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绩效绩效自评价报告

2019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绩效绩效自评价报告
2019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绩效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州、扩权县主管部门自评提纲) 说明:请按照自评提纲格式,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2〕61号)的有关要求,以及附件 4《**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进行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简要介绍该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4、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5、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结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 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

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及其他渠道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

迭部县林业总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汇报

迭部县林业总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 查自纠汇报 迭部县林业总场下设益哇、尼傲、多儿、桑坝、河日滩苗圃等四个国有林场和一个苗圃基地,总场内设人秘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护林防火办公室、公益林办公室、种苗管理办公室和天保办公室。四个林场共设森林管护站15个。现有职工307人,经营总面积13.87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10.35万公顷。 从2000年以来,我场具体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始终遵循“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九字方针进行。2006年总场在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差的情况下,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国有林场抚贫开发项目,项目实施以来总场严格按照《甘肃省国有贫困林场抚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使用效益加强了内部审计,监督,现将2006年以来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向上级部门自查汇报。 一到位情况:

2006年至2010年上级拨付国有林场扶贫资金130万元,其中2006年到位30万元,2007年到位25万元,2008年到位20万元,2009年到位25万元,2010年到位3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06年到201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总支出130万元,其中2006年总场按上级方案要求在尼傲林场新建房屋和维修94间共2120平方米、支出30万元,2007年在多儿林场房屋改造和新建94间2120平方米、支出25万元,2008年在总场河日滩房屋维修44间880平方米、支出20万元,2009年在桑坝林场新建和维修房屋8800平方米、支出25万元,2010年在益哇林场新建维修房屋8800平方米、支出30万元。 以上是我场2006年――2010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请上级部门在具体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更好的搞好国有贫困林场的建设工作。 二0一二年二月一十五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最新版 第—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统称为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38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闽委[20xx]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闽政文[20xx]3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通知》(闽政文[20xx]417号)等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各级政府依法设立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省级财政补偿基金和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用于省级以上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各市、县(区)政府应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相应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公益林是指经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20xx]214号)和《福建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认定的、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其脆弱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林地。 第四条省级公益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实行相同的补偿标准。 省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含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下同)为每年每亩12元。 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2元。其中:中央财政每年每亩补助10元和省级财政每年每亩补助2元。 第五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省政府实施的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支出分为两部分,其中:11.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补偿性支出(包含每亩0.3元用于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森林综合保险保费支出,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 (一)补偿性支出使用范围包括:重点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费、直接管护费、村级组织监管费。对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根据重点公益林不同权属,补偿性支出执行以下标准: 1.国有单位管理的重点公益林 ⑴山权、林权同属于国有的,补偿性支出全部用于国有单位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2)山权属村集体、林权属国有的,国有单位应将不低于30%的补偿性支出支付给山权

方正2016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方正县2016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按照省市扶贫工作绩效考评的要求,我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现将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考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县按照省扶贫办要求推进实施了5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分别是大罗密镇青山村、得莫利镇伊汉通村、松南乡黎明村、天门乡沿江村和会发镇平原村。5个贫困村制定了当年脱贫摘帽计划,实现当年推进当年脱贫的目标。 按照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和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的要求,我县结合贫困村群众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市场需求,利用省、市扶贫资金在5个贫困村建立食用菌和果蔬生产基地。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省、市安排我县扶贫专项资金共1275万元,其中:省级1020万元(含管理费20万元),市级255万元(含管理费2万元)。

(二)项目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17个省、市项目中,经过地勘、设计、评审、用地及规划审批、环评审批、发改局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通过公开的招投(议)标,选择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已完成项目13个,资金682.128万元(含管理费22万元)。未完工项目4个,资金592.872万元(含已拨付项目工程进度款459万元),未完工项目有:省级的大中职业院校贫困生资助项目、伊汉通村和黎明村果蔬基地项目、平原村大棚葡萄基地项目。 目前实际已拨付各类项目资金335.7404万元(含项目管理费),尚有660.3876万元资金计划12月中旬前拨付完毕(不含项目质保金及部分项目剩余工程款)。 2016年实施的省、市具体项目为: 1、食用菌产业项目:投入2016年省、市扶贫资金431.3876万元(省级386.3876万元,市级45万元),分别在大罗密镇青山村建一处食用菌菌包生产基地,在天门乡沿江村建一处食用菌种植基地,发挥2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和村民传统种植食用菌的技术优势,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和提高食用菌品质档次,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调整生产结构,发展食用菌生产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自我脱贫的能力。2个贫困村预计可带动90户贫困户发展食用菌生产。 青山村食用菌菌包厂项目,共投入2016年省级扶贫资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XX]6号)的通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XX-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XX年和XX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XX-XX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改革森林保护投入机制和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出发点,以森林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创建生态、美丽为目标,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有计划地对重点公益林实施补偿,促进重点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构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补偿原则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须坚持以下五条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应坚持相对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要确保林权所有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四公开”。 (三)坚持产权明晰、林主自愿的原则。补偿对象必须是产权明晰、林权所有者及相关利益者自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 (四)坚持责任明确、依法补偿、规范管理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以各方职责明确,管护、监督权责界定清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为基础,规范管理、依法补偿。 (五)坚持保护与受益关联的原则。生态公益林补偿必须以林权所有者

及相关利益者充分履行管护义务为前提,确保管护质量和效果。三、补偿范围 根据我镇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和国家核定下达的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全镇应落实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含纳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国有林),省级生态公益林。本方案所指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是经林权所有者同意纳入公益林范围并落实了公益林管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 四、管护形式 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公益林的管护由林权所有者负责,按照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管护合同,经林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后,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和管护费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组建专业管护队,通过群众“一事一议”将公益林交由专业管护队管护,统一签订管护合同,统一筹集管护费。 五、实施步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共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201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镇公益林管护模式、工作经费筹措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林界定协议书、公益林管护合同和兑现花名册、面积确认表等文本资料,完成前期批准的公益林区划图、补偿政策文件和必要的工作用具的准备,落实林业站联系联村干部和10个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动

生态公益林补偿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要素 (1) 林地使用费(地租):由于经营生态公益林,其用地不能经营商品林或其他商业产品,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而且第四十七条已有征收费用的原则规定。因此林地使用费应包括补偿费的内容。 (2) (2)基础建设投资:包括营造生态公益林和道路、通讯、防火、场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3) (3)经营管理投资:包括调查规划设计、造林、补植、病防、管护、促进更新、抚育、护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科研技术服务等投人。 (4) (4)灾害损失:包括森林火害、病虫害、风害、泥石流、滑坡、兽害、雪害、冻害等的损失。 (5) (5)非商业性经营获益损失:指出于限制商业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损失也应得到补偿,使经营生态公益林者享受与不限制商业行为同等的盈利。 (6) 鉴于上述要素,生态公益林单位面积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式中,G为某类型生态公益林单位面积平均每年的补偿标准;zBf为林地费用价;zF:为单位面积生态公益林从造林到计算年度的基础性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D为林地利润率,大体为各项费用的25%;A为盈利率,即非商业性经营获益损失率,采用费用利润率,大体为15%;5为灾害损失率,大体为20%;N为经营年数,林分平均年龄。国内生态公益林补偿动态 (1)国家财政部、林业部于1996年12月共同行文上报国务院《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征收暂行办法有关协调情况的报告》,请示国务院尽快颁布。 (2)1998年国家新颁森林法第八条以法律形式把"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予以明确。 (3)新疆、内蒙古、云南省思茅地区、广东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市、湖北省等省、市、自治区及县、地区都以各自政府的名义颁发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文件,基本上都是按照谁受益向谁征收的原则,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 国外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扶持 日本森林,国有林只占1/3,其生态公益林国有与民有几乎各占1/2。日本林业之所以发达,尤其是生态公益林经营成功的关键是在于其完整而优厚的林业经济扶持政策。日本对其国内生态公益林的经营费用,无论是国有私有,全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承担,免收一切税费,并对私营生态公益林经营予以适当补贴。奥地利的森林法第十章明文规定,对公益林的经营和保护,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对经营防护林的林主,根据实际情况其全部经营费用60%一95%由政府对受益者收取后返还林主。美国、瑞典、荷兰、挪威、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上,也都采取经济上全面扶持政策,并免收一切税费,由政府向森林生态受益者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补偿森林经营者。 黑龙江省为例 生态公益林经营投资 经规划测算,商品经济林与生态公益林平均每公顷经营投入基本相近。这是为了尽快提高各生态公益林种的生态功能,应从积极调整各生态公益林种的每一具体林分(小班)的森林结构人手,按林种经营目标,通过集约经营手段,逐年调整,以达到最佳的林分结构、发挥最佳的生态功能,并非消极的封山育林,任其自然更替,一封了之。为此,按两类林的面积权重,年资金投入量如下: 商品经济林=52.69亿元×36.8%=19.39亿元 生态公益林=52.69亿元×63.2%=33.30亿元 关于为生态公益林征收育林费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依据与标准的建议

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附件6 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说明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说明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情况。如有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应说明原因。 2、资金使用。说明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

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机制建设、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三)项目党建情况(包括班委、临时党小组建设,政治学习、主题实践、便民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分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提出项目改进完— 2 —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 林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林业工作自查报告标准格式是什么?下文是林业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林业工作自查报告一 在新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新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县林业局、乡党委、政府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各种学习和会议,全林业部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我部积极开展2012年上半年林业工作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营林生产方面: 1、20xx2年营林生产(1)油茶:任务2000亩,已规划2000亩并进行预整地,种植地点在新店乡小平地王子山脚,该项工程将于2012年12月18日前完成,接受县林业局检查验收。(2)核桃:任务4000亩,目前已种植袋苗2000亩;(3)在小江口和蚌厂村委会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造林3000 亩。(4)在小平地村委会完成陡坡地退耕还林项目造林4700亩;(5)兑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0067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3777亩,省级公益林6894亩。 2、认真组织完成全乡2002年度、2003年度及2005年度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其补植补造。

(二)林政管理: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查堵私拉黑运、偷砍盗伐、毁林开荒等扰乱林区治安的违法行为,共侦办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5 件,结案率100%。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同时加大林业病虫害的检测及治理,有效防治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 (三)森林防火: 自20xx年12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站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彩旗等形式宣传护林防火,及时张贴县森林防火命令及省长命令200余张;书写标语,制作固定标语,出动宣传车;同时层层落实责任,与有关单位和村委会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强化火源管理,搞好三防工作,健全从乡到村、组、户的包村定组联户的逐级的森林防火网络;认真督查统计到各村委会。由于措施得力,全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上半年的林业工作,经过全站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问题。 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给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障碍; 2、近年来气候反常,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例如:冰冻、干旱,给造林带来了困难,也给林农造成巨大的损失,影响群众造林的积极性。 3、林区社情林情复杂,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林地与农用地分布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分析 摘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重点讨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基金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保障措施。 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必要性;可行性;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 0107-01 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当今社会 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严重、草原退化、土地沙化、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严重。所以,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是与我国的可持 续发展方针相适应,有利于中国未来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森林生态效 益环境状况逐渐恶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成为当务 之急。更是我国现代化发展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调整,也是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一 个重要里程碑,它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环境就是发展 生产力。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意义 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 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 费用等途径设立的森林生态效益保持基金,它是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修改制定了《森林法》,首次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体制 的初步设想。认为目前应由国家担任资金拨付主体,凭借细化的林业部门预算这 一载体,引入民营机制。该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资金制度。2001年,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央财政选择了11个省区的685个县和24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森林生态效益保持资金的试点单位。这是我国探索建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良好开端。 2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必要性 2.1 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开垦了许多荒地,加上森林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 致使野生动物资源锐减,生存环境严重恶化,水土流失严重。 2.2 生态公益林它不是以生产木材和林副产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空气净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农田牧场保护、护岸固堤、护路、护渠、美化 环境,以及以国防、科研服务为主要目的。其本身的价值很难直接用经济效益指 标来衡量。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是以活立木群落的整体形式发挥作用的,活立 木本身是其生态效益的载体。 2.3 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盈。我国广大的生态公益林区大多是贫困地区,贫穷依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生态公益林区居民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面临着生 存危机。通过国家运用财政补偿的手段扶持为贫困地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也 标志着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历史已经结束,开始进入一个有偿 使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的新阶段。 2.4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弥补我国生态公益林资金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我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已严重制约了森林生态建设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首先,造林初期投入受到限制。其次,是森林管护费用投入错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申报的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分别说明资金计划情况,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

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领取使用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领取使用自查报 告 篇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自查报告 地区林业局:根据林资[]3号《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和新林稽字[]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3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3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4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6410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571000元。②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计划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12800元(管护

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1372600元[其中:①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1171700元。②公共管护支出00元。三、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营造林资金)30000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营造林工程正在实施。四、自治区(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此项工程已竣工,资金正在拨付。五、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人员管理情况:我县胡杨林管理站招聘护林员55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55份,没有一个中心站和4个管护站,均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档案,目标管护责任制落实到位,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55份,巡护记录填写全面,规范,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覆盖率有明显提高。我县招聘护林员26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26名,各个管护站负责人与胡杨站站长签订了管护责任书,胡杨林管理站站长与林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与政府县长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管护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位,巡护记录均按照地区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资源覆盖率有明显提高。六、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新建管护站一个,维修中心站一个,新建管护站2个,安放标志牌6面,安放宣传牌28个,订做警示牌30个,其中已安放20个,另一个中心站招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报告 的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林建设,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促进林业的健康发展和林业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正确评价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情况去年7月,我省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要求,组织完成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全省区划界定公益林面积4783.3万亩,向国家申报重点公益林面积1969.74万亩。经国家林业局审核,沙河、汝河因不属于淮河一级支流,蟒河因长度不足150公里,小秦岭自然保护区因尚处在待批阶段,合计面积135.56万亩,均未列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范围。在国家认定的1834.18万亩重点公益林中,天保工程区757.22万亩,非天保工程区1076.96万亩。去年11月,国家安排我省第一批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550万亩。我省各级林业部门为扎实管好重点公益林,充分发挥补偿基金的使用效益,在分配和落实补偿面积的过程中,按照国家下达的不同生态区域类型控制面积及有关要求,一手抓补偿面积的落实、将分配的补偿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一手抓管护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护林合同、制定管理办法,为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奠定了基础。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合理布局,认真落实补偿面积为了扎实做好这一补偿制度实施的基础工作,我们依据各地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资源情况,首先制定了我省落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面积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的基本要求,确保补偿面积落实到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 二是优先满足国有林地中有林地管护的需要,较好地解决山区国有林场的贫困问题; 三是集体林和其他所有制的林地纳入补偿范围时,必须坚持林权者自愿的原则; 四是不论何种权属,纳入补偿范围的林地要优先安排有林地,其次是疏林地和灌木林;五是以县为单位,当分配面积不能满足区划界定的面积时,应适当集中安排,但不准超越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范围。经过全省林业系统自上而下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补偿面积落实任务。据统计,全省各类生态区域第一批重点公益林的补偿面积是: 江河源头77.5万亩、江河两岸197.2万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5.3万亩、大型水库周围140.4万亩、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9.6万亩。共涉及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13个自然保护区实施单位、22个国有林场、27个集体林场,共计1608个林班、18379个小班,涉及乡(镇)170个、村1286个、林农61936户,初定护林员3350名。 (二)建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公益林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省林业厅成立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全省第一批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所涉及的10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管护单位都确定了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部分重点县在林业局内设了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选调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重点公益林的管理工作。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 我乡公益林补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公益林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我乡公益林补偿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公益林18.9884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8.7111万亩,省级公益林10.2773万亩。全乡划分落实管护责任区55个,落实管护人员55人,主管单位与管护单位签定管护合同10份,与护林员签定合同55份,落实管护面积18.9884万亩。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我乡把公益林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乡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各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的**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林业站设立了办公室,有专人抓好此项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严肃进行处理。为全乡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乡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我乡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动员护林员对辖区农户进行入户签订《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等办法,做好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的实施,全乡聘用护林员55人。为了加强管理,林业站每个季度定期对护林员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平时也会不定期的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抽查,林管员每个月必须组织护林员对每个人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一次、在重点路口或重要地段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儋州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2010]6号)的通 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2008-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 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2008 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2009年聘请专职护 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 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2008年和2009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008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

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 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 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2009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 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008-2009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区财政局: 为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按照《x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一、我街道基本情况 我街道位于xxx主城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辖10个城市社区居委会,83个居民小区,55个小区党支部,党员1936人。现有人口万人。 二、自查情况 (一)农技部门自查情况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街道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共651户,补贴面积亩,补贴资金元,补贴资金由财政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未核查出违规问题。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街道购机农户2户,购买农机具3台套,补贴资金18380元。其中:草街子社区居民李罗购买拖拉机一台,补助金额16610元,购买旋耕机一台,补助金额1170元。经自查,补贴资金发放都是

实行的由农商行打卡直发到购机户,且“一卡通”均由本人保存领取。农机购置补贴均按照程序审核后录入系统,做到购机户、销售商、产品型号等信息一致,公示公告落实到位,在审核审批中不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林业部门自查情况 1、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街道前一轮退耕还林有386户,补助资金22358元,现已打卡直发386户,兑现补助资金22358元。 2、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街道公益林共有435户,补助资金24459元,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4459元,打卡直发到农户435户。 补贴资金由“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不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民政部门自查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通过核实,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街道困难群众

林业经济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摘要】:森林资源补偿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近年来,森林生态功能的退化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逐渐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对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森林资源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现状,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对策探析等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效益,生态公平,BOT模式 【正文】: 一、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全新理解《环境科学大词典》曾将自然生态系统补偿定义为:生物有机体、种群、群落式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调节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这一概念强调的是生态系统自身的补偿,不包括环境法学所说的对环境资源保护付出代价者的经济补偿。环境法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是指,环境资源受益人、国家、社会、其他组织对因生态保护而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结合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可以定义为:为缓和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其所生长的自然环境所受到的干扰,国家、社会、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受益人及其他组织以资金方式给予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付出经济代价的人适当的经济补偿,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资源自我调节的法律制度。此种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定义将生态补偿的主体范围扩大到社会和其他组织,有利于拓宽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与筹措途径;同时,这一概念将森林资源作为一个生态有机体看待,强调森林资源自身的生态补偿和自我调节的功能,使森林资源生态补偿从被动走向主动。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法理基础 1.公共产品价值补偿理论 按照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而纯粹的公共产品具有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两个基本的特征。共享性决定了生态物品消费领域的“公地悲剧”问题的出现,非排他性决定了“搭便车”问题的存在。森林资源所产生的生态产品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交换得以实现。根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受益方必须给予森林经营者补偿。同时国家和地方可以通过经济补偿、财政转移、征收生态补偿税等方式给予生态建设者补偿,避免“公地悲剧”和“搭便车”现象的出现。 2.经济外部性理论 当某种活动所产生私人成本或收益与总的社会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的时候,就会出现经济外部性问题。森林的管理经营一般具有正的经济外部性,因此需要将其内部化进行补偿,来弥补市场价格未能反映生态服务的价值。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公共财政补贴与市场化工具支付。在现实中,消费者与生产者在决定需求或供给时,很少考虑其行为的外部效应,使得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常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利用公共财政对森林管理外部性进行补偿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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