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表现及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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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某一职务期间,利用自身的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避免损失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职务犯罪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法制建设。

因此,本文将对职务犯罪案进行调研,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一、职务犯罪案现状据调查统计,职务犯罪案件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挪用公款、渎职侵权为主。

其中,贪污受贿案件数量最多,占据了职务犯罪案件的70%以上。

滥用职权和挪用公款也是较为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职务犯罪案的原因1.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是由于贪图利益而产生。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甚至经常是直接索取贿赂、受贿形式,发生这种犯罪,其实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个体心理因素在职务犯罪案中还存在一些个体的心理因素。

某些公职人员可能因为心理扭曲而搞出各种离谱的事情,滥用职权或虐待职权;一部分官员面对利益诱惑,从而主动地挑动了职务犯罪的火种。

3.缺乏有效监管缺乏有效监管也是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地区,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较为松散,监督机构不够有力,自然会激发出公职人员若干行贿受贿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案应对措施1.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和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一系列评估和监管。

2.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职务犯罪,公开整治案件。

同时,加强扫黑除恶,建立落地机制,做到旗帜鲜明打击犯罪分子,震慑犯罪分子的活动。

3.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提高有关机构的审查调查能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

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和制度互动,确保职务犯罪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并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医生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在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法制的缺失、失职渎职,但是更深刻的原因是少数人的丧失信仰和价值观。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体现它严重地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危及政权的稳固同其作斗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历史任务。

本文以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提出粗浅意见。

一、职务犯罪的社会原因(一)政治原因1、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

作为权力之所有者的人民,与作为权力之行使者的国家公务人员之间出现了相对分离、造成了权力过于集中但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衡机制的状况。

另外,加之新旧体制交替时期的各种弊端,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等消极因素,很容易使某些素质不高的国家公务人员或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其职权、或者不尽其职责,实施职务犯罪。

2、严重的官僚主义。

国家机关臃肿庞大,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严重的官僚主义,从而导致职务犯罪的日益增多。

例如,玩忽职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渎职型的职务犯罪,便是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所直接导致的恶果;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也正是行为人钻了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的空子,在其“委派”、“信任”、“重用”的掩护下所实施的行为。

(二)经济原因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的体制,其中的消极因素成为了产生职务犯罪的温床,例如,某些有钱无权的私有者为了获取暴利,往往“以钱开道”,用重金贿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物资等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使某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导致索贿、受贿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多种分配方式,即以按劳分配为主,辅之以按资分配、按股分红、风险收入和其他非劳动收入,人们的经济收入差距由此迅速拉开,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裕了起来。

这些,易使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心理失衡,进而在一定条件下去实施其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某市职务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某市职务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某市职务犯罪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一直是社会中的严重问题,给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针对某市职务犯罪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在职务行使过程中,以职权为依托进行的非法活动,主要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

某市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腐败现象严重某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面临着腐败问题的困扰。

对于一些拥有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他们很容易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导致职务犯罪问题逐渐严重化。

2.行业监管不到位在某市的一些行业中,监管措施并不完善。

一些职务犯罪行为能够在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进行,造成了违法行为的延续和滋生。

3.法律意识淡薄社会对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普遍较淡薄。

许多人对职务犯罪的行为没有足够的认知,也没有形成对违法行为的警惕性,这为职务犯罪问题的蔓延提供了条件。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某市可以采取以下预防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某市需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2.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市民对职务犯罪的认知度,增强防范职务犯罪的意识。

通过举办宣讲会、法律知识进校园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强化道德观念的培育。

3.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某市可以建立举报制度,并设置适当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打击职务犯罪行为。

同时,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要给予妥善保护,以确保举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公职人员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廉洁奉公的职业态度。

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公职人员能够自觉抵制腐败和非法行为的诱惑,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5.优化政府治理某市需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建立起有效的问责机制。

一旦发现职务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从源头上削弱职务犯罪的滋生条件。

三、结语职务犯罪问题是当前社会中的严重问题,要从多个方面综合治理。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是新世纪检察工作发展目标之一,是事关检察工作全局、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它对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至关重要。

我们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近年的工作实践看,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作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澄清的认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对职务犯罪的产生有充分的认识。

一、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权力失控职务犯罪现象如此严重,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微观层次上个人素质方面的,也有宏观层次上制度结构方面的,而究其根本原因则应该是权力的失控。

国家权力是根据国家意识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公共生活的力量,它是基于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

自国家产生以来,国家权力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政治权力。

历史实践表明,无论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统治的国家,都无法做到统治者全体直接行使各种具体的国家职能权力,而只能经授权程序由部分人代为行使。

从理论上说,任何授权关系都存在着权力被代行者非合理使用的风险,这是权力政治学的普通常识。

当具体的国家权力偏离了法律规范的轨道,被用来服务于个人或小集体的意志和利益时,权力通常就处于同授权人整体的意志和利益相冲突的状态。

这时,权力蜕变为个别人实现私欲的手段,成为被滥用的力量。

首先,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权力主要是由国家公职人员代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国家权力同样存在被其代行者滥用的风险。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直在进行,但是腐败的蔓延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其主要原因就是单纯地打击和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

既然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那么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应当对权力的行使者从制度上施以有力的约束和监督。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

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5篇范文)第一篇:浅谈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依法打击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是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我院认真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在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同时,先后在我市国有厂矿、企业,依法查办厂长、经理职务犯罪案件十余件,为国企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利的促进了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

针对企业领导职务犯罪突出这一问题,近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厂矿、企业进行调研,并就犯罪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探讨。

一、国企领导职务犯罪的成因⒈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化。

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逐步转轨中,某些厂矿、企业领导者一味追求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

有些主要领导彻底放松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抵御不了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步一步滑向罪恶的深渊。

这些领导干部在走上领导岗位时,还能从严要求自己,工作有业绩,群众口碑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化,外部环境的影响,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私欲开始膨胀,进而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实施职务犯罪。

⒉民主意识较差,特权思想严重。

随着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在转换经营机制中,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借鉴,其经营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可能尽善尽美。

针对这些新问题,在决策方面,个别企业领导不走群众路线,不发扬民主作风,一意孤行,搞一人说了算。

加之重效率、轻管理,重经营、轻监督的错误思想支配,致使不照章办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给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⒊管理粗放,制度不健全。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管理混乱、粗放,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甚至有些是家族式管理,从原材料购进到产品销售都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既便有制度也不去执行,也没有人监督制度的执行。

财务报销由领导一支笔签字,会计只能履行核算职能,而对监督职能的履行感到畏难。

最新-浅析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 精品

浅析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和预防对策职务犯罪作为一种腐败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存在的根源是非常复杂、多种多样的。

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体制本身的原因,也有体制以外的原因;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

下面,着重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进行一下分析探讨。

(一)客观原因1、利益的驱动。

改革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基础上的利益的重新调整,它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社会财富获得了长足的提高。

于是,在社会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背景下,在不抗拒的利益诱惑和利益冲突面前,一小部分有权人便利用手中的公权为自己、自己的家庭和自己身边的小集团谋取私利。

2、体制的缺陷。

改革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进行,它不能也不可能在极短的时期内一下子将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弊端消除干净。

原来在浓浓的阶级斗争气氛下对整个社会的利益诱惑的抑制机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新换代殆尽;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权力的绝对化现象和特殊历史条件下家长制的复活现象,大大地抑制了社会对权力者的监督功能,从而给权力腐败创造了可乘之机,剧变的社会使原有的秩序规则失灵,而新的社会秩序却没能及时建立起来,这就是说,体制上的这种弊端和缺陷给腐败的泛滥创造了最好的机遇,权力腐败就是在这种体制缺陷中迅猛地发展、泛滥起来。

3、惩罚的失当。

惩罚是遏制腐败行为最重要的手段。

而且,对于某种流行的恶行,惩罚一定要及时,将其扼杀于起始阶段。

然而,始发于上世纪80年代的腐败并没有得到有力的遏制。

一是对反腐败的意义讲得很透、很深,但未真正地付诸于行动上;二是存在刑不上大夫,官官相护等打击不力的现象;三是以运动式的方式来反腐败,紧一阵松一阵。

各种腐败活动因低风险,高收益而日益活跃。

4、对策的乏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是被逼出来的,整个社会缺乏思想上的、心理上的、组织上的准备,对突然发生的包括腐败在内的社会问题,我们社会并没有经历过,缺乏积极的、应变的准备。

谈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论文成稿)

谈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受中国几年的封建思想的束缚以及社会发展滋生出来的一些弊端的影响。

职务犯罪在这一时期成为了易发阶段。

虽然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得政策与措施,但取得的成绩依然不容乐观职务犯罪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目前社会还未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最佳时机,认识职务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原因,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提。

预防,应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入手。

控制,必须采取法律的、政治的、行政的手段综合治理,方可取得最佳的控制效果。

关键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预防论文目录:一、职务犯罪概述(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二)职务犯罪的构成(三)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二、职务犯罪原因(一)从政治的层面来看,我国政治生活和公共管理中所发生的权力失控现象,主要由于现行政治体制中权力配置上存在的一些弊端,概而析之,其原因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二)从权力的实施来看,公共权力过程中的腐败活动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的发展具有致命性的危害。

这一过程导致职务犯罪的原因,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三、在精神文化方面,权力腐败助长腐朽没落思想,瓦解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信心,滋生对执政党的政府的离心离德倾向三、防治职务犯罪的具体对策(一)加强道德控制,强化“不想犯”的心理动机(二)加强制度控制,营造“不能犯”的外部环境(三)加强司法制度控制,形成“不敢犯”的威慑态势(四)认真贯彻并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绩,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腐败因素也在不断滋生,职务犯罪常有发生。

党中央果断的推出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伟大决策。

这一方针的提出对于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环境,但腐败现象依然没有得到完全遏制,这充分证明了政府反腐败的力度与措施是相当不够的,也说明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的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原因还存在诸多的漏洞和不足。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_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_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

然而,仍然有一些公职人员因为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受惩罚,对于这些行为,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其原因及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公职人员犯罪原因1. 收入不高:许多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不算高,而一些职业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通过受贿等手段收受贿款,来获取更高的收入。

因此,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低是导致其犯罪的一个原因。

2. 政绩考核:许多公职人员面临政绩考核的压力,只为了满足领导的要求,不得不以不正当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业绩,而这种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

3. 职务权利: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拥有一定的权利,而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这种职务权利来进行违法行为。

4. 自我利益:公职人员也是有漏洞的,利用职务权力来达到自己的利益追求,这也是导致公职人员犯罪的一个原因。

5.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不可忽视,如果社会上的道德风气相对混乱,法纪不足,那么公职人员也会有违法犯罪的倾向。

二、公职人员犯罪防范对策1. 更高的收入待遇:增加公职人员的收入待遇,可以有效缓解因为收入不足而犯罪的情况。

2. 加强监督管理:在公职人员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监管。

(指标建设,日常检查等)3. 加强培训教育: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让公职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4. 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公职人员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5. 调整社会环境: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扩大对公职人员的社会监督,营造公正、公平、开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犯罪是有迹可循的,但也是可以防范的。

唯有加强管理,建立高效的防范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正、公平的治理目标。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职务犯罪产⽣的原因及预防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项重要职能,那么,职务犯罪产⽣的原因是什么?职务犯罪的预防怎么做?下⾯就由店铺告诉⼤家职务犯罪产⽣的原因及预防吧! 职务犯罪产⽣的原因 (⼀)民主法制建设⽅⾯的原因1.从⽴法⽅⾯看,⼀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些法理认识⽅⾯产⽣分歧,从⽽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是在确定相关国家⼯作⼈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三是对国家机关⼯作⼈员职责履⾏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年有了⼀些发展,但尚需进⼀步完善。

2.在民主建设⽅⾯,由于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原因,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进程遭遇着较多的困难,⽆视民主、压制民主、甚⾄破坏民主的现象和⾏为在⼀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些地⽅和单位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观念淡薄,个⼈凌驾于组织之上,搞“⼀⾔堂”,听不进⼀点不同的意见,⽬⽆法纪,利⽤职权任意⾏事,如此作为,难免会产⽣⼀些危害经济与法制建设、损害⼈民公众利益的结果,滋⽣专权型职务犯罪,⼀些领导、⼲部在任职期间,个⼈权⼒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3.在执法⽅⾯,⼀是某些检察⼈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受办案⼈素质、犯罪⼈各有特异的⾝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保证做到法律⾯前⼈⼈平等,有罪必究,从⽽使⼀些⼈怀有侥幸⼼理,涉⾜犯罪。

⼆是对国家机关⼯作⼈员的职务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些领导⼲部,有时为了顾及政府形象、社会影响等,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责任,且形成⽐照处理的惯例,削弱了惩治犯罪的特殊预防作⽤。

三是某些司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员素质不⾼等,导致法律、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减弱了法律、制度的约束⼒,予职务犯罪以滋⽣的⼟壤。

4.从监督制约机制⽅⾯看,上级部门的监管不⼒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些地⽅⽚⾯强调发展经济,经济的好坏成为衡量领导政绩的⾸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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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职务犯罪的原因、表现及防治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当前我国职务犯罪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

比如据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部门介绍,税务干部执法犯法、以税谋私,已成为国家税款流失的原因之一。

199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查处的63起大案要案,都与税收执法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关。

据了解,涉案的税务人员中,有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有的收受贿赂、贪赃枉法,有的甚至内外勾结、通谋参与。

这些违法问题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重要环节。

又如2001年某市一位建筑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研究发现,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竣工,共有23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

行家们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是“钱”。

在房地产经营上,出现犯罪的高官极多,广西的成克杰,广东的于飞,沈阳的慕绥新和马向东等,都与此有关。

对近年来受理的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五多”、“两突出”的现象。

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
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领导的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单位层次看,基层部门发案多;从犯罪性质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多。

在这些案件当中,以小集体私分公款贪污问题突出;作案时间长、频率高、数额大的现象突出。

(二)、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是这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一些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人民的罪人。

近日,南京市检察院对一批缉拿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罪情”分析,发现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贪色循情。

调查发现,这些人为了满足女人的欢心,不惜铤而走险“弄”钱的占了70%。

另一种情况,就是用贪来的赃款找女人。

从公布的厦门“远华”、沈阳“慕马”等案情看,不少犯了罪的领导干部都属这种类型。

此外,家族的一些成员在其蜕变过程中有的却起到了不可小视的推波助澜作用,这些家族成员主要是利用干部的权力和威望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夫唱妇随”。

大多数情况是丈夫担任领导职务,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投机者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则贿之,意志不坚定者也许开始还能抵挡一阵子,久而久之也就下了水,做妻子的不是劝其守节,而是同流合污。

更有甚者,有些妻子在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主动进攻,利用丈夫的威望索贿,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之妻就是这样。

二是“父债子收”。

有些领导干部在
行违法乱纪之事时往往还装出一副清廉的样子,自己不直接收受,而是让子女帮着收,这些子女也就明目张胆地变着法子到处索要,想着法子捞钱,为其父母收“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于飞利用手中权力,由其子女出面非法炒作地皮,从中“得益”上千万元,成了“父债子收”的“典型”。

三是“亲朋借威”。

有些领导干部的“七大姑八大姨”,甚至是远房亲戚、同学朋友,也凭借某些干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收取“报酬”,而后与当官的亲朋共享这份“利益”。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素质低。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

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想信念动摇。

(二)、法制观念淡薄。

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

违法办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

(三)、特权思想严重。

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
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

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

群众观念淡薄,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干部的本色是为人民服务。

(四)、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

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

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

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往往只顾压任务定指标,忽视讲纪律,提要求;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

因此,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对违纪违法干部姑息迁就,缺乏严肃批评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

尤其是不能有效地启动预防机制,处理上又失之于宽。

(五)、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如在一些司法机关中,存在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行为,法规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成了一纸空文。

这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

主要发生在一线执法业务工作部门的执法环节上,问题的性质是触犯刑律。

其具体表现为个别行为主体利用手中职权直接为当事人谋取利益,徇私枉法,进行权钱交易。

(二)、侵犯国家、集体、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违法办事。

问题的性质是严重违反法律规范。

其具体表现是利用职务特权,违法操作,严重侵犯了相对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国家、集体、公民及法人受到财产、人身及秩序上的损害。

(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办事,违背“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要求。

由于行为主体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程序不公正,从而导致实体公正也无从体现,直接影响了行使职权的客观公正。

亵渎了公权力的尊严,而且损害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荣誉和形象。

四、职务犯罪的防治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

惩办贪污腐败,令人解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预防职务犯罪本人认为应做好“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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