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奖学金
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为奖励录取的品学兼优的新生,复旦大学专门设立了新生奖学金。
一、设奖等级及金额特等奖:50000元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优秀奖:5000元二、评奖资格1. 凡符合以下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特等奖: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位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省生源文史类第1至5名、理工类第1至10名。
2.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不含体育特长类加分)位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入复旦大学生源前列,经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放;2)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二等奖:1)参加复旦大学2016年“望道计划”体验营、“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入围面试且最终排名位列前10%;2)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凡符合以下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参加复旦大学2016年“望道计划”体验营、“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入围面试且最终排名位列前20%。
三、实施办法1.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当年度被复旦大学录取且最终来校报到的本科新生,不包括各类预科升本科、内地班及港澳台侨学生。
2.凡符合评奖资格第2条第1项、第3条第1项、第4条的新生不需提交申请,将由招生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评定;符合其他评奖资格的新生入学后由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3.申请者须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多项申请资格者,奖项不可兼得,取最高奖项。
复旦本科二等奖学金 金额

复旦本科二等奖学金金额
复旦大学本科二等奖学金的金额在不同年份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是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资金情况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二等奖学金的金额通常比一等奖学金略低一些,具体数额可能会根
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而有所浮动。
一般来说,获得复旦大学本科二等
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作为奖励,同时可能会附带
荣誉证书或者学术荣誉称号。
但具体的金额最好还是咨询复旦大学
的奖学金办公室或者相关负责人,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同时,学
校也会根据每年的财政状况和奖学金评定政策进行调整,因此具体
的金额可能会有所变化。
希望这个回答能够帮到你。
附录一、复旦大学MPAcc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 -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附录一复旦大学MPAcc奖学金评定实施条例第一条总则为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财务会计实务领域的精英,充分调动复旦大学MPAcc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及参与各种实践活动的积极性,特设立复旦大学MPAcc奖学金并制订本条例。
在本条例基础上,复旦大学MPAcc项目保留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对当年评奖细则与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及解释的权利。
第二条奖项设置复旦大学MPAcc奖学金共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奖学金名额不按照班级划定指标,而是在全年级MPAcc学生中进行总体的综合测评。
第三条参评学生范围一、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复旦大学二年级在籍MPAcc学生;2、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绩点高于年级平均绩点;3、甘于奉献、注重实践,本学年各种学生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各种社会实践的积极参与者;4、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者。
二、属于下列任一情况的学生,不得参与申奖:1、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处罚者;2、该学年考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包括缺考);3、给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以及班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
第四条、考核范围1、课程成绩奖学金申请所要考核的成绩为:申请者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成绩,并最终以平均绩点计算。
等级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如下表:注:(1)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是:一门课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2)平均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2、学生工作成绩本项主要考核申请者对学生工作的贡献及社会实践表现,如项目及班级工作、论坛工作、班级活动等内容,将根据申请者在这些工作中的贡献大小和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
此外,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种学生活动、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者,以及重大学科竞赛获奖者也将在本项考核中获得一定的综合调整分。
注:本项考核由申请者填报,复旦大学MPAcc项目奖学金评审小组会进行最终考评。
第五条 MPAcc奖学金评审与申诉机构一、复旦大学MPAcc奖学金评审小组是复旦大学MPAcc奖学金评审的执行机构,它负责:1、制定、修改奖学金管理条例;2、检查有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3、执行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定MPAcc奖学金获奖名单;4、讨论和决定有关奖学金的其他重要事项。
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在复旦大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特设立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评奖对象为在复旦大学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第三章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第四条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
其中,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第四章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第五条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
第六条复旦大学在校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可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提交《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第七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院系上报的初审获奖名单,通过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名单。
第五章奖学金的发放、管理及监督第八条复旦大学在收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拨款后应及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九条各有关院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奖学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细则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奖学金全部用于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
第十条奖学金资金管理接受审计、教育、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等现象,将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13年8月。
复旦研究生奖学金

2007年复旦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一览表奖学金名称名额金额(元/人)奖励对象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奖学金 2 10000 在读高年级理工科研究生复旦大学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特等) 1 10000 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 2 5000 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康弘医学奖学金(特等) 1 10000 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内科学、肿瘤学医学临床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康弘医学奖学金(一等)10 4000 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内科学、肿瘤学医学临床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康弘医学奖学金(二等)23 2000 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内科学、肿瘤学医学临床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蒋震奖学金20 10000 奖励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和法学院相关专业一、二年级优秀硕士生,其中一位优秀的学生可获得海外交流1万美元资助复旦大学富的奖助学基金(特等)10 10000 学习刻苦、富有创见、成绩突出;科研实践、创新创造表现突出;校内外重大比赛名利前茅;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复旦大学富的奖助学基金(一等)27 6000 学习刻苦、富有创见、成绩突出;科研实践、创新创造表现突出;校内外重大比赛名利前茅;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复旦大学富的助学金76 5000 品学兼优且家庭因病、残、祸、灾等致经济特别困难,有相关证件及在校观察得到确认者复旦大学张洹基础学科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奖学金3 10000 数学学院和物理学系复旦大学张洹助学金20 5000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学习刻苦且无不及格课程;品行良好、未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复旦大学陶氏化学奖学金18 7000 奖励化学系(8)、高分子科学系(6)、环境科学系(2)、先进材料实验室、材料科学系(2)成绩优秀、品行端正、综合能力强的研究生复旦大学三星奖学金(博士) 5 6000 理(70%):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文(30%):经济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以及社会学、朝鲜语(必选1名)、广告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博士生复旦大学三星奖学金(硕士)9 5000 理(70%):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文(30%):经济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以及社会学、朝鲜语(必选1名)、广告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硕士生复旦大学摩根士丹利奖学金12 6000 奖励相关院系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董氏东方奖学金20 6000 指定30名来自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5)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5);软件学院(4);管理学院物流与运营管理专业(1)复旦大学恩智浦奖学金14 5000 信息学院10名:微电子(6)、电路与系统(2)、通信与信息系统(2)管理学院4名复旦大学恩智浦助学金 5 5000 奖励信息学院成绩中等以上并且经济上需要帮助的一年级研究生,其中必须有两名为微电子专业的研究生复旦大学谢希德奖学金37 4000 数、理、化、生、文、史、哲等学科、医科及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优秀博士、硕士生复旦大学谢希德美国研究奖学金 2 5000 奖励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专业的博士生复旦大学谢希德美国研究奖学金 2 3000 奖励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专业的硕士生复旦大学汪氏文科基础学科奖学金 6 5000 哲学系、中文系、历史系的研究生(宗教学研究生50%)复旦大学航天科技(CASC)公益奖学金(一等)2 5000奖励给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工程实践、课题攻关等方面成果显著的学生复旦大学航天科技(CASC)公益奖学金(二等)2 3000奖励给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工程实践、课题攻关等方面成果显著的学生复旦大学航天科技(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5 1000奖励给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工程实践、课题攻关等方面成果显著的学生复旦大学埃克森美孚奖学金 5 4000 高分子科学系、材料科学系、化学系毕业班硕士生复旦大学第一制药东方奖学金(一等)11 4000 复旦大学医药学博士生(5名)、硕士生(6名)复旦大学第一制药东方奖学金(二等)22 2000 复旦大学医药学博士生(10名)、硕士生(12名)复旦大学杜邦奖学金10 3000 化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高分子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吴英蕃校友奖学金 6 3000 经济学院3名、物理系3名复旦大学吴张令昭奖学金 3 3000 遗传学系研究生复旦大学中国石油奖学金 5 3000 优秀生奖:在校的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复旦大学光华奖学金226 2000 在校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邯郸172名、枫林54名)复旦大学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 5 1200 奖励在校学习的全日制优秀研究生(以研一、研二为主)复旦大学华藏奖学金15 1000 枫林校区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复旦大学笹川良一奖学金15 10000 文科类优秀研究生,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世界经济、国际法学、国际政治专业优先考虑复旦大学瑞士再保险研究基金奖学金8 4000 侧重于精算学、金融保险、数学等专业研究生复旦大学叔苹奖学金 3 6000 医学博士生,读书期间一直享受(已经读博士一年)侧重医院复旦大学叔苹奖学金 2 4500 医学硕士生,读书期间一直享受(已经读硕士一年)侧重医院复旦大学千金助学金 5 5000 临床医学、药学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国家非定向贫困女性研究生复旦大学靖安助学金80 2500 资助本校历史学系(含文博系、史地所、旅游学系)、中文系、古籍所、哲学系在读贫困研究生;学业成绩优良,上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复旦大学国强硕博助学金8 5000 经济贫困的在读研究生,上年度没有不及格课程;一次评审,连续资助三年;每年12月份评审时可根据该生的实际生活情况予以更换或连续资助复旦大学金源国际助学金10 4000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一次评比三年发放,资助名单不再变更复旦大学源恺助学金30 3000/2000/1000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二等、三等;资助对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申报的学生必须参加过社会公益活动,并有公益活动小结。
复旦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复旦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凡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都要接受一年一次的奖学金评审。
一、奖学金学生必须于每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请留意留学生办公室网站和学校的通知)参加留学生办公室组织的奖学金评审大会,领取并如实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在指定日期内交到自己所在院系。
二、评审的具体内容及标准1、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内容为:1)学习成绩,包括本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和第二学期的学习基本情况;2)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3)行为表现奖惩情况。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一年:1)因上学年考核成绩不及格留级或者降级的;2)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3)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1)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三、每年6月30日前,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通知下达后,由留学生办公室网上发布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
四、年度评审未通过者,其享受奖学金资格自下一学年度起中止。
中止期为一年。
中止奖学金者,如继续以自费方式留校学习,须于接到评审决定起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留学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院、系、所审批。
中止奖学金后留校学习者,可于中止期满后申请恢复奖学金。
申请者须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留学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院、系、所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留学生办公室报基金委。
中止奖学金后,退学离校者和连续两年未通过评审者,学校将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
复旦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复旦大学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复旦大学上海市奖学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复旦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四条复旦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审第五条复旦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机构为复旦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复旦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名额每年遵照上海市教委的分配名额确定。
第七条复旦大学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在指定时间向学校提出上海市奖学金的申请。
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第八条复旦大学上海市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制,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四章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学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上海市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在收到上海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后颁发给获奖学生,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学校将切实加强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做好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上海市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有关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包括优秀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三条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可以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研究生,不得参评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标准、比例和条件第四条优秀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学校根据各院系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总人数,按博士研究生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优秀学业奖学金经费,由院系自行决定评奖比例、等级设置和奖励标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外)学费的作为优秀学业奖学金专项资金,由各院系制订评审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五条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鼓励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业要求。
学校根据各院系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按博士研究生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学年学业奖学金经费。
院系自行决定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设奖方式和评选要求,重点考察学生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科研学术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奖项的奖金标准,不得超过同学历层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
第七条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直博生,在资格考试通过前(原则上为两年)参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从通过资格考试的下一学年起,参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护照姓名 XUAN LING CELINE LOW YING HUI LIM ZHI YU KOH XIAO ZHEN FONG HUANG LIJING SAY PENG NG MARINA PETROVA ENCHEVA LUKE NEUBAUER YI LING LEE MONIKA ANNA KOLPACZYNSKA SIRINTRA LAUNGWATTANAWANICH GEORGINA ATAA-NYARKO WOOSUCK CHOI TILEN ZUPAN TIMO HENDRIK ENNEN JIMMYHUNG SHIULUO KE VIN LEE NGOC THUY ANH NGUYEN VAN ANH NGUYEN YEJIN PARK ANUM NAWAZ SOEON PARK MUHAMMAD SAFDAR ALI YESHODHARA BASKARAN IGNATIUS NAYEEM ULLAH FARRUKH HAMEED LIAN CHEN LEE MEI SOI VONG VIVIAN WANG MASAKI YONEMASU HANZHOU YOU MIKI SIEW GYUYEON KIM WANQING CHONG HIROTOSHI OHASHI KENTA TAMAKI HIROSHI YAMANAKA DANIEL JIN NICOLE JING JUN NG
学生类别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本科生
奖学金类别 A 类* A 类* A 类* A 类* A 类* A 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A类 B类 B类 B类 B类 B类 B 类* B类 B 类* B类 B类 B类 B类 B类
40 41
NORIAKI MASUYAMA KIMLI YAP
性别 女 女 女 女 女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女 男 男西亚 马来西亚 新加坡 马来西亚 保加利亚 德国 马来西亚 波兰 泰国 加纳 韩国 斯洛文尼亚 德国 秘鲁 马来西亚 越南 越南 韩国 巴基斯坦 韩国 巴基斯坦 印度 印度尼西亚 巴基斯坦 马来西亚 葡萄牙 荷兰 日本 巴西 马来西亚 韩国 马来西亚 日本 日本 日本 新西兰 马来西亚
2018 年复旦大学“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18-07-02 浏览次数:729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专业 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媒介管理学 社会学(中国社会) 世界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中国商法 中国史 中国史 中国哲学(中国哲学与文化) 中国哲学(中国哲学与文化) 广播电视学 国际贸易学 汉语言文字学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旅游管理 电路与系统 国际政治 环境工程 理论物理 外科学 外科学 M.B.B.S M.B.B.S 德语 翻译 工商管理类 广播电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汉语言文学 经济学 经济学 临床医学五年制 数学与应用数学 新闻学
男 女
日本 马来西亚
本科生 本科生
新闻学 英语
B类 B 类*
注:标“*”的学生为我校 21 世纪海外优秀学生本科留学项目录取并获得奖学金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