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结算公式

期货结算公式
期货结算公式

结算公式

未平仓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1、当日盈亏可以分项计算。

分项结算公式为: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

(1)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量]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 +∑[(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2)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持仓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3)当日盈亏可以综合成为总公式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2、保证金余额的计算

结算准备金余额指当日结算准备金=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入金-出金+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手续费等

二、套期保值交易的发展

第一、保值者不再单纯地进行简单的自动保值,而是主动分析机会选择策略;

第二、保值过程中进行多次获利性操作;

第三、将期货保值视为风险管理工具,锁定价格,控制成本;

第四、将保值活动视为融资管理工具;

第五、作为重要的营销工具。

(三)买入套期保值的利弊分析

1、买入套期保值能够回避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2、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3、对需要库存的商品来说,节省了一些仓储费、保险费和损耗费。

4、能够促使现货合同顺利签订

?套期保值在回避价格不利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价格有利时的获利机会,同时还要

支付交易成本。

?例如:一认股权证,行权价4.5元,行权比例1:2,正股价为4.0元,购买该权证

时发了1.0元/份,某投资者购买了1000份,问其盈亏情况?

?解:(1)成本=1 /2+4.5=5.0(元)

?行权盈亏= (4.0–5.0 )×1000 ×2=﹣2000 (元)

?不行权盈亏=﹣1.0 ×1000 =﹣1000 (元)

期货套利的方法和结算

期货套利的方法和结算 期货市场的套利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跨交割月份套利、跨市场套利及跨商品套利。 ①、跨交割月份套利(跨月套利) 投机者在同一市场利用同一种商品不同交割期之间的价格差距的变化,买进某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类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其实质,是利用同一商品期货合约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差价的相对变动来获利。这是最为常用的一种套利形式。比如:如果你注意到 5 月份的大豆和7 月份的大豆价格差异超出正常的交割、储存费,你应买入 5 月份的大豆合约而卖出7 月份的大豆合约。过后,当7 月份大豆合约与 5 月份大豆合约更接近而缩小了两个合约的价格差时,你就能从价格差的变动中获得一笔收益。跨月套利与商品绝对价格无关,而仅与不同交割期之间价差变化趋势有关。 具体而言,这种套利又可细分为三种:牛市套利,熊市套利及蝶式套利。 ②、跨市场套利(跨市套利) 投机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格的不同,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 当同一种商品在两个交易所中的价格差额超出了将商品从一个交易所的交割仓库运送到另一交易所的交割仓库的费用时,可以预计,它们的价格将会缩小并在未来某一时期体现真正的跨市场交割成本。比如说小麦的销售价格,如果芝加哥交易所比堪萨斯城交易所高出许多而超过了运输费用和交割成本,那么就会有现货商买入堪萨斯城交易所的小麦并用船运送到芝加哥交易所去交割。 ③、跨商品套利 所谓跨商品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是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价格的差异进行套利,即买进(卖出)某一交割月份某一商品的期货合约,而同时卖出(买入)另一种相同交割月份、另一关联商品的期货合约。 期货结算方法 一、结算的概念与制度 (一)结算的概念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会计核算可参照本细则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股指期货,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三)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本细则处理。若基金开展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四)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形成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五)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基金管理公司应在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估值监控程序,根据市场情况建立结算价估值方法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 (六)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本细则设置和使用与股指期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明细科目。对于“其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应根据确定的套期保值等交易目的,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七)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报表列报和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和披露基金财务报表、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八)如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应按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与投资股指期货相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此情况下,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信息,应在基金财务报表附注等披露文件中对此净额列示作相关说明。 (九)如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另有新的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科目设置 编号会计科目明细科目设置核算内容 1021 结算备付金1[1]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 保证金。 1031 存出保证金通过期货公司进行结算的,按照期货公司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基金存放在保证金账户中已被期货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计算题重点公式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计算题重点公式总结 1.有关期转现的计算(期转现与到期交割的盈亏比较): 首先,期转现通过“平仓价”(一般题目会告知双方的“建仓价”)在期货市场对冲平仓。此过程中,买方及卖方(交易可不是在这二者之间进行的哦!)会产生一定的盈亏。 第二步,双方以“交收价”进行现货市场内的现货交易。 则最终,买方的(实际)购入价=交收价-期货市场盈亏---------------在期转现方式下; 卖方的(实际)销售价=交收价+期货市场盈亏--------------在期转现方式下; 另外,在到期交割中,卖方还存在一个“交割和利息等费用”的计算,即,对于卖方来说,如果“到期交割”,那么他的销售成本为:实际销售成本=建仓价-交割成本------------------在到期交割方式下; 而买方则不存在交割成本。 2.有关期货买卖盈亏及持仓盈亏的计算: 细心一些,分清当日盈亏与当日开仓或当日持仓盈亏的关系: 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3.有关基差交易的计算: A弄清楚基差交易的定义; B买方叫价方式一般与卖期保值配合;卖方叫价方式一般与买期保值配合; C最终的盈亏计算可用基差方式表示、演算。 4.将来值、现值的计算:(金融期货一章的内容):将来值=现值*(1+年利率*年数) A. 一般题目中会告知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则以这两个条件即可计算出: 将来值=票面金额*(1+票面利率)----假设为1年期 B. 因短期凭证一般为3个月期,计算中会涉及到1年的利率与3个月(1/4年)的利率的折算 5.中长期国债的现值计算:针对5、10、30年国债,以复利计算 P=(MR/2)*[1-.............................(书上有公式,自己拿手抄写吧,实在是不好打啊,偷个懒); M为票面金额,R为票面利率(半年支付一次),市场半年利率为r,预留计息期为n次。 6.转换因子的计算:针对30年期国债 合约交割价为X,(即标准交割品,可理解为它的转换因子为1),用于合约交割的国债的转换因子为Y,则买方需要支付的金额=X乘以Y(很恶劣的表达式)。个人感觉转换因子的概念有点像实物交割中的升贴水概念。 7.短期国债的报价与成交价的关系:成交价=面值*[1-(100-报价)/4] 8.关于β系数: A. 一个股票组合的β系数,表明该组合的涨跌是指数涨跌的β倍;即β=股票涨跌幅/股指涨跌幅 B. 股票组合的价值与指数合约的价值间的关系:β=股指合约总价值/股票组合总价值=期货总值/现货总值 9.远期合约合理价格的计算:针对股票组合与指数完全对应(书上例题) 远期合理价格=现值+净持有成本=现值+期间内利息收入-期间内收取红利的本利和; 如果计算合理价格的对应指数点数,可通过比例来计算:现值/对应点数=远期合理价格/远期对应点数。 10.无套利区间的计算:其中包含期货理论价格的计算

股指期货结算规则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7d17394479.html, 股指期货结算规则 1. 结算是什么? 结算业务是指期货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2. 结算有哪些制度? 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对金融期货的结算,交易所一般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交易会员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3. 什么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交易结束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 结算会员在中金所结算完成后,按照上述原则对投资者及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4. 什么是当日结算价?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 5. 什么是保证金制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

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真题:期货交易制度(一)答案详解

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真题:期货交易制度(一)答案详解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我国期货交易所实行的强制减仓制度,根据的是()。 A.结算价 B.涨跌停板价 C.平均价 D.开盘价 【解析】强制减仓制度是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2.目前在我茵,某一品种某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规定描述正确的是()。 A;P艮仓数额根据价格变动情况而定 B.限仓数额与交割月份远近无关 C.交割月份越远的合约限仓数额越小 D.进入交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最小 【解析】一般持仓限额与距离交割月份远近有关。距离交割月份越近,限仓数额越小。 3.()是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A.基础结算担保金 B.风险结算担保金 C.变动结算担保金 D.交易结算担保金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中超出基础结算

担保金的部分,随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 4.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应当在()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A.三个交易日内 B.两个交易日内 C.下一交易日开市前 D.当日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5.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A.30% B.25% C.20% D.15%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6.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髙于以下哪项标准中的较低值?() A.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7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3倍 B.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3倍 C.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7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D.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解析】期货交易所应建立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所可接受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并根据市场情况对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基准计算价值进行调整。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以下标准中的较低值: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8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期货及衍生品公式总结

1、 当日盈亏 a) 商品期货 当日盈亏=∑(卖出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价)×买入量+(上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日卖出持仓量-当日买入持仓量) b) 金融期货 当日盈亏=∑(卖出价-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价)×合约乘数×买入量+(上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日卖出持仓量-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乘数 2、 结算准备金余额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日交易保证金余额-当日交易保证金余额+当日盈亏+入金-出金-交易手续费 3、 国债期货理论价格 国债期货理论价格=现货价格+持有成本=现货价格+资金占用成本-利息收入 4、 股指期货理论价格 F(t ,T)=S(t)+S(t)(R-D )×(T-t )/365 =S(t)[1+R-D )×(T-t )/365] F(t ,T)为t 时买入的T 时交割的股指期货理论价格 S(t)为t 时股票指数 R 为资金市场年利率 D 为股指年股息率 5、 股指期货最优套期保值比率 买卖套期合约数量=?× 现货总价值期货指数点×每点乘数 6、 逐日盯市结算公式 (1) 当日结存=上日结存+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 (2) 客户权益=当日结存 (3) 商品期货的保证金占用=∑(当日结算价×交易单位×持仓手数×公司的保证金比 例) (4) 股指期货的保证金占用=∑(当日结算价×合约乘数×交易单位×持仓手数×公司 的保证金比例) (5) 风险度= 保证金占用客户权益 ×100% 7、 现货多头、空头定义 (1)现货多头(2个):持有商品或资产、已按固定价格约定在未来购买某商品或资产 (2)现货空头(1个):已按固定价格约定在未来出售某商品或资产 8、 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中证 500 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2015年3月27日实施 2015年8月3日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证 500 股指期货 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易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 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未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合约 第四条本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中证 500 指 数。 第五条本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 200 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 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六条本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七条本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 0.2 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 0.2 点的整数倍。 第八条本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 3 月、 6 月、9 月、12 月。 第九条本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 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条本合约的交易代码为 IC。 第三章交易业务 第十一条本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合约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十二条本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 1 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 单数量为 50 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 100 手。 第十三条本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0-9:15,其中 9:10-9:14 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 为指令撮合时间。 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11:30(第一节)和 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连续竞价时间为 9:15-11:30(第一节)和 13:00-15:00(第二节)。 第四章结算业务 第十四条本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 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第十五条本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 下: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

最新三大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最新三大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最新三大股指期货交易规则的内容】股指期货交易合约代码上证50 (IH)中证500(IC)沪深300(IF)合约乘数上证50每点300元,以3000点为例,合约价值90万元。 中证500每点200元,以8000点为例,合约价值160万元。 沪深300每点300元,以4000点为例,合约价值120万元。 股指期货交易最小变动价位统一为0.2个指数点。 上证50每点300*0.2=60元一变动。 中证500每点200*0.2=40元一变动。 沪深300每点300*0.2=60元一变动。 股指期货交易合约月份统一为当月,下月和随后两个季月。 季月是指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如:3月、6月、9月和12月。 例如:以2015年4月16日上市为例,则上市合约分别为5月、6月、9月和12月。 以上证50为例,合约代码标识为IH1505、IH1506、IH1509、IH1512。 连续竞价时间交易业务三大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 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 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股指期货交易竞价时间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

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但最后交易日的连续竞价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股指期货交易价格波动限制统一为涨跌停板制。 上跌停价格=上一个交易日结算接的±10%。 注意:季月合约上市后,首日的涨跌停幅度限制是,挂盘基准价的±20%。 股指期货交易投机持仓限制沪深300单边持仓限额5000手。 上证50单边持仓限额1200手。 中证500单边持仓限额1200手。 股指期货交易交割方式统一为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的交割:就是根据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格与当前现货市场的实际“价格之间的价差,进行多退少补,相当于以交割那天的现货“价格平仓。 可能感兴趣的相关文章:1.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有什么2.股指期货基本知识3.股指期货日内交易技巧4.股指期货交易技巧5.为什么要暂停做股指期货6.股指期货是多少钱一手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doc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帐册,以备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是经会员法人授权代表会员办理结算和交割业务的人员。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结算交割员。 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培训合格,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会员的法人授权后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 第十二条结算交割员的业务职责:

股指期货交割日详细介绍.doc

股指期货交割日详细介绍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股指期货交易及交割地点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一、举例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一样,每个合约都有交割日,到了这一天,所有该合约平仓结算。 中国的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3个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约(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个周五即11月20号。沪深300期指每个月都有一个合约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许多外盘期指只设立季末合约,故只有3、6、9、12四个月份有交割合约。 沪深300期指同时挂牌4个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 2009年11月11日,我们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个合约,0911合约20日交割后,1001合约挂牌,保持四个合约同时交易。由于四个合约总有一个是当月合约,所以每个月都有合约进入交割。 二、2015期指交割日时间表|期指交割日一览表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基本内容 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现规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2009年9月1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中国首只股指期货合约正式浮出水面。 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的月份。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中,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比如在2006年12月1日,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将有0612、0701、0703和 0706四个月份的合约。“06”表示2006年,“12”表示12月份,“0612”表示2006年12月份到期交割结算的合约。0612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0701就成为最近月份合约,同时0702合约

如何看待股指期货交割制度

如何看待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制度 (编者按) 近期股票市场呈现弱势震荡格局,美国退出QE、银行间市场资金价格飙升引发对钱荒的担忧等因素造成市场分歧加大,推动了股指期货持仓量、交割量的上升,引起社会对股指期货“到期日效应”的担忧。2013年12月20日,股市尾盘部分股票出现异动,当天适逢IF1312合约到期交割,市场出现一些因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造成股市尾盘波动的传言。 实际上,国内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是在期指最后交易日的最后两小时现货指数算术平均价来确定,该方式确定的交割结算价操纵成本较高、操纵难度较大,“到期日效应”的影响较小。从当时情况看,IF1312价格基本持平,并且保持升水,股市尾盘下跌对该合约交割结算价影响十分微弱。2013年12月22日下午,上交所公开披露市场异动的原因是QFII跟踪指数调仓所致。以上案例说明市场对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制度的了解还不够多,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从历史运行情况来看,股指期货推出至今,44个交割结算日中,股票指数上涨次数大于下跌次数,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无明显“到期日效应”的现象。可以说,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抗操纵性在全球主要股指期货合约中表现优异。

交割制度是联接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重要桥梁,是保障期货价格正常回归并与现货价格收敛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是期货品种在资本市场大洋中遨游的“深海之锚”。股指期货上市三年半以来,市场健康成长,功能逐步发挥,成功嵌入资本市场,交割工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环节。截至目前,股指期货已经顺利交割44个合约,市场上对于股指期货交割环节,既存在支持和认可,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中金所高度重视市场各方的意见,对交割制度进行持续不断的研究、检验和完善。本文对中金所交割制度的设计、交割工作的实践、海外成熟市场的相关经验等进行分析,谈谈对股指期货交割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股指期货交割价设计保障了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强制收敛 从事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无论是多头持仓,还是空头持仓,如果在最后交易日前不进行反向平仓操作,则未平仓头寸必须进行交割。 期货的交割方式一般可分成两类: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商品期货大多采用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则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原因在于,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实际操作并不可行。因此股指期货交割采取按照现货指数的水平进行现金结算,从而保障了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强制收敛。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 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账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等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账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等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 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账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账册,以备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以及《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已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多项交易所业务规则修订稿外,证监会将继续统筹期指上市前的各项工作,预计将于4月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资者开户。 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道富投资认为,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 二、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假设沪深300指数为2300点,保证金比率为12%则交易一手需要保证金2300*300*12%=82800(元),费率调整后则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 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 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 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规则细节 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说,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沪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这一设计更有利于期货市场反映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

期货结算价如何计算

期货结算价如何计算 结算价就是交易当天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交易系统分时图中有两根线,一根是即时价格,另外一根就是结算价。当一天的交易结束后,你账户里的资金是按照结算价来衡量的。 什么是期货结算价: 期货结算是指期货结算机构根据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客户持有头寸的盈亏状况进行资金清算的过程。期货结算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公司,如伦敦结算所(London Clcaring House)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另一种是交易所内设的结算部门,如日本、美国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以下统称“结算机构”)。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形式。独立的结算所与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内部结算机构则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风险比较分散。 期货交易的结算大体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结算:另一个是会员公司对其所代理的客户进行结算。由于期货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风险较大,从某种意义上讲,期货结算是风险控制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交易所在银行开设统一的结算资金账广,会员在交易所结算机构开设结算账户、会员在交易所的交易由交易所的结算机构统一进行结算。 期货结算机构对所有的期货币场上的交易者起到第三方的作用,即对每一个卖方会员而言,结算机构是买方;对每一个买方会员而言,结算机构是卖方。结算机构通过对每一笔交易收取交易保证金,作为代客户履约的资金保证,在制度上保证了结算机构作为期货交易最终履约担保人的地位。由于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不必考虑交易对手的信用程度,因而使期货交易的速度和可靠性得到大大提高。 期货结算价如何计算: (1)计算浮动盈亏。就是结算机构根据当日交易的结算价,计算出会员未平仓合约的浮动盈亏,确定未平仓合约应付保证金数额。浮动盈亏的计算方法是:浮动盈亏=(当天结

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

经济管理研究 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 赵睿霞 (东煤沈阳建筑基础工程公司财务部,沈阳!110015) 摘!要: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具有较高的杠杆性和风险性,并具有套期保值作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提出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以期指导会计实务工作。 关键词: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股票指数 中图分类号:F713.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8572(2010)04-0047-04 !!2010年2月2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了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宣布从2月22日上午9时起正式受理客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申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于4月16日正式推出沪深300指数股指期货合约,这标志着股指期货即将在我国全面推出。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有关规定,提出股指期货的会计核算[1]。 一、股指期货的确认与计量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条衍生工具的相关规定,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根据该准则第九条的规定,股指期货可以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相关内容,股指期货也可以确认为套期工具。由于股指期货在公开市场交易有明确的市场报价,符合公允价值的确定条件,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对股指期货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当企业成为股指期货合约条款的一方,而不是出于套期保值目的时,应根据合约的实际交易价格即相关的保证金金额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当企业平仓对股指期货合约失去控制时,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将收到的保证金加上前期调整项目之和,与转让的资产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三)股指期货在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中均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不应扣除将来平仓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四)股指期货被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由于股指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五)对于出于套期保值目的而成为股指期货合约条款的一方时,股指期货应确认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根据套期目的不同按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则股指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 47 ? !第12卷第4期!!!!!!!!!!!!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V o.l12N o.4! !2010年8月!!!!!!!!Journa l of E aste rn L iaon i ng U n i v ers it y(Soc ial Sciences)!!!!!!!!A ug.2010! 收稿日期:2010-03-10 作者简介:赵睿霞(1967?),女,沈阳人,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证券、期货结算体系比较分析

证券、期货结算体系比较 分析 证券、期货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运作机制、交易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多的相似之处。如结算机构的功能、结算体制相同,主要风险管理制度也相同,但二者也有很多不同之处。 证券、期货结算体系的不同之处 1、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不同。 证券市场结算机构与交易所之间相互独立。而期货市场结算机构则采取非独立的形式。目前我国三家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分别隶属于各自的交易所,负责本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清算、实物交割清算和风险控制。 2、结算制度不同。证券市场采用净额结算制度与会员进行股份与资金的结算,即结算机构作为买卖双

方共同的交易对手,对每一会员交易日的股份买卖数量和金额分别累计轧差,计算出会员应收或应付的股份和资金净额,并据此与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市场则实行全额结算制度,交易所对会员合约的买卖数量和金额分别按全额进行累计,按全额计算并收取会员的各项应收、应付款项。 3、对于交易结算的计算及交收方式不同。 (1)、保证金的概念不同。 证券市场的保证金仅是对经纪会员而言,是该会员为确保交易的履约而预先存入交易所的资金,可用于交易结算,该额度根据会员的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核定,会员在进行下一日的交易前须高于此额度;而期货市场的交易保证金是与交易密切相关的,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交易品种不同,收取的保证金比率也不一样。 (2)、交易手续费计算方式不同。 证券市场的交易手续费是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

进行计算收取的;期货市场的交易手续费,在各交易所的收取方式还不一致:有的交易所是按定额计算的,有的交易所是按比例收取的。 (3)、交易结算价计算不同。 证券市场以收市价作为结算价,其计算方法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以成交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价;期货市场结算价为某一合约当日所有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4)、清算资金交收时间不同。 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所有清算资金在交易当日(t 日)结算后并不需要足额划拨,而须在t+1日的下午5时之前划入交易所的清算帐户;期货市场的清算资金是在交易当天结算后即时划转,不足部分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交易日第一交易小节闭市。 (5)、清算资金划拨方式不同。 目前,期货市场资金划拨方式较为单一,原则上

期货交易制度(1)讲解学习

1、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的一种,保证金交易所特有的杠杆效率可以增加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同时也承担相应的风险。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用来进行结算和保证履约。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是分等级进行的。分别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归会员所有,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归客户所有,只有一下情况可以划转: a、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b、为客户交存保证金、交付手续费、税费; c、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种类、价值的计算方法和充抵保证金的比例等,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调整保证金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风险,以提高会员或客户的履约能力。以下情况可以调整保证金比率: a、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防止实物交割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促进平仓)。 b、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尤其是当持仓合约的数量远远超过相关商品的现货数量时),交易所将逐步提高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c、当某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是,交易保证金比率相应提高,具体规定看涨跌停板制度的相关内容(通常是三个连续涨跌停板就要增加交易保证金比率)。 d、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岀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控制风险。交易所采取本条规定措施的必须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e、当某期货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f、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保证金比例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2、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又叫“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保证金不足时应及时追加或自行平仓。否则将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费用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3、涨跌停板制度 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一般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个形式)。涨跌停板的确

期货公式总结

第3 章期货合约与期货品种 期货合约最小变动值的计算公式 期货合约最小变动值=最小变动价位×交易单位 第4 章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 1. 涨跌停板的计算公式(第92 页) 涨停价格=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涨跌停板幅度)(2) 跌停价格=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涨跌停板幅度)(3) 2. 结算公式(第110~111 页) (1)结算准备金余额计算公式 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 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入金-出金-手续费(等)(4) (2)当日盈亏计算公式 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5) 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6) 平历史仓盈亏=Σ[(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平仓量] +Σ[(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7) 平当日仓盈亏=Σ[(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 +Σ[(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买入平仓量](8) 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9)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持仓量(10)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Σ[(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 +Σ[(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11) 当日结算盈亏的总公式: 当日盈亏=Σ[(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Σ[(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12) (3)当日交易保证金计算公式 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价×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持仓总量×交易保证金比例(13) 第5 章期货行情分析 1. 需求弹性(第141 页) 需求的价格弹性是指一定时期内一种商品需求量的相对变动对该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动 的反应程度,或者说价格变动百分之一时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它是商品需求量变动率 与价格变动率之比。 需求的价格弹性==(14) 其中,Q 是需求量;△Q 是需求量变动的绝对数量;P 是价格;△P 是价格变动的绝对数量。 2. 供给弹性(第143 页) 供给弹性是指一定时期内一种商品供给量的相对变动对该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动的反应 程度,即价格变动百分之一时供给量变动的百分比,它是供给量变动率与价格变动率之比。 供给的价格弹性==(15) 其中,S 是供给量;△S 是供给量变动的绝对数量;P 是价格;△P 是价格变动的绝对数量。 3. 技术分析法的主要指标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1.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手续费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三十七条)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2.发布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 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 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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