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百分比法应该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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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施工企业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利弊

浅议建筑施工企业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利弊

浅议建筑施工企业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利弊摘要:完工百分比法,是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对收入成本进行核算的主要方法凭据,根据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来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此,会计准则也进行了详细的明确规定。

与此同时,完工百分比法因为计量依据的确定,存在不规范性,所以在实际使用中,会存在一些弊端。

因此,本文对完工百分比法的优势及缺点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建筑企业;完工百分比;利弊1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的优势1.1权责明确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跨越一个或多个会计年度。

建筑工程项目工期较长、施工流程复杂、施工规模大,容易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通过完工百分比法,可以对工程建设期间的使用成本和收入进行计量和确定,将工程整体权责依照工程进度,分配到没个会计中,进而明确建筑工程各环节和阶段的权责,如若遇到问题,给建筑企业造成的任何损失,可以及时找出原因,并将责任追究到各管理人员身上。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建设中,往往存在工程价款结算拖延问题,很多建设项目投入经营很多年,并未完成验收和结算,导致权责划分存在诸多问题,完工百分比法改善了此问题,便于报表使用人员及时掌握各会计期间的亏损与盈利情况。

1.2提升企业控制合同风险的能力完工百分比法主要是在建筑工程建设周期内,以分期的形式,确定合同成本及收入,施工单位在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过程中,需明确完工进度,分析并核算建筑企业已产生的成本及预估后产生的成本费用,全面了解和评估企业合同实际收入情况,有助于建筑企业在建设中,能够及时发现对合同收入不利的问题,或者致使合同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的问题,将建筑工程的收入实现及成本不必要支出风险等,合理控制于预期范围内,尽量减少不确定的风险因素。

1.3促进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的完善完工百分比核算法运用于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通过计算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在合同预计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来对实际合同成本和收入进行确定。

1.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的成本进行充分、准确的计量。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完工百分比法是施工企业中常用的一种计划成本控制方法,它通过计算已完成工程量与总工程量的比值来评估工程的完成情况和进度。

虽然这一方法在很多工程企业中被广泛应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以思考和改进。

完工百分比法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对工程进度和成本的准确性和可控性不高。

在实际操作中,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和记录可能存在不准确或者不及时的情况,导致计算得出的百分比不能反映实际的工程情况。

由于工程进度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天气、材料供应等,完工百分比法很难准确地预测工程的完成时间和成本,导致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过程中难以做出及时和有效的调整,进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之二是对风险的不足考虑。

在复杂多变的施工现场,各种风险随时可能发生,如物资价格波动、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等,而完工百分比法往往只能反映工程的完成数量和总量,而无法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评估。

在实际运用中,完工百分比法往往难以提供足够的风险控制信息,导致施工企业在管理和决策中不能做出全面和准确的判断。

针对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进行一些思考和改进。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量的准确计量和记录,建立科学的进度管理和成本控制体系,保证完工百分比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各种可能产生的风险,保障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管理决策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灵活有效的管理决策机制,使完工百分比法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我们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加以思考和改进,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工程的高质量、高效率和低成本。

希望广大施工企业能够重视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和改进,不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促进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欢迎批评指正】。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施工企业中常常会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来进行项目管理,这种方法通过对已完成工作量与总工作量的比例进行计算,来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了解项目进度,进行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

尽管完工百分比法在理论上是一种简单有效的项目管理方法,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效果。

施工企业中应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常常会出现质量管理难以保障的情况。

因为完工百分比法主要是通过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来进行评估,但未必能反映出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

施工企业需要更加细致的质量管理措施,来保证项目的质量。

施工企业在应用完工百分比法时,也往往会面临施工进度难以准确掌握的问题。

因为完工百分比法只是通过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来评估项目进展,但并没有考虑到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

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控和调整,以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施工企业在应用完工百分比法时,需要注意质量管理和项目进度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完工百分比法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1.2 问题意识施工企业中的完工百分比法在应用过程中往往难以准确掌握施工进度。

由于完工百分比法只能反映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而不能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造成了施工进度管理的困难。

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往往造成了成本控制方面的困难。

施工企业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成本核算时,往往只能从工程量的完成情况来控制成本,而无法全面有效地控制各项费用,导致成本控制难度增加。

我们需要认识到施工企业中完工百分比法存在的问题,加以重视和解决。

只有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才能更好地提升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改进方向和提出优化建议。

2. 正文2.1 完工百分比法的原理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常用于施工企业中工程进度管理的方法,其原理主要是通过比较实际完成工作量与预定工作量的百分比来评估工程进度的情况。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摘要】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广泛应用,但存在诸多问题。

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难以统一衡量,容易被虚报或篡改,对实际施工进度的准确性有限,基于假设的缺陷,导致项目管理效率低下。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谨慎使用和辅助其他方法进行施工进度的监控和管理。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多方面考量,确保施工进度的准确性和项目管理的高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施工企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关键词】完工百分比法、施工企业、问题、思考、实际情况、虚报、篡改、施工进度、准确性、假设、缺陷、项目管理、效率低下、谨慎使用、监控、管理1. 引言1.1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在施工企业中,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来评估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这种方法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认真考虑和处理。

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难以统一衡量。

由于每个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不同,采用同一种方法可能无法准确反映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完成情况。

这可能导致项目管理的失误和不准确性。

完工百分比法容易被虚报或篡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或个人可能会为了个人利益而操纵数据,使完成百分比看起来更高,从而达到虚假的项目进度报告。

这种方法对实际施工进度的准确性有限。

完工百分比法基于已完成工作的比例来评估项目进度,但并未考虑到工作的质量和工期压力等因素,导致评估结果可能并不完全准确。

完工百分比法是基于假设的缺陷。

它假设项目的工作量是均匀分布的,而实际上,工作量可能会在项目周期内有所波动,这样就会影响到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准确性。

2. 正文2.1 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难以统一衡量在施工企业中,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难以统一衡量。

每个项目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在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很难找到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

建造合同之完工百分比法的缺陷及对策分析

建造合同之完工百分比法的缺陷及对策分析

建造合同之完工百分比法的缺陷及对策分析作者:贾岚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2年第04期摘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建造合同中的完工百分比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文章通过分析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现状,揭示出完工百分比法在实务中其存在着人为操纵利润、报表披露不充分、影响企业营业税及所得税等缺陷,然后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缺陷对策一、建造合同中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现状建造合同准则最初在1998年6月25日颁布,1999年1月1日实行,主要适用于两类不同的行业,建造行业和特殊的工业制造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本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财政部于2006年2年对原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造船舶、飞机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制造企业、房地产开发商自建商品房均可按本准则核算。

以期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这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如: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造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但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的主要特征是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底(即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资产的建设期长,要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而且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因此,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合理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就显得十分重要。

实务中,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

该方法综合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使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和成本上找到了依据,在合理预计总成本及合同毛利的情况下,能够避免各会计期间在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时大起大落,从而保证了各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以此为基数计算的财务指标保持相对稳定。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局限性-精品文档资料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局限性-精品文档资料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局限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规定,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一、目前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法完工百分比的计量是建造合同正确核算的关键。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的前提是可靠估计,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准则规定可以选用以下三种方法:1、实际成本比例法即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2、完成工作量比例法即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3、测定完工进度法即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实际成本比例法体现的是一种投入衡量,将投入与产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以建造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来衡量完工进度,通过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使用比较简便,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方法。

完成工作量比例法体现的是一种产出衡量,是以产出结果来衡量完工进度,适用于工作量单位比较统一的合同项目。

测定完工进度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

这种技术测量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采用较少。

■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局限性实际成本比例法计算确认的完工百分比,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其计算的真实、可靠。

一是预计总成本的确定,预计总成本是根据建造合同工程概预算分析确定,或者是按合同总金额减去预计毛利确定。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完工百分比法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方法,主要用于评估已完成工作
的成本和废品工程的工作进度。

但是,完工百分比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
通过对完工百分比法的介绍和探讨,对施工企业在应用该方法时需要考虑的一些问题进行
思考和探讨。

首先,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式相对简单,只需要比较预算花费和实际花费的百分比,以确定工作的进度和预算的使用情况。

但是,该方法并不能提供足够的详细信息,例如资
源浪费、错误或延误等问题的原因,这将导致施工企业在管理中无法进行足够的调整和改进,从而导致无法有效地控制成本。

其次,完工百分比法只能在施工过程结束后才能进行分析和评估,这意味着施工企业
可能无法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由于只能基于预算花费和实际花费之间的
比较来测量工作进度,因此无法准确测量项目中的具体任务和子任务的进度和成本,这对
项目的管理和控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再次,完工百分比法往往忽视了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施工企业需要在施工过程中
确定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

然而,在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很难
将这些风险因素纳入计算,这会使施工企业无法准确估算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成本,并可能
导致工作的滞后和延误。

最后,完工百分比法还需要考虑预算的变化。

预算变化取决于施工项目的复杂度和期
限变化,这可能导致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是不准确的,而且可能会影响施工企业的决策和
战略。

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缺陷及应对措施

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缺陷及应对措施

完工百分比法的应用缺陷及应对措施作者:王骞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年第03期[摘要] 2006年,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对建造合同进行了规范,同时规定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解决了建造合同因会计分期在各报表期间收入、成本的确认问题,对建造项目的成本管理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同时建造合同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着十分明显的缺陷,该缺陷甚至能够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因此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以提高会计报表信息质量。

[关键词] 完工百分比法;缺陷;应对措施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3. 043[中图分类号] F232;G6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3- 0081- 020 前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可见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收入、成本的确认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的确认条件。

并对确认方法进行了阐述。

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法是目前最完善的收入、成本确认方法,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

1 完工百分比法的概念及应用缺陷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有三个因素: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

建造合同的收入等于预计收入乘以完工进度,同样成本等于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

如果要计算当期收入、成本则在此基础上减去以前期间累计确认的收入、成本。

这三个因素决定了建造合同在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成本,进而影响公司损益,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这三个因素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首先,在固定造价合同下,就预计总收入而言,一般可以以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基本符合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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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百分比法应该慎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建造合同和提供劳务两种交易形式下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主要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有工作量进度、技术测量以及成本比例三种方法。

三种方法中,工作量进度法和技术测量法仅限于一些工作量易于确定及可以测量的工程中,使用范围很小,成本比例法用累计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作为完工百分比,是最为常用,也较容易操作的确定方法。

在成本比例法下,当期发生的工程成本通常构成当期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根据成本比例,进而确定当期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

这种方法的运用实际上取决于两个成本因素,一是工程成本的归集,二是合同总成本的预计。

根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收入确认原则,“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完工百分比法运用的前提,所谓能够可靠估计,认定标准中最重要一条是“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在成本比例法下,两个关键的成本因素全部是来自企业内部,完工百分比的基础天生缺乏客观性,如果再由企业主观的去判断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则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只能说,会计准则从权责发生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没有客观标准来进行限制或对照的情况下,单纯的运用成本比例法,与会计原则中的稳健性相对照,结合我国的国情,这种方法法显然是有些“冒进”,显得很傻很天真很书本气了。

建造合同或提供劳务模式下,业主和企业主要存在两种结算方式,一种是按进度验收并结算计价、完工进行最终验收,一种是中间进度不验收,交付时一次终验,也是就所谓的“交钥匙“工程。

无论是中间验收还是最终验收,业主的验收即说明业主对已完成劳务或工程量的认可,往往是支付进度款的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笔者认为,业主验收是比较客观的标准,将业主验收进度和完工百分比的确认结合起来,真实、稳健的确认建造合同或提供劳务的收入,是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选择。

故依据上述思路,针对两种主要结算模式,对收入的确认进行探讨。

一、分次验收模式
一般而言,业主的验收和支付进度款是结合在一起的,验收结算进度即验收计价款与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往往滞后于工程成本进度。

成本进度出自于公司内部,验收进度出自于外部结算,两者相较,显然后者更加客观也更加稳健,同时在实务中,可以更好的与企业的开票进度相一致。

在验收进度的具体运用上,即以验收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验收计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用预计总成本和验收进度的乘积来确认营业成本。

以建造合同为例:
某工程施工企业正在实施一工程合同,合同总价1000万元,预计总成本800万元,2007年开工,截至2007年底,累计成本为400万元,业主验工结算计价300万元。

下表是用两种不同百分比计算的结果:
项目
完工百分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工程施工—成本进度验收进度
50%
500万
400万
400万30%
300万
240万
400万
工程施工—xx
工程结算100万
300万60万
300万
160万
已完工未结算成本200万
二、“交钥匙”模式
在单项合同金额不是特别大、合同项目较多且流动均匀的情况下,建议放弃完工百分比法,采用合同一次完成法,即在完工交付并经业主验收后一次性确认合同收入。

这种情况下,收入的确认简单明了,几乎不存在企业内部的判断过程,可以很好的保证收入的真实性。

尽管单个合同周期可能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但如果合同流动均匀,同样也可以避免出现各个会计期间变动幅度过大的情况。

有的“交钥匙”合同可能金额比较重大,且合同项目较少,不宜采用一次完成法,但由于无中间验收环节,采用“一、分次验收模式”所述的完工百分比也无法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不妨看一下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以付款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可能是过于“保守”了,但和过于“激进”的成本进度比较,也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法。

当然,只要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无论是采用何种方法确定完工百分比,都离不开用预计总成本和完工百分比来计算营业成本。

如果说完工百分比尚可以找寻更为客观的标准,那么预计总成本的准确则完全依赖于企业内部生成预计成本的相关控制制度,是其他外力所难以掌控的。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情况,你文中提到的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情况,你文中提到的“即以验收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验收计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用预计总成本和验收进度的乘积来确认营业成本。

”我认为不妥。

首先,这里我们还是要用“预计总成本”来估算用来配比的成本,而这个估算出的成本与企业已发往施工现场,正在或已经安装的设备款和人工费的实际发生成本存在多大差异?既然我们还是要用预计总成本,那为什么不用已实际发生成本这个更确实的数据来计算完工百分比呢?其次,验收进度在我看来远不及实际发生成本来得可靠。

某北京高校教学楼都用了快十年了,至今还没办验收手续。

还有更可笑的,某施工方因官司怕被法院执行财产居然和他的关联方,也是施工企业的客户签订协议,说为关联方客户施工的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不但应收的工程款收不回来,还要将已收到的工程款再退给关联方客户以赔偿损失!然而,从合同执行的情况看,其工程的主要成本已发生。

除了这二个极端的例子,还有工期较长的水电站,汽轮机等工程,如果其中的某一年没有进行验收,是不是该项目就不确认收入和成本呢?“成本进度出自于公司内部,验收进度出自于外部结算,两者相较,显然后者更加客观也更加稳健,同时在实务中,可以更好的与企业的开票进度相一致。

”以施工企业为例,我没见过一家客户是将设备采购了存放在库房里再出库,多半直接发往现场了,企业是零库存的管理模式。

或者说趴在报表存货里的都是未结转的工程成本!同时,我们要核对项目预算,项目施工合同,项目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函证付款情况等。

还有一点,我们的审计现场日是相对滞后的。

比如四月进场,我们可以看看他08年的账目情况,这是我比较常用的方法。

如果项目的工程跨年度,但总工期不长于十二个月,再比较企业以往的和同行业的毛利率,其成本进度和完工百分比不说一目了然,也能心中有数了。

还有一点要说明的,就是与企业开票进度相一致的问题,企业的财务人员有一种按开票确认收入的错误认识,而开票的灵活性就太大了。

比如和军工企业、事业单业打交道的。

有时预算来了,刚签的合同,钱就打进账上来。

有时要先请款审批,企业先要把票开了才好要钱,管你啥工程进度!中国国情,企业也没有办法。

所以我认为实务中,万万不能追求与企业的开票进度一致。

主要是基于稳健的考虑
主要是基于稳健的考虑,在结算比较正常的情况下,防止公司提前或任意确认收入,您说的第一种情况,我认为正好说明确认收入是有问题的,因为经济利益的流入存在疑问;第二种情况,如果单单发到现场就可以认为是已经形成成本,容易引发操纵,就算是确认为成本,体现在报表上还是已完工未结算的施工,属于存货。

实务中情况很复杂,我只是提一个思路,而不能一概而论。

谢谢
不知道你是作了建造行业的审计还是现在在建造行业作财务啊,呵呵,谈一下我的看法
明白你说的成本法存在很多缺陷的看法,但是如果你觉得验工法更合理的话,我不同意。

我做一家建造行业的IPO一年多了,最大的感触是他们原先使用的方法(验工法)是很不合理的(也许国外正规,那就不一样了)因为业主验工很不确定,铁路一季度,公路一个月。

但是实际呢,有些客观原因造成并非这样,业主可能由于一些原因就是不给你验工。

几个季度不给验工,一验工就是好几个季度的,收入成本严重不配比。

另外,如果你说外部验工不给验,我们可以内部验工啊,但是这样不又回到了你第一的种疑虑吗,就是这个重要指标也是内部证据。

还有,我给你说几个名词,这都是客户的种种解释,你就知道验工法是多么的不靠普了,调概、预验、甚至负验工。

再回头说一下成本法的不足,我觉得其实最好弥补的办法有两个,第一,验工法和成本法的完工比例比较,相差不大证明也许比较合理。

第二、看公司已完工未结算的金额大小,只要能确认验工的准确性和成本发生的真实性,已完工未结算越小,风险越小。

给你举一个很贴切的例子,青藏铁路全线贯通是2006年的事情,但是我说验工计价一直延续到2007年底,按照验工法确认收入你觉得是什么后果。

您好象没看清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简单的说,说是用收入比例去配比成本,所以并不会出现收入成本不配比的情况,唯一可能的情况是长期不验完,导致收入严重滞后。

您在建
造行业,不知道是不是完全用完工百分比,由些出现在巨大的已完工未结算款怎么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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