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与协同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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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计划10篇

学校开展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计划10篇

学校开展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计划10篇学校开展家校协同育人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针,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主要依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使之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推动家校合作教育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1.通过家长学校的教学形式,使广大家长明确党的教育方针,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学校教育规律、办学思想和校规校纪;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作用,增强家庭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学习与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有效的教育方法,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2.成立家庭教育教师讲师团及家校合作联系小组。

3.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完善管理机制。

4.组织系列的家校沟通活动。

如:开展“故事爸妈进课堂”、“爸妈听我讲故事”和“魅力家长进课堂”等聆听窗外声音的活动,努力使家长学校起到统一家校教育思想和行为的目的。

三、具体措施(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1.建立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家校合作”教育工作做到“三纳入”: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评估标准。

增加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家长学校的设施建设和教学、培训经费。

建立创建“家校合作”特色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负责对家长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报请,审议和决策。

2.成立家庭教育教师讲师团。

以自荐与他荐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稳定的专兼职的家庭教育教师讲师团队伍,定期组织进行专题研讨,随时了解家教新信息,掌握新知识,形成新观念,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从而保证师资质量,同时,努力加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能使家长学校的授课增强吸引力力求课上得精彩、实用,力争形成家庭教育内容系列化。

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研究课题

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研究课题

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研究课题一、概述技工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

本文旨在就这一课题展开深入研究,探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对技工教育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为推动我国技工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二、技工教育产教融合的意义1.推动技工教育与产业需求的紧密对接。

产教融合模式使技工教育更加注重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市场需求,解决用工矛盾。

2.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校企合作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实践机会,增加学生对工作的了解和经验,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能力。

3.促进技工教育与科技创新的融合。

产教融合模式有利于技工院校与企业间的科技资源共享和创新能力提升,推动技工教育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三、技工教育产教融合的模式1.实习实训模式。

学生在企业实习,通过实际操作,了解企业生产流程和技术要求,提升实践能力和技术水平。

2.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教师联合培训学生,实现教学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3.校企合作科研模式。

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推动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

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的问题与挑战1.企业参与度不高。

部分企业对技工教育的参与度不高,存在投入不足、资源共享不畅等问题。

2.教学资源不足。

一些技工院校在师资力量、实训设施等方面存在短板,影响了产教融合模式的实施效果。

3.校企合作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校企合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学校与企业间合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不够完善。

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加强政策扶持。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技工教育,为技工院校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2.加大投入力度。

技工院校应加大对实训设施、师资队伍等方面的投入,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

3.建立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

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推动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构建

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构建

文 / 刘春艳 付悦摘 要: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是技工院校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政府、产业、企业、技工院校合力推进该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才能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情况是检验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的重要指标,本文就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的构建,从现状分析、问题剖析、构建路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技工院校;协同育人;模式构建课 题:本文系2023年度市级技工教研课题“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阵地。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技工院校以校企合作为基本办学制度,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产业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加快现代产业建设是发展现代化经济的需要,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过程中,加强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是其中的关键要素之一。

培养现代产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技工院校持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是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一、技工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现状分析(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基本内涵产教融合强调产业和教育之间的紧密联系,是将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素质养成、技能提升、科技研发、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融为一体的行为或过程,需要企业与学校双向发力、双向整合。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的一种模式,是技工院校的基本办学制度,是促进技工院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重要保障,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具有重要作用。

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是技工院校与产业之间的协同办学机制,二者都为受教育者提供与产业紧密相关的实践机会,有利于增强受教育者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共同围绕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企业在岗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提升等方面开展的互利合作;产教融合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更深层次、更加系统的合作模式,校企共同对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深度整合和创新。

“一核三化”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建共生

“一核三化”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建共生

“一核三化”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建共生发布时间:2023-07-13T07:58:07.723Z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3年第503期作者:[导读] 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是重构教育生态的重要任务。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实验小学250400你为雨露,我为阳光,家校携手,打造孩子成长的“有机土壤”,护其根深叶茂,待他日参天做栋梁。

平阴县实验小学基于“我能行”办学理念,坚持以“家校社协同育人”为核心,持续深耕“一核三化”协同育人项目组实践研究机制,以“机制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为路径,构建起家校社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共育机制科学化、师资队伍专业化、课程实施系统化的“三化”目标,形成观念上同向、履职上同责、实施上同力的家校社合力育人新样态,促进学生在最适切的环境中获得力量、茁壮成长。

一、立机制,促进协同育人科学化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是重构教育生态的重要任务。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家校社协同发力”的全环境育人价值理念,打造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发展模式,深化家校共育工作。

即:搭建一个共育平台,孵化一支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师资队伍,影响一个家庭,成就一个孩子。

学校主导,搭建“爱在一起”线上家长微课程、家长互助工作坊、家长大课堂专题讲座等协同育人平台,把家庭教育指导、协同育人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结构性要素。

老师们借助平台宣讲教育政策、为家长答疑解惑家庭教育问题;家长利用平台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使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学校、家长、学生实现线上线下双线互融,实现了三方“零距离互通”。

截至目前,学校与平阴县委旧址、县黄河湿地公园、图书馆、方志馆等紧密结合,完善协作共建机制,高标准打造学生红色教育、劳动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综合实践教育基地30余处,近万名学生参与;打造学生校外研学实践基地5处,研发校外研学课程10余项,近3000名学生走进家门口的“文化宝藏”,领略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统文化,培养家国情怀。

2024年协同育人联合办学合同参考格式

2024年协同育人联合办学合同参考格式

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标1.1 合作宗旨1.2 合作目标第二条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2.2 合作内容第三条合作期限3.1 合作开始日期3.2 合作结束日期第四条合作双方的权益与义务4.1 合作双方的权益4.2 合作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教育资源共享5.1 资源共享方式5.2 资源共享范围第六条师资交流与培训6.1 师资交流方式6.2 师资培训内容第七条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7.1 课程设置7.2 教学安排第八条学生管理与质量保障8.1 学生管理8.2 质量保障措施第九条成果归属与知识产权保护9.1 成果归属9.2 知识产权保护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0.1 合同修改10.2 合同终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方式12.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期限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4.1 合同生效条件14.2 合同变更14.3 合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和目标1.1 合作宗旨双方通过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共享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促进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1.2 合作目标(1)共同建设高水平的专业课程,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开展师资交流与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3)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视野;(4)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产学研一体化。

第二条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1)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补;(2)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的共同研究;(3)师资队伍的建设与交流;(4)学生交流与实践活动;(5)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2.2 合作内容(1)双方共同建设课程,共同开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设施;(2)定期举行师资培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3)开展学生互访、学术交流、联合实习等形式的交流与合作;(4)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共享科研设施和成果;(5)联合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比赛等活动,促进双方师生之间的交流。

校企融合,协同育人,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

校企融合,协同育人,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

校企融合,协同育人,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1. 引言1.1 校企融合的意义校企融合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模式。

校企融合的意义在于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使教育更贴近社会需求。

校企合作也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抓住市场需求,提高学校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通过与企业合作,学校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动态,从而调整教学内容和培养方式,使教育更符合时代需求。

校企融合还可以为学校带来更多的资源支持,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校企融合不仅有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也有助于学校的整体提升,是教育领域的一种重要发展模式。

1.2 协同育人的重要性协同育人是一种全新的育人理念,强调学校和企业之间共同育人,共同负责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协同育人可以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优势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教育培训。

学校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经验,而企业则有实践性强、市场导向的特点,两者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提升教学质量,让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体验。

协同育人可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和专业化。

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协同培养,可以更好地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协同育人可以促进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不仅可以促进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互补,还可以促进教师和企业员工的教学经验和工作经验的交流,为双方带来更多的想法和启发,推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协同育人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学校和企业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3 内涵式发展的必要性教师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的改革,教师的角色不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教育素养和跨学科的能力。

教师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可以使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思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幼儿园家校协同

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幼儿园家校协同

一、概述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学校,学校是孩子成长的第二个家园。

家庭与学校共同育人,是目前教育界倡导的育人理念。

而在幼儿园阶段,家庭和学校的协同育人机制是尤为重要的。

本文将从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的概念、意义、困难与挑战以及建设路径等方面展开阐述。

二、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的概念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是指幼儿园和家长之间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幼儿的成长、发展和教育进行协同努力的一种育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幼儿园和家长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两个环境,需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育人。

三、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的意义在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中,幼儿园和家长共同育人的意义主要包括:1.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幼儿园和家长通过协同育人,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包括智力、情感、品德、身体等方面的发展。

2.促进幼儿习惯养成。

家庭和幼儿园是孩子养成行为习惯的重要场所,通过协同育人,可以建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促进幼儿良好的习惯养成。

3.促进幼儿心理健康。

家长和幼儿园老师通过协同育人,可以密切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四、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的困难与挑战在实践过程中,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也会面临一些困难与挑战:1.家校交流不畅。

有的家长对幼儿园的教育理念、方式和方法不了解,存在疑虑和误解;有的幼儿园不愿意与家长交流协商,导致家校合作不畅。

2.家庭背景差异。

因为家庭背景的差异,有的家庭缺乏对幼儿教育的认识和支持,导致家校合作的困难。

3.家庭教育理念差异。

家长的教育理念多种多样,有时会与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产生冲突,影响家校协同育人的有效开展。

五、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的建设路径鉴于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困难与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建设幼儿园家校协同育人机制: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幼儿园应该根据不同家庭的教育特点和需求,开展家长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认识和支持。

学校区域教育协同与合作方案

学校区域教育协同与合作方案

学校区域教育协同与合作方案一、引言在当今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学校教育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实现协同与合作,才能更好地发展。

学校区域教育协同与合作成为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式。

二、教师交流与合作1.借鉴先进经验学校区域教育协同合作的首要任务是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

学校可以积极与其他地区的学校进行交流,并借鉴其先进的教育经验,以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

2.组织教研活动通过组织教研活动,教师可以深入探讨教育教学问题,共同研究和解决教育难题,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教研活动也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资源共享与合作1.共享教育资源学校可以通过区域教育协同合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例如,学校可以共同购买教学设备,共享教学材料和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合作办学学校之间可以合作办学,共同举办教学活动。

例如,学校可以共同组织夏令营、科技竞赛等活动,让学生在交流与合作中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

四、学生交流与合作1.交流学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可以开拓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区域性的学术活动、比赛和考试,让学生互相学习、互相竞争,提高学习动力和学业成绩。

2.开展文化交流学校可以组织学生的文化交流活动。

例如,学生可以互访对方学校,了解不同地区的文化,增进感情,提高跨文化交流能力。

五、家长参与与协作1.加强家校沟通学校应当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和成长变化等信息反馈给家长。

家长也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与学校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教育发展。

2.家校协同育人学校和家庭应协同育人,形成育人合力。

学校可以与家长共同制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共同关心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格塑造。

六、学校管理与合作1.共享管理经验学校可以通过区域教育协同合作,共享管理经验,互相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2.推进学校合作发展学校可以与其他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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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与协同育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政法学院共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指导性意见 (347)甘肃省司法厅甘肃政法学院共建监狱学本科专业实施方案 (351)甘肃政法学院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选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5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政法学院共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指导性意见(甘政院联发[2016]308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甘肃省法院系统与甘肃政法学院在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证据科学学科专业建设方面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院、校双方资源优势,探索、创新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机制,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提供合格、优质的人才支持和储备,服务甘肃法治建设,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甘肃政法学院经充分协商,特制定院、校共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全面合作、务实高效的原则。

双方应高度重视法学、证据科学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全面、实质、高效的合作关系,确保各项合作事宜落到实处。

(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

双方应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做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三)协同创新、丰富内涵的原则。

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在协同育人上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要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共建内涵。

二、工作机制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政法学院共同成立法学、证据科学学科专业建设和法律人才联合培养机构,该机构旨在积极探索建立高效务实、常态化、规范化的协商、沟通机制,共同开展法律人才培养以及法学、证据科学学科专业建设的日常指导、协调和共同管理。

三、共建内容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刑事科学技术学科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学科,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律硕士授权资格。

依托法学、刑事科学技术的平台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甘肃省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证据科学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也为证据科学交叉学科专业建设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甘肃政法学院多年形成的多方位、密切合作关系,为双方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共建法学、证据科学学科专业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一)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满足服务甘肃法治人才培养需求和目标定位,由院、校双方专家组成10人左右的法学、证据科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家委员会,其中法院系统专家不少于5人。

专家委员会全程参与法学、证据科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并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定期研究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专业性问题,同时积极总结人才培养经验。

专家任期为4年,法院系统专家聘为甘肃政法学院讲座教授或讲课教授。

(二)建立双方人才资源库,健全院、校人员互聘制度- 347 -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政法学院根据对方业务需求分别建立人才资源库。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经验丰富、符合条件的法院系统业务骨干,建立法院实务专家师资资源库,甘肃政法学院遴选理论水平强、职称学历高的教师建立法院业务咨询、在职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库。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甘肃政法学院提出业务咨询和教育培训的师资需求,甘肃政法学院从人才资源库中统一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完成业务咨询和教育培训任务,甘肃政法学院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授课课程和授课教师需求,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人才资源库中统一选派符合条件的法官完成教学任务。

实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从事审判业务工作5年以上;(3)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具有省级以上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优先选聘。

实务教师的职责是:(1)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履行教学任务;(2)紧密结合审判实务开展教学;(3)指导学生开展模拟审判活动。

实务教师按照以下类型分别选聘:一是聘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为甘肃政法学院讲座教授,开设专题讲座,讲座教授每学期至少来校开设1场讲座,讲座费为2000元/场;二是聘请法院实务专家师资资源库中法官为甘肃政法学院讲课教授,根据开课计划,选派相关法官为学生讲授实务性强的专业课程。

讲课教授须在开课学期内完整讲授一门专业课程(36-72学时),课时津贴为330元—380元/每学时。

三是聘请符合条件、理论水平较高的相关领导和法院实务专家师资资源库相关法官为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共同指导和参与法律硕士的培养。

具体要求按照《甘肃政法学院聘请讲座教授、讲课教授管理办法》、《甘肃政法学院聘请实务部门硕士生导师管理办法》执行。

四是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政法学院协商建立互派人员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

甘肃政法学院每年选派1-3名青年骨干教师到法院系统业务部门挂职锻炼,以及时全面了解审判工作实务及发展趋势,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工作实际按学期或按年从法院实务专家师资资源库中选派1-3名法官到甘肃政法学院挂职,原则上安排承担授课任务的法官挂职,可以保证完成该学期或该年度的课程教学任务。

挂职期间待遇和要求参照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相关要求执行。

(三)共建实践实习基地专业实践实习基地应具备如下条件:(1)一次性能接受15名以上学生实习,并能严格管理;(2)具备安全的住宿、就餐条件;(3)案源比较充足,能保证实习需要;(4)不安排在非审判业务部门实习;(5)能安排职业法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在实习结束对实习学生实习情况作出客观鉴定;(6)法院所在地交通较为便捷。

具备上述条件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原则上都确定为专业实习基地,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政法学院联合发文公布并统一挂牌。

甘肃政法学院根据每年实习学生的人数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报实习计划,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分配学生到确定为实践实习基地的法院定期开展实践实习,甘肃政法学院相关二级学院和学生实践实习的相关法院负责学生实践实习的组织和日常管理。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政法学院相关处室每年定期对实践实习基地进行抽查和检查,并评选表彰优秀实践实习法院、指导教师和学生。

为了及早培养法科学生对法治的信仰,甘肃政法学院每年秋季学期分批次组织法学专业新生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接受法治教育。

(四)共同开发和编写审判业务及典型案例类教材、专著- 348 -紧密结合我省法院工作的传统和亮点,积极开发体现甘肃特色的优质审判实务类系列教材。

建议由联合培养机构审定并提出审判实务类系列教材建设立项计划,由甘肃政法学院立项,双方推荐主编、副主编及参编人员,组成审判业务及典型案例教材、专著编写组,共同开展审判业务教材和法院典型案例编纂并出版。

计划5年内建设本专业实务类系列教材10部左右。

(五)共享法院系统网络庭审同步直播资源和数据库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精神的前提下,从技术和资源上支持甘肃省法院系统与甘肃政法学院实现互联网庭审视频采集系统网络对接,使学校在教学中能够共享法院系统网络庭审直播资源。

支持甘肃政法学院共享甘肃法院网、甘肃司法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等法院系统信息资源。

(六)定期在甘肃政法学院举办法庭庭审观摩活动为强化学生对案件的现场感知与“目击性”,感悟法律精神、了解司法运行程序与案件处理方式,建议由联合培养机构协调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和兰州市法院系统,选择社会热点案件和典型案件,每月在甘肃政法学院各举办一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七)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的规范便捷机制,联合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专门人才、面向艰苦边远地区法律专门人才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精神,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甘肃省法官培训学院甘南分院)的平台优势,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师资、科研团队和学科专业优势,开展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面向艰苦边远地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一是积极与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协商,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共同研究确定与法院系统用人需求挂钩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面向艰苦边远地区法律人才,使法学人才培养与我省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面向艰苦边远地区法律人才需求“无缝对接”。

二是为满足甘肃省藏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法院队伍建设的需要,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积极参与调研,测算我省每年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和面向艰苦边远地区法律人才需求并确定每年招录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每年组织一次法院系统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和面向艰苦边远地区法律人才单独招录考试。

毕业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省公务员局有关单独招录相关条件,即可参加单独招考。

三是根据我省法院系统法官助理、书记员队伍建设需求,由院、校双方积极探索司法辅助人员定向培养、招录机制,有针对性地联合培养高素质的司法辅助人员。

(八)完善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机制以法学、证据科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家委员会为基础,邀请国内法学家教育专家和其他司法实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人才培养考核评价小组,不定期的对人才培养过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确定标准。

师资队伍(包括聘请为讲课教授的法院实务专家)的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为承担教学任务的该学期末,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由考核评价小组不定时听课(至少抽查3次课,占20%)、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听课(至少集中听课5次课,占40%)、学生评教(期末向全体授课学生发放问- 349 -卷进行评教,占40%)等三个环节组成。

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津贴,连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不再续聘。

(九)联合打造法律理论与实务智库,主动服务甘肃司法实务由甘肃政法学院牵头,选拔高职称、高学历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在甘肃省法院系统选聘司法实务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 “甘肃省法律理论与实务智库”,根据甘肃省法治建设和司法实务需要,有针对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积极主动地服务甘肃省司法实务工作。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每年向甘肃政法学院提供研究课题指南,甘肃政法学院投入专项经费设立智库研究项目,院校双方确定研究人员并为项目研究提供相应支持。

- 350 -甘肃省司法厅 甘肃政法学院共建监狱学本科专业实施方案(甘政院联发[2016]109号)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和甘肃政法学院2016年3月24日厅校合作座谈会精神,现就双方共建监狱学四年制本科专业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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