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权力体系——张培峰
关于福柯知识和权力思想

关于福柯知识和权力思想的一些浅见摘要:福柯是法国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他强调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并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考古学和谱系学两大方法,以其为代表的研究对象就是知识和权力。
福柯的权力思想十分独特,他批判性的分析了话语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提出知识、真理是权力的形式,权力若离开了知识和真理,也就不成其为权力。
关键词:知识型;考古学;知识;谱系学;权力话语;正文:福柯(Michel Foucault)是法国是法国从结构主义向解构主义过渡的哲学家,他研究西方文化中一些边缘性现象,通过对西方世界微观的统治机制做了社会学的研究,对其中一些具体现象提出了批判。
包括其对西方现代性的批评,具有对其时代的反叛性与颠覆性。
福柯历史类的著作包括《古典时代疯狂史》、《规训与惩罚》,哲学类的包括《知识考古学》、《词与物》。
福柯在其后期著作中运用了谱系学的方法,通过对历史中资料的挖掘整理来探讨权力机制其本源和作用。
福柯思想理解的两个重点方面在于“知识型”和“权力理论”。
一、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理论在福柯的早期研究中(1970年以前),从福柯的博士论文《疯癫与文明——古典时期的疯狂史》(1961)到《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1963),从《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1966)到《知识考古学》(1969),虽然论述的问题不同,却无不贯串着考古学的方法,可见考古学在福柯前期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福柯用“知识型”这一术语指称特定时期知识的产生,运动及表达的深层框架。
通过对知识起源及历史的探究深入挖掘出一套产生知识,衡量知识,支配知识的控制规律和内在规则。
福柯认为知识是一种在不同时期控制人,统治人的力量。
他区分出了四种知识型:包括以文艺复兴时期(以相似性来判断事物,形成知识);古典时期(把表象,外在经验当作知识);现代时期(以自我表现,即“人”的观念就是一个知识的产物,“人”的意义在此时期形成);当代时期(以无意识力量,如通过精神分析学,人类学等的发展诠释,文化层面的“人之死”,人被解构化,消解,提出了人的“不在场”)。
福柯的权利谱系的内容和特点

福柯的权利谱系的内容和特点福柯(Michel Foucault)是20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和社会学家,他研究了权力及其运作机制。
他提出了权利谱系的概念,试图揭示权力的复杂结构和其对个体的影响。
福柯的权利谱系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现代权力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福柯权利谱系的内容和特点的详细阐述。
一、福柯的权利谱系的内容1.权力的分析层面:福柯的权利谱系主要关注权力的运作机制和影响,以及权力如何塑造个体和社会。
他分析了权力在各种层面的展开,包括微观层面的制度和规则、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并对权力关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2.权力的调查对象:福柯的权利谱系并没有固定的研究对象,他认为权力无处不在,并渗透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和个体的生活中。
因此,他的权利谱系理论可以应用于不同领域的研究,如政治权力、知识权力、社会控制等。
3.权力的运作机制:福柯通过权力知识关系的分析,揭示了权力如何通过知识与文化的制约和影响来产生,并通过社会机构和规训实践的运作来巩固。
他认为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动态变化和复杂性的特点。
4.权力对个体的塑造:福柯在权利谱系中探讨了权力对个体的塑造和规训机制。
他关注权力如何通过各种规训技术和知识制度来规范和引导个体的思想、行为和欲望,以实现权力的目标。
5.反抗与权力:福柯的权利谱系也探讨了个体如何通过反抗来对抗权力的影响。
他认为在权力运作的过程中,个体可以通过知识的获取和解构来揭示和挑战权力的机制,从而获得一定的自由度。
二、福柯的权利谱系的特点1.关注权力的微观层面:福柯的权利谱系并不关注权力的宏观结构,而是聚焦于权力的微观层面。
他通过权力实践的具体细节和机制,揭示了权力如何通过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来塑造和规训个体。
2.强调权力与知识的关系:福柯认为权力与知识是密不可分的,权力的运作需要建立在对知识的掌握和处理之上。
他揭示了知识如何成为权力的基础,并通过知识传授和制度化来加强权力的控制。
3.强调权力的历史性:福柯的权利谱系理论强调权力的历史性,他认为权力关系是特定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的产物。
福柯的权力观

福柯是后现代主义群体中的领军⼈物。
他的思想怪异、与众不同,却博⼤精深、影响⼴泛。
其种关系性的权⼒,它在⽆数个点上体现出来,具有不确定性,⽽不是某⼈可以获得、占有的⼀种物,权⼒纯粹是⼀种关系,是⼀种结构性的活动。
福柯将权⼒视为⼀种关系的观点,显然受到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的影响。
福柯曾经同著名的结构主义者阿尔都塞有过交往,并接受了他的某些观点。
注重对事物的关系、结构的考察正是结构主义的明显特征,将权⼒视为⼀种关系体现了福柯思想中的结构主义倾向。
视⾓之⼆:权⼒是⼀种相互交错的⽹络。
在福柯那⾥,权⼒是⼀种关系,但它不是⼀种⾃上⽽下的单向性控制的单纯关系,⽽是⼀种相互交错的复杂的⽹络。
⼈们通常把权⼒关系视为单向性的,掌握权⼒的⼈对被其统治的⼈实施⾃上⽽下的控制、⽀配,从⽽构成了直线式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福柯认为权⼒关系并不是这样简单的,⽽是相互交错的关系⽹。
“权⼒以⽹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上,个⼈不仅流动着,⽽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同时运⽤权⼒。
”每个⼈都处于相互交错的权⼒⽹中,在权⼒的⽹络中运动,既可能成为被权⼒控制、⽀配的对象,⼜可能同时成为实施权⼒的⾓⾊;个⼈在这种⽹络中既是被权⼒控制的对象⼜是发出权⼒的⾓⾊。
不能简单地区分占有权⼒的统治者和被权⼒控制的被统治者,权⼒关系并不简单地表现为这种模式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权⼒不应被视为某些⼈可能占有的特权,⽽是“⼀个永远处于紧张状态的活动之中的关系⽹络。
”正是基于权⼒是相互交错的⽹络的看法,福柯反对将权⼒关系看作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元对⽴。
视⾓之三:权⼒是⽆主体的。
福柯站在后现代性的⽴场上把主体看作是现代性理论的虚构,看作是⼈本主义的骗⼈的把戏,为此他呼吁解构主体。
现代性理论是确⽴在⼈本主义的基础上的,⼈本主义预先假设存在着⼀种先于社会的其他⼀切的主体,⼀个崇⾼⽽伟⼤的“⼈”。
福柯在前期的《知识考古学》中就⼒图揭⽰主体是⼀种虚构物,在《词与物》中则预⾔了“⼈的消亡”,这是继尼采的“上帝死了”之后提出⼈死了的问题,引起了极⼤的轰动。
浅析福柯的权力理论

浅析福柯的权力理论作者:谢欣然来源:《青年文学家》2012年第11期摘要:关于权力问题的论述,在福柯著作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
福柯思想体系异常的繁杂、吊诡,他所涉及的问题几乎涵盖了社会和人的思想的一切方面,虽然他关于权力的问题并没有单独拉出来自成一个体系,但是在他的许多著作中,他都不断地探讨了权力的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福柯对于传统权力的理论的批判和对现代权力观的述评两方面来浅析福柯的权利理论。
关键词:福柯;权力;传统权力理论;现代权力观[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2)-11-0206-01一、对传统权力观的否定传统的权利理论将权力视作为基本上是法律机制的起否定和禁止作用且具有大量消极的效果(排斥、阻碍、否认等)事物。
但是福柯特别强调:“我所说的权力,不是指保证一个特定国家的公民服从的一组机构与机制,也不是与暴力对立的以法规面目出现的征服手段。
而且我头脑里也没有一个集团统治另一个集团的普遍系统的概念,这个系统通过一系列途径充斥整个社会。
这一从权力角度所作的分析,决不能以国家集权、法律形式或统治整体为出发点,这些只是权力的最后形式。
”[1]一元化国家机构意义上的权力或者一个社会集团用来压迫另一个社会集团的权力都不是福柯所要解释的权力。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和国家机器的的确确是权力最本质的表现形式,但是决不能说法律和国家就可以被认为是权力的所有方面,其实权力的涵盖范围远远大于法律和国家机器所能企及的范围。
在君主制时代,无论国王还是女王都可以行使他们的权力,因为权力完全隶属于他们。
但是一旦到了古典时代或是现代,权力的位置便被清空了,不再从属于任何人。
最好的例证就是1649年英国议会处决查理一世和1793年法国革命者处决路易十六,这一行为证明他们本身就不相信国王神圣的权力,上帝并没有赋予谁这一特权。
现在的权力是通过协调国内不同利益团体的关系来运作的。
这些权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们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环境的变化或者联盟关系的变化,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地点。
浅析福柯的权力观

浅析福柯的权力观福柯(Michel Foucault)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主要关注知识、权力及人类行为控制的关系。
他的权力观点强调权力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并且它的本质是在人们相互作用和行为中产生的。
福柯的权力观存在许多独特的概念和理论,包括“规范化力量”、“监视”、“生物权力”等等。
他的思想主张是,权力是一种被普遍化的现象,常常呈现出形式多样、不断变化和难以识别的特征。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福柯的权力观点进行深入的探讨,并举出5个具体例子来证明其观点的正确性。
1. 规范化力量福柯认为,“权力”不仅仅是一种具体的存在,它也是一个深刻的“规范化力量”。
这一观点可以通过法律、道德、社会制度等多种方式进行体现。
因此,人们常常会接受和遵守这些规范化力量,从而使得权力更加稳定和牢固。
举个例子,美国的婚姻制度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规范化力量。
这个制度规定了婚姻所需的一系列条件,例如婚龄、婚姻对象等等。
这种规范让人们相信,只有按照指定的方式结婚,才是合法和正确的。
2. 监视另一个福柯关注的重要话题是监视。
他认为,监视是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它可以帮助支配者获得有关受控对象的信息,从而进一步加强其控制力。
监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例如视频监控、信件拦截、电子监视等等。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美国政府在9/11事件后实施的“独立日计划”。
该计划允许政府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全国各地对公民进行监视和窃听。
这种监视行为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明显侵犯了个人隐私的权利。
3. 生物权力在福柯的权力理论中,生物权力是指权力通过控制和管理人类的生物需求而获得的一种形式。
这样的权力可以通过卫生、健康、自我控制等方式进行管理。
例如,医生很容易成为掌握生物权力的典型代表。
医生拥有的权力能够使其控制病人的身体行为,从而达到治疗和控制疾病的目的。
4. 牛津词典在福柯的思想中,权力是一种深入人心的现象,它可以产生于可以被一般人视为独立自主的事物。
福柯权力谱系的内容和特点

福柯权力谱系的内容和特点福柯(Michel Foucault)权力谱系是他在《规训与惩罚》、《意志与知识》和《伦理学的关于自己的研究》等著作中提出的一个理论概念。
福柯认为,权力并非是一种单一、固定的机制,而是一种多样化、分散化的社会关系网络。
权力谱系揭示了权力在社会中的操控和运行方式,强调权力的普遍存在以及个体在其中的位置和作用。
福柯的权力谱系的内容包括:1.权力分析:福柯以生命和身体作为权力关系的出发点,探究权力如何通过规训、惩罚和知识来支配和控制个体的思想、欲望和行为。
他认为,权力并不仅仅是一种压迫和限制,还可以产生生产性的效果。
2.权力关系的分析:福柯关注权力运行的过程和机制,探究权力是如何通过社会机构、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和道德规范来扩散和维持的。
他认为,权力并非只存在于国家机构和政治体系中,而是广泛存在于各个社会领域和规范体系中。
3.权力策略:福柯提出了一种权力运行的策略分析方法,通过揭示权力如何利用社会机制和规训方式对个体进行塑造和控制。
他指出,权力通过展示、检视、纠正和惩罚等手段来控制和规训个体,从而实现社会秩序和权威的维护。
1.分散化和多样性:福柯认为,权力并非集中在某个特定机构或个体手中,而是分散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和各个规范体系中。
权力是一种复杂的、多样化的社会关系网络,不仅存在于政治领域,还渗透于文化、知识、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
2.关注生活细节:福柯的权力谱系关注生活日常中的细微之处,他认为权力不仅仅通过政策和法律来行使,还通过各种微观的机制和规训方式来实现对个体的控制和管理。
3.深入历史的考察:福柯将权力谱系的分析置于历史的背景下进行,认为权力的形式和运作方式会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变化。
他通过研究不同历史时期的权力实践,揭示权力的变迁和转型过程。
4.强调权力的生产性:福柯的权力谱系并不仅仅聚焦于权力的限制和压迫,还强调权力的生产性功能。
他认为,权力在社会中的运行过程中,不仅对个体进行规训和控制,还会产生新的主体、新的知识和新的实践。
福柯的权利谱系的内容和特点
福柯的权利谱系的内容和特点福柯的权力谱系是他在《监狱诞生》中提出的理论观点,该理论关注权力的运作和权力关系的构建。
福柯认为,权力不是一种实体或单一的所有权,而是一种运动关系,存在于社会各个角落和各个层面。
在权力谱系中,福柯探讨了权力的本质、运作方式以及权力与知识、道德和主体性的关系。
下面将详细介绍福柯的权力谱系的内容和特点。
一、权力的本质和运作方式福柯认为,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存在于各个层面和各个机构中。
他主张通过微观层面的权力关系,人们才能理解宏观层面的权力结构。
福柯将权力定义为关系的网络,它通过各种机制和机构产生、扩展和维持。
福柯将权力视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一种社会性的力量,而不是一种单独的个体所有的东西。
权力并不局限于政府、国家或机构,也存在于各种社会场域中,包括学校、医院、家庭和监狱等。
福柯认为,权力的运作方式是通过两种主要的技术实践实现的:规范化和细微的政治机制。
规范化是指通过各种制度和法律,实现对个体行为和思想的规范和控制。
细微的政治机制是指通过各种实践和技术手段,实现对人们行为和思想的隐性控制。
例如,监视、纪律、惩罚和规训等都是权力的技术手段和实践。
二、权力与知识、道德和主体性的关系福柯论证了权力与知识、道德和主体性之间的密切关系。
他认为权力是通过知识产生和维持的。
知识不仅是权力的一种工具,也是一种权力形成和运作的基础。
福柯关注知识的历史和人类主体的知识构建过程,强调权力通过知识对人们进行生产、引导和控制。
福柯认为,道德和权力密不可分。
道德是一种权力机制,它通过规范和控制人们的行为和思想,使其符合社会规范和价值观。
道德与权力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道德定义和沟通了权力的边界和作用。
同时,福柯也关注了权力在道德层面的演变和转变。
福柯认为,权力是与主体性密切相关的。
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人们不仅是权力的目标和对象,也是权力的主体和参与者。
福柯关注了主体性的问题,强调主体在权力运作过程中的自由与控制、自主性与操控之间的存在和冲突。
福柯权力谱系的内容和特点
福柯权力谱系的内容和特点福柯的权力谱系是他在其著作《规训与惩罚》(Discipline and Punish)和《监狱所理论》(The Birth of Biopolitics)中提出的一个理论框架,用于分析现代社会中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
福柯在这两本书中通过对历史事件的研究,揭示了权力如何以不同的方式操作和控制个体,并且对个体的行为和思维施加影响。
下面将对福柯的权力谱系的内容和特点进行详细阐述。
福柯的权力谱系是一个分析权力运行机制的框架,用以呈现和揭示权力的不同形态和操作方式。
这个谱系分为四个部分:君权制、规训制、生命权、生物政治。
每个部分都代表了不同的权力运行方式和权力操作形式。
第一部分,君权制,是指传统君主制社会中的权力形式。
在这个制度下,权力主要通过君主和法律来行使。
福柯认为,君主制通过建立权威性和标准化的法律规定来控制个体,使他们服从君主的统治。
这种权力形式主要依靠肉体的暴力和刑罚,以迫使个体服从。
第二部分,规训制,代表了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权力形式,通过对个体的训练和社会化来实现对其行为和思维的操控。
福柯认为,规训制通过建立监狱、学校、军队等机构来规范个体的行为和思维,使他们成为符合社会标准的合格公民。
这种权力形式更加注重心理操控和社会化,对个体进行全方位的约束和规训。
第三部分,生命权,是指现代社会中权力对于个体身体和生命的控制。
福柯认为,现代社会通过医疗、卫生、生育控制等手段,对个体的身体和生命进行管理和调控。
这种权力形式将个体的生活和健康作为其主要管辖范围,通过各种手段对个体的身体和生命进行干预和调整。
第四部分,生物政治,是福柯权力谱系的最后一部分,也是最具争议性的一部分。
生物政治代表了现代社会中权力对于人口和群体的管理和调控。
福柯认为,现代社会通过人口统计学、社会福利、医疗政策等手段,对人口进行统计和分类,并且根据这些分类将人口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种权力形式通过社会制度和政策对人口进行规范和调控。
福柯的权力理论
福柯的权力理论福柯的权利理论不同于传统的君权权力理论,福柯的权力观另辟蹊径,从话语、知识、身体等角度入手,给我们阐释了一种微观的权力理论。
相比起其他作家,福柯更加注重权力的发生和运作,他认为权力是无主体的,权力只存在于一种关系场域中,通过一种持续的微观方式对个体起作用。
在《性经验史》一书中,作者将“性”作为管理生命为中心的权力的主要目标,讨论性经验中的权力关系及其运作方式;而《规训与惩罚》则以身体作为研究权力关系运行的支点,分析权力如何依靠制约身体的“规训”程序贯穿于整个社会中的。
01生命权力这一权力的论述从“性压抑”假说开始,现代的性压抑源于17世纪,与资产阶级的秩序连为一体,性完全被视为繁衍后代的严肃的事,被家庭夫妇所垄断,未被纳入生育和繁衍活动的性没有立足之地,所以性的动机正当性是与政治动机正当性联系在一起的。
因此不难理解这一时期运用压抑来说明性与权力的关系的原因,此举是完全有利于说话者的,话语权的掌控者以此来为自身谋利。
作者在此背景下对“压抑假说”提出了三大怀疑,目的是为了把它重新纳入到17世纪以来的现代社会内部的性话语的一般结构中,认为我们要考虑全部“话语事实”和“性话语实践”,找出话语生产、权力生产和知识生产的要求。
三个世纪以来,西方人一直坚持全部坦白自己性事的这一目标;古典时代以来,性话语不断增加,地位也不断提高,大家希望通过这种审慎的分析话语对欲望产生转移、强化、重新定向和改变多重影响。
18 世纪以来,性就不断地激起一种普遍的话语亢奋,性话语在权力的范围之中,作为权力运作手段起作用。
现代社会的特点不是把性隐藏起来,而是在强调性是“秘密”的同时一直谈论性,性在语言被小心净化和大家不再直接谈性的情况下,落入了话语的掌控之中。
19世纪和20世纪时性话语增加的时代,各种性经验四处扩散,他们不相协调的形式得到了强化,各种“性倒错”成倍的插入进来,性倒错更明显的被话语和社会机制所控制。
最后作者呼吁我们必须抛弃近现代工业社会开启的性压抑不断增长的时代的假说。
权力维度下的控制机制——浅谈福柯的法权思想
2 福柯法权思想体 系的核心范畴
法 权 思 想 ,是本 文论 述 的核 心 ,亦 是 通 达 福 柯思 想 的起 点 。在 以权 力进 入法权 进而 通达福 柯法 律 思想之 前 ,有 个基 础性 问题 ,为什 么权力 是福柯
摘 要 : 通过 福柯 把 法律 、 统 治与权力联 系在一起 。 福 柯的 法律 思 想实质 即法权 思 想 , 他 以统 治机 制为切 入 口, 以其智 慧性 的弥散性 理 解与反 刍性 思维方式揭 示出法律 的 “ 统治权 模式” 必然谱 系式地为 法律 的 “ 统治模 式” 所取 代的历史规 律 , 为现代
柯 学术 的研究 却具有 相 当的 困难 度 ,要 知道 ,福柯
是一位 自由的思想 射手 ,他 的解 读方 式贯 穿于多个 学说 之 间 ,他 的精辟法学 见地 往往 隐秘 于浩繁 的演 讲实 录中 ,其精神火 花时而进 发 。
此 引用 道 格拉斯 ・ 利特维 茨 ( I ) o u g  ̄・ E・ L i t o w i t z ) 的表 述 。① 法 律 思 想 方 面 ,福 柯 以对 考 古 与 谱 系
就不是 完整 的体 系构 建 ,他 是在 “ 不 断地重读 ,重 新定 位和 揭示 自己的 工作 ” [ I ] 2 5 5 中进 步 的 。所 以 ,
权 、刑 罚等 问题上 的制度 创造 ;⑤福柯 后 期 的后 结 构主义 思想对 法理 学 的拓展 。西方对 福柯 思想 的多 重认识 源 于他广博 的学 术创作 和集 中式法 学著 作 的
第2 5 卷
第 5期
长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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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问题一直是福柯理论研究的核心,而知识和主体又是其权利研究的两大轴心。
传统观点认为知识创造真理,权利的主体是人。
马克思主义将权力看作是维护生产关系的工具,认为权力充当着与某种生产关系相联系的阶级统治的角色,在社会中只有经济是占主导地位的,权力的根本目的是为经济服务的,权力的功能就是维护一定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运作;韦伯强调个人意愿对他人行为的影响是权力的核心, 凸显了权力关系中的压迫性和反抗性。
而福柯则通过对现代社会权利的规训机制的微观研究,分析知识、主体的历史过程,认为权利以一种“符号暴力”的,隐蔽性的依靠知识和主体普遍的运行于国家权力、法理经济、意识形态以外的广泛空间里。
他提出权利通过教育体系、各种学科、监狱、精神病院等构成将整个社会监控于其牢笼之下。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首先从权利与知识及主体的维度和关系对权力进行解释。
权利与知识“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福柯通过对监狱、学校、医院等社会机构的大量的研究和论述,阐述了知识和权力是如何相互生产和服务的。
在福柯看来知识和真理不是独立的,客观的,而是以另一种形式与权力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他们成为权力新的保证人,为权力的运作提供了合法化的外衣。
知识使人臣服, 因为我们要借助各种知识体系来理解自身知识是由学科领域和机构通过应用科学原理生产出来,并加以限定的观点、思想、叙述、评论、规则、范畴、法律、术语、解释和定义组成的,一个文化中的各个领域间的话语权的斗争产生了不同的新的知识。
当道德体系、意识形态和法律条案及各种人文思想被人们广泛的接受和传播,就意味着其原有的激进的思维方式被束缚,价值理念被颠覆或者某一思想被固化,个体得到驯化和控制。
同时权力为新的知识的生产和渗透提供制度保障,社会制度和政治权威通过知识真理的形式渗透到了人们的灵魂,并灌之以理性、法制、合法、科学的名号,使得原本漏洞百出的社会秩序被人们认同,并使知识的传播变成是一种创造性的传播,则权力即被不断的维持和创造。
事实上教育系统、监狱和医院本身就是一个权力系统。
教育话语系统聚焦于我们可以说的和所思考得,包括行为的规范,他规定了每个人的职能范畴,在权力上使人们割裂开来,形成差异的个体权力并赋予这一现象的合法性。
学校传播统治阶级所认可的知识,但自身必须宣称是中立的,只有看起来是中立才可以赋予统治阶级额外的权力。
监狱对罪犯的惩罚也由肉体进入到灵魂,通过对犯人的思想意识的控制、纪律的严格要求、去个性化的管理和普遍价值理念知识的灌输(再社会化),重新塑造他们的人格以符合社会的审核标准。
权力制造知识,知识通过把人们转化为主体生产权力,并且被用于支配主体。
事实上知识和权力是一个循环过程,两者互为依靠相互生产,知识无处不在,权力也无处不在。
这就意味着权力在任何时候都是正在产生和推进,永没有终结。
权利、知识与主体首先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权力、知识与主体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
(这里的主体不完全是主体也是客体)现代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判决过程中,加入了许多辅助性权威——精神分析师、社会工作者、医生、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学家。
当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或法官判决不具备特殊信息时,就必须求助于法官以外的人。
因为精神分析师等这些人掌握了必要的信息和知识技能,这就使审判权转移到了他们手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权力通过法律制度传递到法官手上,再由法官转移到其他人,权力的主体并非固定而是流动的;同时这些人不是法官却能行使与法官一样的审判权,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一套法官不具备的知识技能。
主体的不确定性和多元性:现代权力的存在形态是一种复杂的“场力结构”,它既不是国家主权、法律条文的延伸,也不是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的工具。
权力是“各种力量关系,多形态的,流动性的场(filed) ,在这个场中,产生了范围广远但却从未完全稳定的统治效应”。
这归根到底是一种“关系性的权力”,它在“无数的点上被运用”,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并且从来都不是“可以获得、抓住或分享”的东西。
这种“场力结构”的权力观,打破了传统权力理论中权力的确定性形态,认为权力不可能被任何人所占有,是一种纯粹的结构性活动,而在传统的权力理论中,无论是“法权模式”还是“经济学模式”,都将权力视为某种可以被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国家) 明确占有的确切的社会存在。
而60年代后期的社会实践,让福柯迫切的感受到现代权力的存在形态并不是传统上人们认为的那种具有很强展示性的掌握在国家、阶级、个人手中的明确的手段和工具,现代权力的存在弥散在社会的每个角落,它的监控范围,从公共住房的设计方案,大学的管理模式,人们的服装样式,到私人的性行为,其广泛性几乎遍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且,这些问题并不能还原成一个同一的模式,而是在不同的领域中充分展现着其运做机理的多元性、片段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权力与主体之关系权力通过对主体历史构成的参与,实现了自身的运做,“个人及其身份和特性是权力关系对身体、运动、欲望、力量施展作用的产物,这种经过权力塑造的个人就成了整个权力运做过程中最有力的支撑点。
所以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发生了一种逆转,即主体由能动的权力行使者,转变为被动的权力构成物,而权力则由被行使的工具和手段,转变为一种积极主动的生产性活动。
权力通过生产自身的行使者来完成自身的运做。
而权力生产的主要手段则是依靠与知识的结盟,这也就是人们熟悉的所谓“权力/知识”模式。
权力“场力结构”的运做并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按照自身的意向来行事,而权力自身的意向就是以最小的运做代价来换取权力对社会支配效果的最大化。
知识(各种知识、话语、真理、规范等)→(被构造)主体(再构造、传播)→权力(普遍化、隐藏性、深刻化)福柯的权利系统通过以上关系的分析我们再来看福柯权力系统及其特征1968 年革命的历史实践让福柯深刻的意识到,无论是腐朽的西方资产阶级政客所鼓吹的民主法制,还是教条的苏联社会主义官僚所幻想的阶级革命,都不能真正揭示现代社会权力机制的运做机理。
因此,他一方面抨击“法制国家”的神话,认为“法规条文概念并不比镇压概念强,另一方面对带有浓厚启蒙色彩的空泛地许诺解放与进步的社会革命也嗤之以鼻。
在福柯看来,在这些看似宏伟的宏观权力理论大厦之下,现代社会的权力运做正以一种十分隐蔽的方式悄无声息地进行着,它没有法律的威严神态,也没有革命的激昂热情,但它却以一种润物无声的高超技巧塑造着每一个现代人的主体意识,从而将整个社会纳入它的监视、控制之下。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福柯的权利存在形态是一“场力结构”,它既不是国家主权、法律条文的延伸,也不是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的工具。
权力是“各种力量关系,多形态的,流动性的场(filed) ,在这个场中,产生了范围广远但却从未完全稳定的统治效应”。
而以往被人们所重视的那些国家、法律、阶级等有关权力的宏观结构只是“权力所采取的最终形式”,远在这些“最终形式”发生作用之前,权力的“场力结构”就早已存在,并有效运行,而且这些权力的“最终形式”必然要以权力的深层“场力结构”作为其运做的基础和支撑。
权力的“场力结构”在其具体的运做过程中主要依靠的并不是人们习惯上认为的对于触犯权力行为的被动防御与惩罚,而是一种主动的生产性活动。
一、权力是一种关系。
传统的观点认为权力是一种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或手段而占有的事物。
而福柯认为权力是一种关系, 这是因为权力始终在一种流动的过程中, 始终是一种未完成状态。
”权力从未确定位置, 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 从不像财产或财富那样被据为己有, 权力运转着”。
二、权力是一种交错的网络。
权利不是自上而下简单的线性关系, 而是一种相互交错的网络关系。
他说: “权力以网络的形式运作在这个网上, 个人不仅流动着, 而且他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权力。
”每个人都处于相互交错的权力网中, 在权力的网络中运动, 既可能成为被权力控制、支配的对象, 又可能同时成为实施权力的角色;主体在这种网络中既是被权力控制的对象又是发出权力的角色。
不能简单地区分占有权力的统治者和被权力控制的被统治者, 权力关系并不简单地表现为这种模式——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权力不应被视为某些人可能占有的特别的事物, 而是“一个永远处于紧张状态的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
正是基于权力是相互交错的网络的看法, 福柯反对将权力关系看作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二元对立。
三、权力主体的虚无。
继尼采提出“上帝死了“的观点之后福柯提出人死了的问题, 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当然,福柯这里不是指一般意义上人的肉体消亡, 而是指建立在现代性理论的人本主义意义上人的消亡。
福柯一再强调权力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 主体) 掌握权力, 一直淡化了权力由谁( 主体) 实施的问题。
福柯的权力无主体的观念其实与权力是一种关系、一种相互交错的网络的观念是完全一致的。
在权力的关系网络中, 每一个人都只是权力的一个结点, 而并非绝对操纵权力的主体, 他既是权力的实施者, 又成了权力实施的对象, 人并非权力的主体而是权力运作的工具。
四、权力的多元化。
传统的权力理论所关注的是在权力中有一个中心地位的实体性机构或是其他。
总之, 权力有一个中心存在。
例如国家权力被视为政治权力的中心等等。
福柯认为这样对权力的理解过于机械化、简单化的结果。
类似于国家机构这种政治实体只不过是权力的一个很小的领域。
福柯的微观权力观忽视甚至否定了国家机构等的权力作用,他强调了规训权力的机制。
事实上,理解了福柯的权利主体的虚无、权力是一种交错的网络关系就不难理解权力的多元化。
权力的并非只有一个主体,这个主体也是客体,既是权力的实施者又是权力的承受着,在交错的权力网络中主体处于控制与被控制并不断流动的状态,并不存在中心地位。
由此我们总结出福柯权利理论的特征:首先,权力是一种关系网络。
权力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 不能掌握在任何个人、集团或阶级的手中, 它只是一种关系, 只是社会各种力量的相互关系的紧张对比结果, 广泛地散布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力量网络, 甚至包括个人的日常生活活动网络, 每个人都处于相互交错的权力网中, 在权力的网络中运动, 既可能成为被权力控制、支配的对象, 又可能同时成为实施权力的角色。
其次, 权力是匿名的、无主体的。
权力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 主体) 掌握权力, 权力内在于一种机制, 而不束缚于某个主体, 实际上, 任何一个主体, 只要利用这个机体, 都可以产生权力效应。
福柯认为, 无主体的和匿名的权力实施者越多, 那么权力效应将体现得越充分。
第三,权利是无中心多元化的第四,权利是生产性的权力的生产依赖于与知识的结盟第五,权力与知识之间存在着微妙复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