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634-2000-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要点
QC T 634-2000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QC/T 634-2000(2000-01-19发布,2000-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QC/T 29107-1993《汽车用水暖式暖风装置技术要求》的修订版。
试验方法参考了国外先进标准JIS D 5901《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试验方法》。
QC/T 634-2000对QC/T 29107-1993主要技术内容作了如下修改(章、条系QC/T 29107-1993的章、条):——4.2暖风装置对环境的适应性(删除了此项要求);——4.5暖风装置的耐腐蚀性(删除了此项要求);——4.7/5.3暖风装置噪声/噪声试验(明确规定了测量其A计权声压级噪声);——4.11对暖风装置售后服务的规定(删除了此项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QC/T 29107-1993。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少俊、李再华。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版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QC/T 634-2000代替QC/T 29107-9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以下简称暖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热水作为热源,用于车厢内采暖及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的暖风装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85-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 10069.2-199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简易测定方法QC/T 29092-19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暖风装置是指以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热水作为热源,用于车厢内采暖及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的热交换装置。
QCT634-2000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课件

QC/T 634-2000(2000-01-19发布,2000-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QC/T 29107-1993《汽车用水暖式暖风装置技术要求》的修订版。
试验方法参考了国外先进标准JIS D 5901《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试验方法》。
QC/T 634-2000对QC/T 29107-1993主要技术内容作了如下修改(章、条系QC/T 29107-1993的章、条):——4.2暖风装置对环境的适应性(删除了此项要求);——4.5暖风装置的耐腐蚀性(删除了此项要求);——4.7/5.3暖风装置噪声/噪声试验(明确规定了测量其A计权声压级噪声);——4.11对暖风装置售后服务的规定(删除了此项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QC/T 29107-1993。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少俊、李再华。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版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 QC/T 634-2000代替QC/T 29107-9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以下简称暖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热水作为热源,用于车厢内采暖及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的暖风装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85-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 10069.2-199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简易测定方法QC/T 29092-19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暖风装置是指以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热水作为热源,用于车厢内采暖及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的热交换装置。
汽车空调供暖系统

图1-36 内外混合循环式暖风装置 1-热交换器;1-后座导管;3-暖气管道;4-混合室;5-内部空气吸入口;6-风门操纵旋钮; 7-外部空气吸入口;8-鼓风机;9-除霜(前窗);10-除霜(后窗);11-发动机
图1-37 整体式空调器 1-加热器芯;1-轴流风扇;3-蒸发器;4-进风口
• 2.气暖式暖风装置
汽车空调供暖系统
• 1.1 余热式供暖系统 • 1.2 独立燃烧式供暖装置
1.1 余热式供暖系统 • 1.水暖式暖风装置
• 以水冷式发动机冷却系统中的冷却液作为热源,将冷却 液引入车辆内的热交换器中,使鼓风机送来的车室内空气 (内气式)或外部空气(外气式)与热交换器中的冷却液进行 热交换,鼓风机将加热后的空气送入车室内。
图1-40 轿车空调余热气暖式暖风装置的布置 1-热交换器;1-专用排气管(除霜、去雾);3-排热风管;4-转换阀;5-鼓风机; 6-电动机; 7-除霜器;8-通风口;9-热风泄出阀;10-进气管;11-挡风栅; 11-截止阀
1.2 独立燃烧式供暖装置
• 利用发动机余热式供暖装置普遍受发动机功率和工况影 响较大,车速低和下坡时供暖大, 热效率可达80%。这种装置一般可使用煤油、轻柴油作燃 料。
• 利用发动机排气管中的废气余热或冷却发动机 后的热空气作为热源,通过热交换器加热空气, 把加热后的空气输送到车室内取暖。
图1-38 气暖式热交换器的结构 1-空气保温管;1-热变换管;3-排气管
图1-39 气暖式暖风装置示意图 1-鼓风机电动机;1-暖风鼓风机;3-热交换器;4-废气阀门;5-发动机排气管; 6-发动机;7-发动机散热器;A-新鲜空气;B-暖风
图1-34 汽车余热水暖式暖风装置 1-加热器芯子;1-加热器出水管;3-膨胀水管;4-冷却水控制阀;5-散热器进水管;6-恒温器;7-风 扇;8-散热器;9-水源;10-散热器溢流管;11-散热器出水管;11-加热器进水管;13-加热器鼓风机
空调HVAC设计要求

上海同济同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TJI/YJY空调HVAC 设计要求2005-XX-XX发布2005-XX-XX实施上海同济同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TJI/YJY前言本规范明确空调HVAC设计时应完成的主要设计内容、基本的设计程序、设计应考虑的因素、应遵循的有关标准,使空调HVAC设计规范化,作为空调HVAC设计完善性的评价依据。
本标准由上海同济同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同济同捷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与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孟湘上海同济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空调HVAC设计要求TJI/YJY1.范围本标准是为上海同济同捷公司汽车设计人员进行空调HVAC选型与布置设计时提供应遵循和考虑的要素,明确应完成的主要设计工作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QC/T 656-2000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性能要求(2) QC/T 657-2000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试验方法(3) QC/T 658-2000 汽车空调整车降温性能试验方法(4) QC/T634-2000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5) GB/T 12782-91 汽车采暖性能试验方法(6) GB 11555-94 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7) TJ/T216-1995 客车空调系统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3.1 HV AC---Heating,Ventilation,Air conditioning的缩写,指空调系统中车内的采暖、通风、制冷部分的部件,又称车内空调器。
HV AC一般包括鼓风机箱(含内外进风阀门及其传动机构、鼓风机、调速电阻器)、蒸发器箱(含蒸发器、膨胀阀、蒸发器表面温度传感器)、出风箱(含温度混合风门及其传动机构、加热器、出风分配阀门及其传动机构),通常还自带左右前吹足风口、过渡分配风道等。
4. 空调HVAC设计所包含的主要工作内容4.1 配合样件测量。
4.2根据点云逆向设计。
4.3 收集与分析蒸发器、加热器、鼓风机的试验数据。
暖风芯体 Q-TF A165-2009[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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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空调用暖风芯子技术条件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产品设计、生产、采购、检验等部门的工作需要而制定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规则是一项基本要求,各类检验具体实施时允许与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但其抽样方法、判定原则、检验项目至少不得低于本标准检验规则的相应规定。
对于本公司暂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检验项目,应要求供方每次送货时提供其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院电子电器中心电装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琳,李娜。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院电子电器中心电装所负责解释。
汽车空调用暖风芯子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用暖风芯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福田公司设计、生产的汽车采暖用暖风芯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 634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Q/FT B022 车辆产品零部件包装通用技术条件Q/FT B102 车辆产品零部件可追溯性标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外观质量3.1.1 翅片表面清洁,无划痕、裂缝、腐蚀或者无污迹,翅片与扁管焊合率≥95%,连续虚焊不超过3个波,连续倒伏不超过5个波,总体倒伏不超过10个波,翅片的倒伏及变形均应校正。
3.1.2 扁管堵塞数不得超过扁管总数的1%,计算出现小数时,可向上圆整到整数。
3.1.3 实际散热片数(散热带波数)与名义散热片数(散热带波数)之差允许为名义散热片数(散热带波数)的1%,计算出现小数时,可向上圆整到整数。
3.1.4 芯子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其名义值的1%。
汽车用品检测项目

25
汽车转向盘
外观
QC/T563-1999
耐热试验
汽车转向盘
耐寒试验
冷热交变试验
耐熔剂试验
轴向力试验
转向扭力试验
表面硬度
摩擦试验
老化试验
26
汽车制动踏板
外观
Q/JX05066-1996
运动件性能
五十铃N系列载货汽车制动(离合器、油门)踏板支架总成技术条件
耐腐蚀
运动强度
破坏强度
变形量要求
VOC挥发性有机物
禁用物质
TVOC 总碳
德标VDA 277 大众PV3341 通用TSINT-002 奇瑞 Q/SOR04.098-2004 沃尔沃VCS 1027.2749
气味
大众PV3900,奇瑞Q/SOR.04.103-2004 通用GME60276福特BO131-01丰田TSM0505G 马自达MES CF 055A,长城 Q/CCJT001沃尔沃VCS 1027,2729
外观
QC/T44-1997
耐温性
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技术条件
刮刷频率
自动回位
刮杆对刮片压紧力
噪声
制动性
刮刷效果
表面光泽度
耐腐蚀性
耐久性
4
洗涤器
风窗玻璃洗涤器系统
GB15085-1994
排出压力和排量
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喷射性
QC/T246-1997
洗涤器强度
汽车风窗玻璃电动洗涤器技术条件
玻璃下降量
运动平行度
操作强度
静强度
耐久性
耐腐蚀性
耐振性
7
水暖式暖风装置
结构与外观
QC-T-634-2000-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要点

QC-T-634-2000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要点1. 范围本文档规定了涉及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的技术参数、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运输等要求。
2. 引用标准•GB/T 191 无锡蒸压试验站试验委员会•GB 9186 道路车辆噪声限值及检测方法•QC/T 809-1999 汽车供暖器3. 术语和定义3.1 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指通过水箱中的循环水加热并将温度传递到空气中,将汽车内部温度升高的装置。
3.2 进风系统指将外部空气引入车内进行空气循环的系统,一般由风道、空气滤清器、挡风玻璃除雾器和送风机等组成。
3.3 散热器指通过散热将引入车内的水温降至规定温度以下的装置。
4. 技术要求4.1 安全性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其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安全•可靠•易于安装和拆卸•便于维修4.2 效率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的加热效率应符合以下要求:•散热器在任何工况下的最高水温不应超过105℃•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的温度调节应在不破坏装置性能的情况下调节范围内稳定可靠•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的制热能力应保证车内空气温度在-20℃以下时不低于25℃,在-10℃时不低于30℃4.3 噪声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在任何工况下的噪声水平应符合GB 9186的要求。
5. 试验方法5.1 加热效率试验根据QC/T 809-1999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5.2 噪声试验根据GB 9186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5.3 压力试验根据GB/T 191的相关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6. 检验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对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进行质量检验。
7. 包装、标志和运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 其他本文档未涉及到的技术要求和内容,应按照各自的标准执行。
第4章 汽车空调采暖通风系统解读

气引入车内循环后排出。空气入口设在正压区,出口设
在负压区,形成空气的自然流动。
(2)强制通风 强制通风是利用鼓风机强行引入外部的新鲜空气。
如果气源门处于外循环位置,开动鼓风机抽气,就是最典
型的强制通风。
图4-1 轿车车身表面风压分布
图4-2 轿车空调风的循环
二、 汽车空调的通风与净化
汽车空调净化
第4章 汽车空调的采暖与通风系 统
4.1
4.2 汽车空调的采暖系统 汽车空调的通风与净化系统
汽车空调的采暖系统
汽车空调采暖系统是将车外新鲜空气引入热交换器,吸收其中某种 热源的热量,从而提高空气的温度,并将热空气送入车内的装置。
一、汽车空调采暖系统的主要作用 (1)供暖:在寒冷的冬天或早春季节,可以给车内提供暖气,提
(1)过滤除尘
主要采用由无纺布、过滤纤维纸组成的干式纤维过滤器对空气进行 过滤除尘。对于较大的尘埃,可利用其惯性作用,来不及随气流转弯 而碰在纤维孔壁上;对于微小颗粒,在围绕纵横交错的纤维表面作布 朗运动时,和纤维接触而沉积下来,并且与纤维摩擦产生静电作用, 被纤维吸附在其表面。
汽车空调中,一般选用直径约为10μm的中孔聚氨脂泡沫塑料、化
二、汽车空调暖风装置结构及工作原理 水暖式暖风装置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4.1.1 热水式暖气装置
从缸体中出来的温度 较高的冷却水,一部 分分流进入加热器芯 子利用鼓风机强迫冷 空气通过加热器芯。 被加热后的空气送回 车厢,用来取暖或进 行风窗除霜加热器芯 子中散失热量的冷却 水离开加热器后,又 被发动机水泵抽回发 动机,完成一次循环。
晕放电,粉尘被电离带上负电并被正极板吸引。正极板是
集尘部,在集尘部外加高电压,使粉尘受库仑力作用而吸 附在正极板上。当集尘部上积灰达到一定量时,可进行清 洗、除尘或更换。除去粉尘后的额空气再用活性炭吸附, 除去臭味及有害气体,然后被送到车厢。有的净化器还设 有负离子发生器,改善车厢内空气品质,以利于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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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634-2000(2000-01-19发布,2000-07-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QC/T 29107-1993《汽车用水暖式暖风装置技术要求》的修订版。
试验方法参考了国外先进标准JIS D 5901《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试验方法》。
QC/T 634-2000对QC/T 29107-1993主要技术内容作了如下修改(章、条系QC/T 29107-1993的章、条):——4.2暖风装置对环境的适应性(删除了此项要求);——4.5暖风装置的耐腐蚀性(删除了此项要求);——4.7/5.3暖风装置噪声/噪声试验(明确规定了测量其A计权声压级噪声);——4.11对暖风装置售后服务的规定(删除了此项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QC/T 29107-1993。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少俊、李再华。
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版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QC/T 634-2000代替QC/T 29107-9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水暖式暖风装置(以下简称暖风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热水作为热源,用于车厢内采暖及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的暖风装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85-1983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 10069.2-1998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噪声简易测定方法QC/T 29092-1992汽车用暖风电动机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暖风装置是指以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热水作为热源,用于车厢内采暖及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的热交换装置。
包括散热器、风扇、暖风电动机、空气管道、壳体等部件。
3.2 暖风装置放热量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过暖风装置的热水所散发的热量。
3.3 暖风装置修正放热量(以下简称放热量)是指将暖风装置放热量换算成暖风装置的进水温度与进气温度之差为65℃时的放热量。
3.4 标称放热量是指暖风装置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暖风装置的进水温度与进气温度之差为65℃时的设计放热量。
3.5 标称空气流量是指暖风装置在标准空气状态下的设计空气流量。
4 技术要求4.1 暖风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暖风电动机应符合QC/T 29092的规定。
4.2 结构与外观4.2.1 暖风装置连接部位应紧固可靠,拆装方便,阀门转动灵活。
4.2.2 暖风装置外表面应光洁、无伤痕、锈迹及其它有害缺陷。
4.3 放热量放热量和标准状态下的空气流量是暖风装置的基本性能参数,应满足公式(1)和(2):Q≥QB (1)式中:Q——放热量,kW;QB——标称放热量,kW。
VS ≥VB (2)式中:VS——标准状态下的空气流量,m3/h;VB——标称空气流量,m3/h。
4.4 噪声暖风装置工作时,在规定位置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噪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4.5 密封性暖风装置的散热器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不应有漏气现象。
4.6 往复加压暖风装置散热器经往复加压试验后,仍应符合4.5的规定。
4.7 耐振性暖风装置经振动试验后,整机应工作正常,不应出现变形、裂纹、异常响声、漏水等现象,并符合4.5的规定。
5 试验方法5.1 一般试验条件如无特殊规定,暖风装置一般在下列条件下进行试验:5.1.1 试验电压a)暖风装置标称电压为12V时,试验电压为(13.5±0.5)V;b)暖风装置标称电压为24V时,试验电压力(27±0.6)V。
5.1.2 试验电源试验电源采用足够容量的直流稳压电源,其波纹电压(峰—峰)值不大于100mV。
5.2 结构与外观检查暖风装置的结构与外观按4.2进行检查和评定。
5.3 放热量试验5.3.1 试验装置和测量仪器a)暖风装置放热员试验装置见图1。
b)储气罐与暖风装置进气口相连接的储气罐应具有足够的容积,并保证在测量罐内压力时不会产生紊流现象。
c)储气罐用鼓风机(以下简称鼓风机)向储气罐输送所需风量,使罐内压力在试验过程中始终与环境气压相等。
d)热水箱向暖风装置提供(85±3)℃热水,流量调节范围:(6~20)dm3/min。
e)空气压力测量仪器微压计或其它适当仪器,最小读数值:1.0 Pa。
f)温度测量仪器棒式温度计、热电偶或电阻温度计,测量热水的温度计最小读数值0.1℃,测量空气的温度计最小读数值:0.2℃,测量位置应尽量靠近暖风装置的空气进、出口,并避免辐射热的影响。
g)空气流量测量仪器旋进旋涡流量计、经过标定的进口喷嘴、节流孔板或其它准确度不低于1%的空气流量测量仪器。
h)热水流量测量仪器涡轮流量计或其它准确度不低于1%的热水流量测量仪器。
i)其它测量仪器0.5级电压表、1.0级电流表、闪光测速仪或其它准确度不低于1%的转速测量器。
5.3.2 试验条件a)空气状态暖风装置在常温、常湿条件下试验,温度变化在5℃以内,湿度变化在20%以内。
b)热水状态测量放热量所用的热水用自来水加热,暖风装置进水口水温为(85±3)℃。
c)热水流量试验时热水的体积流量如无特殊规定应调节为6dm3/min、10dm3/min或20 dm3/min中的一种。
5.3.3 试验程序将暖风装置按实车安装状态安装到放热量试验装置上,暖风装置调节至最大放热量状态,对装有流量调节阀的暖风装置,将调节阀调节至最大位置。
启动暖风装置、水泵、鼓风机,待进水温度及流量达到规定值且暖风装置空气出口处温度稳定时,测量表2规定的有关参数并按公式(3)(4)(5)(6)计算试验结果。
试验过程中,调节鼓风机的转速或风门,使储气罐内的空气压力始终与环境气压相等。
a)暖风装置放热量表2标称放热量QB ________ kW 标称空气流量VB_______ m3/h 环境大气压P_______ kPa项目单位12345平均5.4 噪声试验5.4.1 测量仪器符合GB 3785规定的,准确度不低于2型的声级计或准确度相当的其它声学仪器。
5.4.2 试验条件a)暖风装置按实车安装状态安装,散热器注满水。
对具有多种工况的暖风装置,应测取最大噪声。
b)声级计传声器应安装在散热器中心向上45°方向1m处,对着车厢中心,见图2和图3。
背景噪声应比暖风装置噪声至少低10 dB,不足10 dB时,按GB 10069.2进行修正。
c)试验地点应无反射面的影响,试验时距暖风装置1m处与2m处的A计权声压级噪声之差应大于5dB(A)。
5.4.3 试验方法a)打开暖风电动机电源,使其运转正常:b)在规定的测量位置用声级计测量A计权慢(S)档时的声压级噪声并读取最大值,测量时要求声级计动特性稳定。
5.5 密封性试验将散热器全部浸入常温水中,通入196kPa的压缩空气,观察散热器,1 min 内有无漏气现象。
5.6 往复加压试验试验压力,加压循环及加压循环次数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每个加压循环内的加压时间不应少于2 s。
5.6.2 试验装置往复加压试验装置见图4,热水糟保证提供(85±3)℃的热水,用泵输送热水,压力调节阀及流量调节阀用以调节热水的压力和流量。
5.6.3 试验方法a)接通电磁阀,将试验压力调至供需双方的协定值。
b)断开电磁阀,使散热器内的压力回复至大气压。
c)在控制装置内按供需双方的协定值设定将加压循环及加压循环次数。
d)进行往复加压试验。
试验后,按5.5检查散热器的密封性。
5.7.1 试验设备振动试验台5.7.2 试验条件a)将暖风装置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散热器注满水,风扇运转。
对于分体型式的暖风装窗可将散热器和风扇分开进行试验。
b)振动频率:33Hz;振动加速度,30 m/s2。
5.7.3 试验方法按三个方向分别进行振动试验,振动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振动结束按5.5进行密封性试验。
表36 检验规则6.1 暖风装置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6.2 暖风装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4。
表46.3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按表4,需抽检的暖风装置其抽样方法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
6.4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企业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时;b)产品设计、工艺、材料作较大修改时;c)产品停产一年再恢复生产时;d)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5 进行型式检验的暖风装置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暖风装置中抽取,检验项目按表4,数量小应少于5台。
6.6 型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除往复加压外,如有一项不合格,允许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不合格项进行复查,仍不合格时。
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二项不合格时,不允许复查。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暖风装置应显著标明:a)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b)暖风装置规格、型号、标称放热量、标称电压。
7.2 暖风装置装箱前应经过清理,不允许有残留的积水和杂物,进出水管和进出气管管口应牢固。
包装应牢固,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被损坏,备附件应随同装入。
7.3 暖风装置包装箱内应附有以下文件:a)品合格证;b)产品使用说明书;c)装箱单;d)备附件清单。
7.4 暖风装置包装箱外应标明:a)名称、标准编号、型号及出厂日期;b)生产企业名称、商标、详细地址及收货单位名称、地址;c)装箱数量、总质量及外型尺寸;d)收发货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及其它标志。
7.5 暖风装置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化学药品、酸碱物质等一同存放。
7.6 暖风装置的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附录A(标准的附录)暖风装置热水和空气密度的取值方法A1 热水密度热水密度γ在图A1中取值。
wA2 空气密度由以下公式计算或在图A2中取值。
空气密度γ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