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改卷要求

监考、改卷要求
监考、改卷要求

郸城中学考试监考和改卷要求

一、监考教师要求

A、流程

1、考试前一天晚上(视情况而定)必须整理好考场,做彻底打扫,按考场所分人数拉好桌凳。

2、考前10分钟开考务会,不准迟到,迟到扣款5元。

3、开考前监考教师必须提前到位,按考场所分人数组织学生按号就座(尤其是第一场),分发试卷前要求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4、提前3分钟发卷,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在相应的位置写清姓名、班级、考场、考号,教学生折叠密封线的方法。

5、考试时间到,监考教师要求学生起立,停止答题,并迅速按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收卷,缺考考生夹空白试卷,不得颠倒头尾,(违者每有一例罚款5元,每少收一份试卷罚款5元)并把试卷交到考务办公室,装订好后送到校长室。

6、考试时间未到,任何监考不得提前下场,杜绝学生在校园溜达闲逛。

7、监考教师不得迟到、早退、缺场、中间借故离场,监考中不得做与监考无关之事,违者扣款5元。

8、巡视时发现学生作弊,监考教师通报批评。

9、监考期间不准假,迟到早退罚款5元,缺席罚款10元。

10、凡因不按要求操作,组织不力导致秩序混乱者或考场学生打架扣款20元。

B、监考中对于学生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在该科试卷上写明违纪行为及所扣分数,改卷合总时在总分中扣除。

1、对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的考生,监考教师给其警告,不听警告者扣10分,给予通报批评。

2、夹带小抄、携带课本或资料扣10分,给予通报批评。

3、传抄他人试卷,双方试卷作废,给予通报批评。

4、用手机传送答案,扣30分,手机没收,给予通报批评。

5、顶撞监考教师,该科试卷作废,给予通报批评。

6、对作弊学生,监考教师视而不见,而在领导巡视时发现,仍执行以上4条,并对监考教师罚款10元。

二、评改试卷

评改试卷总要求:定点、定时、定人,全员参与、集体评卷、流水作业。

具体要求:

1、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参与评卷。

2、评卷前在组长的带领下学习试卷答案,统一评卷标准,严格按标

准操作评卷,对于文科上的主观题,要充分考虑到答案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一定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尺度、始终如一”坚决杜绝凭感觉给分,给感情分;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改卷。改卷时无论对错都要有标记,对的打√、错的打×、没做的画圈。

3、各组成员听从组长分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试卷的评改、合分、登分任务,改卷期间遵守纪律,保持场所安静,不说笑,不逗乐,影响改卷进度。

4、当晚有改卷任务的教师6:00在指定地点集中,届时点名,迟到罚款5元,缺场除不享受改卷补助外,另罚10元。

5、改卷不结束任何人不准提前私自离开,要求相互协作,共同完成评卷任务。

6、任何人不准因时间紧、任务重而马虎从事,改卷要耐心、合分要细心、登分要认真。

7、各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指挥,凡不按组长要求操作,或出现因一人而影响改卷进度的教师通报批评,罚款10元。

8、改卷不过夜,放榜不过天。快速高效,又好又快完成本次月考的评卷工作。

9、登分册序号与该本试卷的份数和考场人员数、卷头密封纸所标数字是四统一,一定要核对好。

三、评卷出现错误罚款说明

本着对教师考绩学生成绩负责的原则,分数输机后暂不算班级总评,试卷立即下发学生,给一天纠正时间,有级段长把关,凡符合条件的一律纠正,并对该科改卷组做出罚款,在当月改卷费用中扣除,现对符合纠正范围做出说明:

1、合总分错误:10分以上者给予纠正,凡合错10分以上者罚款3元/人次,10分--30分罚款5元/人次,30分以上者罚款10元/人次。

2、登分错误:不论错误多少分数,一律罚款5元/人次。

3、抬分错误:没有把题首得分抬到卷首而导致总分合计错误罚款5元/人次。

4、漏改错误:该题学生做了,评卷老师没有改,学生没有得分,每有一处罚款5元/人次。

5、输机错误:无条件纠正,并罚款5元/人次。

6、错误在10分以下者,无论哪种情况均不予纠正(年级前20名的除外)。

7、错改的不予纠正。

网上阅卷对主监考教师考务工作重点提示

网上阅卷对主监考教师考务工作重点提示 一、考生信息填写与条形码的粘贴 (一)条形码的粘贴:共有两个条形码,一个贴在答卷上,一个贴在答题卡上。答卷实行一卷一码,由主监考教师将考生条形码逐一粘贴在试卷总分栏处,并完全盖住总分栏;答题卡实行一卡一码,答题卡上的条形码在监考教师指导下,由考生粘贴,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区域。并在答题卡上规定地方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二)发卷时,要求考生在试卷首页必须填写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考点和县、(市),并与条形码信息逐一认真核对一致后才可答题。 (三)缺考考生由主监考教师在答卷首页卷头空白处和答题卡姓名处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缺考”字样,并将缺考考生的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 二、考生答题要求 (一)要在指定的答题区域答题。即:答题字迹距离试卷上下左右边界在1cm以上(并在考场黑板上画出答题区图样,便于考生理解)。超出答题区域的,超出部分做无效答题处理。考试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超区域异常答题的,要将情况标注在《答卷袋》上。 (二)考生必须使用0.5黑色签字笔答题,遇到作图题使用2B铅笔画图,以保证字迹和线段扫描成像后清晰。卷Ⅰ选择题部分,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 (三)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和标记。 (四)、要保持答卷的平整、洁净,不要折叠、污损或弄皱。 三、收卷要求 卷二(答卷)收回后不装订,将答卷同侧同面完全展开平铺,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含缺考卷、空白卷),(尾场空白卷放在最后)的顺序进行排序,之后,将整场答卷对折(英语答卷不对折),连同一份《考场报告单》一并装入统一配置的《答卷袋》内,然后将原试卷袋内两个密封签取出,一个横向贴在《答卷袋》上方开口处,一个竖向贴在背面中缝和下方封口交界处。 卷Ⅰ(客观卷)和草稿纸收集后装入原试卷袋内,注明考点、考场。原试卷袋内的线绳和试卷封面(包头纸)不上交,由招办保存。 另一份《考场报告单》交考点办公室。

教师监考须知

教师监考须知 考场布置: 1、考场黑板无污渍,地面干净无杂物、桌椅摆放位置均匀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合理有序。明示出考生放置个人物品的位置。 2、黑板布置:书写字迹端正秀丽。布局清晰合理,左面(上)写出两天考试时间表,左面(下)放置钟表或绘制考试时间倒计时图,右面是学生座位号码。 3、为前后监考教师安排椅凳。 考试前: 4、监考教师指导学生正确填涂考试卡,卡上是9位数,而我们的考号是7为数,所以前两位不填,后面7位填涂学生考号。学生填涂后,认真检查学生答题卡填涂是否正确。(提醒学生①用2B铅笔涂卡,涂卡颜色深一些,防止涂错行、错位。②机读卡右侧保持干净)。 5、提前5分钟发机读卡和试卷,监考教师提醒考生:试卷和答题纸的左上角书写准考证号、姓名、座次号。机读卡姓名框里填写姓名和座次号,并填涂准考证号和考试科目。 6、考生填涂完毕,监考教师要认真检查每个考生的准考证号和座次号是否正确填涂和书写。尤其是准考证号和填涂号码是否一致。 7、开始答题时,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按照题号顺序涂卡。 8、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按座次号顺序收机读卡,并再次检查考生的填涂各项是否完整。 9、收取答题纸时,要按照座位号顺序收取。再一次检查学生是否正确填写座位号。 10、如有缺考,监考教师必需将缺考考生的机读卡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填涂完整并在答题纸的右上角书写缺考考生的座次号,然后按照顺序将缺考考生的机读卡及答题纸排在其中上交。 11、当试卷批完之后,备课组长组要在全体备课组教师到齐之后组织拆封试卷。并按照试卷左上角的姓名、座次号在教务处下发的电子表格和纸制版中分别填写对应姓名和座次号的学生的主观成绩及核算总成绩。(注意:要认真核对试卷左上角上的姓名和座次号,防止成绩填写错误,学生成绩上交教务处后不能更改,特殊情况教务处另行处理)。 12、教务处在上交主观题成绩表格之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内排出年级大榜。 13、如果学生准考证号自己填涂错误。则机读卡成绩记为0分。 14、两场考试之间,两位监考教师任务分别为交试卷和取试卷。上交试卷的老师要保证上交的考题卡和试卷份数的份数及答题卡和试卷顺序正确,取试卷的老师要确认所取试卷即为所监考的考场所需试卷。 15、考试中如果班级有学生中途有病或有急事退出考试,不参加班级排名请及时上 报教导处 16、班主任通知学生上午和下午第一场考试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监考要求: 8、监考教师要严格听铃声指挥。 9、教师监考期间,要全神贯注关注学生,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需上遇特殊情况,申请由流动监考暂时接替监考后方可离开教室,教室内不得只留一人监考。 10、考试结束收试卷时,前面教师监督学生原位置坐好。待后面教师将答题卡和试卷按顺序收取完毕并核实份数后,方可结束考试。 11、考场出现违纪考生,要当场留下违纪证据并有当事学生签字,监考教师需在考场纪实上写明情况,考试结束时上交教导处。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范文

中学考试管理规定范文 考风关乎学风、校风,我校非常重视考风考纪建设,逢考必严,以高考的标准抓平时的各类考试。为了增强考试的规范性,营造诚信考试的氛围,我校出台了《中学考试管理规定》,希望家长们认真阅读,及时告诫孩子遵守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处罚。 考试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科学地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改革等,由课程考试处和教科处具体实施。 第二条组织机构 组长:周守勤 副组长:徐健、管仕华、周霓、余国庆

成员:祝堂永、林智慧、陈志军、徐强、郑招泉、吴处火、郑斌、苏许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祝堂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三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以提高考试质量为根本,既要坚持客观命题的方向,又要考虑学科特点。 第四条课程考试处负责选拨教师组成学科命题小组,由学科命题小组负责命题(原则上由两人负责命题),教研组长或命题小组组长负责审题。组长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稿交课程考试处,由课程考试处安排印制试卷。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市、区统考、联考等大型考试由课程考试处负责;周测、天天练等由年级部负责。 第六条考试考务。由课程考试处编排考场,实行单人单座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随机编排考生座位。

第七条试卷印制、保管与保密。试卷印制、保管,自始至终要有专人负责。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应及时报课程考试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章监考、巡视和阅卷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学校加大监考教师违纪处理力度,及时处理违反监考守则的老师。特别对监考不到位、玩手机、读书报、迟到等违反监考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巡考发现舞弊,将公示考生和监考人员等信息。监考教师违纪处理根据《中学教师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中教师违纪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九条课程考试处要根据试场数,每一考场(或教室)要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 第十条监考要求: 1.开考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准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同时进行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除考试必备的文具外的书籍等存放到指定位置,提示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

监考须知

附件9 监考须知 一、监考人员按照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参加监考,若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系部提出申请。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于考试开始前顺序完成下列工作: 1.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 2.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单人、单行)就坐; 4.查验学生证或身份证,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求考生将携带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一般存放于讲台旁边); 6.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发卷,发卷时卷面反扣于桌面。 三、考试开始后,指令考生翻转试卷,先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然后答题。 四、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逐一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的专业年级及姓名。开考四十分钟后学生可交卷。 五、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一般不得解答题意。若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楚而提问时,应当众说明。 六、监考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师表,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及检查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闲谈、吸烟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关闭或静音。对监考不认真负责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秉公尽责。发现学生有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听劝告仍实施作弊的学生要坚决取消考试资格,取得作弊证据后,将作弊情节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及时报开考部门,同时做好作弊证据的交接工作,各系部应将各种违纪违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对考试作弊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监考老师,学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监考人员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拖延或提前考试时间。 九、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监考。 十、考试宣布结束后,指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整理试卷,卷面反扣于桌面,监考人员将试卷、草稿纸一并收回。收卷后要认真清点,查验试卷份数是否与实考人数相符,确凿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十一、各考场监考教师负责填写试卷档案袋中的考场记录。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学质量监测考务工作要求(2019年春修订)

教学质量监测考务工作要求(2019年春修订) 1.学校要成立考场领导小组,加强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完善考务工作组织管理,确保不出现工作事故。 2.学校要明确考务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相应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学校必须召开考务工作会,对监考和试卷的领取、运送、收发、保管等考务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保密知识和保密技能培训,并周密部署考务工作。 4.各考场要对学生和教师加强考风考纪,监考教师和学生一律不得携带移动通讯设备等一切具有文字、图片、音频传输和上网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5.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和收发要安排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细心、保密意识强的同志承担,并签订责任书。 6.试卷运送必须专人专车,车况必须良好。领取、运送试卷人员不得少于2人,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领取测试卷。在运送途中不得随意停留。在运送试卷期间不得喝酒。 7.试卷必须存放在专用 * 的保密柜内,做到“三铁”(铁门、铁窗、铁柜)保管试卷。并安排2人以上二十四小时值班守护,交接班时必须办理交接班签字手续。保管试卷铁柜实行双锁关锁,双锁的钥匙必须另由两名人员分别掌管。值班和掌管钥匙时严禁饮酒。

8.在试卷保密期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 * 。试卷保管室内,严禁抽烟、严禁开展各类娱乐活动,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试卷污损。 9.收、发试卷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履行试卷分发与接收交接签名手续(时间准确到分钟),认真清理并核对试卷的科目和数量,确保试卷保密、安全、无差错。 10.在领取、运送、保管、收发试卷等过程中不得卷、折答题卷袋,不得过分捆扎答题卷袋,并注意防水,确保答题卷平整、干燥,以免影响答题卷的扫描录入。 11. 各考点要安排专人密封保管余卷,不得拍摄试卷照片,不得在网上传送试卷,更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将余卷私自拿走。 12.考场设置在学生就读学校,每个考点可设若干个考场(室),每间考室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按单人单桌设置测试座位,课桌抽屉一律面向讲台,座位之间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左右距离不小于0.8米。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同年级可横向间隔就座接受测试。 13.在考前一天,每个考场须在醒目处张贴《测试科目及时间表》《考室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监考规则》《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14.每个考室门上要张贴本考室编号和座位起止号(注意:不含学生 * )。每个座位上贴座号(座号不必与考号相同)。每个考室应就近设置“小件物品存放处”,供师生统一存放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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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 一、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 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 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 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 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 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行为的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中。 9.在考试结束时,要核对本考场参考人数与收回试卷人数是否一致; 要保证参考人数与考场学生签到表上的人数一致。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考生、作弊考生、违记考生等情况,要做认真、详细的登记,并在学生签名后的(成绩栏)填写清楚上述学生的状况。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按序号排序收齐检查无误后,交考务人员。 教务处

期末考试监考细则

期末考试监考细则 1、监考工作由支部委员王校长负责。具体各校考点考务工作由各校校长负责。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监考学校,听从带队安排。 3、由带队人于元月30日早上7︰30前到中心幼儿园领取试卷,考试前15分钟核实份数后发于监考教师。没考的试卷由该校校长保管。上、下午考毕后,由带队人把试卷送到中心幼儿园。 4、各校司钟,严格按时间表准时打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附后),监考教师不得迟到。第一次钟响学生进教室,教师发卷;隔五分钟第二次钟响,学生答卷。 5、一年级读题,教师读题时要规范,读一题学生做一题,做后读下一题(注意学生做题时,不能忙于读题);其余年级不读题。若有不能做的题向考点校长和带队人员反映,商量处理,然后全支部统一安排;作文写在规定的稿纸上。 6、学生进考室,严禁携带一切资料,只带文具用品。 7、在考试期间,监考教师不能随便走出教室,不看书报杂志、不抽烟;考生如果有舞弊现象,监考教师提出警告并收夹带,除监考教师外,其他人员不能进入教室或在室外逗留。 8、考毕,监考教师核实好份数后,每15份一订,然后用白纸卷起粘贴,并写上监考教师姓名、学校、年级、人数、份数,由带队人统一送支部(中心幼儿园)。 9、考生做卷:一、二年级用铅笔,四、五、六年级用圆珠笔。 10、各班级考试人数要如实全员参加(按每月上报人数),少一人核实后,视为0分处理。如果考生有其它变化,于元月26日最后一次把各班参考人数报送年生。 11、教室课桌安排:前排紧靠讲台,左、右两边桌子靠墙,中间桌子均隔有一定的距离。(横七排桌子,竖根据班上学生数来安排,不能挤一起。) 12、考试时间到,钟声一打,学生出考场,由监考教师收卷,并清点试卷,若份数不够,立即汇报于校长,极时找到,如果找不到做零分处理。 13、对于平时不努力工作,考试时偷题,漏题的教师,经查实后,当年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4、各校要对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学生要尊重教师,教师要关心学生,要把考生当成自己的学生,如果有学生对监考教师有不礼貌行为或严重违纪现象,报该校校长严肃处理,经核实后,该班班主任年度考核为D级。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系(部)、肇庆校区: 按照学院教学安排,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第19、20周进行,其中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提前在第18周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有序地进行,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要求和《广东金融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等相关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课程考试及监考工作的有关规定 1、全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含校区教务科,下同)和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凡公共基础必修课和覆盖面大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相关规定。 2、学校、系(部)成立两级考试领导小组。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组织全校的考试工作,审查与批准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系(部)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课程的期末考试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 3、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系(部)领导办公会。结合本系(部)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2)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评阅、成绩的评定与试卷分析等。(3)学生教育动员会。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试纪律,彻底消除考试作弊现象;培养学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 4、期末考试期间,凡有本单位学生参加考试的系部,系(部)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有人值班。 二、监考工作 1、课程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等具体情况下达监考任务至各系(部),各系(部)据此在考试前两周确定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一旦确定,不得

监考须知及有关事宜

监考须知及有关事宜: 1、全校初高中各班主任务必于1月19日下午第八节课布置好考场,并且由年级部主任检查合格后方可离校。 2、所有教师均有义务和职责参加监考工作,严格执行监考纪律,做到守时、认真、负责。 3、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各年级部主任处签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 4、开考铃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不得提前交卷。要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各种作弊情况发生。 5、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监考表监考,不迟到、不缺席、不擅自调换,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须经年级部主任同意。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看书报,不能批改试卷,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不能接打电话(要求手机关闭),发现学生违纪应及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应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填好《考试违纪情况报告表》。考试结束各考场按年级收取试卷,务必按考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缺考学生在相应的位置夹缺考条(填写相应内容),缺考、多余试卷统一交年级部。 6、凡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其作弊行为,被巡视人员发现或阅卷发现考场雷同现象严重者扣除监考教师业务考核中相应的考试工作分数。 7、考试结束前,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学生应先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教师再行收卷。交错安排的年级因考试结束时间不统一,先考完的年级学生应起立,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监考老师收齐考卷后,要分别及时交给教务处。 8、各监考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考期间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脱离监考岗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9、每场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统一装订试卷、密封后,交给教务处。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培训讲学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 员守则

精品资料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题,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十、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十一、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按《试场座位编排表》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正确、完整。将学生本人与《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三对照;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 4、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测评笔试考场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一、监考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时间,按照统一信号发卷、收卷。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校长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并服从考场组长的安排。 2.必须严肃考场纪律,教育学生不得有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偷看复习资料、传递纸条等作弊方式。听障三年级的监考老师要做好念题工作。 3.在考场内不准打、接电话、玩手机、抽烟,有以上行为的,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30元;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或者串岗。若有违反,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50元。4.考试结束,整理好试卷的顺序,交到副校长办公室由装订人员统一装订。 5.培智部三位老师以名字排在第一位的老师为组长,要给学生讲清题意,指导学生完成试卷,但是老师不能代笔或者口头提示答案。若给分有疑问的,由组长定夺。 二、阅卷注意事项 地点:培智部:各班教室。听障部语文:大会议室;数学:小会议室。 1.本次阅卷培智部和听障部分开阅卷,培智部在监考的同时也要阅完该班的的所有试卷,并计算教师积分,填好成绩表后交给教导处。 2. 听障部分语文、数学两组,语文组长陈梅,数学组长雷志明。阅卷前,原科任老师做好标准答案交给阅卷组长,需要给步骤分的题要事先标注好。 3.本次阅卷,所有阅卷老师必须准时到达阅卷场地。等各组阅卷老师全部到达后再开始进行统一分工,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阅卷老师在自己批改的题目下签好自己的名字。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批改试卷。批改完后,没写名字的,发现一起扣10元;改错一题扣20元,统计错1张扣10元。。 4.阅卷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认真阅卷。在开始阅卷后再遇到疑难问题,由组长组织在本组内讨论统一。 5.阅卷期间,其他组的人员不得串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拆卷登分前,组长必须组织人员仔细检查有否差错、漏批,确定无误后统一登成绩到表格中,并算好教师积分。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成绩公布后,对学生成绩有疑问的,教师可于当天下午离校前向考试组长冉校长申请,得到许可后由学校组织查卷。所有工作做完后由组长把试卷和表格交到教导处。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监考、阅卷安排(发教师)_

一立初中2014春期末监测安排 一、期末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吴贞勇副组长:王波李云海 成员:陈家何蒲林张福明苏明松弋鹏青裕斌蒲小丽王明智陈宏伟 1、期末考试安全纪律办公室 主任:吴贞勇副主任:李云海王波 成员:弋鹏陈家何苏明松张福明蒲林弋先武彭勇 ⑴、李云海具体负责安全纪律,弋鹏协助。每堂考试了解未参考学生的去向,负责学生考前、考后安全纪律,并作好值班记录;⑵、做好校舍、用电线路、公用设施、安全隐患的排除;⑶、防机械运作,坚决不使用“三无”车辆,不乘坐摩托车;⑷、防病从口入(考试前要对小卖部、食堂的清洁卫生大检查,坚决不准出售过期食品、油炸食品、散装食品。);⑸、防人满为患。考试期间,学生相对集中,要注意过道、楼梯的拥挤,实行单堂考试完监考教师的告诫制度;⑹、防学生下河塘堰洗澡、打架斗殴等。 2、考务办公室 主任:吴贞勇 副主任:王波李云海 成员:杜正荣蒲林苏明松 分工:吴贞勇负责监督考务工作。王波负责巡考、计时、广播。蒲林负责贴考号的胶水的准备及回收、保管、分发、收集试卷及巡考,登记缺考及验收1、2、3考室的试卷; 杜正荣负责小刀、夹子、铁钉、针线、贴考号的胶水的准备及回收、保管、验收4、5、6考室的试卷;苏明松负责接待外来教师,安排车辆和空教室的开关;试卷保管由吴贞勇、蒲林、张福明负责。 二、张贴考号及试卷验收 各考室张贴考号按五列纵队排列,贴考号的教师根据学生人数自主安排。 张贴考号教师:苏秋菊贴第1考室,蒋娟贴第2考室,苏斌贴第3,4考室,赵灵杰贴第5、6考室,按要求在25日下午5:00以前贴好考号,由王波、蒲林负责检查。蒲林负责准备贴考号的胶水。 试卷验收:蒲林负责验收1、2、3考室的试卷,杜正荣老师到考务办公室帮助验收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

监考须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 考 试 监 考 须 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考试监考须知 为了更好更完整地完成2012年秋季学期青中的监考,服务好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青中实际,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提示: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垚 副组长: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成员:王光贵杜能邓波肖松松熊波黄合格唐寒刘飞陈燕胡冬孙荣矫王琴刘中武张红陆永明敖归 组长负责整个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副组长曾勇负责1月7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李雪萍负责1月8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吴有华负责1月9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1月9日考完试后统一收集、整理上交。各成员负责好当场监考,有效地收好试卷,交到该日负责工作的副组长处。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彭垚(兼) 成员: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办公室负责收好试卷,查阅好试卷,装订无误后保管好试卷。 二、报到安排 由于我校到青中路程较远,加上气候恶劣,根据上级安排所有监考教师1月6日下午3:30到5:30准时到青中签到,1月6日到9日上班制度沿用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交通食宿等工作安排

1、本次监考学校不统一包车,自行联系车辆,报出差费40元每人,去来安全自己负责。 2、食宿工作由青中统一安排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后果自己全权负责。 四、其他工作 1、在这个考试期间严禁老师打麻将、喝酒,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2、注意好一切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自己负责。 4、如英语有听力,需要用人读的话,张红负责读七年级听力题,刘中武责读八年级听力题,邓波负责读九年级听力题,邓波监考的1月9日第三考场第一场由彭垚代其监考。 五、监考须知 1.每科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员。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事项。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

考试各类职责(监考教师职责、阅卷教师职责、学生测试规则)

监考教师是考试的具体实施者,其职责和要求是: 1、组织学生有序进入考室; 2、向学生宣讲《测试规则》及测试注意事项; 3、领取、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 4、督促学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姓名、考号等,核对考生姓名、考号; 5、维护测试秩序,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 6、劝阻和制止考生违反《学生测试规则》的行为; 7、收集、整理、装订、密封考生的答卷。 8、监考教师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好本考室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测试期间,将手机、小灵通等无线通讯工具关闭。 监考时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测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当学生对试卷页码有疑问或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举手询问时,应核对后当众答复。 9、监考教师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测试过程中,若不能继续工作,需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10、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十不”纪律: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抄题、做题;不在考室内频繁走动或无故在考生旁逗留,或检查考生答卷情况,影响考生作答;不念题或解释试题内容(试卷有特殊规定除外);不擅离职守;不提前或延长、缩短考试时间;不私自带走试题或答卷;不包庇、纵容或伙同学生违反考试纪律。

一、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卷,不得自行另立标准(有关评分标准的问题由阅卷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评卷教师应自始至终做到“执行标准前后统一,同一题组教师之间掌握标准统一”。语文作文部分的评分不易把握,应先按规定评出上、中、下不同等级的标准卷,再开始评卷,并坚持两人共同评阅。 2、评卷一律采取流水作业法,一般应一题一人单独评阅,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向组长汇报,待有明确意见后再处理。 3、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不偏宽,不偏严,防止从欣赏、兴趣等出发给分。评卷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批阅,每题得分应记于题首成绩栏内,同时记于卷首成绩栏内,大题中的小题得分记于试题番号上;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记分,只记得分,不记负分;学生完全答错或未答的题记“0”,以免混淆;计算分数时要集中精力,必须准确无误。 4、要在认真做好试卷的复查工作(查有无错评、漏评,错过分、漏过分等)后才能总分,总分时要严肃、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另人复查,保证准确无误。计算总分时A、B卷总分不四舍五入。 5、落实评卷责任,评后签名(包括评卷人、复查人、总分人)。要求: ①每本试卷首卷签正楷中文全名。②在试卷封面上规定位置签正楷中文全名。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评卷纪律,评卷时间不会客、不串门,有事必须向组长请假。 2、评卷场内保持肃静、不得带小孩或其他人入场。不得组织学生参与评卷。 3、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不得私拆密封试卷和撬看密封线内的学生姓名和考号;不得去辨认学生笔迹。 4、保守机密。试卷和答案不得带出评卷场,不得向外泄露评卷情况,不得受托查阅学生试卷和学生的分数。 5、爱护试卷。抽烟喝水时要严防损坏卷面,严禁在试卷上涂抹和作记号。 6、若填写成绩有误需要更正时,应先报告组长,更正后要签名。 三、应注意的问题 1、评卷中如遇密封装订不整齐或学生答题写进了密封线内,确实影响教师评卷的,可由评卷组长指定两位教师当场评阅,然后重新装订、密封。 2、评卷过程中如遇学生填写的姓名和考号外露,需两位教师共同评阅、签字后方能有效。并将情况填写在试卷封头上的“试卷异常情况记载”栏。 3、草稿纸按规定不能装入试卷,如有装入的,对草稿纸上的解答一概不评阅。 4、评卷时若发现有先后出现两种笔迹,或答案涂了用另纸贴上解答了的,报告组长再评卷给分;如发现雷同试卷,报告评卷组长,并填写《试卷异常情况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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