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村镇银行设备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ⅩⅩ农商银行”)自动柜员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运营风险,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自动柜员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自动柜员机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性自动化设备。
按布放地点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按布放方式分为:大堂式和穿墙式。
第三条各分(支)行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总行提出购买、安装自动柜员机申请,由总行根据“统一选型,统一购买,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维护,统一监控,统一考核”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分(支)行自动柜员机规划、布局、购置、安装、管理、使用、维护和考核等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ⅩⅩ农商银行自动柜员机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是指自动柜员机的各项管理性工作由总行银行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指自动柜员机的日常管理由各分(支)行负责,业务运营由自动柜员机所属机构负责。
第六条ⅩⅩ农商银行总行银行卡管理部门是自动柜员机的主管部门,负责全行自动柜员机的统一管理、选型、布放、调拨、监控和维护,与总行科技、财务、保卫、业务、审计等部门配合协作,认真履行相关的管理职责。
各部门职责:(一)总行银行卡管理部门1.参与制定自动柜员机标准和选型。
2.负责提供自动柜员机选址方案,对新增自动柜员机市场准入的审批和报备管理。
3.负责自动柜员机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及业务管理,制定自动柜员机发展规划、购置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自动柜员机的管理。
4.参与制定自动柜员机管理办法,组织对自动柜员机运行、风险防范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及考核,定期对检查情况及自动柜员机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5.负责组织新增自动柜员机的接收、安装、测试、验收及上线等。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暂行规定某某村镇银行自助设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某某村镇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营,提高防范能力,服务功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某某省公安厅及某某省农村信用社的有关规定、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基本方针:统一规范,服务交易,预防为主,保障安全。
第三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单位“一把手”是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基本任务:防案件、防事故、防火灾、防破坏,维护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运行工作的责任机构:设备系统运行、事故处理由各行综合业务部门负责;安防设备及案件处理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远程监控应急语音对讲报警按钮,报警系统应与“110”及本系统监控平台相互联网,对交易时客户的正面及侧面图像、进出钞和现金填装过程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实时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的面部特征、进出钞过程、现金填装过程和操作人员的活动情况。
第七条所有安装的摄像机都不应看到客户和工作人员操作密码,操作人员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必须按制度执行。
第八条实时监控视频分辨率不低于540线,图像数据的回放质量不应低于352某288像素数。
第九条事件触发的实时图像应按每秒存储,并应具有事件触发前的预录功能,预录时间不低于5秒。
第十条视频图像应有叠加时间和日期信息,图像数据的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
第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死机时应能自动重启。
第十二条各种外接线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各种线路及插头必需隐蔽,接插件应置于封闭的钢性防护体内。
第十四条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的实时记录应与自助设备的时间同步,联网系统应具有系统校时功能。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及远程语音传输、报警系统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当摄像机、记录设备的存储介质(硬盘)出现故障或被异物遮挡时能主动报警。
村镇银行机房运维管理制度

村镇银行机房运维管理制度村镇银行机房运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银行机房的运维管理,保障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房运维组织机构第二条村镇银行设立机房运维部门,负责机房设备的运维工作。
第三条机房运维部门设立机房运维主管,负责机房运维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第三章机房设备管理第四条机房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第五条机房设备采购、配置、维护和报废等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机房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第七条机房设备的秘密性和完整性应得到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第四章数据备份管理第八条机房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第九条数据备份应采用多样化的手段和介质,确保备份的可靠性。
第十条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测试和恢复,确保备份的有效性。
第五章机房环境管理第十一条机房应设置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机房应定期清洁,防止灰尘和异物进入设备。
第十三条机房应配置良好的供电和供水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机房应设置监控设备,保障机房的安全。
第十五条机房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灾难恢复工作。
第十六条机房应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感染。
第七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机房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机房运维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机房运维人员应遵守机房运维管理制度,保守机密信息。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甚至解雇。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村镇银行所有。
以上制度为村镇银行机房运维管理的一般规定,具体的运维管理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机房设备管理第四条机房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机房运维部门负责机房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配置、维护和报废等。
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管理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管理办法模版重要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根据《**村镇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物品包括:会计专用印章、重要单证、手工密押器(含IC卡)、密押卡、金库密钥、印模及相关系统软件等需要作为重要物品管理的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各级机构对重要物品的管理。
其中会计专用印章、重要单证因其特殊性与重要性原因,单独进行管理,不在本办法规定范围。
第四条重要物品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各自的权限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重要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个人负责制,要入库(柜)保管。
具有业务关联关系的重要物品必须分人保管和使用。
第六条重要物品交接要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办理,使交接记录具有可追溯性,严禁个人之间私自授受。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总行会计管理部1、负责制定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并对全行重要物品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重要物品的统一采购;3、负责重要物品的统一配发;4、负责作废重要物品的收回和销毁(金库密钥及需信息科技部门收回和销毁的系统软件除外)。
第八条总行安全保卫部负责协同总行会计管理部共同监督重要物品的销毁。
第九条总行审计稽核部负责监督总行会计管理部销毁重要物品。
第十条分行会计管理部1、负责贯彻与实施总行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所辖机构重要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2、负责所辖机构重要物品的配备、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分行安全保卫部负责协同分行会计管理部共同监督重要物品的销毁。
第十二条分行审计分中心负责监督分行会计管理部销毁重要物品。
第十三条经办行1、负责贯彻与实施总、分行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本机构重要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2、负责按照规定对本行重要物品进行配备、保管和使用。
第十四条各级会计营业机构负责对下级机构重要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十五条重要物品管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查、领用、保管使用和作废销毁五个阶段。
村镇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村镇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2c51808158fb770bf78a55c1.png)
ⅩⅩ村镇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我行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ⅩⅩ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部室及所辖各级支行。
第三条我行固定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实行行长责任制,各部室、各支行行长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为固定资产管理核查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相关账务的核算;(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清查,协调、监督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的核对工作;第六条各部门、支行与科技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土地、房屋、车辆类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办公室,电子设备类的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为科技),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实施固定资产的调拨、租入、租出、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调拨、报废、出售等实物记录和统计,并负责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三)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每月将实物变动情况汇总后通知财务会计部,以便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做到管理部门与核查部门账账、帐卡、账实相符。
(四)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配合财务会计部做好对固定资产账账、帐卡、账实得核对工作。
第七条各部室、支行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实施固定资产调拨、租入、租出、盘盈、盘亏、维护、修理、报废、出售等工作;(二)做好下发资产的验收、点交、盘点、清理等工作。
(三)负责根据“固定资产收入(付出)凭证”(附件一)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四)负责贯彻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归口管理,责任到人,正确使用、保养和保管固定资产。
(五)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配合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的核对。
第二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第八条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经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核对无误后,据此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并办理财务处理手续,同时将固定资产卡片送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登记管理,同时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卡片内容填写“固定资产责任卡”后发给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应将“固定资产责任卡”粘贴在对应的固定资产上(注意责任卡一定要粘在显而易见并不易磨损的地方,不得人为损坏或撕掉,确有损坏应及时填补)。
村镇银行员工个人使用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员工个人使用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使用计算机设备是指个人使用的微机、笔记本电脑、终端机、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和其它属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外围设备。
第二条用者是个人使用个人计算机设备财产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公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应指定第一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保持良好的计算机办公环境,注意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
不准在计算机办公区域堆放私人物品和吸烟。
第四条要妥善保管和保养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键盘、鼠标、显示器及其它计算机外围设备等,保持计算机设备清洁。
第五条不得使用办公室计算机设备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和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第七条设备故障,应请信息技术部维护人员维修。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卸、改装个人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第八条下班后或外出(超过1个小时)时,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器。
第九条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包括PC机和笔记本电脑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
第十条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人包括微机和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并且按规定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一条离开座位时,工作桌面上所有内部资料、存有机密或敏感信息的磁盘或其他可移动介质等可能造成信息安全泄密的物品必须妥善地锁入文件柜中或存放在指定的保险箱中;并且应锁定计算机。
第十二条使用新软件须事先申请,不得安装非规定的软件或未经申请的软件。
第十三条不得私自安装非规定的网络协议。
第十四条不得将任何私人计算机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外置存储器、网络适配卡、声卡、显示卡等)用于银行业务。
第十五条严禁业务用计算机上公共网络,连接外网的非业务用计算机经不得私自介入内网。
第十六条不得在个人使用计算机上,私自设立WWW、FTP、BBS、NEWS、Online Chat、文件或打印共享等服务。
第十七条不得使用计算机制造和散布各种恶意电脑程序,包括电脑病毒、电脑木马程序、电脑蠕虫程序等。
第十八条不得使用没有查过病毒的外来U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自助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x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自助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自助设备管理,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银联卡业务运作章程》、《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是指具有客户自助服务功能的现金类金融自助设备,包括: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
根据布放地点分为在行式(指安装在营业网点场所内)和离行式(指安装在营业网点场所外)两类。
第三条自助设备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统一开发、分级管理、合理布局、安全高效。
第四条自助设备可提供7x24小时对外金融服务,可为本行卡和他行“银联”标识卡客户提供修改密码、账户查询、取款、存款、贷款、转账、缴费、电子现金圈存等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
第五条自助设备日常管理,由布放自助设备的农村商业银行(包括支行、分理处等,以下统称营业网点)指定管理员负责。
布放自助设备数量超过5台(含5台)的营业网点,应当指定专人实行集中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营业网点。
第二章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第七条我行负责设备运营管理、安全保卫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自助设备相关事项的指导、协调、管理、检查等工作。
第八条我行电子银行部是全系统自助设备业务管理、设备入围选型和布放规划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全系统自助设备业务发展规划、自助设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全系统自助设备市场准入和业务开通工作;(三)负责全系统自助设备布放选址指导工作;(四)监督、检查自助设备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五)负责对全系统自助设备管理员的业务、技术及日常维护的指导、培训工作;(六)定期统计并分析全系统自助设备交易数据,指导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业务;(七)负责自助设备界面设计及相关动画、广告等发布管理;(八)负责建立和保管全系统自助设备相关参数等技术档案;(九)负责自助设备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稽核检查;(十)负责协调、处理自助设备其他有关事项。
村镇银行机房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机房管理办法村镇银行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机房管理,确保机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村镇银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房是指村镇银行用于存放和管理信息系统设备的专用场所。
第三条机房管理是指村镇银行对机房的日常运维、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条机房管理人员是指负责村镇银行机房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五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机房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具有较高的能力。
第六条机房应配备专门的机房管理人员,负责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巡查和监控。
第七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熟悉最新的机房管理技术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机房管理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
第九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村镇银行的信息系统架构和运行方式,熟悉各类备份恢复措施。
第十条机房应按照村镇银行的发展需求不断更新和改进硬件设备,并确保设备能够满足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机房管理人员应按照村镇银行机房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清洁,并制定设备运维手册。
第二章机房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制定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机房的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机房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机房内没有必要的人员、物品和设备禁止进入,一旦发现违规者应及时劝阻或报告。
第十五条机房应配备适当的防火和防盗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六条机房设备应安装在专门的机架内,并配备合适的电力设备、散热设备和消防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温度和湿度。
第十七条机房内部应设立监控系统,监测机房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周边环境。
第十八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备份和存储机房内的重要数据,防止意外丢失或损坏。
第十九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制定机房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机房设备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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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村镇银行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村镇银行电子设备管理,控制营业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配置各类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部是XXXX村镇银行电子设备管理监督部门,配合会计部负责XXXX村镇银行电子类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购置、验收和监督管理,并负责XXXX村镇银行电子设备的登记、领用等管理审批工作。
第三条科技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实物管理,会计部负责电子设备的账务管理。
第四条各部室、营业网点负责本机构电子设备的购置申请、验收、登记、报修、保养和报废申请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购置
第五条科技部每年根据XXXX村镇银行业务的实际需要,统一制订、审核XXXX村镇银行总部及各部室、营业网点的电子设备购置预算。
第六条除低值易耗品外,其它电子设备购置均实行预算管理。
第七条各部室、营业网点不得超预算计划购置,若因实际需要确需超额购置的,必须申请追加预算,报批同意后
方可实施。
第八条电子设备分为关键设备、非关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关键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卫星设备、电源设备等核心设备;非关键设备包括:微机工作站、普通打印机等其他设备;低值易耗品包括:各种通信电缆、微机内存条、硬盘、网卡、普通显示卡、键盘、鼠标、万用表、网线、电工及网线工具等。
第九条电子设备购置流程包括:
1.拟购置设备部门填写《电子设备购置申请单》(见附件1);
2.申请报科技部、会计部等职能部门审批,并由科技部在《设备购置申请批复》(见附件2)上出具意见;
3.关键设备由XXXX村镇银行采购委员会商讨后集中统一采购;
4.非关键设备由拟购置设备部门按照科技部规定的品牌、在规定的价格内申请,待会计部、科技部审批购买;
5.设备采购完成后,购置部门填写《设备验收单》(见附件3),将执行结果向科技部报备;
6.购置部门负责新购电子设备的验收,对不合格设备可以拒收或退货。
合格设备标准为:设备完好、型号规格及数量无误、未使用过、功能完好、配件齐全、保修单证及服务承诺书齐备;
7.设备验收合格后,收货部门凭发票、申购批复及验收意见向会计部申请付款。
第三章设备登记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不包括低值设备)不进行实物登记,但设备主管部门必须建立购置及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及领用情况,并录入电子设备管理系统备案。
第十一条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履行到货登记、领用登记等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到货时须履行到货登记手续,根据《电子设备编码规则》(见附件4)填写统一印制的设备标签,将标签贴在对应设备不可拆卸部分的显著部位,同时录入电子设备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设备领用时须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在设备标签上注明领用部门及使用人员或责任人,并要求领用人在电子设备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四条关键设备由电脑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建立关键设备台帐(见附件5)。
第十五条各部门电子设备实物登记应配合财务管理部账务登记同期进行,以保障账实相符,并按要求配合会计部部每年进行1至2次设备盘点。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修、保养
第十六条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不可随意改变其配置及所安装的程序或系统,否则按《XXXX村镇银行2014年信息科技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所有对外的设备维修、保养协议必须经科技部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电子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与设备供应商或指定维修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电子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人或责任人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商讨具体维修措施,重大问题须向科技部做出说明。
第二十条电子设备的维修情况应及时在《设备维修、保养登记表》(见附件6)中做好记录。
第五章设备报废
第二十一条严重老化、自然损坏、遭自然力严重破坏已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电子设备可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的设备如仍有残值,由会计部进行一次性折旧。
第二十二条各部室、营业网点电子设备报废必须报XXXX村镇银行经科技部、财务管理部审批。
报批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报废原因、设备清单、使用年限、设备残值、处理办法,并由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经理及设备管理人员签字。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报废的电子设备应在《报废设备登记表》(见附件7)中详细登记,并修改其它登记表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员工自行购置的用于个人办公的设备不适用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XXXX村镇银行科技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XXXX村镇银行电子设备购置申请单
编号:
附件2: XXXX村镇银行设备购置申请批复
编号:
附件3: XXXX村镇银行设备验收单
编号:
注:验收完成后,将本表传真至XXXX村镇银行科技部
附件4:XXXX村镇银行电子设备编码规则
1.设备分类编码
2.设备编码说明
设备编码统一采用十四位编码方式,即:
2830100 – YYYY – ZZZ
其中, 2830100 为部门编码(网点编码为网点编号,XXXX村镇银行部室编码见附件8)。
YYY为设备分类码。
ZZZ为设备编号,从001至999顺序编号。
附件5:XXXX村镇银行关键电子设备台帐
部门:
附件6:XXXX村镇银行设备维修、保养登记表
部门:
电脑:财务:经理:
附件7:XXXX村镇银行电子设备报废登记表
部门:
科技:会计:
附件8: XXXX村镇银行部室编码对照表
XXXX村镇银行机关各部室编码由2839+OA用户名后3位数字网点编码为各网点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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