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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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各个时期和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

以下为大家总结一些重要的法制史知识点。

一、中国古代法制史1、夏商周时期夏朝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带有浓厚的原始习惯法色彩。

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较大发展,出现了“刑名从商”的说法。

而周朝则实行“礼治”,周公制礼,将礼作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有“九刑”等刑罚制度。

2、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制的变革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3、秦汉时期秦朝奉行法家思想,实行严刑峻法,统一法律,颁布了秦律。

汉朝初期采用“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汉武帝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制度开始儒家化,形成了“春秋决狱”等制度。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要发展是“律令分修”,法律形式逐渐多样化。

北齐的《北齐律》对后世的法典编纂影响较大。

5、隋唐时期隋朝的《开皇律》在篇章体例和内容上都有创新。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其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影响深远,是中华法系的代表。

6、宋元明清时期宋朝注重编敕,法律形式灵活多样。

元朝在法律上具有民族歧视的特点。

明朝的《大明律》和清朝的《大清律例》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总体上封建法律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二、中国近代法制史1、清末变法修律清末为了挽救统治危机,进行了大规模的变法修律,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

这次变法修律标志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向近代法律体系的转型。

2、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时期法律制度混乱,军阀割据,各自为政。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形成了“六法全书”体系,但本质上是维护国民党统治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

三、外国法制史1、罗马法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doc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doc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Chinese Legal HistoryJ一、课程简介:《中国法制史》是教育部规定的法学本科学生应学习的十四门核心课之一, 为必修课。

开设对象是木科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新生。

《中国法制史》指导思想是:通过对中国近五千年的法律发展历史的学习,了解我国法制历史的变迁,从而系统的掌握中国法制发展的规律,认清中国法制发展的趋势,加深对屮国当代法学的理解。

通过木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达到以下基木要求:1、了解我国各个历史吋期的立法活动、立法成果、法律原则和法制特点。

2、了解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包括各种类型政权的司法机关、司法体制、诉讼制度和狱政管理等。

3、屮国历史上各个时期产生的、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思想。

二、教材及推荐参考书目:1、蒲坚主编:《新编屮国法制史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教学适用教材)2、曾宪义、赵晓耕主编:《屮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张晋藩主编:《屮国法制通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张晋藩著:《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4、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主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叶孝信主编:《屮国法制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粱治平:《寻求自然秩序屮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粱治平:《法意与人情》,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三、学习时间:教学周18周,每周一次课,每次2学时;其中授课16周,每周一次2学时共32课时;考前辅导一次、2课时;考前答疑一次、2课时。

四、考试形式:平时作业完成情况占10%,作业的形式为小国法制史文献英译汉翻译;出勤率与课堂表现占10%,期末考试(闭卷考试)成绩占80%。

五、教学方法:以课堂教师讲授为主,辅之课后研习论文、小组讨论和英文屮法史资料翻译, 并结合司法考试的相关内容,以使学生掌握中国法制史基本知识,并能够接触一些相关的中英文资料和学术资源。

中国法制史重点

中国法制史重点

中国法制史绪论一、中国法制史的涵义(一)中国法制史概念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特点、历史、作用及其规律性的科学。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本质、特点及其规律性。

二、中国法制史学的性质、地位与学习方法中国法制史跨法学和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是具有法学属性和历史学属性的二重性质的交叉学科。

但是,中国法制史的内容、研究目的和基本方法更具法学特色,法学属性居主导地位(用近现代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学概念知识等)。

法律史学为法学基础学科,为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和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

学习和研究这门科学,既需要有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也需要有历史学的理论和知识。

学好这门课的方法:抓住每一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

按照立法思想、主要法典、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等专题理出学习线索。

使用前后对比的方法进行比较。

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注意核心概念的掌握。

充分利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助学。

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中国法制史其学科价值主要是通过对法律现象的历史总结,为当代的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提高法律意识,同时也为各个部门法的发展提供理论底蕴。

中国法制史所研究的是历史上的法律,是过去的法。

但是,它所面对的却是现在和未来,它以总结法制历史的经验来启迪人们的思维,开阔人们的视野。

“以古为鉴,可知兴替”,这正是中国法制史的学科魅力和价值所在。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一、关于法的观点(一)法律是国家社会的产物(传统的观点)法律至少与国家同时产生,我国法律产生于夏朝。

(二)法律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法人类学派的观点)有人类社会就有法律,我国法律产生于原始社会。

二、中国法律的起源中国的法律由原始习俗演变而成,主要由礼和刑组成。

(一)礼起源于原始人的祭祀礼最初是祭祀中的礼节仪式,后演变成习俗,国家形成后,涉及国家制度的礼演变成法。

中国法制史导言和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导言和第一章

(1)意思是擅自解释法律、破坏法律,更改礼
教等意识形态方面的概念,坚持非正统观念 并干扰朝政;以及用奇异的事物或狡黠诡诈 的手段来动摇和蛊惑民心的行为,都要处以 死刑。 凡断章取义曲解法律、变乱旧名更改法 度、持邪门歪道扰乱国家秩序者,格杀勿论; 凡制作不健康的音乐、穿奇装异服、搞邪门 玩意儿蛊惑民心者,格杀勿论;文章虽然写 得漂亮但言辞虚伪、心术不正之人,甚至学 识虽然算得渊博却学非正道者,统统得判死 刑 。 假借鬼神的名义,经常用蓍 (shi) 草占卜 的迷信举动来蛊惑民众(的人),杀。
5、身份性、特权性
三、夏代的法律制度
习惯法——礼
法律形式
制定法——刑

法律内容
军 事 法 规
刑 事 法 规
行 政 法 规
民 事 法 规
经 济 法 规
《甘誓》: “左不攻于左,
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
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
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
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 孥戮汝。”
(2)刑事法规的内容(重点)
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和方法 意义
继承和发 扬中国优 秀的法律 文化
充实学生 的专业知 识,完善 知识结构
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 和科学的研究方法 把握中国传统法制的专制性
方 法
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的伦理性认识 注意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所体现出的哲学思想特征 注意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 土壤的关系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 与夏代的法律制度
(二)研究对象
1.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 2.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 3.各个历史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 4.各个时期对法制产生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 治法律思想和学说。 5.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 习惯及宗教等文化传统。

法制史

法制史

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中国法制史”一词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历史概念,即是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法律制度;学科概念,就是研究、介绍和传播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一门独立学科,即“中国法制史学”。

从总体上看,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以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等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法律制度为主线,综合研究中国数千年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发展、演变的学科。

从时间和地域的角度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应包括自中国法的形成至当前所处的年代期间,在中国地域中出现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

从内容上看,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1.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及立法成果,包括立法体制、立法活动、立法根据、立法技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

2.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包括各种类型政权的司法机关、司法体制、诉讼制度、诉讼原则、狱政管理、具体的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密切相关的司法设施,如监狱、配所、公堂等。

3. 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包括宏观立法情况,立法与司法的联系、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制的整体社会效益等等。

4. 对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

5.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宗教等文化传统。

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历史时代是法制史研究的基本线索,按照法律历史演进的过程,可以把中国法制史划分为三个部分即:早期法律制度;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法律制度。

(一)早期法律制度。

一般是指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制,在时间上包括自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到公元前七七〇年这一历史阶段。

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是不公开、不成文的。

夏、商是奠基时期,鼎盛时期是在西周。

西周法制的形式和内容都达到了早期法制的顶峰,所形成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和过失”等法律原则,以及“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对中国后世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古代法律制度。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总论一、中国法制史的内涵•“中国法制史”一词一般是在以下两种意义上使用:•第一,作为一个历史概念,指的是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法律制度。

•第二,作为一个学科概念。

二、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一)中国早期法制•初创时期: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不公开。

•1、夏以天命神权观念作为立法、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

法律渊源包括习惯法、制定法和誓等。

•2、商秉承神权法思想,在继承夏代法制经验基础上,在罪名、刑罚和司法制度等方面取得进步•3、西周“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指导思想,“刑罚世轻世重"、"明德慎罚"、矜老恤幼刑事政策原则。

三、中华法系的演变及其基本特征•1、法系及中华法系的概念•法系概念:(两个条件:首先有一个与众不同,而且对外发生过影响的主体法律体系,第二必须有若干个接受这个母法影响,具有与母法相同特征的子法系统。

)•中华法系主要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

最早的封建成文法——《法经》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其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2、中华法系的形成及其主要特征•A,中华法系的成因•①与中国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②与生产方式的特点有关.③与宗法制度的深远影响有关.四、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一)前学科的法制史研究•(二)近代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初步形成和发展•(三)新中国法制史学科的曲折发展五、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一)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1. 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2. 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二)注意的几个问题•1. 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性的认识•2. 把握好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专制特性•3. 注意儒家学说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4 .应该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土壤的关系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马克思主义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的三个规律•1、法律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上,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制历史与法治精神ppt课件

法制历史与法治精神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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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律制度在古代和近代的发 展演变过程 (一)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立法主体 君主制法,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指导原则
法律的主 要内容 司法与行 政的关系
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法典中既包括实体法,也 包括程序法;在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同时,也有 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 不同管辖范围的司法官员
法典与案例结合阶 段
近代法律(清末、 中华民国)
三、中国法律演变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法律是国家社会的产物(传统的观点) 法律至少与国家同时产生,我国法律产生于夏朝。 中国的法律由原始习俗演变而成,主要由礼和刑组成。 1、礼起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礼最初是祭祀中的礼节仪式,后演变成习俗,国家形成后,涉 及国家制度的礼演变成法。 2、刑始于兵 兵刑同一;法官源于军法官;刑源于军法、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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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周的法制思想


西周奉行 “明德慎罚”思想 周初统治者总结商朝灭亡的教训,从“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推出“明德慎罚”思想。 在“明德慎罚”思想指导下,又提出“刑新国用轻典,刑平 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刑罚世轻世重”的政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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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礼的制定与《周礼》

夏朝制定了《夏礼》,商朝制定了《商礼》。 西周初年,通过“周公制礼”,制定了《周礼》。 《周礼》是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范围涉及上层建筑的 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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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公 姬 旦
西周初年,周公姬旦摄政,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 奠定了西周“礼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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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礼的实质、精神原则及作用
(一)礼的实质:“差别” (二)礼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三)礼的作用: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可“经国家,定 社稷,序民人,利后嗣”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李林发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有利于发展造就我国独立的法学理念及制度。

不可否认的是,西方在当今世界占据主导地位;世界范围内法学之发展,西方亦占据绝对的话语权。

但随着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上升,我国会改变一味拾西方牙慧的情况,而结合自己的历史传统及具体国情培养造就更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学范式,我国自有治国之良法,不必一一模仿他国。

我们应从“主权的中国”迈向“主体性的中国”,中国复兴之日必是我国法学振兴之时,在这方面中国法制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丰富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其次,有利于继承和发展我国的传统优秀的法律精神和文化。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间,我国是世界法制最为发达的国度之一,具有悠远灿烂之文明,中华四千余年的法制发展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可资借鉴的文化遗产,择其善者而用之,必会对我国今日法制之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

最后,有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供学生的综合素质。

《大学》有云:“物有本末,事有始终”,若不揣其本而齐其末,究其原委,则不能洞悉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则不能回答我国法制过去如何、现在如何以及将来应如何等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从这个方面看,学好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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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中国法制史上起三代,下至晚清,有4000余年的历史。

内容丰富,体系庞杂,在中国历史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正常发展,对世界各国的法律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学习中国法制史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中国古代法律历史悠久,博大精深,自成体系,蔚为大观。

适应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

近代以来,中国开始了近代的过程。

中国社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中国古代法律也不例外。

经过清末立宪和修律、国民党六法全书的颁布,再到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中国法律百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旧有的法律被打破,新的法律逐步建立。

在这种过程中,原有的法律精华并没有得到继承和发扬,而是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也遭到了抛弃。

现在的法律中固有的法律传统精华不多见,或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学习中国法制史,就是要学习中国古代法律的精华,将其运用的到现代社会,为现代社会服务,而不只是学习一些古代的法律,那样没有意义。

尽管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受到西方的冲击,走上了现代化道路,但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一些精华具有普世价值,在当代社会仍有意义,仍可以发扬光大,我们就是要学些这些内容。

具体来说,我们要学习中国古代法律中的德主刑辅思想。

该种思想始自儒家,认为治理社会首先要推行教化,统治者自身要提高道德修养,其次还要积极推行道德教化,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素质。

道德素质提高了,犯罪自然就少了。

只有对于少数的不听从教化的人才动用法律制裁。

这种思想发端于先秦,在汉朝武帝时期上升为统治思想,历朝历代得到尊奉,从未中断。

这是推行仁政的体现,在古代社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与推行刑杀思想的秦朝相比,反差巨大。

后者只是个短命的王朝。

现代社会中,这种思想仍然具有应用价值。

前些年我们提出的“宽严相济”的刑法思想就发端于“德主刑辅”思想。

学习中国法制史,将“德主刑辅”思想发扬广大,运用到现代社会,这是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之一。

其次,中国传统法律中具有浓厚的人本思想,所谓“人本思想”就是以人为本,重视人的价值,重视人的生命,让老百姓都安居乐业,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局面。

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仍有价值。

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其实与“人本思想”有很大契合之处。

学习中国法制史,就是要学习古代法律中的人本主义精神。

例如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对老幼废疾者给予宽免,都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对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类似的思想和制度还有很多。

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不断去挖掘。

这是也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第三,中国古代法律重视血缘,重视亲情。

自从中国走上现代化道路以来,这种传统就受到了破坏。

实践证明,重视血缘、亲情、人伦、家庭,乃人之本性。

现在很多国家都有这方面的规定。

而中国自古以来法律中就有详尽的规定。

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之指导现代生活,将其精神在现代法律中予以规定,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此外,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民族立法,也值得学习。

将其精髓应用到现代社会,对于促进民族团结,也是大有裨益的。

沈阳分中心班长罗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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