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检查标准
消防双随机检查要点

消防双随机检查要点
消防双随机检查是指由专业的消防检查员在随机时间、地点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设备等方面的检查,并将检查过程记录下来,以此确保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和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符合标准。
消防双随机检查的要点如下:
1.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无损
在进行消防双随机检查时,需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损坏、清洁等等,特别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到期或过期,保证消防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对火灾进行控制和扑灭。
2.消防安全标识明确
在建筑物内部及外部,应根据火灾级别和种类制定火警报警计划,并明确标识出每个区域、消防装置和设施,以便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救援维护。
3.消防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在火灾发生时,消防人员和其他员工应知道如何进行疏散、组织斗争、途中急救等消防应急措施,知道如何报警、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等
操作。
4.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来成就好的消防环境
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要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实施安全机制,建立完善的
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员工、工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确保消防安
全工作的全面实施。
5.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
消防设备是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非常重要的环节,配备消防设备前
需要认真检查和审批,同时要进行容易接近和使用的设计,保证消防
设施的正常运行。
总之,消防双随机检查是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可以保
证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和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符合标准,保障人员安全。
只有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餐饮环节双随机检查标准

餐饮环节双随机检查标准一、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是否有效1.检查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核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3.检查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时间等信息是否一致。
二、厨房卫生条件是否合格1.检查厨房布局是否合理,有无杂物堆积,是否具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如消毒柜、洗碗机等)。
2.检查厨房用具是否清洁无油污,厨具是否做到每餐消毒。
3.检查厨房环境卫生是否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
三、食材储存是否符合规范1.检查食材储存场所是否清洁卫生,有无虫害、鼠害等污染源。
2.检查食材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检查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有交叉污染的风险。
四、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要求1.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现象。
2.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检查食品加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1.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使用禁用或劣质添加剂的情况。
2.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有无超标使用现象。
3.检查食品添加剂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有被污染的风险。
六、餐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1.检查餐具清洗场所是否清洁卫生,有无积水、油污等污染源。
2.检查餐具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消毒剂使用量和使用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餐具清洗消毒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有漏洗、漏消毒的现象。
七、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1.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是指在行业监管中,采用随机抽查和公开公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这一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时,监管部门首先要进行随机抽查,即从行业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检查。
这种抽查方式可以避免监管部门对某些企业进行过度关注,也可以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同时,随机抽查也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的效率,减少监管成本。
在抽取企业后,监管部门要进行公开公示,即将检查结果公开发布,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这种公开公示方式可以促进企业的自我约束,也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公开公示也可以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时,监管部门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注重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避免对某些企业进行过度关注或歧视性检查。
二是要注重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主观臆断或不合理的检查结果。
三是要注重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双随机一公开行业检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行业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监管部门应该注重检查的全面性、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3. 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原则;4.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四、工作内容(一)随机抽查1. 随机抽查的范围:对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领域进行随机抽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2. 随机抽查的方式: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3. 随机抽查的频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抽查,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二)随机检查1. 随机检查的范围:对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领域进行随机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2. 随机检查的方式: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3. 随机检查的频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检查,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三)随机抽查和检查的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3.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4.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工作程序(一)成立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方案,明确抽查、检查的范围、方式、频率等。
(三)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1. 随机抽查和检查工作由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 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3. 安全生产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对抽查、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4.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

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双随机抽查,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比例、频次、时限等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五条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自动匹配检查人员。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检查人员库,确保检查人员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双随机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抽查任务,采取相应的检查方式,制作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条监管部门应当将双随机抽查的结果通过公示系统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抽查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条监管部门应当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库等。
第十二条被检查对象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双随机抽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接受检查。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拒绝或者阻挠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被检查对象的遵法意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一种监督和检查机制,用于保证公平公正执行法律、规章和政策。
该机制通过随机选择抽查对象,公开抽查过程和结果,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为了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下是相关细则的展开讨论。
一、背景和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核心目的是增加监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减少任意执法和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机制,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做法。
二、抽查范围和对象选择1. 抽查范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所有相关领域和部门,如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
2. 对象选择:为了确保公正性和监管的针对性,抽查对象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选择:a. 随机抽样:从待抽查对象的整体群体中随机选择抽查对象,确保每一个待抽查对象都有平等被选择的机会。
b. 信息筛选:根据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高风险和关键领域的对象作为抽查对象,增加监管控制的精准性。
三、抽查程序和要求1. 抽查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该符合以下程序要求:a. 抽查计划: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区域和对象,确保抽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b. 随机抽查:使用专业工具或软件进行抽查,确保随机性和公平性。
c. 公开抽查:抽查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可监督和评估,确保抽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d. 抽查记录:记录抽查过程和结果,包括被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时间等,以备后续检查和审计。
2. 抽查要求:为了增加抽查的效果和实效,抽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 抽查频率: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抽查,减少监管盲区和空白期。
b. 抽查内容:根据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要求,确定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c. 抽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抽查、抽样检验、座谈访谈等方式开展抽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
d. 抽查结果评估:对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追责。
龙岩工程双随机检查制度

龙岩工程双随机检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加强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龙岩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各类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检查对象本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双随机检查,并重点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重要环节。
四、检查内容(一)招投标环节1、检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红头文件、虚假性质;2、检查投标单位资质、信誉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3、检查中标单位合同履约能力、资质、技术水平等情况。
(二)施工过程1、检查施工图纸审查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检查工地现场管理、施工组织、安全防护等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组织结构、施工队伍、技术水平等情况;4、检查材料进场、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5、检查施工现场周边环境保护措施;6、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质量问题整改等情况。
(三)竣工验收1、检查竣工图纸与实际工程是否符合;2、检查工程应用材料质量;3、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文件,合理性和有效性;4、检查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是否完备;5、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条件是否符合进行检查。
五、检查程序(一)实行双随机原则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龙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查人员,以完全随机的方式,选择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2、检查人员不得与被检查单位和人员有任何利益关系,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
(二)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根据计划安排,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重点关注质量、安全等重要环节;2、不定期检查:接到投诉、检举、举报或发现问题线索,对涉嫌违规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3、特别检查:对建筑工程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大、重大事项、隐患较大的单位和项目进行特别检查。
(三)检查程序1、组织检查人员,对被检单位和人员进行抽查;2、出示检查证件,依法要求被检查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文件、资料;3、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做出检查报告并通报相关单位;4、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进行立案调查。
双随机抽查制度范本

双随机抽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确保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双随机抽查,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监管方式。
第三条原则双随机抽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检查的随机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组织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设立双随机抽查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抽查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抽查范围和对象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包括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
第六条抽查比例和频次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行业风险等因素确定,低风险市场主体可以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高风险市场主体应适当加大抽查力度。
第七条抽查流程1. 制定抽查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抽查范围、抽查比例等。
2.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中抽取检查对象。
3. 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4. 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抽查计划对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记录和报告: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并形成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公示结果: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八条监管措施1. 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2. 对抽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市场主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同监管。
第九条纪律要求1. 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遵守执法纪律,不得泄露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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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业监督检查表(客运站)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督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
行包安检仪
1、有无专职人员值守。(认真负责)
2、是否逢包必查。(女士挎包、男士手包等)
3、危险物品处理程序。(记录)
二
售票、候车大厅
1、乘客购票、候车是否有序。实名制购票和检票情况。
2、有无电线私拉乱接现象和火情隐患。
道路运输行业监督检查表(危货货运企业)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督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并落实到位)
2、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六
应急救援演练
1、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
2、从业人员了解所装运货物的性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
4、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情况(查阅管理部门印发文件)
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有无从业人员再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记录。驾驶员违章的处理和企业跟踪教育处罚情况。
2、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等。
三
安全
管理
1、落实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严格审查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落实日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按规定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落实“84220”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四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在线时间;车载终端工作正常、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传输。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3、建立监控值班制度,对营运车辆实时全程动态监控。
4、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法违规驾驶员信息。
2、驾驶员资格不符不出站。
3、安全例检不合格不出站。
4、客车证件不齐不出站。
6、旅客“安全带”没有系不出站。
五
营运车辆检查
1、安全监督卡张贴是否规范。
2、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压在座椅下。
3、安全锤配置是否足额。
4、发车前是否播放《安全告知》视频或《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宣传片。
5、灭火器配置是否足额有效。
2.、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
七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 发生事故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
2、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
2、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八
制定并落实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6、是否有故障车警告标志。
道路运输行业监督检查表(客运企业)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Hale Waihona Puke 月 日序号督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并落实到位)。
3、是否循环播放《安全告知》视频或《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宣传片。
4、是否做到封闭管理(有无闲杂人员,无关车辆进入站内)
5、有无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一查二看三叮嘱”的安全叮嘱和发车前驾驶人员或站务员对乘客进行安全告知。
三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1、客车安全例检人员是否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安全例检)从业资格证。
2、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内容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行驶证、营运证、保险、二维等证件)。
3、专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有效的通讯工具,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悬挂标志,标志灯(牌)、标识齐全有效。
四
车辆动态监管
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在线时间;车载终端工作正常、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传输。
2、安检工艺流程图是否上墙,是否根据流程进行作业,安检人员是否有必要的检查工具(检验锤、便携式照明器具、钢板尺、停车楔不少于2只等)。
3、《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是否填写规范。
4、 《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有无提前开出现象。
四
营运客车出站检查
1、超载客车不出站。
危货企业有此项要求
2、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3、停车场地设有专人值守,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符合有关规定,齐全、完好。
2、发挥企业卫星定位系统功能,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是否落实停车休息。
3、是否有旅游包车长期在外地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等违规经营行为。
4、 驾驶员违章处理情况,企业对违章驾驶员教育处罚情况。
5、有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内容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行驶证、营运证、保险、二维等证件)。
4、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情况(查阅管理部门印发文件)。
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有无从业人员再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记录。
2、分析典型案例,通报违章事故,提高大家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等。
三
客运安全管理
1、落实驾驶员安全行车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 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落实“84220”规定)。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3、建立监控值班制度,对营运车辆实时全程动态监控。
4、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违法违规驾驶员信息。
5、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五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5、 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五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六
应急救援演练
1、 结合实际将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