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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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研究法人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法人制度的核心内容。

它们凭借其最小的风险和持股形式迅速将大量的、分散的个体资本聚积成巨大的、集中的社会资本,减少投资风险,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然而,公司法人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人制度业已建立的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被打破,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在这里落空,于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下文就围绕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展开思考。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一)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概念及特征公司法人格否认(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在英美法系亦称为“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一般是指是指基于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为阻止公司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被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美国的一个司法判例将其表述为:作为一般规则,公司应该被看做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除非有足够的相反理由出现,但当公司法人特性被用于损害公共利益,使违法行为正当化,保护欺诈或者作为替犯罪辩护的工具时,法律将视公司为无权利能力的数人的联合体。

①简言之,利用公司形态规避法律或逃避义务者,自应援引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原则追究责任。

从以上内涵,可知公司法人格否认具有如下特征:(1)公司法人格否认必须以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和存续为前提。

这是因为只有依法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股东才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可能,只有公司在存续的情况下也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法律规范的必要。

所以说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否认,而是在承认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当公司因被他人控制或操纵而不再具有实质上的独立性,并且被利用以规避法律或逃避契约义务时,得无视公司法律形式上的独立人格,而要求隐身其后的控制和操纵者——股东或其他当事人,直接对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

浅析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浅析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浅析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自法国路易十四时代颁布《商事条例》(1673年)算起,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现象也层出不穷,于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出。

本文将从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适用情形、构成要件等方面入手,对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加以研究。

标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构成要件确立意义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概述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涵义。

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主要是针对股东特别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和利益失衡的情况下而设立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

1905年,美国法官山·伯恩(Sanborn)在审理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一案时,在判决书中写道,“就现有的权威判例而言,如果说可以归纳一些一般规则的话,那么这一条规则就是,公司应该被视为一个法律主体,并且一直到出现充分的相左的理由为止。

但是,当法律主体的提供被用于侵害公共利益,将违法行为正当化,保护欺诈或者袒护犯罪时,法律则将公司视为数个自然人的联合组织。

” 这项判决,通常被认为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起源。

随后,该制度很快被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效仿,并逐渐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国普遍接受并有所发展。

3.中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新的公司法颁布之前,旧公司法中没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事实上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1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一家公司在一般情况下对人格否认的概念而言,如果你不能成为一家公司的一部分,那么这家公司就不会接受你。

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由来
这种制度可能起源于17世纪,当时英国法律官员在强调个人独立性的前提下,将公司看作一个“人格分立的”,不受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限制。

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个人行为和能力有重要影响。

首先,该制度确保公司可以在法律上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个人则不能。

因此,个人在解除与公司的联系时,可能无力反抗公司的权利。

其次,个人无法在法律上行使公司的权利,它不能够为个人提供有形的义务,而这些都是必要的条件才能确保个人正确行使权利。

4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现实影响
此外,由于公司的权力扩大,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也可能对个体产生压力,比如,职员可能面临被解雇的风险。

另外,由于公司可以通过税收增加其利润最大化,个人则无能为力,这可能对一些公司成立地区的社会现实造成不利影响。

5如何积极应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一方面,法律界应该完善相关法律甚至建立新的监管机制,以保护实体公司及其职员和普通用户的权利。

另一方面,公司运营者应创造一种贸易环境,可以促进公司与个体的公平交易。

同时应把握好投资与风险,在充分保护企业投资者的权利的基础上,合理管理公司行为,减少或排除不利的影响。

总的来说,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和个人权利及个人能力是存在紧张关系的,需要各方互利合作,维护个人权利,减少法律不平等,实现社会公正。

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295艺术文化交流2013年08月下半月刊有限公司作为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杠杆。

而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发挥如此巨大的功能,根本之点就在于股东有限责任。

然而,由于出资人优势地位及法人制度本身缺乏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机制,不可避免的导致股东借助优势地位而损及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

一、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1905年,美国在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一案中首先确立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官桑伯恩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权力状态下,如果可以建立一个一般规则的话,那么这个规则就是:一般而言,公司应该被看作法人而具有独立的人格,除非有足够的相反理由出现。

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法人人格否认”,在美国公司法中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或“刺破公司面纱”;在德国法中,被称为“直索责任”;日本法则称其为“法人人格剥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也有形象地称其为“透视”理论。

它是指为了制止控股股东滥用公司独立的法人人格,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允许在特定情形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债权或公共利益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

三、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特征首先,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是以承认公司具有法人独立地位为前提的。

世上一切事物,要想否认,必先承认其存在,至少需要承认其在某些情况下是存在的,这样才有否认的空间。

法人否认制度亦然。

我们必须明确,法人的独立地位并不因此消失,只有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法人才能消灭。

而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是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而否认法人在该特殊情况下具备法人资格,让滥用权力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其次,所谓特定情况出现,是指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

第一,由于中小股东很难实际参与公司的决策,因此,这一行为基本上是由控股股东实施的。

第二,所谓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是指股东为一己获利,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司⼈格否认制度是什么意思如果股东利⽤⾃⼰的有限责任,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的,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法律责任,这叫做公司法⼈⼈格否认制度。

那么,公司法⼈⼈格否认制度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格否认制度是什么意思公司⼈格否认制度,⼜称“刺破公司的⾯纱或“揭开公司⾯纱”,指为阻⽌公司独⽴法⼈⼈格的滥⽤和保护公司债权⼈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独⽴的⼈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然⼈股东和法⼈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标之要求⽽设置的⼀种法律措施。

在公司⼈格否认中,保护的就是债权⼈的权利。

对债权⼈来说,他可以就这个债权,找其中的任何⼀个股东来清偿债务。

对公司内部来说,应当看成⼀个整体,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不能相互推拖公司对外的债务(公司或其内部股东不许推债、逃债)。

其⽬的在于保护债权⼈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从⽽否定股东的有限责任,要求股东对法⼈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种法律制度。

公司⼈格否认制度的特征(1)公司已合法地取得了法⼈资格。

只有这种合法公司的法⼈才能成为法⼈⼈格否认制度的作⽤对象,也是法⼈⼈格否认制度与法⼈瑕疵设⽴的责任制度相区别的基本依据。

也只有这样的公司,股东才享有公司的独⽴⼈格,其⼈格才有滥⽤的可能,才有适⽤公司⼈格否认的必要。

(2)公司的股东滥⽤了公司⼈格。

股东滥⽤了公司制度的⼀些特权,如利⽤公司制度规避法律或债务、损害公司的独⽴性等,致使法律承认公司法⼈制度的实效性受到损害。

法律赋予了公司独⽴的⼈格,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优惠。

但股东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维护公司的独⽴⼈格,保证其⾏为的合法性。

如果股东⽆视公司的⾏为规范,危害公司及债权⼈利益,则可能导致公司⼈格否认的适⽤。

(3)公司⼈格的滥⽤侵害了债权⼈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在承认公司的独⽴性尤其是承认公司有限责任的同时,也对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作了⼀系列限制,以维护交易安全、债权⼈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浅析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其适用和完善

浅析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其适用和完善

浅析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其适用和完善内容提要: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以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现象接踵而至,各国立法或实践纷纷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加以修正和补充,以平衡公司与股东的权利和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

关键词: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人人格有限责任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概述(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定义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

在美国又叫做"揭开公司的面纱",指法院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特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修正和维护,它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针对具有法人人格且人格被滥用的公司。

若一公司未取得合法独立人格,它就不能行使法人的权利,其行为和后果将视为无效,也就不存在债权人要求股东就公司实体行为或债务直接承担责任,也不存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

2.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法律效力,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而不具有普适性。

其效力不涉及该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并且不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

3.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规制。

它通过追究法人人格滥用者的责任,对因滥用而无法在传统的法人制度框架内的合法权益者的一种救。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一)公司法人人格构成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作为公式法人制度的重要补充,仅适用于法人人格滥用的情形。

如果不恰当的适用,就会导致整个法人制度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必须把握其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1)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者。

滥用者应限定为该公司握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即支配股东。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摘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公司将自身犯错责任推卸给个人员工的一种管理体制。

其特点包括责任逃避、压力转移、缺乏透明度等。

这种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员工承担不应该由他们承担的责任、打击员工积极性和责任感、影响整体团队协作等方面。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员工和企业都有着负面影响,造成团队矛盾和冲突,降低员工士气和工作效率。

面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企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包括建立公正的考核体系、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完善管理机制等。

通过分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和影响,可以更好地意识到这种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企业及时调整管理模式,更好地发挥员工的作用,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关键词】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定义、特点、问题、影响、应对措施、浅析、引言、正文、结论1. 引言1.1 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公司与自然人之间的边界模糊化,使公司行为不再与特定的个人联系起来。

这种制度让公司具有了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商业社会中广泛存在,并且对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有着深远的影响。

通过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行为和责任。

以下将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定义、特点、问题、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以期对这一制度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2. 正文2.1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定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公司或者组织在面临责任追究或者法律问题时,试图将责任全部推卸给个别员工或特定部门,从而使公司整体免责的一种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公司往往会否认对某些行为或事件的知情和控制,将责任转嫁给个别员工或者低层领导,以达到规避法律责任的目的。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通常是由一些不道德的企业或者领导者在面临危机或者挑战时采取的一种应对方式,违背了企业应当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对社会责任的逃避和推卸,它削弱了企业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导致员工和消费者的不满和不信任,最终对企业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什么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简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法律上将公司视为一个独立的实体,与其股东、董事和员工分开看待的一种制度。

本质上,公司是一种法律上的人格,拥有与人类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现代商业运作的重要支撑。

具体解释根据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承担自己的行为责任。

具体来说,公司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签署合同、承担债务、起诉或被起诉等行为。

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股东、董事和员工与公司是分开的,他们不能替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公司违法,股东、董事和员工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相反,只有公司本身才有责任。

此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还有助于维护公司的稳定和独立。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与股东、董事和员工是分开的。

这样,即使股东、董事和员工发生争端或不良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运营造成影响。

历史背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欧美国家。

当时,大量企业开始采用公司股份制,资本集中、大规模生产等特点催生了现代公司,使它们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商业实体。

然而,在19世纪末的时候,公司破产、诉讼等问题开始逐渐浮现。

与此同时,一些公司开始试图避免承担法律责任,逐渐形成了以公司为实体的股份制度。

这种制度对股东和董事的责任进行了限制,使得公司具有了更高的自主权和独立性。

后来,随着欧美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成为了现代商业运作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之一。

应用场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现代商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

这种制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法律保护作为独立的实体,公司可以更好地为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进行维护。

当公司需要向他人主张权利时,可以享有与人类一样的诉讼权利和法律保护。

2. 保护投资者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可以限制投资者的经济风险。

在公司破产或遭受诉讼时,股东、董事和员工不必承担最终责任。

这可以鼓励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市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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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揭开公司面纱”。

要想研究公司的人格否认,那么就必须要对其定义有着清晰的认识。

那么公司的概念又是什么呢?结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公司是一种法人形式。

“法人者,团体人格也”。

公司就具有法人的属性,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股东承担责任的有限性质。

既然公司是一种法人形式,其股东对外承担有限责任,那么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否有其自身的现实意义呢?
一、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产生的原因
在公司刚刚出现的那段时期里,经济交往并不是十分频繁,人们尚处在熟人社会中,人们进行经济贸易中,更加看重个人信用。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进入了经济全球化时代。

公司与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互相不再向以前那么了解,人们只能凭着良知去进行善意的推断。

这个时候,有些怀有不良居心者或是滥用权力者便利用法人内的股东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这一制度来恶意的逃避法律对其不当甚至不法行为的制裁。

为了阻却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及社会
利益,否认公司及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而有限责任,以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或制度呼之欲出。

二、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历史发展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最早出现在经济发展和商事及经济立法比较发达的英国。

1897年的“萨洛蒙诉案”被公认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第一案。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最初应用的目的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事后规制手段。

英美法官们动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时,通常是根据具体的案件类型和案情,其最重要的考量标准便是情节的轻重。

后来,大陆法系的德国采用了“直索责任”这一概念,基本相当于英美国家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至今为止,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还主要是作为一种法理学概念应用于司法实践中,但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制定法的形式对其予以确认。

三、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场合
1) 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公司成立的目的是通过自身的合法经营与运作实现盈利。

但是,公司不可能鼓励地存在于社会中,它必然要与其它经济个体进行经济往来。

这其中就必然涉及到合同问题。

在公司中,股东应恪守自己的职责,尽到善良,谨慎和勤勉的义务来
处理公司事务,如果公司仅仅是为了股东逃避合同义务之工具而将合同对方当事人置于权力不利的地位,那么公司人格则不再有独立的价值。

2) 公司资本过低:这个世界各国法院普遍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具体情形。

我国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及公司自身的稳定和健康运行,历来很重视公司的资本制度。

当公司的资本出现异常时,便需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当公司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需要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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