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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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5上海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121115上海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4大于等于10000m3/h风量的空调箱Ws值计算。
【要点】1计算内容完整性〔包括负荷、设备选择等〕;
2 计算结果与选用设备的一致性;
第十二页,共四十四页。
暖通专业(zhuānyè)
计算书
冷热源主机及辅助设备〔循环泵、换热器、冷却塔等〕的选择计算。当有蓄冷 、蓄热装置时,应包括以下计算:
1设有蓄冷装置的冷源时,应当根据设计日冷负荷,结合蓄冷装置,计算 确定制冷设备的装机容量。
5 计算书中围护结构性能参数与建筑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一致。
第十页,共四十四页。
暖通专业(zhuānyè)
计算书
供暖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计算内容:
1 每一供暖房间的冬季热负荷计算;
2 供暖设备(shèbèi)选择计算;
3 系统设备〔循环泵、换热器等〕选择计算。
【要点】1计算内容完整性;2 计算结果与选用设备的一致性。
2 功率因数补偿措施; 3 谐波治理措施;
增加了照明等设备的设计要求。
第三页,共四十四页。
现行上海市标准 的特点 (biāozhǔn)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biāozhǔn)DGJ08-107-2021
在原标准〔节能50%〕的根底上提出更高〔60~65%〕要求;
提高空调设备用能效率〔锅炉、电制冷机、多联机、变频空调 等〕;
提出了制冷系统效率的概念;
【要点】计算书中围护结构的这些参数应与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 的内容一致,并与空调〔供暖〕负荷设计书中的输入条件一致。
属最严重的常见病。
节能设计的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内容一致。
【要点】包括计算书、设备、系统、材料、监控等。
第六页,共四十四页。
暖通专业(zhuānyè)
节能设计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2-精选文档100页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2-精选文档100页


疏散楼梯在休息平台 上设置45°斜向踏步。
(审查意见)
【建筑专业】
问题十五(2)
相关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GB50045-95(2019版) 6.2.6
(审查意见)

疏散楼梯在休息平台 上设置45°斜向踏步。
6.2.6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 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7.1.3 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 0.4m 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m 的不燃烧
替代乙级防火窗。
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
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
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建筑专业】
问题十六
相关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 05SJ807 P4-28
(整改)
外窗跨越地上,地下 楼梯间。
【建筑专业】
问题十七
相关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5-2019 7.5.2.4

(整改)

防火门开启后跨越变 形缝。

7.5.2.4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 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疏散距离未按本规定
疏散距离应按本规定指标减少3m.
的指标减少3m.
【建筑专业】
问题十(1)
相关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GB50045-95(2019版)
4.1.2.2
地下汽车库内设置的 燃气锅炉房未明确总
(审查意见)
蒸发量,且未设置直 4.1.2.2 ) 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施工图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施工图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部分)2016年11月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涉及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及图纸应有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内容;2 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注:对于方案设计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

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内容。

1 项目名称;2 设计单位名称;3 项目的设计编号;4 设计阶段;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2 总平面4.2.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

应先列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复杂工程也可单独。

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当无初步设计时说明参见3.3.2 设计说明书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4.2.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3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周边场地用地性质以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性质、层数;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沪建交[2011]100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沪建交[2011]100号

2 一般要求
2.0.1 总体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专项审查和评审报告。
2.0.2 总体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
人的姓名;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
数 10 自行车停放数量
注:1、 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 执行;
2、 计算容积率时,不包括±0.00 地下建筑面积,具体按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地下建筑面积应单列出人防建筑面积。
4.0. 3 设计图纸。 1 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制线、 城市绿线、用地红密度、绿地率、日照标准、高压走廊、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等),
以及对 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
期建设 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编制单位、日期,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地上、地下部分应分列,
2 总建筑面积
不同功能性质部分应分 列.应细分计容建筑面积
和含保温建筑面积
3 建筑基底总面积
4 道路广场总面积
含停车场面积
绿地总面积(其中带征公 5
共绿地面积)
如有带征公共绿地应单 独标注
6 容积率
7 建筑密度
绿地率(不包括带征公共 8
绿地)
9 小汽车/大客车停车泊位
室内、外应分列
位尺 寸)、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

上海地区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地区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5年8月前言本规定依据现行上海市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14、《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39-2014,结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在绿色建筑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编制。

本规定细化了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等各相关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内容,明确了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定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编制单位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总站。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车学娅总则、场地设计、建筑部分:车学娅结构部分:郑毅敏给排水部分:归谈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部分:徐桓建筑电气部分:夏林本规定主要审查人:翁浩、张小龙、蔡兹红、瞿革、寿炜炜、马伟骏、徐凤、张伯崙、高小平、邵民杰目录1 总则 (1)2 方案阶段绿色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绿色建筑策划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阶段绿色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场地规划与室外环境 (13)3.4 建筑设计及室内环境 (15)3.5 结构 (18)3.6 给水排水 (19)3.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0)3.8 建筑电气 (21)4 施工图设计阶段绿色设计 (25)4.1 一般要求 (25)4.2 建筑 (25)4.3 结构 (38)4.4 给水排水 (44)4.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1)4.6 建筑电气 (43)1总则1.0.1 为加强对上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5~115. 建筑12~206. 结构21~337. 电气34~388. 电讯39~409. 给水排水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5311. 热能动力54~5812. 人防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 (二)附件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1



问题三(1)



总平面未标注城市道 路规划红线.基地边 线.河道蓝线。

【建筑专业】

问题三(2)

相关依据: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修改版

第四十条

总平面未标注城市道 路规划红线.基地边 线.河道蓝线。

(审查意见)
第四十条 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 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 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6米。

以车道转弯圆弧的外 侧半径尺寸计算消防 车道转弯半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05SJ811 6.0.7图示4 (整改)
【建筑专业】

相关依据: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2011年版) 3.3.7 3.3.5 (审查意见)
3.3.7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登高面,室外消火栓,水泵 接合器等处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3.3.5 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 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2 )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应大于8%,消防登高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 3%。 3 ) 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 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问题十一

DGJO8-20-2007


高层住宅未设置消防 登高场地。





【建筑专业】

相关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问题十二

4.2.3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1]100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11月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讨论,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消防、民防、交通、水务、交警、气象、卫生、设计等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要求;3、总平面;4、建筑;5、结构;6、建筑电气;7、给水排水;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热能动力;10、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定,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参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起草人:陈宁周翔宇陈磊张海霞张红缨魏争梅周之瑜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二○一○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一般要求 (2)3.设计总说明 (3)4.总平面 (4)5.建筑 (7)6.结构 (9)7.建筑电气 (11)8.给水排水 (14)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6)10.热能动力 (18)11. 工程技术经济 (20)12.专项审查和专项技术评审报告 (23)1.总则1.0.1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

保护类建筑的改建工程尚应遵守有关规定。

1.0.3 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

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编制说明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专业篇)》(以下简称《上海审查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上海审查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图审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3、《上海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编制说明第一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

三、《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四、《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中,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87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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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关于执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1)1 总则 (2)2 建筑 (3)2.1一般规定 (3)2.2 节能设计说明 (3)2.3 节能设计图纸 (5)2.4 节能计算书 (6)3 供暖、通风与空调 (8)3.1 一般规定 (8)3.2 节能设计说明 (8)3.3 计算书 (9)3.4设备表 (10)4 电气 (11)4.1一般规定 (11)4.2 节能设计说明 (11)4.3 计算书与设备表 (12)5 给排水 (12)5.1 一般规定 (12)5.2 节能设计说明 (13)5.3 计算书与设备表 (14)关于执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2) 1273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更好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205-2011)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08-107-2012),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实施。

具体通知如下:1、自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按照《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2、自2013年2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的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本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图单位以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文件审查部门等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附件: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

1.0.3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在施工图节能设计中应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所用图集的名称。

1.0.5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应满足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1.0.6 本规定对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节能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的不同、围护结构的内容以及能源种类、用能设备的差异,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2 建筑2.1一般规定2.1.1 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图纸(包括门窗统计表)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计算书。

2.1.2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的主要用料与施工图节能设计文件中涉及到的围护结构保温材料的材质、厚度及性能要求应一致。

2.1.3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围护结构各部位如屋顶、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楼板、隔墙等保温构造组成,保温材料厚度要求。

如引用标准图,应注明应用图集的名称、图集编号及图号。

2.1.4 施工图设计说明应明确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干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修正系数、燃烧性能。

2.1.5 施工图设计说明中门窗(透明幕墙)的说明应明确以下内容:1 外门窗窗框的型材材质;2 外门窗玻璃的厚度、空气层厚度(包括充惰性气体)及组合;3 非透明外门的面板材料及保温材料的组合;4 外门窗的主要物理性能设计指标: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

2,1.6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不满足《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第5.0.2条时,不得进行综合判断计算。

2.1.7 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不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2第3.5.2条时,不得进行综合判断计算。

2.1.8 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工程项目,应在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图纸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应考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设计。

2.2 节能设计说明2.2.1 施工图节能设计的依据应包含以下内容:1 设计中执行的国家和本市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规范;2 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节能评估报告的名称、文号。

2.2.2 工程概况描述应包含以下内容:1 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物朝向(多栋建筑可列表说明);2 围护结构各部位保温材料的性能参数及燃烧性能等级;3 建筑单体的外表面积及建筑体形系数(居住建筑);4 设置建筑遮阳的情况描述(固定遮阳、活动遮阳、设置位置和方位);5 太阳能热水系统:系统类型(平板式、真空管)、使用的户数或热水的用途、集热器面积、集热器安装部位;6 太阳能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组件类型(单晶硅、多晶硅、薄膜)、转换效率、安装面积、安装部位。

2.2.3 围护结构各部位热工性能指标及相应保温隔热技术措施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1 屋面热工性能设计指标、保温形式(正置式、倒置式)、保温材料种类、选用厚度;2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热工性能设计指标、保温形式(外保温、内保温、内外组合保温、自保温等)、保温材料种类、选用厚度;3 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热工性能设计指标、保温形式(正置式、倒置式)、保温材料种类、选用厚度;4 楼板热工性能设计指标、保温形式、保温材料种类、选用厚度;5 隔墙或分户墙热工性能设计指标、保温形式、保温材料种类、选用厚度;6 公共建筑各单一朝向(或单一立面)的窗墙比、外门窗(包括透明幕墙)热工能指标(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及选用的外窗型材及玻璃组合;7 居住建筑开间窗墙比、朝向窗墙比、外门窗(包括透明幕墙)热工性能指标(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及选用的外窗型材及玻璃组合;8 公共建筑底层单层玻璃的面积、所在朝向的单层玻璃面积比及该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平均传热系数;9 外门窗主要物理性能设计指标: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10 外门窗开启方式及开启面积比例;11 屋顶天窗或透明屋顶面积比例、中庭透明屋顶面积比选用的外窗型材及玻璃组合、热工性能设计指标:传热系数、遮阳系数。

2.2.4 不能满足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限值的部位名称及综合判断计算的结果。

2.3 节能设计图纸2.3.1 建筑中部分外墙采用外保温,部分外墙采用内保温时,应绘制平面示意图,明确外墙中外保温、内保温的设置部位。

2.3.2 建筑内部供暖空调房间与非供暖空调房间的分隔以及建筑设有室外走廊时,应绘制平面示意图,明确隔墙和靠走廊外墙的保温设置情况;2.3.3 采用太阳能热水或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时,应绘制平面示意图,明确集热器、光伏电板的安装部位。

2.3.4 围护结构主要的保温隔热节点详图有以下几种:1 屋面檐口、女儿墙、排水沟、屋面设备基础、透明屋顶等节点详图;2 外墙勒脚、外挑楼板、外挑雨棚、楼板与外墙交接节点详图;3 窗台、阳台、露台节点详图;4 建筑遮阳节点详图。

2.3.5 绘制节点详图应符合以下要求:1 绘出保温隔热做法的各构造层次;2 标注各层材料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3 注明细部和厚度尺寸;4 室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应结合保温构造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5 建筑外遮阳应反映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

2.3.6 引用标准图集的标准节点详图时,应标明图集号、图号,引用的标准详图应与所设计工程的节点构造要求一致,仅作为参照时,应注明设计节点的要求或区别。

2.3.7 对另行委托专业设计的幕墙和特殊门窗,应提出相应的热工性能指标,对非透明幕墙的保温层应明确对施工承包方的要求。

2.3.8 绘制门、窗、透明幕墙立面图,应明确开启方式,宜在门、窗、透明幕墙立面图中注明该门、窗、幕墙的开启面积比例。

2.3.9 门窗统计表应明确材料和技术要求,包含以下内容:1 外门窗、幕墙的窗框型材材质;2 外门窗玻璃的材质、厚度、空气层厚度(包括充惰性气体)及组合;3 分户门的保温材料和构造做法或要求;4 非透明外门的保温材料和构造做法或要求;5外门窗的主要物理性能设计指标: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

2.4 节能计算书2.4.1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规定限值,不需要进行综合判断计算的计算书可采用手算,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不能完全满足规定限值,应采用主管部门认可的计算软件进行综合判断计算。

2.4.2 手算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项目总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地址、气候分区、建筑面积、建筑分类(居住建筑或甲类、乙类公共建筑,)、结构类型;2 节能分析计算依据:设计标准、设计资料来源;3 建筑概况:建筑名称、建筑主要朝向、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各朝向外窗面积、外墙面积、朝向窗墙比、开间外墙面积、开间外窗面积、开间窗墙比(仅针对居住建筑),屋顶透明部分面积、屋顶面积、屋顶透明面积比;4 计算简图:主要的平面简图,宜有剖面图、立面图;5 围护结构基本组成:屋面、外墙、外挑或架空楼板、隔墙、楼板的保温构造各层材料及厚度,外门、外窗、透明幕墙、透明屋顶的型材、玻璃材质、类型及材料热工性能;6 建筑热工计算分析:屋面、外墙、外挑或架空楼板、隔墙、楼板、分户门等的传热系数计算,外门、外窗(包括透明幕墙)、透明屋顶等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计算;7 设计值与规定性指标限值检查;8 计算结论。

2.4.3 采用计算机软件计算的围护结构热王性能计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项目总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地址、气候分区、建筑面积、建筑分类(居住建筑或甲类、乙类公共建筑)、结构类型。

2 节能分析计算依据:设计标准,计算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设计资料来源;3 建筑概况:建筑名称、建筑主要朝向、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各朝向外窗面积、外墙面积、朝向窗墙比、开间外墙面积、开间外窗面积、开间窗墙比(仅针对居住建筑),屋顶透明部分面积、屋顶面积、屋顶透明面积比;4 计算简图:主要平面简图;5 围护结构基本组成:屋面、外墙、外挑或架空楼板、隔墙、楼板的保温构造各层材料及厚度,外门、外窗、透明幕墙、透明屋顶的型材、玻璃材质、类型及材料热工性能;6 建筑热工计算分析:屋面、外墙、外挑或架空楼板、隔墙、楼板、分户门等的传热系数计算,外门、外窗(包括透明幕墙)、透明屋顶等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计算;7 设计值与规定性指标限值检查;8 综合判断计算:室内外环境计算参数、设计建筑的能耗计算、参照建筑的能耗计算、计算结果对比;9 计算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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