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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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民知情权和隐私权视角谈《档案法》的修改

从公民知情权和隐私权视角谈《档案法》的修改
20 年 第 2 09 5期 总第 6 3期
经济研究导刊
E CON OMI ES C R EARC GUI H DE
No25. 0 . 2 09
S f lNo6 e a .3 i
从公民 情权和隐 知 私权视角谈《 档案法》 修改 的
谢 清 花
( 江 省 庆 元县 松 源 镇 党 政 办 , 江 庆 元 3 3 0 ) 浙 浙 2 80
利 益有关 信息 的权利 。 比如公 民有权 知道 国家活 动 、 社会
年 9月 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过 ,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19 9 6年又对该法 的部分条 款进行了修改 。 该部法律的实施对于促进 中国档案工作 的法 制化 、增强 了人们的档案 法治意识 等方面发挥 了很大 的作 用。 但是 , 随着社会 的发展 , 特别是 知识经济 以及信息技术 的
说 的意思就是 信息 都要 公开 , 样才 能保 障公 民信息 的对 这 称性 , 从而 实现公 民的知情权 和 自主决定 权。然 而 , 中国档
案信息又被不 当地利用 , 一定程度 上侵害了公民隐私权 。现
行 的《 档案法》 对此规范却 显得滞后 , 必须 进行修改 和完善 , 才能更准确地规范档案事务 ,更充分地保护公 民的权利 , 从 而更好地促进档案事业 的发展 。 笔者拟从公 民知情权和隐私 权的角度对《 档案法》 修改进行探讨 。
度 的不完善 。

档 案的 定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档案法》 将档 案的定义表述 为 :本法所称的档案 , “ 是指
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 、 社会组织 以及个人从事政治 、 经济 、 科学 、 技术 、 文化 、 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 的对 国家 和社会有 保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使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常态。

然而,这种便利性也引发了关于知情权和隐私保护的辩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索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与保护,重点关注知情权和隐私保护两个核心概念。

一、知情权的意义与保障知情权是个人对其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过程中的了解程度的权利。

在信息时代,保障知情权对于维护公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针对知情权,各国立法均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欧洲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要求,要求数据控制者提供透明、详尽的信息告知,并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此举提供了一个积极的范例,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在个人信息的使用中,透明度和知情权可以通过提供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等方式来实现。

这些文件应为简明扼要的语言,清楚解释个人信息的类型、用途、收集和存储方式,以及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隐私保护的挑战与解决方案隐私保护是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泄露或未经授权使用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信息时代,隐私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挑战,有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隐私保护措施。

首先,个人信息的使用应遵循“目的明确、必要最小化”的原则,即只收集和使用达到特定目的所必需的最少信息。

其次,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各组织和机构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如采用加密技术、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和进行风险评估等,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此外,监管也是保护隐私的关键。

政府机构应建立与时俱进的监管框架,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同时对隐私侵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合作由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已经跨越国界,实现有效的保护需要国际合作。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国际标准,以形成全球一致的规则和保护体系。

档案利用中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档案利用中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避 的内容 。”有学者 认为 ,国家工 作人员可公 开的隐私包括 :①行 提供 了有利 条件 。但同时 由于获取档 案信息的手段越来越先进 , 公
为背景 之公 开②个人生活公开 的、道德方面 的检验③财产登记 与申 民愈来愈注 重保 护个人 隐私。因特 网的广泛普及 ,使愈来愈 多人 的 报④ 在公共 场合受公众和媒体 的关 注 、监督⑤其 他应该被大众知 晓 隐私受到损害的亲身经历。因此在信息时代下,普通 自然人的个人 的信息 。并且官职越高 ,其拥有 的隐私范 围就 越小。 因为官员在享 信息知情权 与其他普通 自然人的隐私 权保 护之间也存在着 尖锐 的冲
主监督 、政务公 开的条件下这些个 人隐私往往成 为其能否履行职责 法律 的处罚 。并 且 “ 涉及各级 党和政府领 导人及社会各界著名爱 国 的必要条件 。而职位越 高的公务人员 ,人们对其 隐私的关注程度就 进步人士 的政治 历史评价及工 作与生活 中不宜公开 的,对社会开放
越高 ,因此他 的隐私范围就越小 。但 当公 民的总体利益价值高于政 有损个人形象 、人格尊严 和声 誉的档 案是 在国家规定控制使用 范围 府官员部分 隐私利益 的价值时 ,政府 官员不得不放 弃部分隐私权或 内 的 。 甘愿受 到限制 。当然 。政府官员 与政府和公共利 益完全无关 的私人
关键词 :档案开放; 知情权: 隐私权: 档案利用 我 国档案开放工作 起步于上世纪八 十年代 ,经过 三十多年的发
展 取 得 了一 些 成 绩 ,在 社 会 上 弓I 了一 定 重 视 , 为 国 家 的 经 济 、政 起
的放宽对名人档案 的限制 ,使 广大爱好者 能够了解更多的 内容 。因
当前 ,档案信 息管 理 的手段 、管 理 体制 与档案 管理 的环境 都

公众知情权应大于个人隐私权.一辩稿

公众知情权应大于个人隐私权.一辩稿

公众知情权应大于个人隐私权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公众知情权应大于个人隐私权。

公众知情权,指的是社会公众对于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信息有知悉的权利。

比如说政府政务公开来使公众更加了解政策,重大疫情信息也需公开以确保公众安全。

个人隐私权,指的是公民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等隐私享有按照自己意愿处理的权利。

讨论这两个权利谁大谁小,应该看在两者冲突的情况下,依据利益大小如何取舍。

在讨论之前,我们需要区分一下公众的好奇心与知情权的区别。

公众的好奇心,仅仅是社会公众出于感兴趣、凑热闹、窥视欲等因素而想要知道某些并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信息,因此不包括在公众知情权的范围内。

比如对明星绯闻、八卦花边等不涉及公众利益而仅属私人好奇心的事情,不享受公众知情权。

媒体出于商业利益和策略而做出曝光明星私生活等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事情,不属于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的冲突范围,不予讨论。

据此,我方有以下观点。

公众知情权代表的是公众利益。

第一,公共知情权是维护公众利益的前提。

知道一个社会事件的真实情况、发展过程,才能决定如何去维护公共利益。

拿眼前的事情来说,范冰冰阴阳合同的事情被曝光,公众要在知道她是否逃税、逃了多少之后,才能采取下一步行动。

拿以前的事情来说,非典席卷中国之时,公众要了解非典的病因、预防、哪些地区哪些人已被感染等信息后,才能采取措施来确保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

第二,公众知情权起到的监督作用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

在社会公众无数双雪亮眼睛的注视和监督下,侵犯和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会有所减小。

前段时间“滴滴顺风车”接二连三地出事,滴滴公司一下子处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在社会的监督和压力下,滴滴公司做出了“下线并整改顺风车业务”、“行车过程中谈话录音”及“一键报警”等做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情况。

很明显,社会公众的监督是有助于减小损害公众利益事情的发生。

公众知情权维护的是公共利益,而个人隐私权维护的是个人利益;当两者冲突时,公共利益显然高于个人利益;因此我方认为公众知情权应大于个人隐私权。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民知情权的冲突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民知情权的冲突


隐 私 权 与公 众 人物
他们 因为公 众 的关 注 而获得 物质 和 精神 上的受 益 , 是 他们 同样希 望 但 会有 自己 的私人 空间来 享受 他们 作 为普通 人 的私生 活 , 而公 众 和媒 体 的关 注 总像是 无底 洞 , 众社 会知 情权 到何 为止 没 有标 准 。经 常会 出 公 现 明星 的家庭 住址 、 身份 证 和电话 号码 等被 泄露 的情况 。
3 10 ) 6 0 5
众人物隐私权和公 民知情权 的界 限模糊导致 了二者的经常冲突 , 因此需要 对 权 利 的 冲 突 寻 求 一 些 解 决 方 式 。 本 文 在 界 定 隐 私 权 和 公 众 人 物 概 念 的 基 础 上 , 从 对 公 众 人 物 隐私 权 限制 的 角度 上 来解 决二 者 的 冲 突 。 尝试
【 键词】 私权 ; 众人物 ; 情权 关 隐 公 知

( ) 它公 众 人 物 隐私 权 与 公 民社 会 知 情 权 的 冲 突 。公 民 的 二 其 社会 知 情权 与其 它非 政 治公 众 任 务 的 隐私 权 也会 发 生 冲 突 。人 因为 其社 会 属性 自然 会关 注其 感 兴 趣 的人 和 物 , 拿备 受 关 注 的 明 星来 说 ,
三、 冲突 的解 决 — — 对 公 众 人 物 隐 私 权 的 限 制 为 了 解决 这种 合 法 权 利 之 间 的 冲 突 , 必 须 对 权 利 进 行 合 理 就
( ) 一 隐私 权 的 法律 起 源 和发 展 。 隐私 权 这 一 概 念 起 源 于美 国 法 学 家 沃 伦 、 兰 戴 斯 合 写 的 于 19 布 80年 发 表 在 《 佛 大 学 法 学 评 哈 论 》 的题 为 《 隐 私 》 文 。 文 中 将 隐 私 权 界 定 为 “ 受 打 扰 之 上 论 论 不 权 ” 他 们认 为 隐私 权 是 个 人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决 定 他 的 思 想 、 点 和 , 观 情 感 在 多 大程 度上 与别 人 交 流 的权 利 , 任何 情况 下 , 一 个 人 都 在 每 有 被 赋 予 决 定 自己 所 有 的事 情 不 公 之 于 众 的权 利 , 有 不 受 他 人 都 干 涉 搅扰 的权 利 。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法的法律要求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法的法律要求

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法的法律要求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是现代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隐私权利,并希望能够掌握自己的个人信息。

为了维护公民的知情权与隐私权,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探讨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法的法律要求。

一、知情权的法律要求知情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向信息主体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范围等相关事项的权利。

知情权的法律要求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 信息收集目的的明示要求:知情权要求信息收集者在收集个人信息前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

个人可以根据这一信息来决定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2. 信息使用范围的限制要求:知情权要求信息收集者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收集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并在超出范围时重新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3. 信息安全保护的义务要求:知情权要求信息收集者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丢失、被篡改等问题。

二、隐私保护法的法律要求隐私保护法是一项保障公民隐私权利的法律法规。

隐私保护法的法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信息的合法获取:隐私保护法要求个人信息的获取必须依法合规,不能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

2. 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共享要求:隐私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遵循信息主体的意愿,并且不能超出事先明示的范围。

对于个人信息的共享,需要征得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

3. 个人敏感信息的特殊保护要求:隐私保护法对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要求更加严格,需要事先征得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并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4.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要求:隐私保护法规定,信息收集者需要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避免信息泄露、丢失等问题的发生。

5. 个人信息泄露后果的责任追究要求:隐私保护法对个人信息泄露后果的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信息收集者在泄露个人信息后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法的衡量标准知情权与隐私保护法的衡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合规性:信息收集者在收集、使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新闻报道中如何平衡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

新闻报道中如何平衡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在当今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新闻报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为公众提供了了解世界的窗口,还对社会的监督和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然而,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常常会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平衡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

个人隐私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它涵盖了个人生活中不愿意被公开的诸多方面,如家庭情况、个人健康、财务状况等。

这些隐私信息一旦被不当曝光,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和伤害,甚至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例如,_____的个人病历被未经授权地公开,这不仅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还可能导致他在社交和职业方面遭受歧视。

公众知情权则是指公众有权了解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信息。

这包括政府决策、公共事务的处理、社会重大事件等。

例如,在重大自然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中,公众需要了解相关的应对措施、救援进展等信息,以便做好自身的防护和应对。

那么,在新闻报道中,如何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又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呢?首先,新闻从业者需要明确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

并非所有的信息都具有新闻价值,也并非所有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都必须公开。

在选择报道内容时,应优先考虑那些对公众利益影响较大、具有普遍意义的信息。

对于那些仅仅涉及个人隐私而与公共利益无关的内容,应当予以舍弃。

其次,新闻报道应遵循合法性原则。

这意味着新闻工作者在获取和传播信息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隐私信息,如窃听、偷拍、非法入侵他人电脑系统等。

同时,在报道过程中,也要注意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泄露。

另外,适度原则也是平衡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的关键。

在报道中,即使某些信息与公共利益相关,也应注意把握披露的程度和范围。

比如,在报道犯罪案件时,可以提及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相关证据,但不应过度曝光其家庭背景、个人成长经历等与案件无关的隐私信息。

同时,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查机制。

在新闻报道发布之前,应由专业人员对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个人隐私。

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



二、公民隐私权


1、隐私权含义:
国外学者对隐私权的表述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两种学说,即宪法权利说 和民事权利说。


宪法权利说认为隐私权是对于有关个人的私事如何决定个人有控制的权利
民事权利说主要有“信息说”、“接触说”、“综合说” 三种观点 主要争议:第一,关于隐私权的主体。第二,关于隐私权的内容。

3、《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 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 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45 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 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建立公民知情权依据:
首先,知情权具有宪法上的依据。知情权是宪法所规定的表达自由的前提 性权利。一是宪法规定了公民参政权利的内容。二是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 权利的内容。三是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自由。 其次,知情权具有理论依据。一是知情权作为人权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内容 之一,早期就有学者认为人民应当有权为自己选择负责的领导者 。二是作 为知情权的重要基础即民主的公开性。三是作为中国的先辈们也提出了民 主公开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
隐私权作为一种不愿公开私人领域秘密或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其内容必 然具有秘密性。同时,其内容均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具有客观真实性。


(4)隐私权具有可放弃性
隐私权是一种支配权,可在一定程度内自我放弃。权利人可在一定范围内 披露自己的隐私,也可允许他人在一定程度上介入自己的私人领域。准许 他人利用自己隐私的实质,是对自己享有的隐私利用权所作的转让行为, 未经权利人承诺而利用者,为严重侵权行为。

论知情权和国家工作人员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论知情权和国家工作人员隐私权之间的冲突知情权和隐私权是人们生活中比较重要的权利之一,这两个权利的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产生冲突。

国家工作人员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群体,因此他们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与普通人存在差异。

这篇文章将探讨知情权与国家工作人员隐私权之间的冲突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了解什么是知情权和隐私权是非常重要的。

知情权通俗地说就是每个人都有权获知关乎自己的信息以及在决策中参与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权利主要是针对公共事务而言的。

而隐私权则是指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是个人的生活、家庭、通讯、姓名、声誉等等方面。

国家工作人员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群体,他们作为国家公务员,其个人行为及相关信息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知情权与隐私权会与工作中的职责相互制约,容易发生冲突。

在此,我们需要分别从两个权利的具体情形入手,来探讨在实际生活中,这两种权利会如何产生冲突,以及在权利的之间冲突中双方如何协调。

对于知情权而言,国家工作人员往往涉及到国家或社会公共事务,因此他们的个人意志与国家意志之间的冲突就会爆发。

例如,某国家工作人员了解到重要信息,但是出于个人利益而选择隐瞒,这种情况就是知情权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益之间的冲突。

而对于隐私权而言,在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产生的信息也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隐私权。

在工作岗位上,国家工作人员非常重视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人际关系,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提高个人职业发展的机会。

如果他们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公布,那么他们的信息会被他人非常容易地感知。

这样很有可能会导致他们个人隐私暴露的情况发生,降低他们的职业能力及个人形象。

在理解了两种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产生冲突的情况后,我们现在更需要探讨的是,如何在冲突中寻求协调,以兼顾两个权利。

对于知情权,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时刻记住承担的职责,他们不仅是个人行为的责任人,更是重要信息的值班人员。

知情权与个人隐私

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是每个人都应当享有的权利。

个人隐私是指个人对其自身生活、思想、行为、通讯和家庭等领域的隐私权的保护;而知情权则是指每个人都有权知道和了解与自己相关的信息。

本文将探讨知情权与个人隐私的重要性、保护个人隐私的措施以及在信息时代面临的挑战。

一、知情权与个人隐私的重要性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在于确保个人的尊严和自由。

每个人都希望在自己的个人空间中保持一定的隐私,以便自由地表达思想和行为。

个人隐私的保护能够有效地避免他人对个人的过度干涉和侵犯,维护个人的基本人权。

另一方面,知情权对于个人的自主决策也至关重要。

知情权让每个人能够了解与自己相关的信息,从而更好地做出决策。

在医疗领域中,知情权使得患者能够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可以更好地参与医疗决策。

在商业领域中,知情权使得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二、保护个人隐私的措施为了保护个人隐私,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

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和个人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的义务和责任,为个人隐私提供了合法的保护。

其次,技术手段的发展也为个人隐私的保护提供了新的途径。

数据加密、安全认证和隐私保护工具等技术手段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同时,隐私保护技术的研发也为个人在信息社会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提供了支持。

此外,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培养也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关键。

公众对于个人隐私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决定了个人隐私的保护程度。

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于个人隐私知识的普及,引导公众正确对待个人隐私,并积极维护自己的隐私权益。

三、信息时代的挑战在信息时代,保护个人隐私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使得数据的产生和流动变得更加便捷,同时也带来了隐私泄露的风险。

个人的敏感信息往往被大规模的数据收集机构获取和使用,个人隐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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