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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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除特别紧急情况外,非经集体研究,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重视和发挥专家、学者以及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防止凭经验办事等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县级机关部门局级领导班子集体,主要包括县直属局级单位党委(党组)会及行政领导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题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为:(一)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二)根据上级重要决策指示需研究贯彻意见的问题;(三)本单位的权力配置,包括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四)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问题;(五)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六)本单位重要或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七)本单位领导集体认为应纳入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凡上级文件已有指示,且执行的方法已十分明确的问题不列入重大问题,可由分管领导直接组织实施。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第七条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5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5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5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为推进市政府会议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1.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其他党组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驻办公厅纪检组长和旗县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

2.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定;审议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3.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确定,秘书长和分管会议工作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调度,确保上会议题成熟、顺利通过。

4.市政府办公厅会议科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会议组织和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运转《市政府全体会议审批单》。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1.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其他党组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驻办公厅纪检组长和有关旗县市区、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般每月召开1次。

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需要公布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市级财政预算;研究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研究需市政府决定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工作。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1.引言1.1 概述常务会议作为一个集体决策机构,是组织内部重要的决策和议事的场所。

在大部分组织中,常务会议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组织的发展和运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常务会议必须建立和遵守一套严格的议事决策规则。

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是指在常务会议中,进行决策和讨论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它旨在明确决策的流程、方法和原则,从而提高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

议事决策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证常务会议的规范化运作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通过制定明确的决策程序和方法,可以保证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每个成员都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考虑,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和客观。

其次,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助于提高会议的效率和执行力。

规范的决策流程和时间节点的设定能够使会议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冗长和重复的讨论。

同时,决策规则还规定了决策的有效执行和跟进机制,确保决策的及时落地和实施,从而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和效益。

最后,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有助于保持组织的稳定和凝聚力。

通过明确决策的权责和角色分工,可以避免权力滥用和决策权限的不明确性。

决策规则还着重强调团队协作和沟通的重要性,促进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从而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总之,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在组织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

它不仅能够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会议的效率和执行力,还有助于保持组织的稳定和凝聚力。

因此,在常务会议中制定和严格遵守议事决策规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只有通过规范化的议事决策规则,常务会议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整篇文章的组织和结构。

通过清晰的文章结构,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逻辑。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会工作的通知各镇,县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为推进我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办会效率和质量,县委、县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办会程序,实现办会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审批(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承办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会议方案(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及会务安排,会议经费预算、各项议程及会议材料的落实工作),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安排。

(二)部门及各领导小组会议,由各部门或各工作机构办公室向县委或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同上),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召开。

(三)临时决定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向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按办会程序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协调承办单位落实。

(四)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审批程序按照《中共屯昌县委常委会议制度》(附件一)和《屯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附件二)办理。

二、会务工作(一)省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四大办负责,并协调县接待办做好接待工作。

厅级以下(包含厅级)领导莅临我县考察指导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并按照我县接待工作有关规定协调县接待办做好接待工作,县委办或政府办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二)县委全体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的各项会务,由县委办或县政府办负责,会议材料由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提前报送县委办或县政府办。

(三)由部门和各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报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承办单位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文字材料和签到、记录、会议纪要等各项会务工作,县委办或政府办予以协助、指导。

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范本)(2)

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范本)(2)

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模板‎8月25日晚,县‎人民政府县长张x‎x同志主持召开了‎201X年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

‎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一、关于加‎快推进彭阳县商标‎品牌战略事宜会议‎听取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彭阳县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情况汇‎报。

认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

会议决定‎: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宁‎夏著名商标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涉农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

成立彭阳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

会议要‎求,县工商部门要‎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充分调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净化商标注册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201‎X年以前机修农田‎建设情况调查统计‎事宜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全县201X年‎以前机修农田建设‎调查统计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扶贫办的调查统‎计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工作事宜会议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的‎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参照区、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近期召开全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会‎议。

将上年预算中‎201X年的4万‎元普查工作经费调‎至201X年,并‎追加工作经费6万‎元。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如何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筹备工作

如何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筹备工作

如何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筹备工作政府常务会议是讨论决定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性会议,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施政和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

开好政府常务会是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决策、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工作思路的重要体现,为此,要确保会议达到高效、简捷的效果,如何做好筹备工作,至关重要。

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规定在各级政府的《政府工作规则》中都已明确,关键是如何组织实施。

如何筹备好县政府常务会议,以本县的实际情况为鉴,本人浅谈自已的几点意见:一、议题的收集和整理。

会议的议题为县长或副县长提出或批示的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乡镇或县直部门提请并经分管副县长审定,同意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上级会议或文件要求必须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议题的收集和整理是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基础工作,会议议题一般由县政府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县政府办秘书科负责收集,并草拟《会议议题预告》(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等),送政府办分管主任、主任审核后,报常务副县长、县长审定。

现实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是办公室往往对议题的收集整理程序进行不同程度的简化。

《会议议题预告》大多数情况下被忽略,需要讨论的问题经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初审后,往往直接报送县长或者分管副县长,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预告。

另一方面,有些议题部门之间还没有最终协调一致,便提交政府常务会,意欲由政府定调,这种况都应得到完善和规范。

部门单位提交的议题,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果是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还应附带详细的情况说明,说明应包括必要性和制定的经过;法律审查意见和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合理性和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乡镇及各单位意见情况;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情况以及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

这些充足的说明材料可以保证政府决策更加正确、高效。

此外,根据学习的需要,政府常务会议还可以设立一个较为固定的议题,即每次会议都要安排1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体学习一下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形成一项制度坚持下去。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04•【字号】白政办发〔2018〕20•【施行日期】2018.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白政办发〔2018〕2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4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白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常务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具体会务工作由秘书科负责。

一、与会范围出席范围:市长、副市长、秘书长。

出席人员须达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列席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生态新区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

除议题汇报部门负责人可带1至2名工作人员旁听会议外,其他列席人员一律不得带随员参会。

二、会议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一)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传达和贯彻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讨论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三)部署市政府重点工作,研究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四)讨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六)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和重大民生问题;(七)决定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生态新区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八)决定以市政府名义记功嘉奖事宜;(九)市政府领导提议讨论和通报的其他重大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湘政发〔2013〕19号),制定本规范。

一、常务会议人员组成(一)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组成,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会议由省长召集并主持。

(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固定列席常务会议。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方面领导同志,安排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常务会议主要议题(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二)研究讨论向国务院及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三)讨论决定省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四)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五)分析经济形势,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三、常务会议议题提交(一)凡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审议的议题,应按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情况清楚、依据准确、条件成熟,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

1、议题涉及有关地区和部门职权的,汇报单位应与有关地区和部门充分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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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是常务会议议事的主体,每次会议召开出席人员应在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列席人员为常务会议审议讨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情况说明。
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县应急办、县政府新闻办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议题需要通知与议题直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材料准备
(五)确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联系县政府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督促各条线议题承办单位尽快完成再审流程,对议题材料内容、篇幅进行审核,并会同承办单位提出议题列席单位名单,在《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批笺》中审核确认。
(六)议题承办单位在完成再审流程后,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进行格式审查。主要包括:
八、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决定。分管副县长需就议题协调办理情况作特别说明的可补充汇报。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回答会议组成人员询问。
九、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各责任主体应不等常务会议纪要印发,抓紧办理。分管副县长组织、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防止走样。
6.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议题,承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履行会签程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分歧较大的,由
议题承办单位报请分管副县长或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进行协调,形成可供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7.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重要议题,应提前向上级机关汇报衔接,并提供明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对常务会议题进行登记、催办。(四
十、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需有明确事由并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议题确定
)县长批示上会,或由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一
4.议题有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法律审查意见和专家论证报告;公开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情况的说明;征求有关部门、乡镇
(街道办事处)意见情况的说明;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
对提交常务会议讨论的文稿,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上会文稿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完善。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的文稿,原则上不得上会。
各议题在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1.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报请分管副县长组织,对决策依据、利弊分析、效果预期、实施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形成可供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2.涉及全县重大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要通过决策咨询机构或召开咨询论证会,形成论证报告。
(七)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所有材料必须依法合规。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议题,未经县政府法制办法律审查的,原则上不得上会。汇报材料应请示事项明确、理由依据充分、行文规范简练,并对审议通过后的办理意见有明确建议。
(八)议题材料内容及格式符合要求后,由承办单位严格按公文格式要求排版,自行负责印制,于会前2天将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六、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的事项,一般不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题。分管副县长和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不能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不提请当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七、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对所签建议上会议题和分管工
作议题,应提前将议题所涉及内容事项全面了解掌握并协调一致,对分管工作涉及的议题应发表明确意见。
3.涉及城市建设、交通、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益、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征集建议,或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4.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议题,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5.涉及制发文件、召开会议、评选表彰、举行仪式的议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1.审签完毕的《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批笺》。
2.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如: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县政府文件、决定(草案)等。
3.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包括:提请审议事项的必要性和该事项的形成经过;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和合理性、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情况;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情况;材料主要内容;发文建议等,一般控制在2页以内(格式见附件2)。
四、根据需要邀请县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特邀县委编办、县总工会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人旁听会议。根据讨论议题需要,可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部分群众代表旁听会议。
五、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县长批示确定,或由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书面提出建议报县长审批同意。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根据确定议题,编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题单,并按(九
程序送审。
三、会议组织落实
(十)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会议时间确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通知领导、部门(单位)和乡镇参加会议。
(十一)会议期间,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议题之间的相互衔接,及时组织发放议题材料,有序组织人员依次参加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任书面提出建议报县长审批同意后的议题方可确定为常务会议题。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实行议题再审制度。县长批示同意上会的议题,由承办单位填写和运转《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
批笺》(附件1),完成再审流程后正式确定为当次常务会议题。
人事任免、纪律处分议题不需再审。
(三)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协调会商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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