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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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南一、核销申报范围核销的范围为生产企业2013年度海关已核销且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

以前年度有相同情况的,也可以列入本次核销范围。

【注意事项】2013年度已核销加工手册原则上以海关传递来的加工贸易信息为准。

企业申报手册核销时,如果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多于企业申报核销手册,系统会提示有未核销手册,企业必须申报全部已核销手册。

如果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不全,企业申报核销的手册可以多于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

二、核销申报期限2013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期限为2014年4月20日前。

【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应在当月免抵退税申报后进行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报,即免抵退税申报与核销申报不能同时进行。

如:确定201402为核销申报所属期的,应在所属期201402的免抵退税申报结束后,所属期201403的免抵退税申报开始之前,依此类推。

三、核销申报程序年度核销由生产企业在申报系统中发起,经过“录入、申报、打印、反馈、调整、再申报”等环节的循环,直到最终确认手(账)册的实际分配率。

【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应在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前将上一年度加工贸易出口业务免抵退税申报完毕。

即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先收齐2013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单证并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且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年度核销复核确认后,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已核销手(账)册项下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

四、具体核销申报操作说明(一)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进料加工核销手册数据。

(二)生成进料加工业务数据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打印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生产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行打印。

办税指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的核销

办税指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的核销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的核销一、事项名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的核销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限时办结➢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否➢适用层级:省、市、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生产企业在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经核准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

四、设定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九条“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一)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

生产企业将获取的反馈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口和出口情况核对后,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4)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如果核对发现,实际业务与反馈数据不一致的,生产企业还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5)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手册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手册

第二步 进料加工核销实际分配率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销申后,应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取海关联网监 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 电子化手册 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 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计算生成进料加工手 账 册实际分配率反馈 表 附件5 ,交企业确认,
获取税务相关反馈后,读入反馈信息
进料加工核销海关数据查询方法:
通过申报系统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海关明细数据,
注意: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进出口报关单数据可向税务机关索取相应反馈
在进料向导第五步中查询相关海关数据
第三步 进料加工核销正式申报
在企业对手 账 册的实际分配率最终确认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确认的实际 分配率对进料加工业务进行核销,并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附件7 交企业,企业应在次月根据该表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注意:
进料加工手 账 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申报核销手 账 册号相应进出口总值 为零、实际分配率为零数据,属于历史遗留前期未核销手册,对应手册核销需特殊 处理,与退税所专管员联系具体核销方法,
申报系统相应操作步骤:
1、经核对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相符的,相符的
进料加工年度核销完成后,该本手册需在次月调整相关不得抵扣税额和免抵退税额 应调不得抵扣税额=32-28=4万元 应调免抵退税额=104-91=13万元 附:汇总表进行调整相关字段说明 1. 不予抵扣抵减:当期出口全部RMB*计划分配率* 征税率-退税率 +上月应调不得免 抵合计 手 账 册年度核销时产生于手 账 册核销表 2. 免抵退税抵减: 货物当期齐全+货物前期齐全 *计划分配率*退税率 +上月应调免 抵退合计 手 账 册年度核销时产生于手 账 册核销表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主要包括计划分配率备案和免抵退核销两部分,十二个步骤的操作。

一、计划分配率备案生产企业在使用新系统第一次进行进料加工申报前,应该做计划分配率备案。

每个企业只做一次备案。

备案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计划分配率。

企业以后年度核销前计划分配率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核销后的计划分配率按照年度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没有核销的继续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备案在申报系统中分为五个操作步骤: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录入备案数据。

如图:备案所属期为系统升级后首次申报包含进料加工业务的免抵退税所属期的前一个月。

如企业申报的所属期“201307”中包含进料加工业务,企业应在所属期“201307”免抵退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属期为“201306”的《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电子数据(按照201306计入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1)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有过核销的直接点击右上边的“采集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此期间已核销手续的相关数据。

对生成的数据系统允许进行修改。

如果自动采集数据不完整的(主要是分配率超出0-100%的手册),应手工录入。

(2)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没有核销的,以及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需要在此进行备案数据点击上边的“增加”录入。

没有核销的企业选择已登记的比较合理的一本手册进行录入;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首本手册进行录入。

2、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如图:注意所属期为“201306”。

3、计划分配率备案表打印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12号公告附件3)。

如图:企业应在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反馈。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附件2: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设置。

1、数据备份。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数据完整备份”,将系统数据备份以备操作有误时数据恢复。

2、修改系统配置设置。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将“进料计算方法”栏数值修改为“1”(即“实耗法”)。

3、修改系统参数设置。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点击“业务方式”页面,在“进料免税证明开具方式(实耗法时可设置)”选择“单证齐全开具进料免税证明”。

二、申报流程: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应以实际进料加工手(账)册按实耗法申报计算“免、抵、退”税。

1、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在主管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后或进料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启用新报核周期后,应于料件实际进口的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并与汇总申报资料一并提交申报。

(1)企业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时,应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采用纸质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提供进料加工手册复印件;采用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提供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在首次获核发电子账册时应提供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在每次新报核周期开始时提供书面报告(企业自行填写,内容须包括电子账号、启用第几次报核周期、报核周期起止日等)。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填写要求进料登记册号(即“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号”,下同):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发的手册号;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发的账册号+报核周期数,如:电子账册号为E53082001123的企业办理第12个核销周期登记时,应录入手册号为E5308200112312。

手册有效期: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准的手册有效期;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准的报核周期。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14.0操作步骤(五篇材料)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14.0操作步骤(五篇材料)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14.0操作步骤(五篇材料)第一篇: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14.0操作步骤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审核步骤:(一)第一步企业操作:生产企业预申报1、在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二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录入相关报关单数据)。

(必要时还需相应录入《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出口收汇表》、《出口不能收汇表》、零税率相关的运输、研发、设计等表)2、“三确认免抵退明细数据”——“数据一次性检查”——“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这是新增的步骤,等同于设置申报标识)3、“五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4、“六免抵退汇总表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

5、“七免抵退税申报”——“数据一次性检查”——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明细、汇总数据都集中在一起,压缩成一个加密的zip 文件,一般的解压工具无法解密,必须使用审核系统读入才能打开文件)上报主管税务分局。

6、进国税申报系统——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预审——预审上传——浏览——上传压缩文件包。

7、国税申报系统——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预审——预审疑点——下载压缩文件包。

(二)第二步企业操作:正式申报1、在申报系统向导第八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选择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税局反馈信息数据。

2、在申报系统向导第八步选择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更新企业申报数据。

3、在申报系统向导第八步选择点击“撤消免抵退申报数据”,撤消相关数据的申报标志。

4、按疑点提示,在申报系统向导第二步进行数据调整:(1)对于缺报关单信息的数据,核查报关单号是否录错,如果录错,就改正。

如果无录错,确定是时缺信息导致的,就调整其“所属期”为下一个月(如原录入的所属期为201503,就改为201504)具体操作:在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并处理后,撤消申报数据,在向导第二步,点击进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点击“搜索”键,“添加条件”,属性栏选“信息不齐标志”,值录入“B”,按确定,即可筛选出信息不齐标志为B的报关单数据,然后将这些数据的“所属期”改为下一个月,保存即可。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第一步:登录系统打开电脑,进入操作界面,输入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第二步:选择申报类型在系统首页中选择申报类型,通常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免抵退税三种类型,根据企业的纳税资质选择相应的类型。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在申报类型选择完之后,系统会弹出填写基本信息的页面。

在该页面中,需要填写企业的注册信息、单位备案信息、信用评级等基本信息,并且需要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第四步:填写申报表填写基本信息之后,系统会根据企业的纳税类型自动显示相应的申报表,企业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

表格的内容通常包括销售收入、进项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信息。

第五步:检查数据准确性在填写完申报表之后,系统会自动进行数据的校验,企业需要仔细检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填写的信息无误。

如果有错误或者遗漏,可以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六步:确认申报表确认申报表之前,系统会再次提醒企业检查数据的准确性,确保申报表中的信息无误。

确认无误后,可以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申报表。

第七步:核对后提交企业提交申报表后,系统会自动进行数据的核对,比对申报表中的数据与系统中的数据是否一致。

如果数据一致,系统会生成退税申报表。

第八步:打印退税申报表在系统生成退税申报表之后,企业可以点击打印按钮,将退税申报表打印出来。

同时,系统也会自动生成电子版的退税申报表。

第九步:备份申报数据打印退税申报表之后,企业需要将申报数据进行备份,以备后续的查阅和审查。

第十步:提交申报表企业需要将打印好的退税申报表和备份的申报数据一起,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给相关税务机关。

总结:。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税务办理流程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税务办理流程

7.2.10—154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事项名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请条件】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事项是指生产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作为申请核销的参考。

生产企业在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

【设定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18年第16号)第九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三条【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无纸化企业只应报送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申报电子数据,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留存备查。

5.生产企业本年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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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企业申报端)1概述.......................................................... - 2 -1.1 政策依据................................................ - 2 -1.2 业务概述................................................ - 2 -1.3 流程图.................................................. - 3 - 2申报阶段...................................................... - 5 -2.1第一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 .............................. - 5 -2.1.1 操作说明 .......................................... - 5 -2.1.2 【注意事项】 ...................................... - 6 -2.2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 - 7 -2.2.1 操作说明 .......................................... - 7 -2.3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 - 8 -2.3.1 操作说明 .......................................... - 8 -2.3.2 【注意事项】 ...................................... - 9 -2.4 向税务机关申报.......................................... - 9 -3 确认阶段 .................................................... - 10 -3.1第四步:实际分配率确认 ................................. - 10 -3.2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信息读入 ........................... - 10 -3.3 第六步:反馈信息处理................................... - 11 -3.4 第七步:撤销进料加工数据............................... - 13 -3.5 第八步:报关单调整录入(I/E).......................... - 13 -3.5.1 本步骤的目的 ..................................... - 13 -3.5.2 操作说明 ......................................... - 14 -3.6第九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 ............................. - 16 -3.7第十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 - 18 -3.8 第十一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 18 -3.9 向税务机关申报......................................... - 20 -4 反馈处理阶段 ................................................ - 21 -4.1 第十二步:反馈信息读入................................. - 21 -4.2 第十三步:反馈信息处理................................. - 21 - 5参与计算的贸易性质........................................... - 21 -第一章业务描述1概述1.1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第二条第(十)项。

1.2 业务概述一、办理时限每年度4月20日前。

二、提交资料(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及电子数据。

(二)海关出具的盖有海关验讫章的电子手(账)册《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批次)表》。

(复印件)(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一)核销申报:按规定的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及电子数据。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二)确认实际分配率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的实际分配率进行确认:1.若确认相符的,在该表上填写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回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则按照确认的实际分配率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12号公告附件7)交企业,企业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若不能确认相符的,核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手(账)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根据数据缺失或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填报《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1、附件6-2),将电子数据和相关表格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重新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再反馈给企业重新确认。

1.3 流程图第二章操作指引2申报阶段2.1第一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2.1.1 操作说明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如下图),进入数据采集界面。

点击界面上方的“增加”按钮(如下图),开始录入采集。

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具体录入的数据项规则如下:【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307。

【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手(账)册号】含义: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账册编号。

【报核起始时间】填写本次申请核销的电子账册最早的报核周期起始时间。

【海关核销时间】电子手册或纸质手册填写海关结案日期;电子账册填写本次申请核销的最晚的报核周期的截止时间。

【分配率年度】填写录入的手册对应的计划分配率的备案年度。

【计划分配率】填写上年度计划分配率(根据申报系统内已经备案的计划分配率自动带出)。

【出口销售额】填写企业使用计划分配率计算免抵退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FOB价(系统自动带出)。

2.1.2 【注意事项】一、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应在每年度的4月20日前申报,即在所属期每年的12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进行申报,填录的“所属期”应按此规则录入。

二、录入的手(账)册号应为上一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号,若有多个手(账)册号的应分别录入多条记录。

三、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应在相同所属期的免抵退税申报完毕后方可申报。

例如:录入所属期为201312的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则应在所属期201312的免抵退税申报完毕后方可向税务机关申报。

四、为使录入的数据与税务机关的数据一致,录入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反馈全部审核数据并导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才开始录入核销申报。

2.2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2.2.1 操作说明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二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如下图)。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确定申报所属期后,进入生成数据操作界面(如下图)。

选择数据保存路径,点击确定,出现下图提示,申报数据生成完毕。

2.3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2.3.1 操作说明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三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如下图)。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中“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如下图),然后点击“打印预览”按钮。

在打印预览页面中(如下图),点击页面上方的打印图标,即可打印出申报表。

2.3.2 【注意事项】企业相关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在打印出来的纸质报表上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4 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将进料加工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核销手续。

3 确认阶段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后,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计算生成、打印《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交企业确认。

3.1第四步:实际分配率确认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的实际分配率(第7列)进行核对,并直接在该纸质表上的“企业确认意见”栏(第8列)填写意见(相符的填写“XF”;不符的填写“BF”)。

本步骤不需在申报系统操作。

若“企业确认意见”栏(第8列)填写意见为“XF”的,本阶段余下步骤(第五步—第十一步)无需操作,直接跳至第十二步。

3.2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信息读入当上一步对实际分配率确认为不符(BF)的,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料加工反馈信息(包括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并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处理。

一、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的读入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如下图)。

二、加工贸易核销反馈数据的读入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如下图)3.3 第六步:反馈信息处理本步只在上一步中有“加工贸易核销反馈数据的读入”操作后才需使用。

若上一步只有“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的读入”则此步可跳过,进行下一步。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如下图),系统则用反馈信息更新原申报数据。

经过上述第五、六步操作后,用户可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五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如下图)下的菜单中查询从税务机关反馈的数据。

3.4 第七步:撤销进料加工数据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撤销进料加工数据(如下图)。

出现提示框(如下图),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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