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园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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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名单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
中国传统园林源远流长,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在现代,园 林城市多指生态园林城市,具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人 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要意义。
评选标准
•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 城市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 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 •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 • 城市水系得到治理和保护,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 •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保留的天然生态保护片区占建成区面积的10%以上。 • 此外,评选标准还对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城市生态、城市交通等方面有相应的要求。
保护生物多样性
园林城市在规划和建设中 注重植物的多样性和生态 系统的平衡,有助于保护 和恢复城市生物多样性。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提高 居民的生活品质,增加居 民的幸福感和健康水平。
国家园林城市的社会价值
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国家园林城市为居民提供 了优美的生活环境和休闲 空间,有利于提高居民的 生活品质。
人口密度
国家园林城市中,人口密度较高的城市多位于东部沿海地区 ,但也包括部分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城市。
03
评选出的园林城市
2020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
• 河北省承德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安徽省安庆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山东省日照市 • 河南省许昌市 • 广东省汕头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 四川省泸州市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陕西省汉中市 • *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增强社会凝聚力
园林城市的建设和美化过 程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 ,有利于增强社区凝聚力 和市民的归属感。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云政发[2013]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云政发[2013]1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
正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命名第六批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的通知
(云政发〔2013〕12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命名宣威市、文山市和瑞丽市为第六批省级园林城市,命名富民县、宜良县、沾益县、马龙县、富源县、新平县、昌宁县、泸西县、景谷县、镇沅县、勐腊县、云龙县、镇康县为第六批省级园林县城,现予公布。

创建园林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对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环保意识,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5日
——结束——。

云南省省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标准和评选办法

云南省省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标准和评选办法

云南省省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标准和评选办法云南省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全省各单位和小区绿化水平,促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结合云南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云南省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评选实行申报制,申报范围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

云南省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的达标率达到60%以上的方可申报云南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

2009年3月1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位和小区需在开工前进行云南省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的立项评审。

已经开展州、市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评选工作的,申报单位和小区应获得州、市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称号后方可申报“云南省园林单位”和“云南省园林小区”。

“云南省园林小区”可与“云南省生态小区”同时申报及评审。

二、申报时间云南省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的评选是我省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园林城镇的基础工作,每年评选一次,各州、市建设局须在每年的八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或小区提出申请,对照标准自评分80分以上的,由州、市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园林单位(小区)对照标准自评报告;(二)《云南省园林单位申报表》或《云南省园林小区申报表》;(三)单位或小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及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客观反映绿地与总用地面积的关系);(四)单位和小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养护情况介绍;(五)绿化效果的图片、影像资料及其它相关材料。

其中:以上(一)、(二)项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三)、(四)、(五)项以光盘形式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评审与命名(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采取查阅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对照标准打分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二)对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三)公示结束后,对审定通过的单位和小区进行命名,授予“云南省园林单位”或“云南省园林小区”称号,颁发奖牌,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

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Revised at 16:25 am on June 10, 2019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国家标准及规范1、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2、GB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3、GB50400-200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4、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5、CJJ83-9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6、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7、CJJ67-95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年8、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0、JGJ155-2007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1、06SJ805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5年12、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13、GB50289-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4、GB50282—9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15、GBJ125—89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年16、GBJ13—8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6年17、GBJ14-8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年18、CECS218:2007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7年19、GB/T50106-2001给排水施工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20、CECS61:1994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21、GB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22、GB50052-9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23、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4、L Y/T5132—9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国家林业总局1996年25、JTJ/T006-9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交通部1998年26、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27、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2006年2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99946号29、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30、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建城1994716号3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1995年32、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3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4、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2006年3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年36、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37、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8、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2001第一版3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2年第112号40、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5年第144号4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5年第145号42、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3年第119号外省标准及规范一、北京1、DBJ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术语和定义2、DBllI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D Bl11I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4、DBJ01—607—2001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5、DBJ01—88—2005北京市给水与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6、DBll/1280—2005公园、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规范7、DBll/T245—2004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8、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园林局1990年9、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200210、北京屋顶绿化规范二、上海1、DBJ08—231—98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上海市园林管理局2、DBJ08—75—98垂直绿化技术规程上海市园林管理局3、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沪绿200825号4、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5、上海市绿化条例6、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7、上海市绿化养护招投标实施细则三、其他园路工程技术规程浙江DB33/—2001云南省市标准及规范1、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2、云南省园林城市验收标准3、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正案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年4、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2008年第30号5、昆明市城市灯光夜景设置与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47号6、昆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84号7、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2001年8、昆明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1997年9、昆明市立体城市绿化技术规范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08年10、昆明市绿化责任制规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08年11、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08年12、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07年13、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标准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07年14、昆明城市绿地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局2006年15、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2007年第3号16、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省林业厅1995年。

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年)

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年)

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年)
根据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年),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的要求和措施,旨在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1.建设目标:云南省要努力打造园林城市,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绿化建设,实现城市的生态、文化和可持续发展。

2.规划与管理: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园林城市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

同时,建立健全园林城市管理体系,加强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3.绿化建设:加大绿化投入,增加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注重生态恢复和保护,采用生态景观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4.环境整治:加强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和水质,减少噪音和污染物的排放。

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

5.文化传承:注重保护和传承云南省的传统文化和历史遗迹,将其融入园林城市的建设中。

同时,加强文化设施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服务。

6.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园林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的自治和居民的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活动,增强居民对园林城市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云南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意见的目标是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
和绿化建设,推动云南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并保护和传承云南省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云南省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云南省园林城市验收标准

云南省园林城市验收标准一、组织管理(10分)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2、市县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省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1、城市绿地系统编制规划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及道路绿化分布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整系统;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一)指标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30%)、建成区绿地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5平方米),达到基本指标;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2、城区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3、全城区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的通知-云政发[2001]3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的通知-云政发[2001]3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的通知(云政发[2001]30号2001年3月1日)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推进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1999]144号)。

全省各地、各城市积极响应号召,进一步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为改善城市生态,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按照《通知》的有关精神和确定的园林城市标准,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各个城市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并按验收项目逐一打分,提出符合园林城市标准的城市名单。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授予昆明市、安宁市、开远市、元阳县城、河口县城为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

望被授予首批园林城市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也希望其它城市(镇)以5市县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优美舒适的绿色空间,争取早日进入全省园林城市的行列。

附: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简介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三月一日云南省第一批园林城市简介1.昆明市昆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

近几年来,特别是99世界园艺博览会在昆明的举办,昆明市市委、市政府抓住这个机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进行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使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最新)

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园林评价标准(最新)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 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 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
2 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 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
3 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 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 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
28(29)
30(31)
32(34)
绿化覆盖 率(%)
秦岭淮河以南 秦岭淮河以北
35(36)
33(34)
37(38)
35(36)
39(40)
37(38)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 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 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 政策资金落实;
附件: 1、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2、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
(二)国家园林城市(区)名录 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以来,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
分别为: 第一批(1992年)北京市、合肥市、珠海市。 第二批(1994年)杭州市、深圳市。 第三批(1996年)马鞍山市、威海市、中山市。 第四批(1997年)(共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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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云南省园林城市标准
一、云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体系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表示该指标来自《城市园林绿化评价
标准》(GB/T50563-2010),其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均与《城市
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一致。

3.“建设管控”中的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城市公园绿地景观值评价值、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城市道路绿
化评价值及“市政设施”中的城市容貌评价值共六项评价内容因为涉及
内容较复杂,故采用综合打分的方法,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进行评
价。

二、云南省园林城市否决项
(一)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二)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三)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三、遥感测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并须在评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遥感测试数据处理分析。

遥感测试基础资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须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同意。

四、部分指标解释
(一)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M)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m²)÷居住用地总面积(hm²)
×100%
(三)河道绿化普及率(%)
计算方法:河道绿化普及率=单侧绿地宽度大于或等于12m的河道滨河绿带长度(km)÷河道岸线总长度(km)×100%
(四)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计算方法: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hm²)÷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m ²)×100%
(五)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计算方法:公园管理规范化率=规范管理的公园数量(个)÷公园总数量(个)×100%
(六)生物防治推广率(%)
计算方法:生物防治推广率=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m²)÷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m²)×100%
(七)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已建成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规划要求设置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100%
(八)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计算方法:水体岸线自然化率=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km)÷水体岸线总长度(km)×100% (九)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计算方法: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本地木本植物物种数(种)÷木本植物物种总数(种)×100%
(十)节能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十一)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2013年后所建建筑设计和施工执行国家和省级节能标准的执行率。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十二)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

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须提供遥感测试基础资料及遥感测试图片)
(十三)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

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

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十四)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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