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姓名权与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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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和隐私权

隐私和隐私权

如果你是小红,你会怎么做?你能帮 小红讲清道理吗?
小红没有告诉同学自己家的电话号码、 住址等信息是正确的行为,是合法维护自己 权利的行为,而不是所谓的不合群、不开朗。
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小红家的电话号码、 家庭住址、父母信息等都属于个人隐私,小 红有权保密,所以小红的行为是正确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保 护隐私的意识。但也不能因此矫枉 过正,因噎废食,为了保护隐私排 斥正常的社会交往。
未满10周岁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有关规定(第50页)对 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可由其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开拆。所以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信 件是合法的,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无论学 生是否达到10周岁,拆看学生信件都是不合法 的。
个人信息保密权;(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 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禁止他人 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个人通讯秘密权。(禁止他人擅自查、刺 探或公开看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 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等)
一天深夜,某地公安派出所以“扫 黄打非”为名,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 对某小区住房进行全面搜查。有人认为 该派出所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他们有 搜查权;有人认为派出所的行为是非法 的,因为他们没有依据法定程序搜查。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1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 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搜查,或者 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 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假如老师或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 生或子女的信件是否合法?

隐私权保护

隐私权保护

新闻侵害隐私权分故意与过失:有的是出
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故意侵害隐私 权,是新闻作者明知披露事件真相会给报 道对象造成伤害和名誉贬损,侵害其隐私 权,但仍然要如此报道,这在行为上就是 故意了。不过,在新闻报道中侵害隐私权 者,大多数为过失行为。一些新闻作者因 法律观念淡薄,无意间侵害了报道对象的 隐私权。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对象是公民个人。
隐私权与其它权能的关系
与姓名权的关系:姓名权是一种独立的人
格权,受法律保护。其内容主要包括姓名 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三项。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主要是干涉他人行使姓 名权、盗用他人姓名权、假冒他人姓名等 行为。从客体范围来说,隐私权要大于姓 名权。二者的联系是,姓名是人格的一种 识别标志,也属于隐私的内容。因此侵害 姓名的行为,可能同时也是侵害隐私权的 行为。
新闻侵害隐私权
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的隐私而
使他人的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权 利人希望自己的隐私“不为人所知”, 而新闻报道的特点是“广为人知”, 这就构成了新闻报道权与隐私权的冲 突,冲突的结果,如果新闻媒体将这 种事实加以报道,必然导致权利人的 隐私权受到伤害。
侵权方式
主要是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包括录音、





二、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 目前法律尚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 以规定,现行法律对其保护主要分三种情况: 对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家庭和住宅等最基本 的隐私事项予以保护。《宪法》、《刑法》、 《治安管理法》都有相关规定。 对单项属于隐私的事项以专门立法予以保护。如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与《未成年人 保护法》都有有关的规定。 明文规定禁止擅自公布和宣扬他人隐私。《民事 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都 有个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范围

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范围

个⼈隐私的法律规定范围个⼈隐私的主体是每个公民及⾃然⼈的只属于个⼈并且不轻易与⼈分享的机密。

关于个⼈隐私⼤家都不愿意⾃⼰说出来或者被外界公布,那么法律规定属于个⼈隐私的范围有哪些?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个⼈隐私的范围有哪些隐私权是指⾃然⼈享有的私⼈⽣活安宁与私⼈信息不被他⼈⾮法侵扰、知悉、搜集、利⽤和公开的⼀项⼈格权隐私权的内容主要有:(1)公民享有姓名权、肖像权、住址、住宅电话、⾝体肌肤形态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可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窥视、摄影、录像,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受⾮法侵⼊、窥视或骚扰。

(4)公民的性⽣活不受他⼈⼲扰、⼲预、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受⾮法调查或公布,但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记和其他私⼈⽂件不受刺探或⾮法公开,公民的个⼈数据不受⾮法搜集、传输、处理、利⽤。

(7)公民的社会关系,不受⾮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法公开或扩⼤知晓范围。

(9)不得⾮法向社会公开公民过去的或现在纯属个⼈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强奸等,不得进⾏搜集或公开。

(10)公民的任何其他属于私⼈内容的个⼈数据,不可⾮法搜集、传输、处理利⽤公民个⼈隐私的法律规定个⼈隐私是指个⼈⽣理、⼼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个⼈独特的⽣理特点、⼼理活动、⽇记、电话、信件以及在⾃⼰在住宅⾥从事的个⼈活动等)要注意区分个⼈隐私与隐私权的法律概念和区别:1、个⼈隐私是指公民个⼈⽣活中不愿为他⼈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不是公民个⼈在⼯作中不愿为他⼈公开或知悉的秘密。

例如,公民个⼈的私⼈存款数额属于个⼈隐私,其隐私权在法律保护;⽽公民个⼈在⼯作中的劳动所得数额则就不是个⼈隐私了。

2、隐私权的法律概念对个⼈隐私进⾏了逻辑限制3、不是其本⼈所有的、不是与公共利益⽆关的个⼈信息不属于个⼈隐私,任何个⼈对其没有⽀配权。

宪法上的姓名权

宪法上的姓名权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解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际上是一个混合体。 这可以从其名称上看
出来,其名称为:《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
民事责任的批复》,这既涉及到公民的民法权利——姓名权,又涉及到公民的宪法权利——受教 育权,它把这两种权利用手段和结果联系起来。 这样,既适用了宪法,又使公民的民事责任落到
行政不作为
民法上的姓名权
北雁云依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9号。
行政不作为
民法上的姓名权
齐玉州教委的帮助下, 冒领济宁商校发给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 伪 造档案, 并由于济宁商校在档案管理中的过失, 使得陈晓琪得以成功顶替齐玉苓在济宁商校接受教育。 齐玉苓因之对上述个人和单位提起侵权之诉。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陈晓琪及其父陈克政侵犯了齐玉苓的 民法上的姓名权,而其宪法上的受教育权并未受到侵犯。二审法院在判决之前请示了最高人民法院, 后者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 根据本案事实, 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 侵犯了齐玉苓 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 审法院判决认为同时侵犯了姓名权和受教育权。
婚姻法《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 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公民享有自主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人格尊严的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
基本含义之一。
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实处。 不过仅就批复的名称本身来看,最高人民法院还是将原告齐玉苓因被告陈晓琪等的行为而

法律规定的人身保护条款(3篇)

法律规定的人身保护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条款所称人身保护,是指对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六条本条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民。

第二章生命权第七条公民享有生命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第八条国家对公民的生命权给予特别保护,禁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第九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严重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重大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第三章身体权第十三条公民享有身体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身体。

第十四条非法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对非法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接到非法侵犯他人身体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在救治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身体权。

第四章健康权第十八条公民享有健康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健康。

第十九条国家对公民的健康权给予特别保护,禁止非法侵害他人的健康。

第二十条非法侵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非法侵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接到非法侵害他人健康案件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第五章姓名权第二十四条公民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一)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1、维护肖像权(1)肖像权的涵义及内容: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

其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有:①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维护姓名权(1)姓名权含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2)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及后果: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等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的行为;②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也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

侵犯姓名权的后果: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点归纳(二)隐私和隐私权1、隐私的含义、具体内容、保护隐私的意义(1)隐私的含义: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这些都属于隐私。

(2)隐私的具体内容: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3)保护隐私的意义: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因此,保护隐私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隐私权的含义、内容及保护隐私权的意义(1)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民法总则隐私权纠纷有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隐私权纠纷有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隐私权纠纷有哪些规定在网络时代,由于我们使用电脑以及手机的频率很高,并且,在各大软件以及银行卡上都绑定了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的账号。

所以,对于个人隐私问题,我们十分关注,尤其是泄露隐私问题的情况十分猖獗,打击隐私泄露的行为是十分重要的。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民法总则隐私权纠纷的规定,一起看一下吧。

在网络时代,由于我们使用电脑以及手机的频率很高,并且,在各大软件以及银行卡上都绑定了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的账号。

所以,对于个人隐私问题,我们十分关注,尤其是泄露隐私问题的情况十分猖獗,打击隐私泄露的行为是十分重要的。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民法总则隐私权纠纷的规定,一起看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在人的权利保护方面有哪些创新1、在法律结构上更加突出了对民事权利的保护。

1986年颁布施行的《民法通则》把民事权利放在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之后,在民事权利一章中,把人身权放到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之后。

《民法总则》在立法时调整了顺序,把民事权利放到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前面,而且把人身权放在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前面。

这不仅仅是顺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立法理念的改变,突出了人是第一位的,人身权高于财产权,对人的终极关怀的立法理念。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充分证明,人是第一位的,再发达的经济、再多的财产,没有人都是没用的。

过去拜金主义、守财奴的思潮和现象,已经被大多数国人所摈弃。

近年来兴起的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思想和理念,通过各种形式在中国大地上广泛传播,足以表明广大人民群众在经历了从贫穷到富裕后的理性回归和人文复兴。

全国人大正是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唤,树立先进的立法理念,调整法律结构,让《民法总则》起到应有的引领示范作用。

2、扩大了权利保护的范围。

《民法通则》在第一章基本原则中没有涉及民事权利,是个遗憾。

《民法总则》吸取教训,把民事权利旗帜鲜明地规定在第一章基本规定中,起到了提纲挈领作用。

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的法律界定

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的法律界定

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的法律界定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人们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这个数字时代,如何保护个人的人格权和隐私权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人格权保护与隐私权利的法律界定及相关问题。

一、人格权的法律界定人格权是指个人在精神和肉体上的自由与尊严,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多个方面。

在法律上,人格权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组织或机构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

在我国《民法典》中,人格权被明确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二、隐私权的法律界定隐私权是个人对自己生活、居住环境、通信、个人信息等内容的保护权利。

隐私权通常包括个人信息、个人秘密、私人生活等方面的保护。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手机应用程序等的广泛应用给隐私权带来了威胁。

为了保护人民的隐私权,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维护隐私权的法律基础。

三、人格权与隐私权的关系人格权与隐私权是紧密相关的概念,两者之间有许多共同点。

首先,人格权和隐私权都是个人的基本权利,是人的尊严的体现。

其次,人格权和隐私权都要求他人或社会尊重和保护。

最后,人格权和隐私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违反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人格权和隐私权也存在一些区别。

人格权更加广泛,包含了生命权、健康权等多个方面,而隐私权则更加侧重于个人信息和私人生活的保护。

此外,隐私权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着更大的威胁,如何平衡隐私保护与科技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四、法律保护人格权和隐私权的措施为了保护人格权和隐私权,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法律,该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和责任。

此外,我国刑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也对侵犯他人人格权和隐私权提供了相应的制裁措施。

另外,国际上也有一些公约和条约对人格权和隐私权进行保护。

例如,联合国《人权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等国际法文件,都规定了人格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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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指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 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 公开的权利。
QQ风波
毛茸茸转入新班遇到的苦恼终于 解决了,她还交到了好朋友.可好景不 长,毛茸茸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这还要从上个星期的QQ聊天说起…… 毛茸茸
毛茸茸的同学 — 苹果
苹果 19:57:59
公交站对面新开家小店,卖肉串,去 吃吃看呀?~~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商业秘密若 被侵犯,就会损害企业的利益,影响企业 的发展。
因此,企业的每位职工都有保守商业 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这一天毛茸茸放学回家,看到家里来了 好多亲戚,外公、外婆、舅舅、舅妈都来 了。大家神情凝重的坐在客厅里,毛茸茸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悄悄地问妈妈,妈 妈的话却像晴天霹雳一样击中了她,原来 一向阳光健康的表哥得了癌症,全家人对 是不是要告诉表哥实情而未达成一致的意 见。外公外婆坚决不肯告诉表哥病情,怕 孩子知道后受不了。而舅舅、舅妈则认为 应该告诉孩子实情,他们认为孩子有权利 知道。毛茸茸很矛盾,她不知道应该站在 哪一边?请你帮帮她!
难过,她认为自己没 有错,但又说不出道 理。
心灵导航
Ø 诚实不排除必要的沉默
Ø 诚实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隐私权, 并不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全部秘密 。
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和尊重他人隐私的义务。在隐私的范围 内保持沉默,不会影响一个人的诚实品 质。
概念认知
隐私,也就是个人心理、生理以 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 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 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在对多点交往中,我们该怎样严 守国家机密?
æ 要增强保密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的 安全和利益。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 友好,又要遵守有关纪律;既要珍惜真 诚友谊,更要维护国家利益。对一切危 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人和事,只要发现, 要及时举报。
运用法律武器
面对自己的隐私被侵犯,该 怎么办?
1.与侵权人协商。 2.请求司法保护,如:
(1)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 (2)公开赔礼道歉; (3)造成较大精神痛苦的,还有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
保密的意识,你有吗?
毛茸茸的哥哥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部门经理,明天要接 待外宾参观自己的企业.晚饭时爸爸叮嘱哥哥一定要注意保守 企业的秘密,哥哥不以为然,嫌爸爸罗嗦.爸爸严肃的给哥哥讲 了这样一个案例:某家制造商收买了一名华侨,让他以代理商 的身份参观某景泰蓝工艺美术工厂.当他大模大样的用摄象机 拍摄工艺流程时,该厂的负责人竟还洋洋得意地说: “拍吧, 拿回去让外国人知道中国人的厉害.”不出两年,中国出口创汇 的拳头产品被日本的 “景泰蓝”杀回来了.最后爸爸还严肃的 说: “该厂的负责人泄露的不仅是企业的秘密,也是国家的机 密,你一定要吸取教训!”哥哥听后连连点头,表示一定会增强 防范意识,保守国家和企业的秘密.
大家来分析
1.毛茸茸痛苦的原因: 自己的隐私权没有得以保障,隐私未经本人
同意被公开,没有得到尊重。
2.苹果的做法与想法是不对的! 苹果擅自扩散他人隐私是一种侵权行为,侵
犯他人隐私,也是没有责任和信誉的表现,使他 人的精神受到伤害。
毛茸茸告诉苹果自己的病史,并不意味着苹 果因此有权披露此事,毛茸茸的病史仍然属于她 的隐私。
毛茸茸 19:57:41
你怎么可以把我得过肝炎的 事情告诉别人?你这样是不对的!
苹果 19:58:25
这个事情又不是我捏造出来的, 是事实,我没有错!
毛茸茸 19:57:41
我告诉老师去。
苹果 19:58:25
你去好了,我又没有错!
大家来分析
1.什么原因导致毛茸茸如此痛苦? 2.苹果的做法与想法有道理吗?
第五课第三框:尊重隐私 保守秘密
活动一:自主先学 阅读教材69-73页,回答下列问题:
请你帮忙
毛茸茸刚转入一
个新班不久,就有同
学问她家的电话号码、
家庭住址,想到她家
玩,有的还好奇地打
听她父母是干什么的。
由于彼此不熟悉,毛
茸茸没有回答。有的
同学便说毛茸茸不诚
如果你是毛茸茸Leabharlann 信。毛茸茸知道后很你会怎么做?你能帮毛 茸茸讲清道理吗?
力的痛打。
Ø你认为第三个人是说了什么而被打的(要是真话)?
Ø第三个人诚实吗?他的被打给我们什么教训呢?
心灵导航:
Ø 诚实守信,要说老实话.但并不是 不分场合,不看情况,机械地实话实说.
Ø 说老实话,不等于说话不讲技巧, 不讲艺术,不是有什么说什么.
Ø 说老实话,但并不是在任何场合 对任何人都要说出个人知悉的事情.
欢迎走进我们的 政治课堂
情境引入:
鲁迅先生在其短文《立论》里叙述一件事:
Ø一家人生了一个男孩,满月时,抱出来给客 人看。该人家自然是想得到一点好兆头,一个 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于是他得到一 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做官的,” 于是他收回几句恭维;还有一个说“这孩子将
来是要 死?的 ”。于是他得到大家一顿合
毛茸茸 19:57:41
会不会不卫生啊?我小学的 时候得过肝炎,就是吃了不卫生 的东西,很难受的!
苹果 19:58:25
这样的啊。
毛茸茸 19:58:45
我妈来了,不说了。
第二天,毛茸茸发现苹果变了,和她保持距 离,说话也隔得远远的,不知道为什么。
渐渐地,班上很多同学都知道了毛茸茸得 过肝炎,不少人开始疏远她,毛茸茸为此感到 很痛苦,并且在网上质问了苹果。
问题探究:
1.为什么爸爸说某景泰蓝厂泄露的不仅是企业秘密也是国家机 密?根据材料,结合课本回答什么是国家机密? 2. 为什么要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国家机密要求我们在对外交往 中怎么做? 3. 为什么要保守企业秘密?
国家机密的含义:
Ø国家机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 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的事项,它包括国家不能 公开的政治、经济、军事、金融、 科技等方面的信息。
K 深思熟虑:为什么要严守国家机 密?
º 严守国家机密直接关 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严守国家机密是法律规定 的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 要求。
严守国家机密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 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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