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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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嘉兴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十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工程合同的约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依据集团现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BE-01-A 2006年2月27日生效),制定本公司的《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从而对工程类合同的筹划、起草、谈判、签订、纠纷处理等实际操作的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合同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合同”是指工程勘查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合同预算部为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程合同管理组织构架,具体参与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分别为合同预算部、工程规划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合同预算部是工程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主体,负责工程合同的规划和制定,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二)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总体工程合同规划、单项工程合同规划,其中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参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界定)合同应报集团备案;(三)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经济类条款的审核;(四)主持工程合同的谈判工作;按照公司对于合同的最终意见,同对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五)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六)组织对工程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及负责处理工程合同纠纷;(七)完善工程合同审批流程,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并报集团备案;(八)建立工程合同台帐,确定工程合同所属的成本科目。

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成本控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合同纠纷;(九)定期整理、修订总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积极配合集团建立和完善工程类合同范本库。

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到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第五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合同一方如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应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管理;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等。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公司机密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02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02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总则1.1 适用范围1.2 定义与解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 项目概述2.1 项目简介2.2 项目目标2.3 项目阶段3. 合同主体3.1 甲方(业主)3.2 乙方(承包商)3.3 丙方(咨询单位)4. 合同履行4.1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4.2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4.3 丙方的义务与责任5. 合同价格与支付5.1 合同总价5.2 付款条件5.3 价格调整6. 工期与进度6.1 工期要求6.2 进度计划6.3 工期延误7. 质量控制7.1 质量标准7.2 质量监督与检验7.3 质量问题处理8. 安全与环保8.1 安全要求8.2 环保要求8.3 安全事故处理9. 变更管理9.1 变更范围9.2 变更程序9.3 变更费用与时间调整10. 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仲裁解决11.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终止条件11.2 合同解除程序12. 违约责任12.1 甲方违约12.2 乙方违约12.3 丙方违约13. 一般规定13.1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13.2 信息保密13.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4. 附件14.1 合同附件列表14.2 附件内容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适用范围1.2 定义与解释1.2.1 甲方:指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组织和管理。

1.2.2 乙方:指承担项目建设的承包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

1.2.3 丙方:指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负责为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合同条款;(5)技术规格书;(6)其他附件。

第二条项目概述2.1 项目简介项目名称为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规范施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 公平性原则: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对等,公平合理。

3. 实效性原则:确保合同条款能够有效执行,实现合同目的。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环境等安全。

第二章施工合同的签订第四条施工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施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合同类型。

2.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行业规范。

3. 审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第五条施工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合同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2. 合同双方签署合同。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4. 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施工合同的履行第六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环境等安全。

3. 及时沟通,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施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合同变更:1. 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合同变更内容应明确、具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第八条合同解除:1. 合同解除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合同解除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一方违约、不可抗力等。

第九条合同终止:1. 合同终止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合同终止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合同解除等。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条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施工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情况,确保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

第七条施工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八条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施工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了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防范与控制因合同签订、条款约定、履约不当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维护企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承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除路基土石方、桩基础、地下围护结构及业主指定项目可采取专业分包模式外,其余项目必须采用劳务分包模式进行合同签订及组织管理;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所有工程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原则;且施工队伍一律不得挂带有“公司”名称对外从事经济活动,防止因法律主体不明造成经济纠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各级均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经济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参与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合同管理。

1、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并下发合同范本及相关附表。

(3)负责劳务合同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合同的报审、签订和履行等工作。

(5)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组织对公司所属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2、工程指挥部职责(1)负责所属项目合同初评审,确保上报完整、齐全、科学合理的合同评审资料;其中合同额超100万元的必须由工程指挥部经理签字(其他由总经济师签认)。

(2)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合同的报审、签订和履行工作。

(3)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3、项目部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对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调查考证、合同谈判、拟定合同、合同评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报批合同、修订及签订合同和合同对下交底等工作。

(3)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各种合同管理报表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管理台账、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资料。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规范操作,防范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工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工程合同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二)审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三)监督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合同纠纷;(四)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五)其他与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一)合同起草:根据项目需求,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合同审核:对起草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合同签订: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五)合同变更与解除:根据项目进展和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和解除手续;(六)合同归档:将签订的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合同订立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项目的范围、内容、质量、进度、投资等;(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等;(三)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及其手续;(五)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地点等。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

⼯程合同执⾏情况管理办法⼯程合同执⾏情况管理办法第⼀章总则为加强公司⼯程项⽬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项⽬执⾏效率与质量,规范⼯程合同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评估及纠纷解决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通过明确的流程、严格的责任体系及⾼效的沟通机制,促进⼯程项⽬顺利推进,实现合同⽬标。

第⼆章管理职责2.1合同管理部⻔负责⼯程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归档及⽇常管理⼯作。

组织合同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合同执⾏情况。

协调解决合同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

2.2项⽬管理部⻔具体负责⼯程项⽬的实施,包括施⼯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

监督施⼯单位按合同要求履⾏合同义务,确保⼯程质量与进度。

及时反馈合同执⾏中的问题,配合合同管理部⻔处理相关事宜。

2.3财务部⻔负责合同款项的⽀付审核与⽀付⼯作,确保资⾦安全。

监控项⽬成本,分析合同执⾏过程中的财务⻛险。

第三章合同执⾏管理3.1合同交底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应组织项⽬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进⾏合同交底,明确合同条款、双⽅责任、履约要求等。

3.2进度控制项⽬管理部⻔应制定详细的施⼯进度计划,并与施⼯单位确认。

定期检查施⼯进度,对滞后情况进⾏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

3.3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国家相关标准进⾏施⼯质量控制。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单位⽴即整改。

3.4安全管理建⽴健全安全⽣产责任制,确保施⼯安全。

定期进⾏安全教育与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5合同变更与索赔合同变更需经双⽅协商⼀致,并按程序办理变更⼿续。

因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索赔,应按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4.1定期检查合同管理部⻔应定期组织对合同执⾏情况的检查,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报告,并向相关部⻔通报。

4.2绩效评估项⽬结束后,对项⽬执⾏情况进⾏全⾯评估,包括合同履⾏情况、成本控制、质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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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2.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开发项目。

3.职责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北京市朝阳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

3.2.北京市朝阳万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4.1一般规定4.1.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类合同中,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装饰、园林环境、勘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等合同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设计、媒介广告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公司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采用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并填写《工程评定标审批表》报公司领导会签,未合作过的单位还应附上《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详细规定及流程参见《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合同条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合同订立的管理4.2.1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文本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

4.2.1.1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

4.2.1.2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

4.2.1.5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2.2.1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4.2.2.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

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万科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容)。

4.2.2.3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报价清单、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报价的谈判记录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范围及保管费的计取方式、(发包单位)限价的范围和种类、结算可调价材料的范围和种类;◆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报价清单外项目的计价方法;◆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方法;◆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等、劳保统筹费等费用的取舍、计取办法及其包括的具体范围。

4.2.2.4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合同中应规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认定依据、结算核价办法,对于承包单位,可依据《北京市朝阳万科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其另外订立《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4.2.2.5总价结算办法:工程类合同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结算=合同价(或预算造价)+材料价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项目-减少项目”确定结算总价。

4.2.2.6结算和付款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及付款办法、保修维护办法及保修金处理办法;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形象进度分阶段确定付款金额,少采用分月审核进度款的方法;各期进度款累计不应超过总造价的80%;无准确施工图预算或无准确合同总价时,应充分考虑付款风险,尤其在施工中后期更应有效地控制好进度款,以防超付。

4.2.2.7廉洁合作约定:为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黑幕、保护职员,在总价较高的合同中,应与承包单位另外签署《廉洁合作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2.2.8保修协议:对施工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公司利益,应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限(返修过的部位保修时间应顺延)、保修责任、保修及时性的约定,以及因质量问题给小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承包单位应负责赔偿。

4.2.3合同起草、谈判与签署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期、质量等技术部分的起草、谈判和合同签署;成本管理部负责其中的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等经济部分工程的起草和谈判。

4.2.4合同审批流程:通过招标确定合作方后,由主办工程师填写合同审批表,在征得有关职能部门同意(会签)后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应按照合同的审批流程,工程合同审批流程如“图一”所示(图中实框为必经流程,虚框为按实际情况选择之流程;)。

工程合同审批流程:4.2.5为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于某些类别、一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合同,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4.3合同履行的管理4.3.1合同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主办部门一般至少就主体合同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摘要表》,发至各相关部门,并向工程、成本、采购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讲解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付款方式、发包单位职责(即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甲方分包等范围)、总分包的关系等,以便各岗位人员协调、配合;金额较小的合同,可只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摘要表》发送到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便执行。

4.3.2合同款支付4.3.2.1项目部的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合同款支付的经办,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付款审批表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支付;合同款支付审批按其支付金额规模确定审批流程。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如“图二”所示(图中实框为必经流程,虚框为按实际情况选择之流程)。

工程付款审批流程:4.3.2.2对保修金等余款的支付办法应作明确规定,除一般保修金外,可在合同中约定发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一定时间内扣押承包单位一定数额的渗漏保证金。

4.3.3合同变更的管理:合同订立后,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或者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示报告,部门经理同意变更的,经办人员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起草变更后的条款,再按照合同订立的有关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变更合同。

4.3.4合同结算4.3.4.1当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已全部完成,并且通过验收、达到了工程结算条件,由主办工程师协助合作方收集整理结算资料,填写《结算工作交接单》。

4.3.4.2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履约过程中承包单位存在违约情况等,主办工程师应在《结算工作交接单》作出详细说明及处理意见。

4.3.4.3由成本管理部负责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办理结算,并特别注意:奖罚条款的执行(如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等)、承包方承诺让利、各项费用的计取或扣除(如水电费、扣款项目、保修金等)、承包单位多报领的甲供材料、变更签证未如实实施的部分、钢材实际用量、主材价格等。

4.3.4.4工程结算的具体方法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北京公司实施细则》执行。

4.3.4.5工程结算要注意结算资料的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

4.3.5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工程类合同执行完后都应该办理履约评估,评估工作应由合同主办部门对发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承包单位的工期、质量、成本、配合等进行总结,并填写《供方履约情况评价表》;在保修工作完成后,支付保修款前,填写《供方保修服务情况评价表》。

4.4合同档案的管理4.4.1合同文本保管应遵循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4.4.2合同文本原件(包括合同文本、相关附件、补充协议、合同审批表等)应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管并及时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4.4.3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应全面运用成本管理软件,设立合同管理台帐,系统地填报合同的签定、履行、结算等动态情况。

4.4.4公司公章由专人管理,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同意后,合同文本才能加盖公章,并作相应的用章登记;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盖有有效印章的同时,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还需签字;每份合同原件由发包单位至少盖两个以上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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