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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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方案

60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方案肺炎链球菌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引起,通过呼吸道传播。

在一些老年病人、慢性疾患或体弱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病时,可并发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心包炎、脓胸和中毒性肺炎。

接种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简称肺炎疫苗),是预防肺炎链球菌性肺炎最有效手段。

为确保该项目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老人提供一次肺炎疫苗免费接种服务。

总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三年完成60岁以上老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率在60%以上。

2020年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总目标的40%(总人数的24%)。

二、工作内容(一)疫苗采购按照《疫苗管理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预防、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可以在本行政区域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的规定,委托省疾控中心进行疫苗的招标采购。

(二)疫苗运输、储存和发放为保证疫苗质量,在疫苗运输、储存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尽量缩短运输、储存时间,确保疫苗运输的全过程冷链。

(三)疫苗接种及管理1.免费接种对象资格认定纳入本次免费接种肺炎疫苗范围的受种者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

受种者须在接种点出示有效证件(户口本或身份证)以证明其户籍归属;(2)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60年12月31日之前);(3)身体健康,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

2.接种指征接种门诊应安排内科或全科医生对受种者进行健康筛查,确定受种者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后,方可接种。

以下情形禁止或推迟接种:(1)受种者为肺炎疫苗说明书确认的禁忌对象;(2)受种者有发热、急性感染等症状体征,或处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3)受种者在五年内已接种过肺炎疫苗。

(四)时间安排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任务,具体接种时间和组织形式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

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引言新冠疫情的爆发严重威胁到全球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尤其是老年群体。

老年人群体免疫系统衰弱,抵抗力较弱,更容易受到病毒感染的威胁。

因此,老年群体的疫苗接种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本文将针对老年群体制定一份详细的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以确保老年人的健康与安全。

1. 宣传教育在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前,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对疫苗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具体措施如下:- 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海报、宣传册子等,内容要简明扼要,易于老年人理解。

- 在社区、医院、老年机构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播放相关宣传视频等。

- 组织专门的宣传团队,到社区、老年机构开展宣传讲座,解答老年人的疑问,提高他们的接种意愿。

2. 疫苗供应与管理为了保证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做好疫苗的供应与管理工作。

- 加强与疫苗生产企业的合作,确保疫苗的供应量充足。

- 设立专门的疫苗接种点,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保证接种过程的顺利进行。

- 建立老年人疫苗接种档案,记录老年人的疫苗接种情况,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踪工作。

- 制定疫苗管理制度,保障疫苗的质量与安全。

3. 接种顺序与时间安排由于疫苗供应量有限,需要按照一定的优先级来确定老年人的接种顺序。

- 首先优先考虑8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为他们年龄更大,患病风险更高。

- 其次是70-79岁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免疫系统逐渐衰退。

- 最后是60-69岁的老年人,他们相对较年轻,但仍然属于老年群体,也需要重点关注。

在确定老年人的接种顺序后,需要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接种工作,保证老年人能够有序地接种疫苗,同时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传染风险。

4. 接种程序老年人疫苗接种的程序应该简洁高效,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体质状况和接种场所的条件。

- 开展上门接种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方便。

- 设立预约接种系统,让老年人提前预约接种时间,避免人群聚集和长时间等待。

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计划

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计划

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计划1. 引言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老年群体成为最容易受到感染和病情严重的人群之一。

为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文旨在制定一份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工作计划,以确保老年人能够及时、有序地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减少感染风险。

本计划将包括疫苗接种对象、接种点设置、接种流程安排等内容。

2. 疫苗接种对象确定老年群体疫苗接种对象主要包括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特别是那些有慢性疾病或免疫系统较弱的人群。

根据不同地区的疫情情况和疫苗供应量,可以适度调整接种对象的范围。

3. 接种点设置为了方便老年人接种疫苗,需要合理设置接种点。

以下是一些建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常靠近老年人居住区域,设置接种点可以方便老年人就近接种。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是老年人日常活动的场所,可以在该地点设置接种点,方便老年人到场接种。

•医疗机构:一些医疗机构也可以设置接种点,以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专业的医疗服务。

4. 接种流程安排4.1 预约登记老年人接种疫苗前,需要进行预约登记。

预约登记主要收集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

4.2 确认资格在接种前,需要核查老年人的接种资格。

核查:年龄是否符合接种要求、是否有特殊健康情况等。

4.3 疫苗接种老年人到达接种点后,将会进行疫苗注射。

接种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疫苗注射到老年人的肩部或上臂。

4.4 观察观察老年人接种疫苗后需要观察一段时间,以确保没有出现异常反应。

工作人员应在接种点设置观察区域,观察老年人的身体状况。

4.5 发放接种证明接种结束后,向老年人发放接种证明。

接种证明可以用作老年人接种疫苗后的身份凭证,方便下次接种或其他场合使用。

5. 疫苗接种宣传为了提高老年人接种疫苗的意识和主动性,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工作。

宣传方式多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印制宣传册:在接种点、医疗机构等场所发放印制宣传册,向老年人介绍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程序。

•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老年人进行疫苗接种的宣传报道。

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确保老年人群体的健康安全,在新冠疫苗接种方面,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第一步:确立接种目标群体。

老年人是新冠病毒的高危人群,因此,我们将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作为优先接种的人群。

第二步:拓展接种渠道。

我们将宣布接种新闻,并在公共场所(如卫生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地)设立接种点,以便老年人在方便的时间和地点接种疫苗。

第三步:加强预约管理。

老年人接种预约将实行电话或线上预约,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推进,提高老年人的接种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步:增强宣传教育。

我们将向老年人群体普及新冠疫苗知识和接种重要性,并鼓励家人和社区志愿者帮助老年人积极接种疫苗,提高老年人的安全感和信心。

总之,老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老年人的新冠疫苗接种尽快有序开展,为老年人保驾护航!。

老人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老人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老人疫苗接种实施方案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群体的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在当前新冠疫情的影响下,老年人群体的免疫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老人疫苗接种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老人疫苗接种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老年人群体的健康保驾护航。

一、老人疫苗接种的重要性老年人群体由于年龄增长导致免疫系统功能下降,对疾病的抵抗力明显减弱。

因此,老人群体更容易受到疾病的侵害,疫苗接种成为提升老年人免疫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预防老年人群体常见的传染病,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老年人群体的健康。

二、老人疫苗接种的适宜人群老人疫苗接种的适宜人群主要包括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尤其是存在慢性疾病或免疫系统功能减弱的老年人。

这些人群由于身体状况的特殊性,更需要通过疫苗接种来提升自身的免疫力,预防疾病的侵害。

三、老人疫苗接种的实施方案1. 确定接种疫苗类型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特殊需求,疾控部门和卫生机构应该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疾病流行情况,确定适合老年人接种的疫苗类型。

常见的老年人疫苗包括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

2. 制定接种计划针对老年人群体,疾控部门和卫生机构应该制定详细的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流程等。

同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行动能力,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和地点,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接种疫苗。

3. 提供接种服务疾控部门和卫生机构应该提供便捷的接种服务,包括提前预约、现场接种、接种后的健康监测等。

同时,要加强对接种医生和护士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老年人接种的专业水平,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加强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群体,疾控部门和卫生机构应该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和接受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老年人了解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安全性,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老人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1. 老年人在接种疫苗前应尽量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没有禁忌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沪卫计委医政[2013]04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04
【实施日期】2013.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疑似预
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沪卫计委医政〔2013〕045号)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市医疗急救中心:
自2013年9月中旬起,本市将全面实施本市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

为及时、有效处置预防接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加强“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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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流感和肺炎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实施方案

老年人流感和肺炎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实施方案

老年人流感和肺炎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宣传、教育以提高老年人对流感和肺炎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认知,积极引导老年人主动接种流感和肺炎疫苗,从而有效降低老年人流感和肺炎的发病水平,减少因罹患该疾病导致的疾病负担,节约相应的社会投入与卫生资源。

二、接种对象免费接种对象为某某市某某区户籍人口中的60周岁及以上人群,在核实受种对象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一)受种者须在接种点出示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为本次接种对象;(二)接种当日需年满60周岁;(三)身体健康,无流感和肺炎疫苗接种禁忌症。

三、疫苗的使用(一)疫苗品种L流感病毒裂解疫苗;2.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二)接种剂量和剂次1.流感疫苗:每位受种者每年接种1剂次,剂量为0. 5ml;2.肺炎疫苗:每位受种者接种1剂次,剂量为0. 5ml,接种后五年内不再重复接种。

(三)接种部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或肌肉注射。

(四)禁用人群1.受种者为流感、肺炎疫苗说明书明确认定的禁忌对象;2.受种者在流感、肺炎疫苗接种当天出现发热、急性感染或处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3.受种者在五年内已接种过肺炎疫苗。

四、主要工作及分工(一)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1.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接种疫苗的组织实施及督导评价工作。

2.区财政部门将疫苗采购、储存运输、接种以及宣传培训、督导、信息化建设等必须的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安排。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接种技术指引,配合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负责辖区疫苗的采购和配送、技术培训与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等工作。

4.各街道办及村(居)委负责本辖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的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并于6月8日前将摸底造册资料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对摸底造册资料进行核实,并按照预防接种相关规范和要求落实对辖区内目标人群的疫苗接种及相关工作,于9月上旬全面铺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卫计委疾妇[2013]00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3.04.23【实施日期】2013.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委疾妇〔2013〕004号)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健康教育所、上海市医学会:肺炎链球菌所引发的肺炎已成为威胁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群体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有效降低本市老年人群中肺炎链球菌性肺炎的发病率,减少因罹患该疾病导致的疾病负担,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8号)和《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见》(沪府办发〔2011〕63号)的要求,本市在继续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自今年起将为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作为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予以实施推进。

为规范、科学、有序地组织实施本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组织制定了《2013年上海市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附件1)。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要求如下,请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按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保障投入,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为老年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是本市政府在推进医改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市民健康为宗旨的一重大公共卫生举措。

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充分认识实施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对保障市民健康、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实施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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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本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委疾妇〔2013〕4号)、《关于实施本市老年人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宣传、教育以提高老年人对肺炎链球菌性肺炎疾病及其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认知,积极引导老年人主动接种肺炎疫苗,从而有效降低老年人中肺炎链球菌性肺炎的发病水平,减少因罹患该疾病导致的疾病负担,节约相应的社会投入与卫生资源。

二、工作原则(一)自愿免费,知情同意凡符合接种对象条件的受种者均属于此次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范围。

接种人员在为受种者提供接种服务前,应客观介绍肺炎疫苗的效用与禁忌,告知相关事项,并提供知情同意书。

受种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肺炎疫苗。

本项目所使用的疫苗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统一招标采购,直接配送各接种点,免费为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进行接种。

(二)属地管理,定点接种区卫生计生委按照《上海市接种门诊工作规范》、《上海市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门诊设置标准》(附件1)等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指定辖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承担本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受种者按照属地管理在指定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接种门诊地址、开放时间等详见《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单位一览表》(附件2)。

(三)安全接种,全程督导为保障疫苗接种质量与安全,各接种点应提供适合老年人服务的接种服务环境,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肺炎疫苗的接种时间、接种方法,接种流程,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前应告知的主要内容等。

同时,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特点,接种现场应设置“防滑倒、防跌跤”等醒目警示标志。

区卫生计生委按照《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督导方案》(附件3)组织接种前和接种过程中的督导检查,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效。

三、工作职责(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协调推进;制定实施《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组建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区专家组”,附件4);指定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门诊和不良反应定点救治医院;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实施分类督导,组织开展项目评估总结。

(二)静安区中心医院是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定点救治医院,负责落实救护车辆,配备完善抢救人员和设备设施,开设相应绿色通道,调动专家资源,确保对因接种肺炎疫苗而产生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人做到早期、及时、规范治疗。

(三)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疫苗供应和技术支持,包括:组织开展项目宣传,编制宣传教育材料、印制相关表单;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对相关人员做好上岗证、异常反应处置等相关培训;做好资料收集和统计工作,如《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疫苗使用和异常反应情况日报表》(附件5)、《上海市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情况周报》(附件6)等;做好全区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技术咨询,按要求做好评估总结。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制定辖区2013年按月度的接种计划及2014年、2015年接种计划,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及时、温馨地接种服务;负责辖区内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的健康教育和入户宣传发动,入户宣传率100%;做好摸底造册工作,对目标人群进行“全覆盖”的排摸、告知、意愿征询和登记,登记覆盖率100%;按要求做好接种点设置工作,落实人员配备、培训、信息化、冷链设施设备等,接种门诊符合率100%;做好辖区内60岁以上本市户籍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服务;及时做好异常反应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报告和处置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和报送等工作。

(五)区医学会组织实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

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呼吸科、感染科等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其对肺炎疫苗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认识,做好对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咨询应对等工作。

(六)区预防医学会支持区疾控中心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工作内容(一)宣传发动以“公开、透明、科学、客观”为前提,以开展政策解读和知识普及为目的,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宣传工作要求》,制定《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宣传方案》(附件7),通过公众媒体、接种点、入户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程度。

(二)疫苗采购与供应管理本次接种的肺炎疫苗由市卫生计生委按照规定招标选定的企业负责配送至各接种门诊。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在接收肺炎疫苗时,应进行企业资质审查,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同时按上海市免疫规划制品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出入库单据登记和数据库录入,做到帐、物相符。

(三)排摸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边排摸登记、边预约接种”的要求,对居住在辖区内的目标人群(截至2013年8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进行全覆盖的排摸、告知、意愿征询和登记,并在此基础上为有意愿接种的老年人做好预约安排,完成《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接种对象摸底登记与接种意愿调查表》(附件8)的信息录入与汇总。

2013年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排摸、告知、征询和登记;2014年和2015年对进入接种范围的老年人进行滚动排摸、登记、征询、预约及接种。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登记和预约的实际情况,结合区域特点,按照“年龄划分从低年龄段向高年龄段逐步推进、地域划分按照里委分布逐个推进,分步实施接种”的原则,制定具体的2013年接种工作计划(附件9),规划2014和2015年工作进度,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自愿接种对象的接种工作。

(四)接种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保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正常有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每日肺炎疫苗接种预约登记人数,足量配备经过培训考核且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现场工作要求》(附件10)等要求,把握接种对象适种条件、规范接种现场流程、加强冷链监控管理,切实落实接种前信息核对、有关事项告知、健康状况询问、接种信息登记、接种后留观等工作措施,确保接种工作有序、安全、有效。

1、接种对象纳入本次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范围的受种者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

接种对象应在接种当天向接种门诊登记人员出示其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背面的签发地非上海,则还需携带户口簿复印件或原件;(2)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0周岁;(3)身体健康,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

2、接种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起。

3、疫苗的使用(1)疫苗品种。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2)接种剂量和剂次。

每支肺炎疫苗规格为25μg/0.5ml。

每位受种者仅需接种1剂次,剂量为0.5ml。

实施期间完成1剂次肺炎疫苗接种的受种者不再复种。

(3)接种部位/途径。

上臂外侧三角肌皮下或肌肉注射。

(4)禁用人群:受种者为肺炎疫苗说明书明确认定的禁忌对象;受种者在肺炎疫苗接种当天出现发热、急性感染或处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受种者在五年内已接种过肺炎疫苗。

(五)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和处置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方案》(附件11)做好因接种肺炎疫苗后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及时做好接种肺炎疫苗异常反应的处置,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和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并在做好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根据本市统一部署,有序开展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一)拟定实施方案(2013年5月)拟定《静安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实施方案》,设置本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点,参加全市培训。

(二)开展接种人员上岗培训(2013年7月)结合每年区预防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工作,按照《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门诊设置要求》,增加肺炎疫苗接种相关专题培训项目,并将此纳入今后上岗证考评内容。

(三)做好准备工作(2013年8月-9月上旬)完善本区实施方案,完成接种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动员、验收接种门诊、开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绿色通道、落实相关设备设施等,开展接种前督导工作。

(四)开展疫苗接种(2013年9月中旬开始)。

各社区有序组织符合条件且知情同意的老年人至指定接诊门诊进行登记,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并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管理。

区疾控中心做好督导和质量控制,按要求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和市疾控中心。

六、项目评估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自查评估,及时上报工作小结。

区卫生计生委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评估和总结。

附件:1、上海市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门诊设置标准(略)2、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单位一览表3、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督导方案4、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专家组5、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疫苗使用和异常反应情况日报表(略)6、上海市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实施情况周报7、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宣传方案8、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接种对象摸底登记与接种意愿调查表(略)9、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年度工作计划表10、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现场工作要求(略)11、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重大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方案(略)附件1、5、8、10、11详见沪卫计疾控〔2013〕1号和沪卫计疾控〔2013〕1号文件,文件可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附件2:静安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单位一览表-8--附件3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项目督导方案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的通知》中《上海市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接种单位督导表》的要求,为顺利做好本次静安区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工作,特制定督导方案如下:一、工作目的通过现场督导,了解各社区接种单位老年人接种肺炎疫苗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规范接种行为,提高接种服务质量。

二、时间安排1、项目实施前督导:9月10日-9月12日。

2、项目实施现场督导:9月16日-9月30日等。

三、督导对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

四、督导方法和内容督导内容覆盖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摸底调查、冷链管理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市卫计委做好疫苗接种实施情况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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