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赣人社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创新优化特殊人才评价机制,加大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倾斜力度,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我们修订了《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1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四章附则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为各类对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开辟“绿色通道”,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江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突出贡献人才,是指具有特殊潜质、在某一专业领域成果显著、知名度高、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有突出贡献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继续教育等限制,按本办法申报评审相应的高级职称。
第四条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科学人才观,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鼓励创新、超越和探索,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一、学历及资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高级职称评审 设计文件范文

高级职称评审设计文件范文尊敬的评审专家:经过多年的努力,我诚挚地向您提出我的高级职称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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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积极参与行业的学术交流和专业讲座,并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
我认为,设计师需要不断保持创新思维和学习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
我也在教育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我担任过设计类课程的讲师,并指导了许多学生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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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评审,我希望能通过您的专业意见和指导,重新评估我的工作和成果,以便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再获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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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评审我的申请。
我期待着您的回复,并希望能有机会与您进一步交流和探讨。
衷心地感谢!您诚挚的申请人(姓名)。
2023年新闻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2023年新闻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原创版】
目录
1.2023 年新闻高级职称评审文件的概述
2.评审文件的具体内容
3.评审文件的实施和影响
正文
2023 年新闻高级职称评审文件已经发布,该文件旨在对新闻行业的
高级职称进行评审,以表彰那些在新闻行业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人才。
评审文件详细介绍了评审的标准、程序和具体要求。
首先,评审的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
职业道德主要考察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事实、客观公正报道等。
业务能力则主要考察新闻工作者的采编播能力、新闻策划能力以及新闻评论能力等。
业绩成果则主要考察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成果,包括发表的新闻作品的影响力、新闻报道的深度和广度等。
其次,评审的程序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初审由新闻单位自行组织,复审由省级新闻主管部门组织,终审由全国新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
评审文件明确规定了各个阶段的评审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最后,评审文件的实施将对新闻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它可以激励新闻工作者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以做出更好的新闻作品。
另一方面,它也可以促进新闻行业的人才流动,让更多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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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定向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教育部定向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乡村教育振兴是乡村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振兴乡村教育的关键在于要让乡村教师安心坚守乡村一线,要有“留住人”的具体措施,解决乡村教师参评不同级别职称困难的问题就是重要环节之一,因为解决了这个难题就是实实在在地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
实际上,从2019年开始,就有湖北、河南、辽宁、黑龙江、福建、宁夏、山东、江西等八省份着手制定面向乡村教师达到规定年限即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参评不同级别职称的倾斜措施,让这些省份的很多长期坚守乡村基层一线的乡村教师们实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职
称梦想。
2020年9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总结以上八省份做法的基础上明确了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进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和比例单列,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022年4月1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印发的意见当中所明确的条款并提出要给予特殊支持。
这样的一系列高规格的文件表明了乡村教育振兴中的关于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
斜政策即将全面铺开。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指的是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一定年限
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参评职称的绿色倾斜通道并且评价结果以及兑现的岗位待遇仅限在乡村学校任教有效。
所有乡村教师都将迎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审特殊措施,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能够获得这样的支持是值得称道的。
2023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

2023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摘要:1.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概述2.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具体内容3.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实施情况4.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意义和影响正文: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是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重庆市工程类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
本文将从文件的概述、具体内容、实施情况以及意义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概述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是对重庆市工程技术领域高级职称评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了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文件的出台对于加强重庆市工程技术领域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具体内容1.评定标准:文件明确了工程类高级职称的评定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要求。
2.评定程序:文件规定了工程类高级职称的评定程序,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批准等环节。
3.评定组织和管理:文件明确了工程类高级职称的评定组织和管理职责,包括评委会的组建、评审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等。
三、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实施情况自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发布以来,重庆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程技术领域相关单位和行业协会等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了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
截至目前,已有一批工程技术人才通过了高级职称评定,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意义和影响2023 年重庆工程类高级职称评定文件的实施,对于加强重庆市工程技术领域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程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最新版】
目录
1.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概述
2.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主要内容
3.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一、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概述
沈阳高级职称文件,即《2023 年沈阳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是沈阳市针对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文件旨在规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选拔优秀人才,促进各行业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主要内容
1.评审范围和对象:文件明确了高级职称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沈阳市各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评审标准:文件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标准,涵盖了学术成果、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3.评审程序:文件明确了高级职称评审的程序,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批准等环节。
4.评审组织和管理:文件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组织和管理要求,包括评审委员会的设立、评审工作的监督和违纪处理等。
三、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实施与影响
1.实施:沈阳市高级职称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单位需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影响: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活力,提升沈阳市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总之,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出台对于推动沈阳市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选拔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各高评会组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
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06•【字号】豫人社办〔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6日目录总则分则附则(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医疗类)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为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类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在编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含上级机构派出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一)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或位于县(含县级市,不含区)域内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文件
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文件一、引言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是我国职称制度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推动我国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广大职称评审申请人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评审要求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要求职称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能够在该领域内做出重要学术贡献,并在专业实践中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评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成果职称申请人应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其发表在具有一定学术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期刊或出版物上。
这些学术成果应体现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内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
2. 学术贡献职称申请人应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能够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场合发表重要学术观点和见解,对学术研究和学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 实践经验职称申请人应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将学术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果。
三、评审程序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
1. 申请职称申请人需按照评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实践经验证明等。
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2. 初审初审环节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
初审结果将决定申请人是否进入复审环节。
3. 复审复审环节由专家组进行,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
专家组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学术贡献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
4.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并通知申请人。
评审结果一经公示,将作为申请人评审成功与否的依据。
四、评审标准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将按照一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分,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学术贡献和实践经验等方面。
评审标准应明确、公正,评审结果应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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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效的申报材料,提交时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公示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群众
监督,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申报的材料要求实行单位内 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材料 需由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公示,公示公告式样 和内容见附件 12。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所有信息应在申报前进 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7 天,公示需张贴在本单位出入人员较多的 醒目位置。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六、其它事项 (一)“省卫生高评办”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 2009 年 2 月 23 日-3 月 3 日,申报者个人报送、逾期报送,不予以受理。 (二)各市州、直管市材料由市州职改办为单位统一造册上报 , 部、省属单位直接造册报送,报送材料地点:湖北省卫生人才交 流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东湖路 165 号省卫生厅一楼 103 室)。 (三)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 号文件规定,
基础学历
中专 1977/07
****中专
出生年月 19**-** 何时取得何种职(执)业资格 本专业工作年限 **年 申报类型 单破
1991-12-01
中医
无
现申报何专业技术职称
继续教育
达标
1999/05 执业医师
行政职务
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外语情况 2005 年 A
申报学历
大学本科
学士 2004 年度考核 合格 计算机情况 2005 年中级
最高学历
大专 1985/07
****学院
中医
无 2005 年度考核 优秀 水平能力测试 2005 年高级
从事专 业技术 工作简
历
1972 年 12 月—1974 年 5 月 下乡,*****村赤脚医生
1974 年 9 月--1977 年 7 月 *****中专 中医
1977 年 7 月---
****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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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评审,也需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十四)改报转评专业人员需提交《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
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见附件 11)原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省卫生高评办”不直接审核原件,由各地、各单位对
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 须经申报者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市州职改办审核原件并加盖 公章、经手人签名方为有效。各单位人事部门需集中留存申报者 相关材料原件 3 个月,以备抽查。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取消其评审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省卫生厅科技进步**等奖
任期内 发表论 文论著
情况
时间 2002/06 2003/09 2002/08 2005/04 2003/09 2005/02 2006/04
著作(文章)名称 ******的治疗作用 *************** 常用*****方法 *********学(大专教材) *******实验诊断 ********** **********
任职 期间 奖励 情况
*****年 *****年 *****年
****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 省卫生厅优秀**** ****市劳动模范
2006 年 4 月 全市*****学术会议暨专题讲座
时间
成果名称
排名
简要备注
任期内 科研成
果
2004/02 2004/01 2005/01 2003/09 2002/08 2005/04
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七年以上; ⑥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六
年以上,在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岗位上,从事 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
⑦在上述⑤⑥规定的工作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上述规定 的相应年限,并在职后取得专科学历后,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 技)师工作七年以上;
*******的研制及临床应用 ************* *********临床应用 ************ ********************** *****************
2
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
****市科技成果**等奖
2*市科技局鉴定
1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二)2007、2008 年在岗,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还需符合省 职改办[2008]36 号文件有关规定),均可申报评审;卫生行业实行 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和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 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 [2000]158 号、鄂职改办[2001]89 号和鄂卫高评办[2005]4 号文件 规定执行(见附件 1)。 (二)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于“大学普通班”学历申报 高级职称,按照本科学历正常申报评审。 三、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按照要求继续使用“湖北省职称改革 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安装程序(有单位版和个人版两种) 和相关说明可在湖北省卫生厅网站( )、湖北省 人事厅网站()或武汉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 ( )下载。单位报送材料同时还须报送本单位《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表样见附件 2)以及申报人 员电子版信息(以光盘形式),花名册和电子版均由单位用单位 版 “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导出生成。每个申报者申 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表样见 附件 3)一式两份,表格为系统自动导出生成,盖章有效;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三)《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
(四)申报材料内容中第四、十三、十四项以及外语、计算机 免试证明均需经省职改办审核盖章方有效。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表格要求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 工整。所有复印件的用纸要求使用 70g 以上 A4 纸,每份申报材料 都必须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1、2 项单独放,不装订,3-14 项 按顺序依次装订),达到规范化、档案化,凡零乱无序或部分必备
2004 年
2005 年
日
备注
注:此表由报送单位用单位版软件自动生成,盖章有效。
附件 3:
湖北省 2006 年度 卫生 系列 ** 专业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填写样表)
姓名 张** 单位
***市****医院
性别 女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
现任何专业技术职 务
中医内科学 主治医师(中级) 任现职起始时间
(二)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专业负责审核,严格根据申报 者实际所从事的岗位核对其申报专业,对于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 、 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申报者,省卫生高评委不予评审。
(三)申报材料中的论文,要求为任现职内在经国家新闻出版 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 公开发表、且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学术交流论文为在全国性或省 级学术会议上进行交流或宣读的论文(要有论文汇编)。论文和 论 著要求复印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不全的论文 无效。
—2—
格审核表》(见附件 4)原件; (四)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证明(见附件 5)原件; (五)身份证、毕业证、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
证书(申报高级职务医师提供医师资格证,护师提供护士执业证 ) 等证书的复印件;
(六)《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表》(见附件 6)原件; (七)论文、著作或科研材料复印件; (八)外语(医古文)、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成 绩单)复印件,免试者须提供免试审批表(见附件 7)原件; (九)其它相关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材料:要求为省、市、州、省直管市 卫生系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按照省卫生厅《湖北省卫生技术 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鄂卫发[2004]68 号)和《湖北省继 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鄂卫发 [2007]25 号)文件要求,填写《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见附件 8)原 件和学分证明的复印件,2007(2007 年退休人员)、2008 年度申 报人员要求提供的学分取得时段为当年 1-12 月。 (十一 )《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 表》(仅县级以上 医 疗机构申报副主任医师者提供,表样见附件 9),相关要求按省委 组织部、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 医师前到农村服务的通知》(鄂卫发[2004]109 号)文件执行; (十二)2006、2007 两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复印件; (十三)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 件 10)原件,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破格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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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摘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的; 2、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的; 3、受行政处分者未满处分期的。 二、学历和资历要求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 (药、护、技)师或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主任 医(药、护、技)师或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 (药、护、技)师或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④职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 作达到上述的相应年限,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医(药 、 护 、 技)师或副研究员工作五年以上; ⑤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二十五年,中专毕业后三十年,取得 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五年以上,按破格申报,按正常评审。 ⑥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博士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达二年以上,取得主治(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