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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

浅谈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越来越多,成为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和对策变得更加复杂和严峻。

一、群体性事件的成因1.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在当今社会,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各族群之间、阶层之间、城乡之间的矛盾互相影响,这些矛盾难以化解,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定因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2.社会风气不良。

一些偏激、极端和不健康的社会风气会导致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比如近些年来较为流行的“围观”心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而网络上的炒作、造谣等行为也是此类事件的重要因素。

3.政府失职。

政府的责任是维护社会稳定,但有些政府部门在处理问题上不负责任、效率低下,许多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群众质疑和不满越来越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风险不断增加。

4.信息传播速度加快。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一些无意识的、造假的的信息会被广泛传播和炒作,引起了很多社会问题和事件的发生。

另外,网络的盲目跟风和不良信息的过滤不足,也是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群体性事件的对策1.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应积极吸收和采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各类问题作出回应和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2.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遏制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手段。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公德、法律、道德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完善社会制度。

政府应加强对社会制度的完善和修订,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利益的保护,打造公正、公开、透明的社会环境,避免一些社会问题和事件的发生。

4.加强信息管理。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力度,防止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要加强对过去事件和问题成功经验的总结,指导其它地区的防范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群体性纠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其中一种利益诉求、不满或不公平待遇等导致的,一定范围内、一定组织方式的大规模社会冲突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时期群体性纠纷出现的频率和规模逐渐增加,解决群体性纠纷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将分析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并提出对策。

1.社会矛盾激化。

社会转型期间,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领域都面临着深刻的变革,社会矛盾不断积累。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旦一些因素引发了群体不满情绪,往往会迅速演变为群体性纠纷。

2.政府失职。

政府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问题,缺乏有效管控和沟通机制,导致民众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障和满足。

这种失职往往会触发群体性纠纷的产生,因为民众无法得到政府的回应和解决。

3.社会不公平。

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配不均导致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加剧,群体性纠纷多发地区往往是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

例如,劳工权益保护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都是群体性纠纷的常见原因。

4.舆论引导与传播渠道。

新时期的社会媒体和网络传媒极大地提升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有助于关注和曝光群体性纠纷事件。

社会媒体的舆论引导和传播渠道的发达,为群体性纠纷的爆发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场所,同时也加剧了社会矛盾的表达方式。

针对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1.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对信访、维权等问题的调处和解决。

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规则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2.改善政府服务。

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基层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推动政府服务的规范化、便捷化和高效化。

同时,增强政府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3.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媒体等社会组织的参与,发挥它们在舆论引导、监督和调解化解群体性纠纷方面的作用。

在法律的框架下,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及对策【摘要】群体性事件指的是一种在社会中大规模发生的具有某种特定意义和影响的事件。

这些事件不仅对个体造成直接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常见的原因包括社会矛盾、经济压力、政治因素等。

针对这些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包括加强预防意识、建立应急机制、加强社会矛盾调解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

尽管我们采取了这些措施,群体性事件的风险仍然存在。

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原因、对策、预防意识、应急机制、社会矛盾调解、公共服务水平、风险、有效措施、减少发生。

1. 引言1.1 什么是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发生的,涉及到大量人群的集体行为。

这种事件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特点,如群体性抗议、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群体性事件通常是由某种社会矛盾或不满情绪引发的,通过集体行动来表达要求或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这种事件往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它可能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群体性事件并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密切相关。

在当代社会,随着信息传播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已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

了解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原因,对于预防和化解这种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保持警惕,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和理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1.2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一、社会秩序受到破坏。

群体性事件往往伴随着暴力冲突、抢劫破坏等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

二、政府形象受损。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政府在管理和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

三、经济发展受阻。

群体性事件往往会对当地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市场秩序,最终导致经济发展受阻。

当前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化解对策

当前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化解对策

当前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化解对策当前社会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成因:1.社会结构变动引发的矛盾: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社会结构不断发生变化。

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矛盾纠纷的发生。

2.资源分配不均引发的矛盾: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了一些人群的利益受损。

贫富差距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不平等等问题成为一些矛盾纠纷的爆发点。

3.文化价值观念冲突引发的矛盾:随着社会多元化的进程,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之间存在差异,容易引发摩擦和矛盾。

例如,城市和农村的传统文化差异、不同族群的宗教信仰冲突等。

4.权益维护机制不完善引发的矛盾:一些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导致他们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例如,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等。

针对当前矛盾纠纷的成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化解对策:1.改善社会结构和优化资源分配:推动社会结构的公平化和资源分配的合理化,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增加社会投入,加大对教育、医疗、福利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2.加强文化交流和融合: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文化的多样性与和谐共存。

开展跨文化对话和交流,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

3.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特殊群体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对农民工、妇女和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会治理和引导:加强社会管理和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机制。

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早期预警和解决工作,促进矛盾的及时化解。

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教育: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培养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复杂多样,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进行化解。

新形势下农村群体性事件原因及其防范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农村群体性事件原因及其防范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农村群体性事件原因及其防范对策分析摘要: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县乡镇政府毫无疑问都会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地位来抓,并作为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诉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与此相对应,农村群体性事件也呈现出易发和多发时期,如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将会对和谐社会构成严重威胁。

基于此,从政府治理的视角出发,对农村群体性事件中政府行为的得失进行了比较分析,有利于明确我国地方政府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实现政府善治和现代化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村群体性事件;宗族势力;防范对策一、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现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快车道,其发展的速度更是令人刮目相看。

然而,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在实现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拉大、阶层贫富悬殊、部分政府官员腐化堕落、农村增收乏力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使得我们面临着的社会风险在不断的增大增多。

作为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总爆发的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在社会呈现出高发态势,对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形成了直接的冲击,已经成为面临的最大社会风险。

群体性事件在发案数量和参与人数方面均有上升的趋势,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扰乱了社会秩序,强烈冲击社会稳定,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影响到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要切实提高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各种事务的治理能力,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冲突,降低农村社会风险。

有效防范农村群体性事件,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也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前提条件。

通过对我国目前农村群体性事件进行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农村群体性事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经济利益是根本的因素,很多事件背后都充满着广大农民对富裕生活的美好向往和追求。

因此,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防范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对策。

第二,在我们调查的案例中凸显了我国政府“小社会、大政府”政治环境下地方政府在农村治理问题上的主导地位,同时也反映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对于化解农村矛盾、防范农村群体性事件方面的积极意义。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1. 社会经济因素: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往往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
大等问题有关。

对策包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更加均衡,减少
社会不公正的现象。

2. 政策制度因素:政策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也是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之一。

对策包括加强政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优化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3. 社会文化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对群体性纠纷的成因有一定影响。

缺乏法制观念、公
民意识不足等问题,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对策包括加强公民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意
识和法制意识。

4. 监督管理不到位:政府部门对群体性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不力,也是成因之一。

对策
包括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回应民众
诉求。

5. 效劳保障不完善:新时期群体性纠纷中,部分纠纷是由于效劳保障不完善导致的。

对策包括加强劳动法规体系建设,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6. 舆论引导不当:舆论引导不当可能导致群体性纠纷的发生和升级。

对策包括强化舆
论监管,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最新-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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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公安局×××群体性事件是指因各种社会矛盾引起的,人们为了满足某些利益而临时聚集在一起,共同偏离或违反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

干扰社会秩序、侵害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违反社会规范。

影响社会安定的过激行为,主要包括集体上访,游行示威,械斗哄抢,毁坏公私财物,罢工罢课,围攻殴打公务执行人员,破坏生产或干扰办公秩序等。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处理不好,党政机关同人民群众之间、农村干群之间、企业单位领导同职工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会一触即发,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类事件暴露得更加突发。

从我县的情况来看:××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辖个乡(镇),人口万,经济以农业为主。

据统计:仅××年度,该县就发生一定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起,较××年度的起上升了。

事件的规模少则十几人,多则几百人乃至上千人,参加人数累计超过五千人,较××年度的二千余人上升了。

在这些事件中,企业工人和城镇居民引发的起,三千余人次;农民引发的起,二千余人次。

其数量之的多、涉及的群众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已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类事件发生以后,由于参与人数较多,各种成份并存,且影响大,因此,处理时难度较大。

如果处理得当,措施得力,可化干戈为玉帛;如果处置不当,就会给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人拟就通过对近年来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进行一些分析和研究,以寻求相应的处置对策。

一、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来看,除了。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

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浅谈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和处置对策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能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能否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纵观我市近几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以下特点: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共同的目的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起的基础,也因此他们更容易共鸣,同气相报,同声相应。

数量及规模日趋增大。

近几年,群体性事件升幅较大,人数多、规模大。

少数在外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出现了跨地区串联行动的情况。

组织性日益增强。

当前,群体性事件已由过去的较松散型向相对有组织的群体性转化。

明目张胆的公开性。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大都自认有理,因此他们毫无顾忌,以公开形式聚集、演讲、串连、打横幅、呼口号,甚至不惜违法使用暴力。

危害后果日趋严重。

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分化、独立,一些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得十分尖锐、激烈,且对抗性倾向明显,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械斗等过激行为。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环境、政策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群体心理等微观方面的因素。

概括起来说,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聚合激化的产物。

随着新旧体制的转轨,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不断加大,加上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在巨大的差距面前,一些人难免心理失衡,产生对立情绪,引发群体性事件。

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群众的利益诉求受多种因素限制难以满足。

一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过程中,群众损失得不到及时弥补,群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决策不科学、不民主,损害群众利益;三是一些干部贪污挥霍、以权谋私或作风不民主、政务不公开导致群众利益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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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新时期群体性纠纷的成因与对策
xx街道是全区区域最广,人口最多,人员结构较复杂的地区。

今年以来,街道治安总体是平稳的,人民安居乐业,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

至10月份,我街道共发生23件群体矛盾。

集中表现在: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导致拆迁、安置等矛盾日益增多;企业经营体制转换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触动了农民的利益;劳动、工资、人事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利益格局。

在街道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下,我们明确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把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防范工作网络,正确处理了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基本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把矛盾钝化在民间、消灭在萌芽、处理在基层,保障了街道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今年实现利税过亿元,比去年增长53 %。

一、群体性纠纷的特点
1、聚众性。

xx离城区较远,接受城市幅射的能量较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河西地区的开发,xx已成为发展资源优势项目的重点,雨花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街道、行政村的招商引资,一批经济项目落户xx。

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样,执行也较灵活,老百姓不理解,对补偿提出过高期望值,加之劳力安置问题比较突出,往往形成“人多势众”到村、街道上访。

2、多元性。

群体性纠纷涉及面比较宽,常引发多种利益的矛盾纠合在一起。

一般来说都有人操纵,有的是泄私愤,有的是图报复,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少数人鼓动跟着起哄,“鸡子扒出来鸭子有份”堵门、堵路、堵厂,有的甚至是在群众中集资形成上访“专业户”,还有的是集资请“代言人”,形成多元化。

3、突发性。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些纠纷起初是涉及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处理过程中极易触动一个地段利益,在信息网络不够健全的地
区信息不灵,群众纠纷起来后,思想准备不足,感到突然性。

例如,西来队拆违一事,后上升整个生产队,为达到其他目的而突然集体上访。

4、反复性。

群体性纠纷错综复杂,要经过调查,要经过研究才能慎重处理。

往往群众等不急,要求当即表态,当即解决问题,以“到市里上访”为由进行要挟,重复上访。

例如古雄村林业队部分群众对干部作风不满,先以土地被砖瓦厂占用为由(当初有书面协议),多次到村、街道上访,做了工作稍平息后又到市里上访。

二、群体性纠纷的成因
1、干部思想作风对群体性矛盾有重要影响。

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和计划经济时期不一样,群众对干部的依赖日渐淡化。

新形势下怎样密切联系群众,实践“xxxx”的思想还没有定型的新思维、新模式,领导方法还停留在原有的行政指挥占主导地位,和群众的距离及群众的要求不相匹配。

少部分人在压力下有大干快上,追求政绩的愿望,但又缺少执法意识和本领,群众起来以后感到办法不多,无能为力。

2、少数人蛊惑人心, 混淆视听。

群体性纠纷一般以补偿、劳力安置为核心,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要有人出头煽动,蛊惑群众就会起来。

幕后操纵者也是形形色色,有的对干部有意见,在的报私仇;有的想出头,证明自己的能力,想当干部;还有的想牟利。

而真正群众不懂法或知之甚少,被迫参加随大流。

今年5月,落星五胜三队在少数人的策划下,以土地补偿费太低和安置为由,组织了近百人,封堵了五环管桩有限公司大门并冲入厂区,公安机关介入才平息事态。

3、工作不细, 透明度不够。

随着城建项目增多,征地补偿政策规定项目也很多。

往往由于我们工作不细,缺乏深入细致宣传,加之程序不规范,被群众误解,造成群众的逆反心理,往往好事没办好。

有的同志出发点是好的,考虑到自己工作
的一面,忽视群众的一面,往往事情欲速则不达,反过来再考虑群众利益,这种“夹生饭”在群众中造成了“不闹事不给钱,只要闹就给钱”的恶性循环。

同时也诱惑了一部分参加进来。

例如:205国道施工要动用群众的水泥地,开始工作人员认为动了以后我们用彩砖给铺上,不需要补偿,但群众不同意,起哄阻止施工7天,实在开展不下去了,反过来又给群众补偿。

4、缺乏可行性论证体系。

项目上马之前论证不细,缺乏风险预测和对策,继而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引发职工上访。

兴宁制衣有限公司投产时间不足一年,企业严重亏损倒闭,欠工人工资20多万元,工人数次集体上访村委会及区主管部门。

在法院介入处理后,矛盾才得以缓解。

三、群体性纠纷对策
稳定有长期稳定和短期稳定之分,有表面稳定和实质稳定之别,这要看我们是追求什么样的稳定,如果只追求短期稳定和表面的虚假稳定,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稳定。

以下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的一些解决对策,是否起到“预防矛盾”功效,还有待检验。

1、强调领导责任机制。

群体性纠纷比较复杂,抓住了领导责任制就是抓住了“牛鼻子”,一是抓学习教育,把“xxxx”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密切鱼水关系。

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街道工委已经明确党(总)支书记是稳定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健全稳定网络,明确责任人具体抓。

实践证明拆迁补偿是群众最敏感的事情:一、多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树立干部在群众中的信任感和亲和力。

其目的要从心里和情感上与他们打成一片,达到消除隔阂,取得在发展问题上最广泛的支持。

xxxx桂花鸭集团落户xx,当地不少群众认为该企业的生产必将影响生活环境,硬是反对该企业的建设。

后来组织群众代表30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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