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液体乳(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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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发布

2023年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发布
这些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主要来自河北、山东、广东等地的乳制品企业。其中,河北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牛纯牛奶和金牛酸牛奶被检测出含有三聚氰胺,该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山东秦池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池 纯牛奶和秦池酸奶也被检测出含有三聚氰胺。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燕塘纯牛奶和燕塘酸奶也被检测出含 有三聚氰胺。
检查的主要目标是检测液态奶中三聚氰胺的含量,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公告指出,自三聚氰胺事件以来,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对乳制品的检测和监督,以防止三聚氰胺的再次污染。
5%的液态奶制品仍受三聚氰胺污染,国家药监局将加强 检测和监督
然而,公告也同时指出,目前仍有一些液态奶制品中存在三聚氰胺污染。据初步统计,仍有约5%的液态奶产品中 存在三聚氰胺。这表明,尽管我们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但还需要继续努力才能彻底消除这种有害物质。
TEAM
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 查启动
Launch of special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n melamine in liquid milk
REPORT-Grey
2023/9/13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进展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影响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评价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三聚氰胺专项检查总结:全国液态奶 安全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三聚氰胺超标率:液态奶生产企业 3.3%,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6.9%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全国范围内的液态奶生产企业1546家,其中乳制品生 产企业1028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510家。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符合相关 标准,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三聚氰胺超标的问题。其中,液态奶生产企业的三聚 氰胺超标率为3.3%,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三聚氰胺超标率为6.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发文字号】国质检监函[2011]638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1.08.17【实施日期】2011.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1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2011年8月17日国质检监函[2011]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第2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等5大类。

现将抽查结果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本次共抽查了35类3089家企业生产的328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有2958种抽查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2%。

其中,润肤护肤类化妆品、碳酸饮料、家用空调和笔记本电脑等4类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了100%,方便面、农药、涂料、冰箱等15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0%至99.2%,家用电动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电动自行车、复混肥等13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0%至88.8%;GSM,CDMA手持移动电话和三相异步电动机3类产品抽样合格率低于80%。

(二)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1.1%、20.4%、58.5%,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8.4%、93.5%、85.6%。

(三)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5大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略)一是抽查了7类755家企业生产的799种食品,包括植物蛋白饮料、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食糖和方便面。

二是抽查了15类974家企业生产的1078种日用消费品,包括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清洁护发类化妆品、润肤护肤类化妆品、家用电动洗衣机、微型计算机、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彩色电视接收机、GSM/GPRS移动电话、CDMA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和电动自行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8年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8年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8年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3.11•【文号】国市监质监函〔2019〕96号•【施行日期】2019.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市监质监函〔2019〕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2018年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笔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抽查概况。

本次抽查产品为笔、毛绒布制玩具、被子枕头、毛针织品、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跑步机、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微波炉、电火锅、电饼铛、豆浆机、食品加工机械(榨汁机、原汁机)、除湿机、吸尘器、电热暖手器、电吹风、碎纸机、投影机、打印机、纸面石膏板、冷轧带肋钢筋、采暖散热器、铝合金建筑型材、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隔离开关、电力变压器、铜及铜合金管材等30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2478家企业生产的278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其中,1批次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1批次毛绒布制玩具产品目前在异议处理过程中,待完成后通报。

对2476家企业生产的2786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34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5%。

其中,微波炉、食品加工机械(榨汁机、原汁机)、打印机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笔、毛绒布制玩具、毛针织品、吸尘器、电热暖手器、投影机、纸面石膏板、铝合金建筑型材、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铜及铜合金管材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低于10%;被子枕头、摩托车乘员头盔、燃气采暖热水炉、电火锅、电饼铛、除湿机、电吹风、采暖散热器、隔离开关、电力变压器等10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在10%至20%之间;电动跑步机、豆浆机、碎纸机、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等5种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在20%至40%之间;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冷轧带肋钢筋的不合格发现率均为46.7%。

2018年第3批国抽方案培训材料

2018年第3批国抽方案培训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
不抽:烧结普通砖(尺寸略大且“孔”大)
预应力混 只抽:七根钢丝捻制的标准型钢绞线(1×7) 凝土用钢 三根钢丝捻制的钢绞线(1×3) 绞线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无规共聚聚 丙烯(PP-R)只抽:公称外径:dn16mm~dn200mm 管材 不抽:β晶型PP-H管材、PP-B管材和β晶型PPRCT型管材
CCC
部分产品 CCC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11 12 13
电动童车 快热式电热水器 热泵热水机(器) 自动电饭锅 有源音箱 彩色电视机 固定式通用灯具 移动电话 陶瓷砖 汽车轮胎 摩托车轮胎 汽车安全带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 装置 14 汽车内饰材料
安全隔 离网闸
家用太阳能 热水系统
家用太阳热水系统
不抽:闷晒式(无贮热水箱,集热管≥120mm)
11
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样方案
04
产品种类-部分种类产品、规格限定-2
冷轧带肋钢筋
只抽:CRB550牌号 2018年4月1日至今生产
冷轧带 肋钢筋
卫生陶 瓷
卫生陶瓷(洗面器)
不抽:陶瓷洗涤器、陶瓷净身器
只抽:螺栓型器件、平板型器件 不抽:电力整流器模块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只抽:灭火剂为ABC干粉灭火剂、手提移动
手提式干 粉灭火器
器具开关
器具开关
不抽:软线开关、转换选择器、独立安装开 关、电子开关、耐久性次数超过1万次 (1E4)的开关产品(铭牌可判断)
税控收款机
只抽:税控机、税控器
税控收 款机
不抽:① 带USB的固定式插座/移动式插座 ② 带开关的固定式插座、带电子开关智 能插座 14 ③ 三相四极插座、国外插头插座、器具 插座 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样方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25•【文号】国质检食监联[2007]245号•【施行日期】2007.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一)(发布日期:2011年5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24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联[2007]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农业(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4号)要求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切实推动我国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批示,巩固液态奶监管成效,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现就2007年进一步加强液态奶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液态奶专项国家监督抽查质检总局会同农业部、工商总局组织部署液态奶专项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验糠氨酸和乳果糖项目。

本次专项抽查采取流通领域抽样和生产领域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北京、上海、内蒙古、陕西等20个省(区、市)市场上销售的液态奶随机抽样检验,抽样范围包括液态奶行业的12家大型领头企业和中小型地方品牌企业,做到大、中、小企业兼顾;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方法,统一检验标准品,统一判定标准,统一汇总发布,确保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调查问卷结合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实际,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质检总局草拟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了解您期望进行抽查的产品种类及对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希望您认真填写本问卷,您的答卷将帮助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并有效保障您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最后,感谢您的参与!□滚动轴承□动力用煤其他2.电工产品□电力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电力变压器□避雷器□永磁直流电动机□三相异步电动机〔带格式的:字体:二号(带格式的:段落间距段后:0标口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器具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小型断路器口光伏并网逆变器□数据缆□原电池□电动工具□铅酸蓄电池其他八、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口餐具洗涤剂口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口酒瓶□日用陶瓷口铝易开盖口竹木筷子口食品用橡胶制品口铝塑复合膜袋其他备注: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责分工调整,质检总局不再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包括化妆品)监管。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工一(征求意见稿)一、日用及纺织品1 .儿童用品口童车口玩具□学生用品口童鞋口童装口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轮滑鞋其他2 .纺织品口床上用品□絮用纤维制品(被子、枕头)口针织内衣□女式内衣(文胸)口运动、休闲服装口羊绒针织品(如羊绒衫)口羽绒服装其他3 .箱包鞋类□旅游鞋□皮鞋□旅行箱包其他二、电子电器1.家用电器□电冰箱□家用电动洗衣机□储水式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如电暖气、浴霸)□电风扇□吸油烟机□厨房机械(如豆浆机、榨汁机)□电磁灶□电热水壶□电饭锅□电烤箱□电热毯其他2 .电子信息产品□彩色电视机□台式微型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手机)□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如平板电脑、学习机)□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如手机电池)口电源适配器□无线路由器□便携式音箱其他3 .照明光源及灯具□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口可移式通用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 LED照明产品其他三、轻工产品1 .家用纸制品□纸巾纸口湿巾□卫生纸□纸尿裤□卫生巾(含卫生护垫)其他2 .家用燃气用具□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其他3 .家化产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如蚊香)□家用清洁剂(如卫生洁具清洗剂、炉灶清洁剂)□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液)其他4 .家具□木质家具□儿童家具□软体沙发□弹簧软床垫其他5 .残疾人用品□单臂操作助行器(如肘拐杖)其他6 .其他轻工产品□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烟花爆竹□自行车其他四、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1 .建筑材料□铝合金建筑型材口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口冷轧带肋钢筋口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口水泥口建筑防水卷材口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属于建筑节能保温隔热材料)口新型墙体材料口建筑用玻璃其他2.装饰装修材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口溶剂型木器涂料口地坪涂装材料□陶瓷砖口陶瓷坐便器□陶瓷片密封水嘴口采暖用散热器(暖气)口塑料管材口强化木地板□实木地板□胶合板口纤维板口刨花板口细木工板口机制地毯其他五、农业生产资料1 .化肥口复混肥料口氮肥口磷肥其他2 .农药口农药其他3 .农业机械口脱粒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口锄草机口植物保护机械口潜水电泵其他4.其他农资□滴灌带其他六、机械及安防产品1 .劳保产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其他2 .汽车相关产品□汽车轮胎□汽车制动器衬片□汽车制动软管口汽车安全带□汽车灯具□机动车辆制动液□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车用汽油□柴油其他3.通用机械□车床□铳床钻床□加工中心(含数控铳床)□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其他4 .消防产品□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其他5 .计■器具□单相电能表□热能(量)表□膜式燃气表□冷水水表其他6 .其他机械及安防产品□锁具其他七、电工及材料产品1 .材料类产品□镁碳砖(属于耐火材料)□砂轮□钢丝绳□阀门□高强度紧固件(如螺栓、螺母)。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

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时间:2007-08-31前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指导有关检验机构进行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特制定本检验细则,作为组织监督抽查的依据。

本标准所列的检验项目与法律、法规、规章有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协调会议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为:浙江方圆食品与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乔桑陈自力赵淑娟陈小珍盛华栋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乳制品的分类、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方法及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生产或销售的乳制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24 食品中黄曲霉素M1和B1的测定方法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GB/T 5409 牛乳检验方法GB/T 5413.32 乳粉硝酸盐、亚硝酸盐的测定3产品分类乳制品分以下三类: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奶。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
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卫生部
•【公布日期】2009.04.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
见稿)意见的函
(卫监督食便函〔2009〕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要求,我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拟订了《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

现就《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如有涉及增减标准的修改意见,请一并提供详细说明和数据等资料。

联系人:王君朱丽华
附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
二○○九年四月十日附件
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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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14.1-2011
液体乳
2011-XX-XX发布 2011-XX-XX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液体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液体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和发酵乳。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2.2产品种类
巴氏杀菌乳包括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包括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灭菌乳;调制乳包括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调制乳;发酵乳包括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发酵乳。

3 术语和定义(适用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巴氏杀菌乳
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3.2灭菌乳
3.2.1超高温灭菌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3.2.2保持灭菌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
之后经灭菌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3.3调制乳
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采用适当的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体产品。

3.4发酵乳
3.4.1发酵乳
以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经杀菌、发酵后制成的pH 值降低的产品。

3.4.1.1酸乳
以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经杀菌、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发酵制成的产品。

3.4.2风味发酵乳
以80%以上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添加其它原料,经杀菌、发酵后pH 值降低,发酵前或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果蔬、谷物等制成的产品。

3.4.2.1风味酸乳
以80%以上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添加其它原料,经杀菌、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发酵前或后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果蔬、谷物等制成的产品。

4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液体乳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液体乳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

表2 企业规模划分
5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4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413.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
GB 5413.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
GB 5413.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
GB 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
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
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
GB 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
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1年第10号)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主导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或者市场上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
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应抽取企业近期生产的产品。

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应不少于200个销售包装,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

抽取样品量为:净含量不超过200ml包装的产品抽取20个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3500ml),其中14个包装用于检验,6个包装为备用样品;净含量超过200ml 包装的产品抽取15个包装,其中10个包装用于检验,5个包装为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

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品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

6.3样品处置
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包装、签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所抽样品应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防止样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丢失、失效、变质及交叉污染。

检验机构在接受样品时应查验签封及样品状态。

6.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液体乳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液体乳”,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液体乳销售总额;计划抽查“灭菌乳”,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灭菌乳年销售总额。

7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注: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并按样品标签明示的储藏要求保存。

7.2.2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8 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所检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的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 不进行复检情况:
9.3.1产品微生物检验项目不合格。

9.3.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

10 附则
本规范代替CCGF 114.1-2008版。

本规范编写单位: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杨金宝)、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杨军)、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元晓梅)、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邴炜)、国家果类及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张会军)、国家加工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张卉)、国家加工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黄红霞)、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尹华涛)。

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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