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1
1宪法学导论

• 最实质的意义:欧洲科技的进步
• 为什么文艺复兴的最终受益者和制度变革者是西欧? • 中国落后在什么地方?
• “罗马法的承受”(Reception of Roman Law)
– 欧洲经济的进步 – 欧洲科技的进步
• “文艺复兴”
– Renaissance
• Again + be born
– 十二世纪的复兴(Renaissance of the 12th century )
– 文艺复兴(14 – 17世纪) – 意义 – 与中国对比
• 人的精神解放 • 人文主义精神 • 印刷术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
• “切记,金钱具有孳生繁衍性。金钱可生金钱,孳 生的金钱又可再生,如此生生不己。五先令经周转 变成六先令,再周转变成七先令三便士,如此周转 下去变到一百英镑。金钱越多,每次周转再生的钱 也就越多,这样,收益也就增长得越来越快。谁若 把一口下崽的母猪杀了,实际上就是毁了它一千代 。谁若是糟踏了一个五先令的硬币,实际上就是毁 了所有它本可生出的钱,很可能是几十英镑。”
– “憲”:“害” + “目” + “心” – “害”:“宀” + “禾” + “口” – “憲”:看到有害事物后记在心里并作出迅速
• “宗教改革”运动(Reformation)
– 欧洲三大文明来源
• 希腊文明:科学和自由传统 • 罗马文明:法制和法治精神 • 希伯莱文明:宗教“原罪” – 文化体系
– 中世纪基督教的两重性
• 主观上维持封建制度和愚昧 • 客观上储备了知识和形而上的思维
– 中世纪基督教的“罪恶”
宪法第1节

1、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条件。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是社会发 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必然产物,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并取得政权而出现于人类社会,因而,宪法产生的条件与近 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密不可分。 2、资本主义宪法的代表——英、美、法三国宪法概述 (1)英国是近代宪法的发源地,享有“宪政之母”的声誉。 特点是不成文宪法。 (2)《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宪法 制定之初只有序言和七个正式条文所组成。 (3)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最早出现的成文法典,诞生于法国 资产阶级大革命胜利后的1791年6月。其序言是1789年的《人 权宣言》。 3、资本主义宪法的历史作用。
第五章
宪法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目的使学生对宪法知识 有个概括性认识。要求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 本理论和历史发展,我国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 精神,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 实施。 [教学重点]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教学难点] 宪法基本理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 行政区制度。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 [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多媒体教学、学生自学。 [教学内容]一节、二节、三节、四节
第一节 宪 法 概 述
一、宪法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 1、古代宪法的含义:宪法的英文字母为Constitution , 它来源于古老的拉丁语Constitutio,原为组织、结构、 规定之意。在我国古代指一般的典章或制度。 2.近现代宪法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 宪法是指宪法法律部门,它由三个层次构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有关宪法的解释和惯例。狭义上的宪法 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 的法律化,是公民权力的保障书,是各种政治力量对 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这个概念揭示了宪法的法律特征 和本质属性。
宪法1学名词解释

1.宪法学名词解释01、宪法制度,它是宪法的制定、宣传、解释、补充、修改、监督、实施,以及违宪审查处理一系列规定和原则的总和。
02、宪法的解释,对于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准确地诠释或说明。
03、宪法修改,指国家的宪法在实施后,因为政治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自身条款的某种缺陷,致使继续执行遇到困难时,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内容与条款作出的书面变更和修正。
0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05、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06、议会制,即议会共和制,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7、总统制,由选举产生的总统直接组织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产生它的人民或组织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这权力的基本政治制度。
09、选举制度,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10、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
1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我国从1979年选举法开始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
12、复合制,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国家联盟的国家形式。
13、邦联,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组成的国家联合。
14、单一制,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国家形式。
15、中央集权制与中央近水楼台相结合制,是指中央政府在拥有绝对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根据统治需要将国家的权力从中央分授给地方部分权力,或从地方收归中央的授给的部分权力的制度或方式。
16、地方自治制,是指国家所确认的由特定区域的公民所组成的自治单位,在国家授权下,自主管理所辖区域事务的制度。
宪法学第一章宪法总论笔记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概念(1)词源西方→日本→清末中国(2)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指的是国家组织法,国家是人类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
(3)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立宪主义的实质是要通过制定宪法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
(4)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以及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规律的规范总和,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
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包括: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法;国务院组织法、立法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国籍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
(5)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1. 所为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指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2. 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世界宪法史上最为全面和明确的。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宪法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宪法与法的其他组成部分有共同性;另一方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高级法,是法律的法律。
(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内容:确认了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
宪法基于制宪的基本理念,从根本上体现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过程1.制定方面(1)有一个专门的制宪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
(2)宪法草案通过程序比普通法严格2.修改方面:(1)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而有效议案。
(2)修改宪法程序比普通法更严格(3)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宪法通过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
(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普通法的制定基础和依据2.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三、宪法的本质1.人民是一个概括性、总体性的概念,它包含了组成这个具体国家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总称2.有特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宪法反映了一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宪法第一章总结

宪法第一章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之法,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宪法第一章总结,希望大家喜欢!宪法第一章总结(一)第一节宪法概述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宪法第一章总结(二)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含义:注意中外古代都有“宪法”这个词,但与近现代宪法涵义有根本的不同。
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内容。
部分学者的重要评价:“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宪法第一章总纲内容概括

宪法第一章总纲内容概括宪法第一章总纲是宪法的开篇之章,它是宪法的总纲,也是宪法的中心思想所在。
它由总纲和国家根本任务两个部分组成,总纲部分概括了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原则,国家根本任务部分则规定了国家的基本职责和发展方向。
宪法第一章总纲的内容如下所述。
一、总纲部分宪法的总纲部分是全文的引言,概括了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和基本原则。
宪法总纲部分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12个方面。
这些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
宪法总纲部分还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以及党的领导地位和宪法的基本原则。
二、国家根本任务部分宪法第一章总纲的国家根本任务部分规定了国家的基本职责和发展方向。
首先,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这是国家的中心任务和战略目标,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它要求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其次,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职责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国家的根本职责是保卫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必须坚决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根本职责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
国家必须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根本职责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宪法规定了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要求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正确方向,坚持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
走进宪法之宪法全文
PART 2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至第三十二条/共32条/主要内容
总纲部分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机构实行的基本原则、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治国 纲领、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国家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国家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公德建 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行政区划等内容。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 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 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
,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 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 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 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 、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 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 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
第一章 总 纲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 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一章 总 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一课_宪法-1-法律基础知识
指导 思想
(二)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基本 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最基本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我国现行宪 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保障人权的原则; 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一、公民的概念
齐玉苓案涉及的是一个什么性 质的宪法问题?
齐玉苓案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是因为该案涉及宪 法学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宪法适用问题。
宪法
司法化
宪法司法化,就是在司法审判活动中间,人 民法院用宪法来作为判决案件的法律依据。 通俗地说,就是法院可以像运用其他法律 法规一样运用宪法来解决纠纷。
法言法语
“宪法之有效力, 全恃民众的拥护。”
1 .平等权。 2 .政治权利和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权。 5 .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 .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8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 9.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案例:矮个起诉招工身高限制
200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某报刊登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的广告。其中第一项 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原告四川大学毕业生蒋韬为200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身高 未到被告规定的高度,但符合其规定的其他招录报名条件,仅 仅由于身高的原因,无法成为招录对象。于是依据宪法的有关 规定,将招工方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2002年1月7 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普通法的立法依据——母法:如《刑法》 第一条,《民法通则》第一条中“…… 根据宪法……” 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一切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 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一条解读
宪法第一条解读
宪法第一条是关于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规定了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这一条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国家其他各项制度的基础和保障,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同时,宪法第一条也规定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对国家根本制度的保护,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这一规定强调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明确了只有符合宪法规定的组织和个体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权力。
总的来说,宪法第一条是宪法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它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公民权利的保障提供了宪法支持。
宪法基本知识(1)
宪法基本知识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一致通过。
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重大问题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分别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部宪法。
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宪法。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全国人大五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修正案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等,这些重要修改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
三、国家宪法日的设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四、宪法规定了哪些内容《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五、宪法的地位是什么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
2.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3.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4.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5.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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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3、近现代宪法概念的形成 (1)近代宪法的起源——1215年《自由大宪章》及其发展 1215年《自由大宪章》 1628年《权利请愿书》 1689年《权利法案》 1679年《人身保护法》 1694年《三年选举法》 1701年《王位继承法》 这些重要的法律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和议会民主制度,构成了英国保护个人生 命、自由与财产权利的宪法性法律,构成了英国政治的基本法。
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郑观应和《盛世危言》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思考: 孙中山说:“古代也存在宪法”,你说对吗? 毛泽东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 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 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 毛泽东:世界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 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 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人权宣言》第16条
第十六条
凡权利无保障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 没有宪法。 A society in which the observance of the law is not assured, nor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defined, has no constitution at all.
第一节 宪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 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 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序言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 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示例:《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 本法。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古代的“宪法” :规定国家统治的基本法。任何涉 及国家统治权力的基础和构造的法,这一意义上都 被称为“宪法”。 近代意义的宪法:指的是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广泛 保证人权的国家基本法。
1、最早在近代西方出现,所以又称“近代意义的宪法”; 2、内涵: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 3、理论基础:社会契约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一节 “宪法”的含义变迁 二、现代宪法概念的形成 2、1787年美国宪法《合众国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3、法国1789-1799年间颁布了《人权宣言》及四部宪法 4、日本是最早接受现代宪法概念的亚洲国家. 5、中国第一次出现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词,来源于对于日文“宪法”的借用。 最早提出“宪法”一词的是郑观应,其在《盛世危言》中提出了“立宪法”、 “开议院”,实施“君主立宪制”的主张。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2、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宪法的制定—— 首先成立专门机构;宪法通过(通常)采用绝对多数通过;联邦国家 通过宪法需要获得州或邦的承认。 宪法的修改—— 首先,只有特定的主体才有权提出合法的提案;宪法修改议案的通过 也相当严格;最后,在特定内容的修改在也有限定;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思考题:为什么宪法有着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宪法是一部保护所有人权利的基本文件,是每一个理性人都能同意接 受的“社会契约”,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超多数同意; 普通法律强调社会秩序和多数人的利益,宪法则还要保障少数人甚至 个别人的权利。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国家的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的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设 置以及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者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自由大宪章 Magna Carta 主要内容有: 保障教会自由;扩大了“御前扩大会议”(由贵族、教士和 骑士组成)的权力;限制了国王的征税权;取消国王干涉封 建主法庭从事司法审判的权利;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 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 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 自由大宪章是对王权的限定,国王如违背之,由二十五名贵 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 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 日本宪法第九十八条 ① 本宪法为国家的最高法规,与本宪法条款相违反的法律、 命令、诏敕以及有关国务的其他行为的全部或一部,一律无 效。 ② 日本国缔结的条约及已确立的国际法规,必须诚实遵守 之。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权利法案》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废止法律、征收赋税或在平时招募军队。 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 ,受到弹劾或讯问。 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思考:宪法是不是“法律的百科全书”?
目前,有的学者将我国存在的社会问题常常
归结为宪法没有规定,尤其是在基本权利保 障领域,如有学者认为我国住房问题难以解 决,就提出要在宪法中纳入“住房权”,有 的学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就提出 “食品安全权”,请分析以上现象。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2、西方古代的宪法 (1)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政体(宪法)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尤其着重于政治所 由以决定的“最高治权”组织。 法律实际是、也应该是根据政体(宪法)来制定的。 (2)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市民会议制定的普通法规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中多次用到“宪令”。 (3)确认教会、封建主和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以及它们与国王等相互关系的法律 《克拉伦敦宪法》
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原理
学习重点: 1、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2、宪法的分类 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源的演变 1、中国古代的“宪法” (1)一般的法律、法度 《国语· 晋语》:“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2)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韩非子· 宪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 (3)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中庸》:“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4)监督 御史台、都察院——宪台 御史——风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