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营性物业资料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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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我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我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收入稳定、现金流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商品流通市场、办公用房、宾馆酒店、SHOPPINGMALL(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式公寓、工业和仓储用房等物业形式。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我行向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应坚持“合法合规、产权清晰、抵押足值、现金流可持续”原则。

合法合规是指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有关规定。

产权清晰是指物业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无产权及债务等纠纷。

抵押足值是指经营性物业贷款须以承贷物业足值抵押,抵押物具备一定升值空间。

现金流可持续是指物业在贷款期限内,经营前景良好、现金流稳定,原则上可覆盖贷款本息。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产权清晰,已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的处置权。

第五条贷款用途。

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必须坚持合法合规原则。

贷款可用于物业在经营期间维护、改造、装修、招商等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合法资金需求,主要包括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银行贷款及股东借款等负债性资金,以及超出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资金和置换存量经营性物业贷款等。

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和用途,不得用于偿还银行存量不良贷款或违规贷款。

第三章贷款条件和申请资料第六条贷款条件(一)借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贷款证(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2.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3.城市区域借款人所有者权益在8000万元(含)以上,县域借款人所有者权益在5000万元(含)以上;4.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经营业绩良好,综合实力较强;5.拥有经营性物业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6.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7.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我行办理,接受我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8.x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XX银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XX银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XX银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丰富我行贷款品种,提高市场竞争力,我行开发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品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授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经竣工并投入商业运营,通过出租等经营方式在较长时期内获得稳定现金收入的商业房产,包括商场、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专业仓库、工业厂房等。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中小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主(指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个人)发放的以其自有的经营性物业抵押,以该经营性物业的租金收入质押,并以此租金收入和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中长期贷款。

第三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流程主要分为贷款受理与调查、审查与审批、合同签约、发放与支付、授信后管理五个环节。

贷款的用途属于固定资产贷款的,还应遵守《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管理应遵循“从优选择经营资产、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审慎评估现金流量、合理确定金额期限、严格实施账户监管、定期评价资产价值”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所辖分行、中心、总行直属支行(以下简称经营行)办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市场准入申请人为我行中小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主,其贷款申请应符合我行公司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基本条件,具有稳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与我行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其还款来源为申请企业的租金收入及经营收入。

申请人应将其经营性物业抵押给我行,并将该物业项下所有租金债权质押给我行,并与我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等法律文本,资金结算通过我行办理,接受我行对物业营运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

第七条抵押物应符合的条件:(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已投入正常运营,申请前出租率不低于60%;(二)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清晰,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三)经营该物业可以获取合法的租金收入或运营收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持续、稳定、充沛,能够覆盖贷款本息;(四)所处地理位置优越,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物业资产市场价值相对稳定;商业物业原则上应位于城市中央商务区、中心商业区等成熟繁华地段,商业、商务氛围浓厚;工业物业原则上应位于成熟的工业集聚区,布局合理,交通便利,配套条件好,以规划的重点工业区为主;(五)抵押物的楼龄原则上不超过15年(核心商业区除外),且地理位置佳,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六)能办理合法有效的资产抵押和以经营收入为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手续,容易处置;(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

4.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和银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收入稳定、现金流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商品流通市场、办公用房、宾馆酒店、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式公寓、工业和仓储用房等物业形式。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特别规定除外),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应坚持“合法合规、产权清晰、抵押足值、现金流可持续”原则。

合法合规是指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有关规定。

产权清晰是指物业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无产权及债务等纠纷。

抵押足值是指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须足以承贷物业足值抵押,抵押物具备一定升值空间。

现金流可持续是指物业在贷款期限内,经营前景良好、现金流稳定,原则上可覆盖贷款本息。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产权清晰,原则上已投入商业运营,并对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的处置权。

第五条贷款用途。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用途必须坚持合法合规原则。

贷款可用于借款人在经营期间维护、改造、装修物业,日常资金周转等;可用于置换其它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负债性资金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合法资金需求。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和用途,不得用于偿还银行存量不良贷款或违规贷款。

第三章贷款条件和申请资料第六条贷款条件(一)借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信用等级在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2.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3.所有者权益在3000万元(含)以上;或部分商用物业建成时间较早,随着时间的增长,物业已有较大增值,经评估物业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4.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经营业绩良好,综合实力较强;5.拥有经营性物业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产所有权证;6.董事会或股东会等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7.同意与银行签订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银行办理,接受银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8.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某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

某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经营性物业贷款抵押必须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确保我行为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时须提供抵押物房产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置换他行贷款的,为防止他行抵押权泯灭并为我行设定抵押前我行贷款处于悬空状态,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阶段性担保,对于可通过设定我行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在置换他行贷款后我行自动成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阶段性担保可不作要求。
(三)借款人若连续2次或者累计3次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我行可依法处置抵押物。
(四)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经营行书面允许,抵押人不得以变卖、再次抵押、抵偿债务、赠与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业。经营行书面允许后,借款人可将抵押物业变卖,实现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我行贷款。
第二十四条对于经营性物业贷款,原则上需采用本物业产生的现金流归还贷款,若借款人或者其母公司实力雄厚,现金流充裕,有确定的其他合法收入,并愿以其还款的,可以其他综合收入还款,但本
第二十六条我行有权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经营行应就违约金的收取标准在借款合同中予以明确。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按我行确定的提前还款日归还剩余的贷款本息。
第八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应与我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借款人需在我行开立资金监管专户,对专户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收入、支出明细台账,物业的经营性收入直接进入专户,经营行对专户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一旦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我行有权直接从该账户中扣划,如借款人浮现逃避资金监管的行为,我行有权提前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者处置抵押物。
第十六条为防止借款人通过修改租赁合同、另行签订长期低租金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抗我行抵押权,应尽量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持租赁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通知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通知

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公布日期】2014.12.18•【字号】辽银监办发〔2014〕461号•【施行日期】2014.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辽宁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通知辽银监办发〔2014〕461号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辽宁省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沈阳分行,邮储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联社,沈阳市联社,沈阳农村商业银行,盛京银行,各外埠城商行沈阳分行,沈阳各村镇银行、各外资银行:2011年,我局下发了《关于经营性物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辽银监发〔2011〕29号),就防范和消除经营性物业贷款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相关要求。

但近两年来,我局在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银行机构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和违规现象,一些违规问题还相当严重。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违规问题表现形式(一)授信调查审查不尽职有的银行未对经营性物业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企业财务报表进行认真测算和分析,即向借款人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约定用于偿还股东借款,导致信贷资金实际被借款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用于项目资本金减资。

有的银行不遵守信贷政策,向未经过竣工验收的经营性物业项目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项目改造。

(二)资金支付使用监控不力有的银行过分依赖抵押权,将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倒置,致使贷款用途调查流于形式,发放大量虚假用途贷款;有的银行对资金用途审查不严,受托支付管理简单粗糙,大量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于偿还关联方借款和工程款,而是回流到借款人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账户,造成贷款挪用;有的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实际被用于“借新还旧”,置换即将到期的甚至已经出现逾期的他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被人为放大和延长。

经营性物业的管理服务课件

经营性物业的管理服务课件

04
实践成果与前景
分析多元化经营与增值服 务实践中的成功案例,展 望产业园区物业管理未来 的发展趋势和机遇。
THANKS。
多元化经营与增值服务
多元化经营项目
在物业管理服务基础上, 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如房 屋租赁、车位出租、广告 合作等,增加收入来源。
增值服务拓展
提供家政服务、社区活动 、健康管理等增值服务, 满足业主多样化需求,提 升业主满意度。
合作资源整合
积极寻求与其他企业或机 构的合作,整合内外部资 源,为业主提供更丰富、 更高质量的服务。
科技化与创新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新技术在经营性 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应用 逐渐普及,提高管理效 率和租户体验,同时也 要求管理团队具备创新
意识和科技素养。
绿色化与可持续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日益 成为全球共识,经营性 物业管理服务需要关注 节能减排、绿色建筑、 垃圾分类等方面,提升 物业的环保形象和社会
件的能力。
03
经营性物业管理服务提升与拓 展
服务质量提升
01Leabharlann 0203优质服务理念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 理念,关注业主需求,提 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
服务流程优化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 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确 保业主便捷、高效地获取 所需服务。
员工培训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 员工服务意识、技能水平 ,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案例四:产业园区多元化经营与增值服务探索
01
产业园区特点
02
多元化经营策略
03
增值服务创新
概述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 、业态组成及其物业管理 需求。
阐述如何在产业园区内开 展多元化经营活动,如房 屋租赁、活动策划、企业 服务等。

某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

某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某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某银行致力于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某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旨在为企业提供稳定、高效的融资支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办法概述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某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企业自用的经营性物业项目投资、改造、并购等需求的贷款。

该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地产、工业园区、仓储物流、租赁物业等经营性物业项目。

管理原则方面,某银行的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遵循市场化、灵活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审批流程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借款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资料、企业资料、还款能力等。

某银行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包括项目评估、风险评估、贷款额度核定等环节。

审批周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风险控制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某银行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

首先,银行将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

其次,通过对物业项目的实地考察和详细评估,确定项目的价值和潜在风险。

此外,某银行还将与借款人签订详细的贷款合同,明确还款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约束借款人的行为。

五、监管措施为确保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某银行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1、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了解项目的运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确保借款人有能力按时还款。

2、对借款人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防止资金挪用和违规使用。

3、定期对贷款档案进行审查,确保贷款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违反贷款合同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某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旨在为企业提供稳定、高效的融资支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金融机构物业经营管理

银行、金融机构物业经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进入金融机构承担物业管理责任,标志着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能力和水平上的重大进步,是优秀物业管理品牌化的重要标志。

金融机构物业的经营管理,主要指对银行或银行总部的物业服务与经营管理。

一:银行总部物业经营管理特点难点分析(一)特点分析(1)银行总部内既有相对封闭的办公区域,又有对外开放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要求私密安全,客户出入要求便捷,需要物业合理的分区管理。

(2)既要满足单一业主的办公需求,又要满足业主的客户来访及办理业务的服务需求,需要物业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不失管理。

(3)既要保证物业的秩序安全,又要维护银行的信息安全,需要物业人防与技防的完美结合。

(4)银行总部由于自身性质的特点,突发事件较多,需要物业既要有周密完备的应急预案,又要有经验丰富的应变能力。

(二)难点分析(1)社会人员管理;(2)访客管理;(3)高层次专业会议管理;(4)社会冲突管理;(5)银行内部员工服务与管理等。

银行总部大厦在安全管理上的要求要远远高于对一般写字楼的要求。

二:金融机构物业经营管理业务内容1.窗口业务管理要求多设置为老年人、行动不便人的服务设施,如较多的座椅、轮椅,适当调高扩音声调,注意进出通道的防滑和无障碍通行等。

窗口业务服务的一个关注点是atm机夜间的安全问题。

物业人员要特别注意atm机附近的监控和定期巡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银行发行债券、推出金融产品或理财产品等业务时,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经营性服务而予实现。

2.内部员工服务与管理(1)停车管理。

目前银行员工拥有机动车较多,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入停车区域。

要引导员工顺利到达或离开。

(2)携物离开管理。

对所携物品进行检查是必要的。

具体使用何种方式和手段,物业公司应当尊重和服从银行方面的最终决定,并签订书面授权书。

3.访客管理(1)访客进入总部内部必须走专用通道(2)访客必须办理登记手续(3)访客必须持发放的访客证方可进入物业(4)实行当事人领人制(5)访客进入大厦前,押相应证件。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1.24•【文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业务管理口径本通知所称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持有已竣工验收合格、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并投入运营的综合效益较好的商业性房地产的企业法人发放的,以经营性物业为抵押,实际用途投向物业本身或与房地产相关领域的贷款。

商业性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务中心、写字楼、酒店、文旅地产项目等,不包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

除本通知所称经营性物业贷款外,其他贷款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坚持依法合规展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

符合本通知定义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应纳入房地产贷款统计。

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借款人须依法成立,承贷物业应产权清晰,无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

经营性物业贷款的借款人可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经营性物业贷款可用于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维护、改造、装修等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贷款、股东借款等,不得用于购地、新建项目或其他限制性领域。

经营性物业贷款在发放前应明确贷款用途。

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的管理与操作,促进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信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场、酒店、写字楼、商品交易市场、综合商业设施、工业园区工业用房等物业形式(不包括用于出租的住宅用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物业贷款是指我行向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主要用于物业购建借款或欠款和物业装修改造,并以该物业及物业收入作为贷款抵质押物,以物业租金收入或者该物业产生的其他稳定的现金流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收入包括租金/承包费、物业费、违约金、赔偿金、押金及其他所有与物业有关的款项。

第五条将经营性物业贷款纳入对客户的统一授信进行管理,经营性物业贷款为单一授信品种,不得循环使用,不得调剂其他业务品种。

第六条对经营性物业贷款实行比例控制,原则上各分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同期一般贷款的10%。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用途第七条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是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机构。

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已经投入商业运营,且其对拥有的经营性物业有独立的处置权。

第八条经营性物业贷款用途限于以下范围:(一)归还或置换超过资本金比例的建造该经营性物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或股东借款及建筑施工欠款等,但不得用于偿还其他商业银行的存量不良贷款或违规贷款;(二)支付经营性物业的购置款;(三)用于物业装修改造;(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第九条贷款用途应由我行与借款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不得用于国家禁止以及不符合国家贷款用途政策的投向。

第三章贷款条件第十条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若为国家要求的特殊行业,其资质须要相关年检证明;(二)贷款卡年检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三)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及物业收入作为贷款抵质押物,并在出账前提供书面决议;(四)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同意与本行签订物业收入监管协议,接受本行对物业经营收入与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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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开发建设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已取得合法的权属证书,项目已通过国家有权部门竣工验收;
(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手续(若确实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应报分行风险管理部同意);
(三)商场、写字楼和商铺的出租率应不低于70%;宾馆酒店投入商业运营时间二年(含)以上,平均入住率应不低于60%;
(四)位置优越,商业氛围浓厚,交通便捷,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五)市场定位准确,目标客户稳定,且预期的租金等经营性收入充裕;
(六)投资方和经营管理方拥有多年从事商业用房经营管理的经验。

租金覆盖率=(经营性物业产生的现金流-物业相关的管理费-税费-维修费等)/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2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经营性物业使用年限。

贷款利率按同档次国家法定贷款利率浮动执行。

经营性物业贷款应向本行提交以下资料:(一)工商局调档并加盖调档专用章的借款人的基础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贷款卡(卡号密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即连续的修正案;信用代码证。

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
(二)特殊行业的许可证书(如有)
(三)主要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简历。

股东的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信息。

实质控制人的个人的征信查询授权书(四)经审计的连续3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及附注;近期及上年同期的财务月报表;
(六)经营性物业租赁合同(核对原件,复印件留档)收款证明;
(七)经营性物业评估报告;
(五)经营性物业的产权证书、产权交易买卖合同以及付款凭证;
(八)公司的内控措施、市场定位、物业管理的相关措施等的说明材料。

公司的完税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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