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协的发展新趋势
日本农协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启示

日本农协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经验启示%笪管珊(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0)眼摘要演建立在农业小规模经营基础之上的日本农协在促进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以及组织建设上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就。
中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着与日本农协发展之初的相似背景:小规模土地经营格局、大量兼业农户的存在以及城乡一体化的诉求。
发展中的日本农协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完备的组织网络,并根据分化的农民及其多元化的需求不断调整组织功能,促使日本农协发展壮大。
借鉴日本农协发展的经验,可以更好地思考中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
眼关键词演日本农协;小规模土地经营;农户分化;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眼中图分类号演F306;F331.34眼文献标识码演A眼文章编号演1673-0461(2014)06-0027-05收稿日期:2014-03-06网络出版网址:/kcms/doi/10.13253/ki.ddjjgl.2014.06.005.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4-5-2813:16:15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路径研究》(NCET —11—0648);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湖北农村社会管理组织体系研究》(2013RW036)。
作者简介:管珊(1987-),女,湖北石首人,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组织社会学。
2014年6月第36卷第6期日本农协全称是“农业协同组合JA (Jap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是以“农业者”(包括农户以及小规模农业法人)为主体,由农民自主经营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日本农协是建立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之上,是世界范围内成功的组织形式之一。
1980年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合作联盟大会上,加拿大代表就称赞日本农协是为地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模范协同组合”,对日本农协在市场的“恶魔之手”下为保护农民所发挥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
日本农协经验对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启示

然而社区性组织为农民服务以及为农产 品开拓市场的职能并未发挥出来,某种 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结合日本农协 组织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社区性组织 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经济职能,将社区 不仅建设为农民的自我管理组织,也将 其建设成农民的经济组织,使其成为沟 通政府与农民关系的桥梁,为政府颁布 的农业政策以及对农业实施宏观调控提 供良好的媒介。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农 业合作组织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化还必须 要正确处理合作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利 益关系。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与“共同富裕”原则,以“先富带后富”, 以互帮互助的手段带动所有农户同奔小 康之路,维护农户在农业合作组织内部 的平等地位,以效率和公平作为农户利 益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 四、结语 日本农协发展的过程及经验表明农 业合作经济以及产业化转型是未来现代 农业的发展方向,也是确保农业基础地 位的有效保障。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 农协在如何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以及产业 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做法。我国 农业与El本有着较为相似的国情,应当 以农业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作为现代 农业改革的方向和发展路径。我国农业 合作组织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充当农户 与政府、农户与市场之间的媒介,为农 民提供技术支持、资金信贷支持、保险 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市场动向 以及销售途径等方面的指导与支持。政 府应为农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村经济产业 化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 确认农业合作组织的社会地位与法律地 位,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探索出具 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路径。
我国政府必须要对农业进行政策性的倾
斜,加大政策支持、财政资金投入。此外, 政府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大型农业设 备、农产品销售渠道以及农民资金支持 等方面给予便利。 (二)合理利用社区组织资源并协 调利益关系 纵观我国社区建设、农业合作组织 建设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化的过程,我国 社区性合作组织只是存在于人们的观念 中,大多数仅仅发挥了内部管理职能。
日本的未来产业发展趋势

日本的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日本的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引言日本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一直以来都是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的领导者。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和科技环境的变化,日本产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日本未来产业发展的趋势,包括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创新创业和新兴产业等方面。
一、数字经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
日本的数字经济正在迅速崛起,成为各个行业发展的驱动力。
首先,电子商务是日本数字经济的核心。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电子商务在日本逐渐兴起。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购物和在线支付,电子商务市场得以快速增长。
同时,日本的一些传统行业也开始转型,将线下销售模式与线上业务相结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其次,数字金融是日本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日本的金融机构也在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
比如,移动支付、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等新兴金融技术正在改变传统金融模式,推动金融服务更加便捷和智能化。
再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也是日本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
日本企业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产,通过对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可以发现潜在的商机和市场需求。
另外,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二、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是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日本一直以来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但仍有许多发展空间。
首先,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之一。
日本的研究机构和企业在机器学习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突破,但在算法的创新和数据的应用方面还有待提升。
其次,自动驾驶技术是人工智能的重要应用之一。
日本的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正在积极投入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希望将自动驾驶技术应用于交通运输和物流领域,提高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再次,人工智能也在改变日本传统制造业的发展模式。
通过机器人和智能化设备的应用,日本企业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三、可持续发展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日本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日本综合农协的发展经验借鉴——基于系统的视角

——基于系统的视角摘 要:近年来,关于农民合作社的性质、定位及发展走向等议题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基于相似的阶段性发展特征,日本综合农协为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系统梳理日本综合农协的运作模式,或许可为中国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中农民主体性缺失等问题提供新的解释思路。
本文基于系统视角,从日本综合农协的组织体系系统、制度设计系统、集体行动系统出发,描述综合农协的组织化运转,阐释农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的耦合发展,政府与农民双主体连接的过程,以及农户与组织间风险共担、生计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提出要在乡村振兴进程中挖掘和释放中国农民的主体性,就需要从政府的政策供给搭建农民合作化框架,从组织的协同去激发农民主体性活力,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培育搭建农民的协作平台。
总而言之,农民主体性是乡村建设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激发农民主体性意识、倡导农民主体性行动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可以为农业产业、农民主体、农村社区三位一体协同发展释放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日本综合农协;系统理论;农民主体性;乡村振兴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工作是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因此,畅通城乡间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就成为较关键的环节。
农民合作社以其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为实现农民现代化、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提供专业的平台,在促进要素平等流动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农民合作社在改善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附加值和总产值方面提供直接支持,在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对日常生活产品的消费能力方面积累相应的财富资本。
农民合作社能够改变传统的由城市向农村单向的贸易流动,促进经济融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而实现农业农民共同富裕。
关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调查与启示

关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调查与启示摘要: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日本农业中最大、最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
该组织以服务于农户为宗旨,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环节,为农户提供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在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文章以日本岐阜县海津郡农协生鲜果蔬分选销售公司为对象,通过调查实证研究了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投资、运行形式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效果。
并结合其经验,提出了以服务于农户为宗旨,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一、序言我国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伴随着农户经营形式的确立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不过,研究该问题的专家学者对于建立什么性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如何运行等问题各抒己见。
笔者在考察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建立与运营之后认为,其经验对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运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之前,我国学者对日本“农业协同组合”虽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绝大部分的研究侧重于制度、体制方面的考查,对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投资方式、运行形式以及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的调查研究见之甚少。
然而,其具体的投资及运行形式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因此,本文以日本岐阜县海津郡农协生鲜果蔬分选销售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和分析,阐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事业的投资方式、运行形式以及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并对比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性建议。
二、海津郡农协生鲜果蔬分选销售公司的创立与经营(一)海津郡的农业概况及西红柿产地的形成过程海津郡位于日本岐阜县的西南部,土壤肥沃,气候温暖,光照充足,农业自然条件优越。
让世界惊讶的日本农业商业模式

让世界惊讶的日本农业商业模式日本农副产品品质优良。
无论是大路货,还是新优品种,都是色泽亮丽,规格统一,令人赏心悦目。
在市场上,所有待销的农产品都是经过精心整理包装的,没有散装,更没有带泥、带枯叶出售的。
农产品的包装箱上都印有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姓名。
白菜有卖整箱的、一颗的,也有切成半颗或四分之一颗的,全都用塑料纸密封包装。
切开的白菜如当天卖不掉,晚上就扔掉。
辣椒有10个、也有5个一盒的,全都整整齐齐地排列在货架上。
萝卜、甜瓜、草莓、樱桃、番茄的漂亮外观和鲜美口味,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品种优是质量优的先决条件,精明的日本农民深谙此道。
日本政府除对大米的生产和流通实行一定的干预外,对其余农产品一律放开,由农民根据农协提供的市场信息和良种自行选择栽培。
日本农民从事生产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追求质量。
以稻米为例,一般每亩产量只有300~400千克,但所产大米无论在外观,还是在口感上都属上乘。
所以日本农产品不但销路畅,而且价格优。
生产模式先进、管理细致,是日本农产品质量佳的重要原因。
在日本,无论种植何种作物,都能体现出日本农民“绣花”般的细心与精致。
在一些地区,实行了无土栽培,温室大棚内种植的草莓、番茄等,其培育管理比苗圃、花圃还要精细,就像花卉盆景展示园一样。
因此,称日本农业为“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并无夸大之嫌。
外在美的背后,是日本农民对农产品品质的刻意追求。
例如,在梨园,每根梨树的枝条都被绑在钢丝网上,引导其平行向四周伸延,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阳光和空间。
由于坚持科学栽培,梨个大、肉嫩、味美、每只梨都在0.25千克以上。
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程度是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日本农业生产的专业分工十分明确。
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产业特色,一个农户有一个农户的主导产品,优势互补,相互依存,共同构建起了日本农业经济的整体框架。
日本农户的专业化生产格局更为明显。
一般来说,日本的农民都是专业户,种草莓的都种草莓,种番茄的都种番茄,种鲜花的都种鲜花。
日本农协的发展历程、组织、功能及经验
日本农协的发展历程、组织、功能及经验作者:陈柳钦(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 来源:《市长参考》添加日期:10年01月14日日本是个岛国,国土面积37.77万平方公里,人口1.27亿人,其中农业人口比例近30%,是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属典型的人多地少国家。
日本资源比较贫乏,山地和丘陵约占总面积的80%,耕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13.5%。
日本农业是典型的小农制,户均耕地面积1.47公顷,农业经营以分散、细小的农户为单位。
日本经过二战后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得益于日本别具特色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日本农协的有效运作。
农协作为代表农民利益的流通中介,支撑着日本现代农业的发展。
日本农协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之一。
日本农协全称为“农业协同组合”,协同一词,意为协作、相互扶持;组合一词,相当于中文的组织、团体、集体,农业协同组合也可译为农业合作组织。
日本农协是一个遍布城乡、由农民志愿联合、自成系统的庞大的经济合作组织,是一个服务于农户、农业与农村的综合性服务体系。
它包括了金融部门、农业相关事业部门、生活及其他事业部门、营农指导事业部门(指主要负责对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各种指导协助的部门)等。
它的业务包括对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的指导,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购置,农产品的加工储存和销售,直至储蓄、信贷、保险、医疗、旅游、观光、文化娱乐等,几乎涉及农民从生产到生活的一切方面。
一、日本农协的发展历程日本农村农业经济组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以后出现的“同业组合”。
这种“同业组合”主要存在于茶叶、蚕丝业中,由农民和手工业者自发组织,从事产品和生产资料的销售和购买以及生产资金的相互融通,是农业经济组织的雏形。
1900年,日本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合作社的法律——《产业组合法》,对合作组织予以扶持和鼓励。
1905年,“大日本产业组合中央会”成立,产业组合得以普及。
1920年,经济危机席卷日本,农业生产等受到严重影响,产业组合也受到严重冲击。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文章阐述了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由保障生存权向发展权转变,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多功能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
探讨对中国农村养老制度的启示:由保障生存权向保障发展权转变;建设全方位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和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农村福利组织。
标签: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保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日本,农业生产建立在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世代靠土地为生,且人多地少,与我国农村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
[1]随着日本城镇化迅速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
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日本当年经济发展困境。
通过探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经验,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一、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20世纪30年代,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时期。
因侵略战争的需要、向殖民地大量移民、自然灾害严重等,[2]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迫使日本政府关注农村问题。
1938年颁布《国民健康保险法》,正式实施农村居民公共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确保国民健康保险全面实施。
“二战”后是逐步形成时期,日本依照美国占领军司令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救济和福利的计划》,制定了以全体国民为保护对象的社会辅助政策,先后颁布了《生活保护法》、《国民养老金法》等法令。
1961年日本进入全民医疗保险时代。
1970年后陆续制定《农民养老基金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战略》等法令,把老人的医疗保健独立出来,即使在农村也可安度晚年。
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凸显,围绕《黄金计划》实施相关举措。
2000年4月正式施行《护理保健法》,克服了过去老年公共护理制度的缺陷。
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和经验研究
XIANGCUNKEJI 2017年5月(下)23日本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和经验研究白冰洁高美玲(河南工业大学,河南郑州450001)[摘要]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相对缓慢,亟待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而日本农业现代化水平居于世界前列,基于此,本文分析日本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为我国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日本;经验[中图分类号]F3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17)15-23-11日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做法日本国土面积狭小、自然资源匮乏,农业发展的资源禀赋不占优势。
因此,日本走出了优先改良品种和土地,后进行机械化推广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日本农业现代化的路径具体为土地改良-化学化-良种化-机械化[1]。
我国虽然国土面积大,但人均耕地资源少,我国的小农经营等特点与日本农业发展有很大的相似之处。
因此,分析日本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日本基于土壤贫瘠和耕地面积小等因素,1947年颁布《土地改良法》,通过平整水田、垦田造田等措施改良土地,并实现水利化指标的极大提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工业迅猛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大量化肥、农药,农业生产实现化学化;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改良品种来提高土地生产率,通过资金投入支持研发,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良种化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1953年日本政府颁布《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始其机械化进程,一方面依靠本国先进的工业技术为农业生产提供适宜的中小型机械,另一方面积极引进欧美国家先进的农机具,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2]。
日本农业现代化程度高,与其国内工业反哺、农协组织、政府保护有着密切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审时度势提出工业立国、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
日本通过高附加值、高利润的加工制造业进行了资本积累,并抓住国外发达国家需求旺盛的机遇规避本国需求有限的制约,发达的工业和巨大的财力为反哺农业奠定基础,通过加大财力支农,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
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
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及启示作者:董佳佳王利艳来源:《商业经济研究》2018年第01期内容摘要:在急剧变化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新形势下,日本农协的发展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制约因素。
农产品市场营销作为日本农协的核心内容,如何应对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是日本农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结合市场经济学理论,从产品开发营销、市场管理、人才培养等角度提出了日本农协在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新战略,以期对完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活动中的职能,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有所启发。
关键词:日本农协农业经济营销事业市场价值链日本农协实施市场营销新战略的背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一直处于漫长的调整和恢复之中,作为全球经济体的一员,日本同样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缓慢等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日本对国际市场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如何提高日本的国际竞争力,是日本政府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日本在2013年加入环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TPP),根据TPP协议,日本将逐步取消80.97%的农林水产品关税。
因此,日本国内的农业政治也势必会产生新的动向。
自2012年安倍政府执政以来,为振兴日本经济,推行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措施。
在安倍经济学的成长战略中,甚至提出“农协改革是岩盘规制改革的象征之一”,强烈反映出日本农协进行结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日本政府在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正式推出以推动日本经济增长为目标的“日本再兴战略”,提出“在农业方面,飞跃式扩大农业生产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加速企业参与等方式,灵活运用企业经营的技术手段,通过农工商合作达到6次产业化,通过扩大出口增加附加价值,追求实现吸引年轻人加入的有周末和工资的农业,有必要进行大胆的创新型结构改革”。
日本农协在自身发展和变革的过程中,也越来越体现出自身的局限性,面临着新的困境。
在日本农业非农化、兼业化、老龄化等发展趋势的影响下,日本的农业后劲不足,农协的基础逐渐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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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收稿日期:2001-11-18作者简介:张秀娟(1978—),女,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
日本农协的发展新趋势张秀娟,胡雪梅(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18) 摘要:日本农协具有组织严密、参与广泛、服务全面、管理民主等特点,政府对农协的法律支持、财政补贴及人才培养是农协制度成功的经验,面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国际化等新形势的挑战,改组农协组织,扩大规模,引入企业经营机制是农协发展的新趋势。
关键词:农协;合作经济组织;组织体系中图分类号:F 33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85(2002)01-0043-03 日本农协是“农业协同组合”的简称,它是以协同组合主义思想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户和非农户自愿入股参加,是农民自己的组合体。
农协根据1947年颁布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建立50多年来,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日本农协的主要特点与成功经验(一)日农农协的主要特点。
1、组织上的严密性。
日本农协制度采取三级系统的组织体系,即分为中央农协、县级农协和基础农协。
基础农协是以市、町、村行政区域为单位组织起来的,称为“单位农协”;以“单位农协”为团体会员组成都、道、府、县一级或相当于这一级的组织;以都、道、府、县一级组织为团体会员构成全国一级的组织。
而且,每一级农协组织都与本级行政组织相对应,关系密切。
2、参加的普遍性。
日本每个村都有农协的基层组织,几乎把每个村庄的所有农户都组织起来,使农户与农协紧密结合在一起。
目前,全国有99%以上的农户参加了农协,这一比例远远超过了欧美农业合作社发达的国家。
3、服务功能的全面性。
日本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农民的各项服务基本上都由各级农协承担。
用日本流行的一句话说,农协的职能就是为农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帮助。
农协所从事的主要事业从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到农产品的加工、销售和信用、保险等,涉及农户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4、管理的民主化。
农协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有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特点。
农协采用一人一票制的管理方式,以便充分发挥组合员的民主权利。
为确保组合员的主体地位和经济利益,日本每一个综合农协、每一个联合会甚至农协中的一个部会都有一套章程、规约、规程。
虽然农协也吸引一些“准会员”,但“准会员”只有参与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34经济纵横 1 2002 世界经济举权,并且其利用农协的各种业务设施的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社员利用总额的20%。
(二)日本农协制度成功的经验。
1、国家把农协制度作为发展农业的组织措施,以法治社,为其发展创造前提条件。
农协组织得以顺利运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其发展之初就取得了合法的社会地位。
日本农协从1947年由产业组合改建以来,一直就有一个《农业协同组合法》对其发展予以规范。
并且日本政府还根据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改原有的法律和制定新的法律,使农协的一切活动都有可靠的法律依据。
该法到目前为止,随着情况的变化和发展已修改了28次。
2、政府对农业和农协的扶持力度大。
日本农业是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因此,巨额的投资不可能通过农户自身的积累来完成,而在很大程度上靠国家的财政投资和优惠的金融政策来实现。
目前日本政府每年拨款大约10亿日元对农业进行补贴,主要用于大型水利设施的建造、农产品的价格补贴等。
与财政政策相配合,日本通过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解决了农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同时,政府还给农协优惠于一般私人企业的税收政策,断法不适用于农协经营的农产品和农资,农协的法人税比一般企业低10%等。
3、重视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与人才的培养。
日本政府一贯重视农业科研与推广工作,通过正规教育和社会教育并举的办法,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农业科技人才。
农协也建有完整的教育体系,用协同共济精神培养农协人才。
国家设有农协中央学院,各地方有41所农协大学及各种研修中心。
农协有严密的科学研究体制,向农民普及农业技术和科技新知识,传播农业经营、市场动向、品种改良等信息的农业经营服务业和农事改良普及实业(如农业试验场,农业技术普及站等)遍及全国各地。
日本本身的民族性因素也是农协成功的经验之一。
日本人的集团归属意识很强,具有很强的组织性和在集团生活中的协调性。
因此,合作思想与日本的集团主义是统一的。
虽然合作思想最早在工商业中萌发,但由于农业的特点,对自然条件和自然环境依赖性强,加之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势单力薄,难以抵御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所以合作经济在农业中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可见,农协是集团主义在日本农村中的具体表现,是农村的“株式会社”。
二、日本农协发展面临的挑战进入90年代后,由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化等宏观环境的变化以及日本农业的发展和农协内部因素的变化,使日本农协的发展面临着新的转折点,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1、农协在经济上的优势已经削弱。
1994年以前,农协有为国家收购大米之类的粮食的业务。
这一业务使农协不但在政治上受益,而且经济上更有好处。
但在1994年日本开始实施《新粮食法》后,规定了国内粮食流通的完全市场化,这就意味着除农协组织以外,各种民间企业、商店都可以参与粮食经营。
这样,农协长期独享的粮食专营的局面被打破。
农协为了发展,只能在推销消费品和参与股票市场等方面另辟出路,但这些方面全都是农协的劣势。
2、农业生产兼业化、妇女化、老龄化问题的存在,使农业生产后继力量不足,农协的组织基础在退化。
随着日本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中的兼业农户不断增加,目前约占农户总数的85%。
农业劳动者中有60%为妇女,大量妇女不仅是家庭主妇,也是主要农业劳动力。
此外,农业劳动力中, 65岁以上的老人所占比重也由1960年的7%提高到2000年的约40%。
而其中农村青年不愿从事农业生产,大量流入城市,更加剧了农协组织基础的退化。
3、组合员成分的非农化导致农协的非农化。
作为农民自发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农协的参加者大部分是农民。
但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在农村社区中非农民居住者的比重开始上升。
为得到农村社区内所有生活者(包括农民和非农民)对合作经济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对不满足农民资格但又愿意参加农协合作活动的人(包括团体),农协同样也接受其为合作组织的成员,不过其资格为“准成员”(按照《农协法》的规定:农业的准会员只有活动的参加权,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据日本农村水产省《综合农协统计表》反映:1960年农协组合员总数为653.5万人,其中正组合员为578万人,占总数的88.45%;到1994年,农协组合员总数为896.6万人,其中正组合员为546.1万人,占总数的60.91%。
由此可见,组合员成分44经济纵横 1 2002 世界经济的非农化,使农协的群众基础越来越薄弱。
4、国际竞争压力的强化,使农协的经营步履维艰。
由于日本农业是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劳动生产率低,造成农产品的成本过高,从而影响了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近几年,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日本政府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对农业的保护手段和政策实施力度有所降低,同时日本政府也在进一步放开大米、柑桔、牛肉等农产品市场,废除了国家对这些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实行自由贸易,这将给高成本的日本农业和农协组织的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5、经营管理问题。
首先,由于农协的充分民主管理,导致了其决策的迟缓和快速反应能力的迟钝,造成了时间和资金的浪费。
其次,农协的经营业务方向越来越脱离农民、农业、农村。
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农协经营状况不断恶化,目前约有50多个农协(占农协总数的2.7%)陷入赤字经营,且呈扩大趋势。
农协为摆脱困境,求得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向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企业化方向转变,如为农民提供的生产资料的比重下降,而推销生活消费品的比重却明显增加。
再次,经营的中间环节多,费用高。
日本农协目前采取的是三级制的组织体系,职员达47万人,工作人员的增多,使费用急剧上升,必然引起会员收益的减少。
此外,由于农协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
日本农协大部分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社员在350 -750户之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不断发展,规模小的问题日益突出。
三、日本农协的发展新趋势1、不断进行制度创新。
为强化农协的组织基础,解决农业劳动力的不足问题,从1986年起基层农协开始改变原来的一户一个农协正式组合员名额的标准,导入复数正式成员的制度,使农家青年、妇女都可以作为农协的正式成员参加农协的组织活动。
这一制度虽然从长远看会造成农业劳动力的妇女化,但也解决了燃眉之急。
同时,农协为支持人才与技术的交流,鼓励自愿务农,在资金上也给予一定的补贴。
对于务农的年轻人,农协还为他们制定学习计划,增加农业技能。
2、规模不断扩大。
为增强基层农协的竞争力,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和费用,农协组织在向大型化发展。
农协走向大型化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并会,即几个农协组织直接合并,这是主要途径;二是农协之间在某一方面建立联合组织,或订立某种协议,进行协同经营,但协作各单位仍保持其独立性;三是农协通过自身积累来扩大规模。
1997年10月日本农协全会通过决议,提出到2000年底全国基层农协的数量减少到532个。
截至2000年底,农协数量已由1992年的3073个减少到1411个,距离532个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
虽然已经合并的多数农协,其经营、竞争能力增强的效果尚未体现出来,但这是大势所趋。
预计农协合并计划仍将继续推行。
3、改组农协的组织体系。
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费用,提高效率,农协将进行改组。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改“基层——县——中央”的三级组织体系为“基层——中央”的二级组织体系,即将县一级联合会合并到全国联合会,形成中央——基层广域的组织体系。
也可以合并基层农协,将原来的一个町村有一个基层农协改变成若干个町村有一个广域农协(仍是基层农协)的形式。
到2000年4月,已完成了全国47个县级联合会与全国联合会的合并。
4、引入企业经营机制。
由于农协经营环境的恶化,使农协向企业化经营方向转变,但由于农协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在引入企业化经营机制的同时要同合作经营组织的原则结合起来,以保障农协经营不违背农民团体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
目前,比较成熟的方案是实行常务理事会负责制,聘任社会上的企业家担任常务理事,具体负责农协的日常业务经营。
5、加强农协组织建设,精简机构,提高服务效率。
为了保证上述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日本政府从法律上加以规范,为改革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如修改现行的《农协法》的有关具体规定,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等。
新一轮的《农业协同组合法》的修改方案已提交国会。
(责任编辑:蔡玉胜)54经济纵横 1 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