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军人社会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军人社会保障是一项古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项针对社会特殊群体(军人及其家属)而设的专项保障制度。
本章主要介绍军人社会保障的概念、基本内容及其资金的来源与运行,中国军人社会保障等内容。
这一讲主要讨论我国现阶段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
我国现阶段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我国军人社会保障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已经有70余年的发展历程。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军人优抚安置法规,初步形成包括军人褒扬制度、军人优待制度、军人安置制度的适应新的历史发展要求的较为完整的军人优抚制度。
我国现行的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主要有:(一)病伤待遇病伤待遇是每个军人基本生活的主要社会保障待遇项目。
我国对病伤军人是通过公费医疗与病伤补助双重办法给予物质帮助的。
(二)退休待遇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军人退休后发给生活费,其退休生活费标准,按退休原因分为三类:1、因年龄或身体条件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2、因战因公伤残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3、有特殊贡献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
(三)生育待遇生育待遇是针对女军人在怀孕和分娩的时候,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我国军人保障制度规定:女军人凡生育一个孩子后就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残废、死亡待遇军人的残废、死亡待遇,虽然性质不同,但是,就军队、国家对当事人或其遗属进行的物质帮助来说,都属于抚恤性质。
如果是因为因公伤残、死亡给予的物质帮助是补偿性抚恤,享受有是较高标准的长期性的保障待遇。
非公伤残、死亡给予的物质帮助是救济性抚恤,享受的是一次性或较低标准的长期性的保障待遇。
主要有以下三种1、革命烈士待遇。
2、革命军人伤残、死亡待遇3、军人家属的优待(五)军人救济(六)军人福利待遇(七)退役待遇(八)社会优抚待遇。
《军人社会保障》课件 (2)

军人为国家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应获得社会保障支持和尊重。
内容与范围
1
退役返聘
为退役军人提供返聘机会和优厚待遇,促进军地融合发展。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教育培训
保障军人子女的教育权益,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
3
医疗保障
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保障军人和家属的身体健康。
政策与法律依据
国家政策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确保军人社会保障 的实施与发展。
2 制度衔接
涉及多个部门和政策的军 人社会保障,需要做好各 个制度的衔接与协调。
3 人员管理
军人社会保障涉及大量人 员,人员管理、培训和服 务提供是关键问题。
未来发展
军人社会保障将深入推进,综合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政策研究和创新,提升军人权益保障水平和公众认可 度。
《军人社会保障》PPT课 件 (2)
本PPT课件将介绍《军人社会保障》的背景、意义和未来发展。通过详细的内 容、政策依据和管理措施,深入剖析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和范围。
背景与意义
历史渊源
从古代战争到现代军事,阐述军人社会保障的起源,为理解其重要性提供上下文。
国家安全稳定
军人社会保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保障军人权益和提升军心士气。
法律依据
军人社会保障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为军人权益 提供法律保障。
实施与管理
军队组织
建立健全的军队组织机构,负责军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社会支持
依托社会力量,整合资源,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
数据管理
建立完善的军人社会保障数据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安全和高效运营。
问题与挑战
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

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退役军人的权益保障。
第三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应当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依法保障退役军人享有与其特殊身份和贡献相应的特殊权益,发挥退役军人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务状况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
第五条国家坚持军事人员和文职人员一视同仁原则,根据不同岗位和服务条件的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和照顾办法,确保合理和公平。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退役军人保障。
第八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退役军人的人格尊严,严禁歧视、虐待、惩罚退役军人。
第二章退役军人基本情况登记第九条退役军人在接受服役管理机关授予役龄证明后,应当向管理机关提供个人基本情况登记。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件号码、服务处办公等。
第十条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应当及时更新。
退役军人发生变更时,应当在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优待待遇第十一条退役军人享受国家优待待遇,包括工作安排、职称评定、就业创业支持、住房保障、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
第十二条国家创造条件,优先安排退役军人就业和参加各类培训,提供岗位适应性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第十三条退役军人优先享受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
各级人事部门应当在择优评定职称时,将退役军人的军队身份和岗位特点列为加分项目。
第十四条国家加大对退役军人的创业支持力度,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指导等服务。
第十五条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加大力度,保障退役军人的住房需求。
《军人社会保障》课件

现行的军人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如保障 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不统一等,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 度和政策。
信息化程度较低
目前军人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影响了保障工 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 平。
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1 2 3
完善保障体系
通过改革,逐步完善军人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 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军人的基本生活 需求得到满足。
军人福利的实践与案例
军人福利概述
军人福利是国家为了保 障军人的生活权益,通 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为军 人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待 遇。
军人福利的实践
我国军人的福利包括住 房、医疗、教育、休假 等多个方面,国家通过 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军人 的福利待遇得到落实。
军人福利的案例
以某海军基地为例,该 基地为官兵提供了优惠 的住房政策,使得官兵 能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 格购买住房。
02
军人社会保障的内容与体系
Chapter
军人保险
军人保险概述
军人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军人权益,通过立法形式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旨在为军 人提供医疗、养老、工伤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军人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
军人保险的种类
军人保险包括军人伤亡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失业保险和军人婚姻保险等。这些 保险旨在为军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确保军人在面临各种风险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将不断扩大,涵盖更多的保险项目和福利政策。
保障标准逐步提高
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军人社会保障的
标准也将逐步提高,更好地满足军人的生活需求。
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化
03
未来军人社会保障的管理方式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保
军人社会政策

我国军人社会保障政策一、军人社会保障政策发展阶段军人作为特殊的群体,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只能。
军队的稳定是政权稳定的基础,所以历来政府对军人的保障政策都比较重视。
对军人的社会保障,早在古代就已经产生。
中国军人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产生阶段(1927年—1950年)这一阶段新中国尚未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正处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受限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能给予军人的保障有限。
但仍然颁布了一些保障政策。
1932年,中华苏维埃政府首次颁布实施了《中国工农红军优抚条例》,对在战争中牺牲的战士家庭给予付抚恤补助。
后来又陆续颁布了一些保障条例。
受到条件的限制,这一阶段的军人保障水平较低,覆盖面较窄,处于萌芽状态。
(二)初步建立阶段(1950年—1966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军人的保障制度建设成为军队建设的重点。
1950年,中央政府相继颁布了对伤残军人的保障条例,对军人的优抚进行了新的规定。
60年代以后,又作出一些调整。
在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上,政府先后颁布了军人复原安置条例,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保障。
这些条例的颁布大大丰富了中国军队保障制度的建设。
(三)停滞阶段(1966年—1976年)1966 年开始,为期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军人社会保障事业受到重大挫折,刚刚起步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四)恢复发展阶段(1976年—1990年)改革开放后,随着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开展,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也不断发展。
1980 年,国务院颁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对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革命烈士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保卫国家安全献身的革命烈士做了相关的抚恤规定;1982 年,新《宪法》规定了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1983 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对退役军人的安置进行了规定。
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

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退役军人保障法章节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国家安全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役并退役的军人。
第三条 军人退役后,依法享有政府给予的退役金、补助、优待、教育等保障待遇。
第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保障的工作体系和政策措施,维护退役军人的正当权益。
章节二:退役军人基本权益第五条 退役军人享有平等就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平等受教育、平等就医等基本权益。
第六条 退役军人的就业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退役军人享有与其身体和智力水平相适应的工作机会,并享受同岗位同职位的优先录用待遇;(二)退役军人享有参加职业培训的机会,并享受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三)退役军人享有退伍服务,包括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
第七条 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退役军人享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二)退役军人享有生育保险、疾病保险和护理保险等特殊保险待遇;(三)退役军人享有住房公积金、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待遇。
第八条 退役军人的教育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退役军人享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权利,并享受相关教育补贴和优惠政策;(二)退役军人享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机会,并享受相关补贴和优惠政策;(三)退役军人享有优先选拔、保留岗位、职称评聘等教育资源和职称资源的权益。
第九条 退役军人的医疗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退役军人享有参加城镇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并享受相关医疗待遇;(二)退役军人享有参加公费医疗和医疗补助的权利;(三)退役军人享有接受军人专科疗养和伤残抚恤的权利。
章节三:退役军人保障主体第十条 国家是退役军人保障的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十一条 军队是退役军人保障的主体,负责退役军人的安置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是退役军人保障的主体,负责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
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内容

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内容摘要:一、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概述二、军人保障的主要内容1.军人物权保障2.军人人格权益保障3.军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障4.军人社会保障5.军人教育保障6.军人就业保障三、军人保障的法律适用与实施四、军人保障的完善与发展正文: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内容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军人的保障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
军人作为国家的特殊群体,在国防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内容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一、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概述民法典对军人保障的概述主要体现在对军人物权、人格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社会保障、教育保障和就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军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民事权益,并在特定情况下给予军人优先保障。
二、军人保障的主要内容1.军人物权保障:民法典明确规定,军人依法享有财产权、人身权等权益。
同时,对军事设施、军事物资等特殊财产予以保护,确保军人的物权不受侵犯。
2.军人人格权益保障:民法典强调尊重和保护军人的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禁止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军人的名誉。
3.军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障:民法典对军人的婚姻家庭权益予以特殊保障,如军人配偶随军期间的生活保障、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
4.军人社会保障:民法典规定,军人享有国家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同时,国家对退役军人予以特殊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军人教育保障: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军人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教育优待政策。
6.军人就业保障:民法典规定,国家对军人退役后的就业给予扶持和保障,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促进军人顺利转型。
三、军人保障的法律适用与实施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法律适用与实施,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努力,确保军人保障政策的落地生根。
同时,民法典为军人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解决军人权益受损的问题。
四、军人保障的完善与发展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民法典关于军人保障的内容也将不断丰富和发展。
社会保障

死亡抚恤
• 3.定期抚恤待遇 •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 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发给定期抚恤金。对符合 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部 门发《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死亡 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
残疾抚恤
优待
残疾抚恤
•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 因病致残的,依法享受残疾抚恤待遇。残疾抚恤 待遇仍然划分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因病致残 三类。 • 1.残疾等级评定: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 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 2.残疾抚恤待遇:是国家给予残疾军人的生活保 障待遇。
死亡 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
残疾抚恤
优待
优待
• 1.生活优待 • 优待是面向军人的一种特殊的福利 • 2.医疗优待 • 3.交通及其他优待
三、军人安置
安置保障,是以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就业 或养老等为内容的一项制度安排。
安置保障的内容:
1. 对军队转业干部与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就业安置,这是整 个安置工作的主体; 2. 军队、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的安置; 3. 农村义务兵的退伍安置。 安置的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和“妥善安置, 各得其所。”
死亡 抚恤
军人抚恤优待
残疾抚恤
优待
军人抚恤优待
•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除中央财政、省财政承担 部分外,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担。军人抚恤优 待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 监督。 • 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 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对军人抚恤优待 事业提供捐助。
Thank You!
---------第三组
军人社会保障
目录
一、军人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社会安置
• 就业安置:对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伍志愿 兵和持城镇户口的义务兵,由国家统一分配工 作,保证其就业。由当地民政部门和劳动部门 负责安排。 回原籍安置:家住农村、属农业户口的义务兵 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退伍安置原则。 离退休安置:离退休安置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向 直接从军队现役中离退休的军人,提供保证他 们一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优 抚保障项目。退休安置的对象是“直接从军队 现役中退休的军人”。
第十一章 社会优抚(军 人社会保障)
第一节 社会优抚概述
• 一、社会优抚的概念 • 二、社会优抚的含义、特点及性质
一、社会优抚的概念
• 1、基本概念 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规定, 通过抚恤、优待和安置等方式,对法定的优抚 对象提供一定的资金和服务,确保其生活水平 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并带有褒扬性质的 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会优抚的内容
• 1、一般的内容 优抚保障一般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退伍安置、 退休安置和社会优待五个项目。 社会优抚制度针对不同的优抚对象,采取不同的优抚 政策。 2、我国现阶段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兵役法》以及《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的规定,我国的 优抚工作主要包括社会抚恤、社会安置、社会优待以 及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等四个方面。国家对这几个方面 的优抚内容及其待遇均有具体的规定。不同的优抚对 象,所享受的优抚政策也有所差异。 最新政策:城镇退役兵自谋职业有新规: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决定,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 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三年内免征、减征营业税及
第三节 我国的社会优抚安置 制度的管理和完善
• 一、我国社会优抚安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同时也对退伍兵退伍后的安置问 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988年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革命烈士家属和牺牲 病故军人家族实施死亡抚恤补助。 二、我国社会优抚安置制度的现状 1.我国优抚工作的主要成就 2.我国优抚工作面临的矛盾与问题 国家提供的资金尚不能完全满足优抚事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将使集 团、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二、社会优抚的含义、特点及 性质
• 1 .社会优抚的含义 社会优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应负的责任; 社会优抚制度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 有关政策加以实施; 社会优抚的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2.社会优抚的特点
• (1)综合性。既不是单纯的社会保险,也不 只是社会福利或社会救助,而是既有社会保险, 也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2)褒扬性。社会优抚工作,在很多方面是 对优抚对象的一种扬,对全民的一种教育。
例题
• 1. 社会优抚的享受对象不仅仅限于军 人及其家属。 2. 社会优抚制度是一项带有褒扬性质 的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
• 答案要点: (1)对。 (2)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按照国家的有关法
律、法令和有关政策对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者所实施 的一种保障制度,军人及其家属是主要享受对象,但 不是惟一的对象。 答案要点:
为什么说社会优抚工作是一项 行政性很强的工作?
• (1)与其他社会保障内容相比,社会优抚不论 就其具体工作项目,还是工作的推行与实施方 式,都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和运用行政手段来 执行的特点。 (2)优抚工作的这一社会性和行政性的特性, 没有也不应该因为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发生根本 性的改变。也就是说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还 是在市场化经济条件下,作为国家的行政机 关—政府,都必须运用行政手段,采取行政措
(3)社会优待
• 狭义的社会优待:指的是国家和社会按照立法 规定和社会习俗,对现役军人以及他们的亲属 提供保证他们一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资金 和服务的优抚保障项目。
• 广义的社会优待:所包括的对象范围,除上述 对象外,还包括抚恤和安置对象。 (4)拥军优属活动 社会优抚的资金从哪里来? 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因此具有单向性的 特点。 社会优抚对象可以享受什么水平的优抚标准? 不低于当地人民群体的平均生活水平。
• 社会权利与义务的矛盾增大,服兵役是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而 优抚只能起到部分补偿的作用。
三、我国社会优抚安置制度的 管理和完善
• (1)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分层次分重点 地实施优抚措施。 (2)强化优抚法制和监督职能。 (3)增强社会化机制,扩大优抚经费的 来源。 (4)加强国情和国防教育。 本节重点: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优抚制度 存在哪些不足?
案例分析题
• 1.小郑前些年响应政府的号召,应征入伍。 由于表现突出,因此多次获得部队的嘉奖。今 年初,他从部队退伍回到家乡,不久即到所在 民政部门报到,要求给予工作安排。可当地民 政部门以小郑没有专业特长,以及政府机构改 革,不好安排,企业用人有自主权,难以安插 等理由,暗示小郑应该自主择业。可小郑到就 业市场应聘了几次,都被婉言拒绝。请问,当 地民政部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优待是指按照国家 规定,对优抚对象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优厚 待遇;抚恤一般是指国家对因公伤残人员、因 公牺牲以及病故人员家属所采取的一种物质抚 慰形式。
社会优抚并非是我国特有的保障制度。随军队 的产生而产生。
2、性质
• 优待抚恤是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优抚对象 实行优待、抚恤和抚慰的一项行政管理,也是 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特殊社会保障。
• 三年内免征、减征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市 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从 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 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的,三 年内免征农业税。
(1)社会抚恤
• 死亡抚恤:指国家依法对死亡的现役军人家属 提供资金以保障其一定的生活水平。包括一次 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 因战、因公、因病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含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其家属 均可享受规定的一次抚恤金待遇。 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按照规定 的条件,可享受定期抚恤金。 伤残抚恤:按规定取得革命伤残人员(包括: 伤残军人、伤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 伤残民兵民工)身份的人给予物质照顾。
• 答案要点: (1)当地民政部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对退伍军人实行就业安置是我国社 会优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规定, 这是一项行政性工作,不会因为市场经 济体制而有所改变。 (3)小郑的就业完全应该由当地民政部 门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等方式解决。
第二节 社会优抚的条件和内 容
• 一、社会优抚的对象
1、定义:为社会作出过特殊贡献的贡献者本人以及他 们的家属。 2、分类 (1)优抚对象。是指现役军人家属(包括武装无穷、 消防民警)和在乡的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 (2)抚恤对象。是指对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革 命残废军人实行的抚恤。具体包括:革命烈士家属、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废军人。 (3)安置对象。是指对退出现役的军人安置。 在我国,主要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 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 属、现役军人家属等;还包括死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
• (3)法定性。社会优抚,从其对象、范围、 标准以及形式和手段来看,都有比较明确的法 规作依据,有关的规章制度也比较健全; (4)优待性。相对于其他保障项目而言,社 会优抚所提供的保障水平较高,待遇比较优厚。
本节重点:
• 1、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比,社会优抚 具有哪些特点? 2、为什么说社会优抚工作是一项行政性 很强的工作?
(1)错。 (2)由于社会优抚是对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者 的一种保障制度,具有褒扬性的特点,保障水平较高, 一般要求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 水平。但其保障的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保障手段及 保障的水平也较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不一样,因此是一项 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 3. 社会优抚基金采用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 担的原则。 答案要点: (1)错。 (2)社会优抚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保障项目。社 会优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应负的责任。社会优抚的资 金来源也主要由国家承担。 4. 社会优抚制度针对不同的优抚对象,采取不同的 优抚政策。 答案要点: (1)对。 (2)社会优抚一般分为社会优待、抚恤及社会安置 等三个方面,国家对这三个方面的优抚内容及其待遇 均有具体的规定。不同的优抚对象,所享受的优抚政 策也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