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药品采购制度
药房采购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采购管理制度大全药房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药房采购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使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房采购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流程。
1. 采购目标药房采购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同时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药房采购部门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经济实际,制定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供应充足、稳定。
2. 采购流程药房采购流程主要包括需求确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和付款等环节。
2.1 需求确定药房采购的需求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并经过药物治疗委员会审批。
药房采购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发布采购需求公告。
2.2 供应商选择药房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库,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质量管理体系等。
在采购需求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向药房采购部门提交报价和样品,采购部门根据报价和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3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中应当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内容,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4 货物验收采购部门在收到货物后,应当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当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无损、标签清晰、药品质量合格等。
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5 付款药房采购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付款手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3. 采购管理措施为了确保药房采购的规范和效益,采购部门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3.1 采购计划管理药房采购部门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经济实际,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采购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2 供应商管理药房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库,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并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3 药品质量管理药房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毒、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滥用和非法买卖,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使用、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毒品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毒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毒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五条毒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毒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毒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八条毒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九条对于滥用毒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戒毒治疗。
第十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毒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麻醉药品是国家严格管制的药物,一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进行,相关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对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严禁私自转移、隐瞒或滥用。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以医疗为目的,并由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控。
第十六条对于非法使用麻醉药品的人员,应依法进行惩处,并进行相关的治疗和康复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向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预防工作。
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美沙酮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美沙酮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卫生局: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承担着收戒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的任务,在对戒毒人员的脱毒治疗中,需使用美沙酮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为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使用和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有专门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二)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二、工作程序尚未取得印鉴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经公安机关审核后,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印鉴卡,按照申请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应当发给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印鉴卡。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取得印鉴卡后,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购买非戒毒治疗用途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使用、管理戒毒药品,应当接受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属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使用和管理戒毒药品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未能完成整改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工作要求对目前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业医师尚没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省级公安机关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共同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师进行培训、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医师,应当授予处方资格。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不断增加,毒品成瘾问题也成为社会上一个突出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解决毒品成瘾问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戒毒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以保障戒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对戒毒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戒毒药品的分类和管理戒毒药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辅助戒断药物,用于减轻戒断综合症状和疼痛;另一类是替代疗法药物,用于代替毒品的药物依赖。
根据不同作用方式和性质,这些药物有不同的管理要求。
辅助戒断药物的管理主要包括:精确的剂量控制、专业的医师监督和患者信息注册等。
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戒毒医疗机构才能配备和使用这类药物,并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替代疗法药物的管理则需要更加严格。
相关药物必须由特定的医疗机构从合法渠道购进,且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配备。
同时,这些药物的使用必须遵守特定的流程和规范,包括医师的处方、患者的签字接受治疗、定期的尿液检测等。
二、戒毒药品管理的流程和监督为了保证戒毒药品管理的质量和安全性,政府明确了管理的具体流程和监督要求。
具体流程包括:戒毒医疗机构申请和备案、药物的采购和配备、医师的处方和用药指导、患者的接受药物等。
监督工作主要由卫生监督部门和执法机构进行。
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资质和药物存储条件进行审查和检查。
执法机构则负责对戒毒药品的流通环节进行监测和打击非法行为。
为了加强对患者的治疗效果监控,政府还建立了患者的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以准确掌握每位患者的用药情况和戒毒效果。
这些数据可以为戒毒医疗机构提供参考,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戒毒治疗方案。
三、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意义和挑战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防止药物滥用和非法流通现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其次,规范的管理措施能保证戒毒治疗的效果,提高患者的戒毒成功率。
最后,药品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预防毒品成瘾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1. 引言中医院因为工作特性,需要使用一定数量的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来支撑医疗工作。
为了确保这些药品的安全使用,中医院制定了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以规范药品的采购、验收和使用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的内容和流程。
2. 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分类中医院的麻醉药品主要包括全身麻醉药、局部麻醉药和镇痛药。
戒毒药品包括戒烟药、戒酒药等。
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在采购、储存和使用上有一些特殊要求。
3. 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采购流程为了保证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中医院制定了详细的采购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医疗工作的需求,中医院药店编制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采购计划,包括药品名称、数量和采购时间等信息。
•审批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进行预算核定。
•发布采购公告:中医院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采购公告,包括采购项目的信息和要求。
•招标或询价:根据采购计划,中医院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选择供应商,并进行价格和质量的比较评估。
•签订合同:确定供应商后,中医院与供应商签订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采购验收:收到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后,中医院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并记录相关信息。
4. 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验收标准为确保麻醉药品和戒毒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中医院制定了严格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药品的包装和标签: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核对药品的标签信息。
•药品的有效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药品的外观和颜色:观察药品的外观和颜色,判断是否正常。
•药品的药理性能: 根据药品的药理性能要求,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测试,确保药品满足相关要求。
•药品的储存条件: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
管理与使用制度
一、麻醉、精神性戒毒药品计划按季度报有关部门审核。
戒毒药品的购买必须在规定的供应点购买。
不得使用“三无”(无批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药品。
二、审定的购药计划需经主管部门、所领导批准,并向经营单位申报“戒毒药品申购单”,派专人专车采购。
三、购回的药品,凭原始票向库管人员交待清楚,单据应与实物相符。
四、麻醉药品的管理实行“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五、麻醉药品处方权必须是有红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和其他医护人员。
六、麻醉、精神戒毒药品处方,每张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处方书写符合处方制度规定。
麻醉性戒毒药品的处方要按规定留存二年备查。
七、禁止违纪使用、借用、转售、丢失戒毒药品。
八、建立麻醉性戒毒药品逐日使用记录,一周一清点,一月一盘存制度。
戒毒药品保管人员,发现戒毒药品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九、麻醉药品的容器及包装必须统一回收登记,核对与出库数相符后报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监督销毁。
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使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店、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在进货、采购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的相关行为和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自主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名录所列明的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进货、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相关管理。
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货管理第五条进货易制毒化学品前,单位或个人应仔细核对进货商的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与进货商签订正式的进货合同。
第六条进货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易制毒化学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等详细信息;进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货价格、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交货时间、地点等物流安排。
第七条进货单位或个人应与进货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对进货商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并保留进货记录、进货凭证等相关证据。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八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前,单位或个人应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第九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单位或个人应寻找多个供应商进行比较,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应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详细信息,以及采购方和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和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或个人应建立供应商台账,及时记录供应商的详细信息、产品质量等评估指标,以便于后续采购工作的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储存和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进货、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放置在专门的储存区域,该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和防盗等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第十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应按规定分类、标识和编号,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存储和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为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药品并保证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药品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三、采购药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九、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进行药品质量审核,经质量管理人员和本单位直接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十、购进进口药品时,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十一、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3《进口4、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
中药饮片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不得用电脑打印验收员姓名,而要签名或盖章。
五、验收员要及时、准确做好购进药品及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验收时必须逐批对照药品和原始凭证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规范、完整、术语正确,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员签名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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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戒毒药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戒毒医疗机构管理标准》进行戒毒药品的采购。
二.医院指定陈华良同志专门办理购买美沙酮口服液事项,已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核定。
三. 购买美沙酮口服液必须由分管院长同意,经院长签署《调拨情况登记表》方可购买。
四.购买美沙酮口服液凭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盐酸美沙酮口服液调拨印鉴卡》和填好的《调拨情况登记表》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办理核定手续;凭盐酸美沙酮口服液调拨印鉴卡和核定手续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规定地点办理购买手续;经签字同意后到财务交付费用;到专门药库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