求自身利益和权力的最大化,因此在自然状态下会陷入无休止的战争和混乱之中。
为了避免这种恶性循环,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限制个人的自由,服从统治者的权威,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这种对人性本质的深刻洞察和分析,对于理解人类社会的运行规律和政治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此外,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还探讨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问题。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源自人民的授权和委托,只有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之内行使权力,才能被视为合法和正当。
同时,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法律和规范的约束,不能任意滥用和侵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这种对政治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思考,为建立现代民主制度和法治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总的来说,《利维坦》是一部充满智慧和洞察力的政治哲学巨著,对于理解政治权力、社会秩序和人类本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霍布斯的思想和观点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我们应当认真阅读和思考,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当代社会和政治挑战。
希望通过这篇读后感,能够激发更多人对《利维坦》这部经典之作的兴趣和思考,共同探讨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道路。
《法学经典著作选读》第五讲霍布斯《利维坦》的主要内容.

简言之,“利维坦”就是一个根据 社会契约和人们的授权,运用全体 人民的力量和手段来进行共同防卫 和维护和平的人格。
人创造一个拟制的国家,如同上帝 创造人。
一、全书内容简介
第一部分:论人类
(从人性出发,对自然状态、自然 法和社会契约进行论述,建立其自 然法理论)
一、人性-人性恶的自然状态论
C、在政治权力的最终目的上,认为 政治的首要问题是确保现实的利益, 实现人类社会的和平与秩序。为了 达到这一目的,政治行为可以不受 伦理道德的约束。
3、提出实在主义法律观。
对霍布斯学说的指责
霍布斯之所以为人憎恶,倒不
在于他的政治理论中的可怕的和错误
的东西,反而在于其中真实的东西。
-卢梭《社会契约论》
法律是一种命令,而这种命令是通 过语言文字或其他同样充分的形式 宣布或表达的。国家的命令,仅仅 对于能了解的人说来才是法律。对 于天生的白痴、儿童或疯人说来, 法律是不存在的
五、自由理论
(一)自由的涵义 任何事物的运动,如果不受外界的阻碍,
那么就处于自由的状态中。 自由就是人可以不受阻碍地做他愿意做
(一)可怕的无政府状态 人的自然本性是自我保存 自保、生存、自私自利、野蛮残忍 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互相为战的战
争状态 人与人的关系是豺狼的关系
产生互相为敌的混乱局面的原因
(一)人类是自私自利的,因此便 存在导致人们互相斗争的种种因素: 造成人类之间争斗的三个原因
竞争: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害他人
自然法原则
寻求和平,信守和平;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遵守契约;与人为善;不要自傲;要合群; 要宽恕取和;放眼未来,不要只看到过去的罪恶; 秉公处理人们之间的纠纷; 分配东西要按比例原则; 以和平为目的的自然法,应采用调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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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与利维坦人是政治的动物?一、动物之间并不存在嫉妒。
二、动物的自然欲望是一致的。
三、动物没有理性。
四、人能凭借语言表达彼此对好坏的看法。
五、动物不会区别Injury(伤害)和Demage(损伤)六、人只有通过人为的信约才能建立起威慑个人的公共权力,实现稳定的一致。
在没有一个公共威权使人们恐惧的时候,他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
这种战争,即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Hobbes命题人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
人性或人类的四种特征:一、自然天赋、身体力量与心灵的敏捷方面的平等。
二、资源的稀缺与我们的需求之性质存在矛盾。
三、人的心理构造主要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四、自我保存的欲望是最为强大的自然欲望。
自然状态战争状态并非永恒的战斗,而是一种永远充斥着恐惧和不信任的状态。
“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带上武器并设法结伴而行;就寝时,他会把门关上;甚至就在屋子里边,也要把箱子锁上。
他做这一切时,他自己分明知道有法律和武装的官员来惩办使他遭受一切伤害的行为。
试问他带上武器时对自己的国民是什么看法?”《利维坦》骄傲与恐惧统治的欲望(追求卓越,赢得生活竞赛的欲望;骄傲是一种想要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欲望,要让人在你面前失败。
骄傲是危险的,它引起冲突与战争。
)不被打扰的欲望(人有着对死亡的天然恐惧;但恐惧并不仅限于此,人不想失败,并且想要避免被别人视作失败者而倍觉羞辱。
人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人性公理第一条公理:自然欲望,人总是渴望攫取占用他人皆有共同兴趣之物。
第二条公理:自然理性,人总是逃避死亡,保存生命或自我保存是首要的善。
自然状态的生活(一)孤独自然状态下生活方式的根本规定性。
丧失了一切约束,个体激情与思想不受限制的扩张。
它是任何可能生活方式的敌人。
(二)贫困不存在财产,因而无所谓所有权。
无法预期某种稳定的生活,从而不存在合作与商业。
(三)卑污缺乏秩序的肮脏。
(四)野蛮人凭借自然能力生活,与野兽无异。
(五)短促意味着死亡在自然状态下可以轻而易举地战胜生命。
自然法与和平自然法的目的:摆脱战争状态。
(使人们倾向于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恐惧。
)两条基础自然法则:一、寻求和平、信守和平。
二、在别人也愿意的情况下,一个人在为了和平与自保的范围内,会认为有必要放弃那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订立契约:国家的产生(利维坦)主权者对自然状态的回应:手握绝对权力的主权者。
唯此,才能终结混乱的战争状态。
·主权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公职。
·唯有主权者才是法律的来源。
·主权者的权力受到法律的限制。
·控制意见。
(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改革教会与大学。
《理想国》的“正义”洞穴:可见世界,火光就是现象世界之中太阳的能力;从洞穴走出:从可见的现象世界转向了可知的理念世界;(灵魂转向)太阳:最高的善,是一切事物中最正确、最美者的原因“任何人凡能在私人生活或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想的,必定是看见了善的理念。
”《理想国》一切都源自《理想国》这本书。
其他的哲学著作都是对《理想国》的某种回应,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一直到当代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
这部书的意义不会被揭示出来,或许读十次也不行;除非你们带着适当的问题,以正确的方式探讨这部著作。
——Steven B Simth真正的哲学,只有站在它的高度,我们才有可能辨识出正义的本性究竟是什么,无论是城邦的正义还是个人的正义。
除非真诚的爱智者获得政治权力,或者出于神迹,我们城邦的统治者学到了真正的哲学,否则人类的疾患不会得到根除。
(Plato,Seventh Letter)柏拉图的目标指导线索:城邦与灵魂的类比目标:以某种正义观念为基础,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城邦,这种正义观念使个人和社会都能变得和谐。
最佳城邦致力于早就最好的个人类型。
“任何城邦都不能免于党派冲突,除非王成为哲人,或哲人成为王。
”(473d)《申辩》与《理想国》《申辩》:哲学与城邦的冲突《理想国》:哲学家统治的城邦应该是怎样的灵魂三要素欲望克法洛斯对应人物玻勒马科斯血气忒拉绪马霍斯灵魂要素的等级制;上升与下降克法洛斯(习俗):虔敬的人会通过向终神献祭的方式践行正义。
或,正义即欠债还钱。
玻勒马科斯(绅士):正义就是帮助朋友,损害敌人。
忒拉绪马霍斯(暴君):正义即强者的利益。
格劳孔:正义应该因其本身而好。
阿德曼托斯:魔戒的隐喻。
城邦与灵魂城邦的类型:满足基本需求(阿德曼托斯·猪的城邦);满足荣誉、竞争以及战争制度化的城邦(格劳孔·发烧的城邦);正义之城(苏格拉底)。
灵魂的组成:单纯欲望血气(thymos)理性(logos)控制激情柏拉图的正义:理性监管血气;实现平衡、自制与节制。
作为和谐的正义:“连结城邦使之为一;又各司其职。
”统治者、护卫者与工匠目的:并不是使某一阶层幸福,而是城邦享有最大的幸福。
三次浪潮一、限制私产二、废除家庭三、哲人王的确立洞穴与太阳角色囚徒:城邦的居民傀儡师:1)立法者、缔造者和政2)诗人、史家和艺术家3)工匠、建筑师灵魂转向(periagoge):哲人的义务,教育。
亚里士多德论正义亚里士多德著作集(“贝克尔本”):逻辑学:《范畴篇》、《论题篇》、《辩缪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修辞术》;自然哲学:《物理学》、《论天》、《论生灭》、《动物志》、《动物的生成》、《论灵魂》、《论感觉及其对象》、《论记忆》;第一哲学:《形而上学》;伦理学:《尼各马可伦理学》、《大伦理学》、《欧德谟伦理学》政治学:《政治学》、《雅典政制》;艺术哲学:《诗学》。
伦理学的对象与原则伦理学(ethike)一词源自“习惯”(ethos)。
“我们的伦理德性既不是出自自然本性的,也不是违反自然本性的,而是我们自然地接受了它们,又通过习惯使它们完善的。
”伦理学的宗旨与目的是人的生活的至善与幸福。
亚氏将人趋目的地达到最终完善状态称为人的“实现”,就是实现对于人而言的善。
而人的可实践的善,就是幸福。
幸福与善同一,因为选择幸福是为其自身而获至善,并不是其他目的。
幸福是一切行为的最后目的,它是以自身而不以别的东西为目的的,所以是至善。
亚氏的伦理学是一种幸福与至善论。
三种幸福享乐的生活:追求身体的快乐,是动物式的生活;(身体的善)政治的生活:追求荣誉与权力,是肤浅的;(外在的善)沉思的生活:合乎德性的生活。
(灵魂的善)身体的快乐与荣誉不过是身体善、外在善,是幸福的次要条件;而最好的活动则是理性的活动,努斯(nous)将理性活动赋予了人,人过“沉思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善,就是幸福。
德性论城邦与个人的伦理德性:德性不仅仅是个人的德性,并且是城邦的德性,个人行为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实现,而这些德性又为城邦政制提供伦理原则,为城邦建立起道德秩序。
四种德性:勇敢自制(sophrosyne)正义(dikaiosyne、dike)友爱(philia)勇敢关于恐惧与信心的原因,即未来之恶与未来至善的知识。
亚氏认为,城邦或个人的勇敢应当以高尚为目的,是恐惧和鲁莽的中道,是恐惧与信心方面的适度品质。
自制有明智、适度、审慎与节制之意。
是健全的灵魂自身与和谐有序的控制。
只有确实的知识才会使人自制,把握普遍的知识,并合适地付诸特殊的活动。
友爱城邦重要的伦理基础,不论私人生活还是城邦生活,友爱是将社群与共同生活联系起来的纽带。
作为德性的正义正义:即以德待人,要以维护他人的和城邦社会的幸福为主要的目标。
正义并非某种德性,而是统摄、包括了其他的德性,诸如勇敢、自制与友爱。
两种基本含义:一、守法,所守的法泛指不成文法与成文法;二、公平,一个人获得的东西应相等、相称与他应得的东西,尚无平等的含义。
守法是就一个人的行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的总体意义而言,而公平是就同获得利益的具体事情来说。
因此,正义具有总体与具体两种。
守法的正义法立足于并体现伦理原则与美德。
法律应当是正义的,制定法律的人是以合乎美德的立法,最好地表现全体的共同利益或统治者的利益,维护城邦社会的共同幸福。
守法的正义是城邦成员之间的交往上的总体德性,总涉及与他人的关系,是促进他人的善的。
个人对他人最重要的行为,是其在政治生活中的行为,担任公职最能检验一个人的品质。
对于恶法,即自身不正义的法律,亚氏并不主张遵守。
公平的正义公平的正义,即每个人分享或获得的利益应等同于他的应得。
·分配的正义A+Pa:B+Pb=A:B A、B表示两人,Pa与Pb为两人从共享的福利资源中分配的部分。
即比例的公平。
·回报(互惠)的正义自愿的私人交往中或公民交往中,受惠的一方履行回报责任的正义。
如,生养之恩,经济活动中的互惠贸易(等价交换)。
·矫正(补偿)的正义私人和公民在不自愿交往中对已发生的对另一方的伤害进行补偿的正义。
(罗尔斯·差别原则)《政治学》1.总论城邦国家和公民,包括城邦国家的起源,国家、人与公民的本质;2.政制研究,包括政制的伦理本质、对各种政制的历史与现实的探究、政制危机及其防止;3.针对城邦政制危机,提出依据伦理原则、克服现实矛盾的理想城邦国家的设计。
城邦的起源与本性人天生是政治动物。
(Man is by nature a political animal)城邦的自然史:家庭-村庄-城邦,城邦是人类联合体最高级的发展形式。
人是语言(logos)的动物:城邦能够使人实现和成全各自的自然目的(telos)。
我们看到,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很显然,由于所有共同体旨在追求某种善,因而,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
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
《政治学》卷一·1252a由此可见,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就像荷马所指责的那种人:无族、无法、无家的人,这种人是卑贱的,具有这种本性的人乃是好战之人,这种人就仿佛棋盘中的孤子。
很显然,和蜜蜂以及所有其他群居动物比较起来,人更像是一种政治动物。
自然,就像我们常说的那样,不会作徒劳无益之事,人生唯一具有语言(logos)的动物。
声音可以表达苦乐,其他动物也有声音(因为动物的本性就是感觉苦乐并相互表达苦乐);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家庭和城邦乃是这类生物的结合体。
政制一、并非地理上的邻近,即由处在同一地区的人组成;比如,欧盟…二、并非抵御外敌的“防御同盟”;比如,北约…三、并非商贸关系。
比如,WTO…政制由公民构成,而公民,“单纯意义上的公民,就是参与法庭审判和行政统治的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