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人民调解工作也由原来的主要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成面对范围更广的民间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等复合而成的个体型与群体型共存的社会矛盾纠纷。
若调处不及时,将会导致纠纷升级,甚至上升为群体性事件。
如何及时有效地遏制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已成为我们工作研究的主题。
本文对新形势下如何防止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保持社会稳定问题做一探讨。
一、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利益调整、观念冲突、社会震动,导致了矛盾主体的增加,社会矛盾更加广泛多样和复杂。
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个人与组织、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占主导地位。
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
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而引发的纠纷。
而现在职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经济合作组织之间乃至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
不少单位、企业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纠纷与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并大多数为涉法矛盾。
从平时接待咨询来访、受理纠纷情况看,现在纠纷主要集中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征地折迁安置,债权债务、集资收费、环境污染等方面,都涉及群众的经济利益,而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
三是群体性纠纷突出。
在常见的矛盾纠纷中,往往是群众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
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集资无法偿还等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的事情。
这些矛盾纠纷处理不好,调解难度增大,对社会的稳定危害也更大。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集合3篇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集合3篇【篇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黄牛铺镇长滩坝村位于凤县东北部,距镇政府2公里,宝成铁路和212省道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明显。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长滩坝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一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
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长滩坝村主要有以下经验做法。
一、编织“三大网络”,夯实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基础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网。
将“排调”纳入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支部书记负总责,成立了“排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矛盾纠纷排调员。
二是组建信息联络网。
明确“排调”联络员,建立了信息联络、收集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基层出现的各种矛盾苗头,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了解和上报村上社会治安动态。
三是构建两级调处网。
按照“巩固中心户基础、发挥村为主职能”,构建了调处的中心户、村委会两级网络。
全村共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户长29户,村级调解室1个,为各项“排调”措施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创新“五项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建立健全了控制矛盾纠纷激化的“五项机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一是预防机制。
坚持把主体下移、重心前移,以中心户长为主,发挥基层党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青妇干部作用,实现群防群控的目标,及早发现矛盾纠纷。
对于调解的重大纠纷,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协议履行,防止纠纷出现反复。
二是排查机制。
制定了并坚持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每月发放矛盾纠纷排查表,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和特殊事项,组织大规模集中排查。
建立了村情、矛盾调处回访、不安定因素排查等台帐,做到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交帐,逐月登记、逐月汇报、逐月落实。
2024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6篇

2024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篇1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全面排查。
把不稳定因素及恶劣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
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矛盾纠纷信息。
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
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
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2024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篇2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方案1. 引言矛盾和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在不同时间和场合都会出现。
一些矛盾和纠纷可能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了解如何化解矛盾和纠纷是非常重要的。
当矛盾和纠纷出现时,应及时合理地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本文将介绍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方案。
2. 工作目标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妥善化解各种纠纷,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3. 工作流程3.1 接收投诉当矛盾和纠纷出现时,投诉方或相关单位可以向矛盾处理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收到投诉后,矛盾处理机构或政府部门会尽快受理并登记。
3.2 实地勘察矛盾化解机构或政府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勘察现场,收集相关信息并记录下来。
勘察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避免疏漏和偏差。
3.3 初步调解根据勘察结果,矛盾处理机构或政府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调解。
调解人员需要在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和谈判,帮助各方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如果初步调解成功,就可以结束整个处置流程。
3.4 积极调解如果初步调解未能成功,就需要进入积极调解阶段。
在此阶段,矛盾处理机构或政府部门应该更加积极地介入,并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此时,调解人员需要更加专业的技能和经验,帮助各方解决矛盾和纠纷。
3.5 转移诉讼如果前面的工作都没有成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法律程序的解决。
这种方法一定要谨慎使用,因为法律纠纷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和时间。
4. 工作机构常见的矛盾处理机构包括:1.矛盾调解委员会2.工会3.社区委员会4.村委会5.城市管理委员会6.其他特定领域的矛盾处理机构5. 工作总结在处理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了实现良好的工作效果,可以加强调解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各方的参与度。
合理的矛盾和纠纷化解标志着一个社会发展的成熟和进步。
各地应该注重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工作,推出更优秀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的实践与思考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的实践与思考汉滨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惠华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是关注民生问题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使命。
如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笔者结合实际,浅谈一下几点初浅认识。
一、我区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特点:(一)各种诱因多,具有复杂性。
随着汉滨区的开发和建设,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因素越来越多,涉及人员成分越来越复杂,矛盾纠纷触及的层次越来越深,不平等主体间的矛盾纠纷越来越集中,由此引发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
(二)激烈方式多,具有尖锐性。
有些矛盾纠纷当事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抱着“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往往采取过激行为。
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的就是医患纠纷,他们往往采取“停尸闹丧”的方式,将尸体抬到医院大门或交通要道,企图用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阻断扰乱道路交通的方式,引起社会关注,给当事单位或政府施压。
二、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产生的原因一是群众维权意识增强,而法制观念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法制观念相对滞后,认为矛盾一经产生,上访有利于解决自己的问题,无论是有理还是无理,都组织一帮人上访闹事,如果没达目的,就闹访、缠访、越级访。
于是许多问题信访化,许多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
二是应对机制不完善,政策制定与立法工作相对滞后。
群众要求参政议政、落实“四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选举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依法维权的欲望和能力越来越强,但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透明决策机制,一些政策出台缺乏长远考虑,对政策的远期效果分析不透、考虑不全,有的宏观政策与局部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有的新政策基层拖延不执行,有的老政策与新情况不配套,缺乏连续性,引起群众误解,产生不满情绪。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2.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具体措施1.组织培训(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分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成功案例。
2.建立信息平台(1)搭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加强排查(1)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2)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防止矛盾激化。
4.落实化解责任(1)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2)对化解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
5.创新调解方式(1)推广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
(2)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调解实效。
6.强化法治保障(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2)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实施步骤1.调研阶段(1)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2)分析现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2.制定方案阶段(1)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方案的实施。
3.实施阶段(1)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
(2)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借鉴。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合集5篇)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合集5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1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龙山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为完善龙山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管区、各部门、各村庄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党工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建立三级调解机制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
1、村庄一级调解。
各村庄成立说理委员会,从原有调解委员会人员、网格员和村庄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中推选5-7人组成,由一名村庄“两委”成员负责,及时对村庄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可集体听证调解或邀请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调解。
2、管区二级调解。
各管区成立调解委员会,由管区人员、中心村支部书记、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调解能手和律师组成,对村庄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依据。
3、街道三级调解。
街道成立调解中心,由管区书记、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管区调解能手组成,信访办牵头负责,司法所配合协调,对管区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畅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大调解”之间的衔接,整合调解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三、实施时间及方式1、4月中旬-5月上旬,各管区选取先进和落后村庄各1个进行试点,并加强指导和督促村庄成立说理委员会。
2、5月上旬-5月中旬,管区建立调解委员会。
3、5月中旬-5月底,办事处建立调解中心。
四、健全规章制度1、排查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
一、按照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坚持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思想,培育有效协商解决民事纠纷文化。
因地制宜,聘请劳动仲裁员,选用合格的仲裁员,加强技术培训,确保仲裁程序的依法、公正、合理性。
二、完善调解和调处机制。
认真宣传劳动仲裁法则,对社区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措施。
引导双方当事人愿意在法律界限内自愿协商解决,倡导以律师函件无约束力方式出具律师意见书,把法律规定作为最后协商解决纠纷的最后出口。
三、做好社会情绪疏导工作。
加强和改善与各类矛盾纠纷有关人员、社会组织和有关法律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疏导等工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和谐发展。
四、完善法制保障力度。
根据社会矛盾复杂特点和案件多变性,及时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劳动仲裁、调解和调处程序规定,对辩护权的维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发挥联防联控功效。
积极加强社区矛盾纠纷工作,凝聚社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通过有效维稳、综合治理和行政协调等措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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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深化社会矛盾化解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
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对我市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正处在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呈现持续多发、复杂多样的态势,维稳工作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自觉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上政法工作的重要位置
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但矛盾得不到正确处理,社会就决不是和谐的。
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法工作职责所在。
和谐社会是大多数人的和谐,只有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了发展、实现和维护,社会才是和谐的。
政法各部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督促化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法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政法工作也只有在化解社
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所作为,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是政法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
随着我市快速发展,我们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尽“和谐”的因素,诸如土地征用、搬迁安置、城中村改造、企业改制等所引发的社会矛盾。
安定有序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这些矛盾的存在和激化,必然影响我市社会的安定有序。
因此,我们要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在政法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
二、目前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和产生的几点原因
随着我市近几年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人民的物资生活、精神生活日益丰富,人民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在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也日益突出,如: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企业改制引发的矛盾、暴力执法抗法引发的矛盾、山权林权纠纷引发的矛盾等。
造成当前社会矛盾持续多发、复杂多样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决策和政策不当,执法不公。
一些部门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或执法监督不严不公,在制定政策时,侵犯和牺牲群众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
二是党政领导不够重视。
目前仍有少数基层
及部门领导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化解矛盾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提到新时期、新形势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重排查轻化解,化解矛盾纠纷过于走形式,该协调不协调,或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化解不力。
三是基层调解组织缺乏战斗力及协调能力。
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权限、方式和效力都很有限。
同时,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
另外,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
四是队伍素质整体偏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矛盾热点、难点问题增多,需要化解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广泛化、群体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引发矛盾的原因有体制、观念、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因素,有时则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矛盾化解难度增大。
目前,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已不适应。
五是群众法治观念较为淡薄。
在社会矛盾纠纷中,一些人心态浮躁甚至严重失衡,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
有些人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往上告,或者把事情
闹大,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把矛盾扩大化。
同时,有大量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因为“仇富”、“仇官”心理和“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心理因素,对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也卷入到突发事件中,造成矛盾的复杂化。
三、意见和建议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要因违法决策、违法行政、违法执法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违法决策、行政、执法,是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而且一旦诱发,还很难处理。
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决策、管理,使决策和决策的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同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引发社会矛盾事件。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
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各关部门要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控制力,不要弱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核心和堡垒作用
近年来,由各种矛盾和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这些基层组织又大多比较薄弱,特别是党组织作用弱化起不了作用,没有很好的控制力,使得矛盾越来越大,引发群体性事件。
如:土地征用、山权林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等,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因此,作为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控制力,使得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把影响社会稳定的
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我市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是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键,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
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业务培训,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性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提高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二是要结合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变化,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需要。
三是要不断充实调解队伍。
要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我们要加大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
优势,坚持在矛盾化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