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定义及背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重要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动和转移,即由原承包人将土地的经营权转交给他人进行耕种和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在于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逐渐脱离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二.政府政策的影响政府政策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政府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规模化经营主体,以推动农村经济的现代化。
其次,政府通过减少流转土地的手续费和税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式,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土地资源的禀赋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土地资源的禀赋和地理环境的影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因素之一。
资源禀赋丰富的地区,农民更愿意流转土地经营权,以期通过规模经营获得更大的收益。
同时,地理环境的差异也影响着土地流转的程度,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流转程度可能更高。
四.经济收益的影响经济收益是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动力。
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民可以集中资源,提高生产效益和经济收益。
此外,在流转过程中,农民可以转变为农民工,获得更高的收入。
经济收益的提高是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原因。
五.农民个人意愿的影响农民个人意愿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方面,农民经营观念的转变和家庭因素会影响农民是否选择流转土地经营权。
另一方面,农民个人对于自己土地的情感、土地流转对于农户日常生活产生影响等因素也会影响农民的意愿。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风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方面,由于流转土地经营权需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涉及到合同的履行、农民权益的保护等问题,需要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农民对于流转的经营主体的信任程度,以及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也对流转决策产生影响。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研究与探讨Y2192019年7月·下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王召军(山东省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化局,山东 单县 274300)摘 要 农业保持长期可持续性发展需要加快实施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文章主要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出初步探索。
关键词 土地;适当规模经营;必要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通过对土地、劳动力和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达到合理 规模,实现最大产出和最佳效益的经营方式。
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当前探索和把握土地经营的“适度”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
1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内涵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通过对土地、劳动力和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达到合理 规模,实现最大产出和最佳效益的经营方式。
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当前探索和把握土地经营的“适度”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
因为这个问题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衡量土地规模经营“适度”的主要依据、标准?规模经营是为了获得最大产出和最佳效益。
这就是说,只要能通过扩大土地规模经营,达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在此基础上使从事农业经营的劳动者从土地规模经营中取得较高的收入或者获取不低于当地其它产业、行业劳动者的平均收入,这便是“合理”或“适度”的经营规模。
从理论上说,最大规模扩大而下降、降低了土地产出率,这样的情况就不是适度规模经营的题中之义了。
因为 ,从理论上说,最大规模的理想界限是规模扩大使土地产出率达到最高,以及进一步扩大又使土地产出率开始下降的临界点。
因而,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决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量的目标也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当地农业资源情况,特别是现有农用土地人均占有情况及“四荒”数量;二是当地主要农作物和耕作制度,以及由此决定的一般农业劳动生产率情况;三是决定以农委主业的劳动者的家庭人口、劳动力及其文化素质、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
制约农村土地流转因素分析

土 地 流 转 的 需 求 , 即使 农 民 有 地 不 想 种 , 地也无法流转。 土
布、 地评估 、 策 咨询 、 同签订 、 土 政 合 合 同 鉴证 等相 关指 导和 服务 工作 。 6 .缺 少 完 善 的管 理 机 构 。 农村 土 地 流 转 管理 机 构 不 健 全 , 导 监 管 工 作 指
认 识 不 到 位 。 由 于 受 传 统 小 农 经 济 思 想影响 , 土地 流转 的认识 不到位 , 对 不 愿 放 弃 耕 地 。 农 民 视 其 为 生 存 根 本 的 观 念 还 未 转 变 ,加 上 近 年 来 承 载 于 土 地 上 的 各 种 负 担 已经 消 除 , 中央 支 农 惠 农 政 策 不 断 出 台 ,各 种 补 贴 不 断 增 多 , 因 此 大 多 数 农 民 不 愿 将 其 承 包 耕
造 成土地 撂荒 或粗放 耕种也舍 不得 将
土地 流 转 出去 。 个 别 基 层 干部 认 识 不 到 位 , 为 推 认
生存保障功能 , 包括满足农 民的衣食住
行 、 丧 嫁 娶 、 担 子 女 教 育 和 养 老 费 婚 承 用 所 有 保 障功 能 。 民缺 乏稳 定 的生 活 农
地 进 行 流 转 。 在 外 务 工 、 经 商 的 农 民 中 , 些 人 对 土 地 的 眷 恋还 很 深 , 愿 一 宁
投 资 回 收 周 期 比较 长 , 收 益 项 目 比较 高 少或 难 以选 择 , 业 开 发 面 临 着 市 场 和 农
自然 双 重 风 险 , 因此 , 主 对 投 资 农 业 业
因 而 不 愿 意将 土地 流 转 出 去 。 3 .缺 少 农 业 产 业 发 展 对 土 地 流 转
我国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分析

36我国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分析周虹升麻阳县委党校[摘要][关键词]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是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要求。
在我国的经济社会中存在四个根本性因素制约着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其一是我国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相对太小,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村土地的刚性就业需求限制了农地流转;其二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农地的社会保障角色束缚了农地流转;其三是农业比较收益太低,降低了对农村土地的投资需求;其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滞后,阻滞了农地流转。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应通过建立农地流转市场、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发展农业劳动生产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积极发展二三产业这五大措施促进农地集中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制约因素作者简介:周虹升(1969年-),湖南省麻阳县委党校讲师。
农业是典型的规模效益产业,土地集中进行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农业及农村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一方面出现大量土地闲置,农产品供给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却是全国农产品需求压力始终未减。
在人地关系非常紧张的我国,出现农村土地大量闲置的现象,说明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存在不小的漏洞。
仔细考量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可以发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制度推力不足和利益诱致不足这两大方面中的四个大的因素制约我国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
弄清楚并消除这四大制约因素,对促进农地规模经营、增加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我国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相对较小,农村富余劳动力不能实现非农转移就业,对农地承包经营权产生巨大的需求压力,从而限制了农村土地集中规模经营。
据世界银行资料库数据(转引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百分比构成依次为11.7,48.2,40.2。
然而,这一指标在2000年时,美国则依次为1.2,24.2,74.6,南美中等发达国家阿根廷则依次为5.0,27.6,67.4。
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与发展对策分析

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与发展对策分析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适度的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与对策分析。
一、原则:1. 资源合理利用原则:根据土地的质量、性质和功能,合理配置农业经营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
不仅要注重农业主产区的保护和开发,还要兼顾农村地区的生态平衡和资源循环利用。
2. 农户主体地位原则: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土地利用权、经营权与收益的相对统一。
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形式,提高农户的经营规模和管理水平。
3. 产权明晰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集中土地资源,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全面考虑农户实际情况原则:根据不同地区和农户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度规模经营的具体标准和政策措施。
考虑到农户的土地规模、投入水平、劳动力条件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保障农民的发展权益。
二、对策:1. 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
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发挥农田资源的综合效益。
2.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鼓励农民建立合作社、互助组织等农业生产组织形式,通过规模经营、技术服务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经营规模和效益。
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培训和扶持,促进农业产业链的良性发展。
3.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保护土地承包权和流转权利益,规范土地流转市场。
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同签订、土地确权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农业技术支持:加大对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供优质种苗、化肥、农药和先进技术等支持,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益。
鼓励农民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
5. 完善财政、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补贴、补助、贷款等方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土地规模利用

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摆脱小规模经营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
地位,享受购销阶段的规模经济 充分利用农业机械,获得生产阶段的
规模经济
土地经济学
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条件
非农产业发达 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 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土地经济学
同理,可得出中规模组、大规模组和特大规模组的综合评分 值分别为3.00、3.00和3.60。可见,特大规模组的综合评分值 最高,所以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应在1.54公顷以上才是土地适 度的经营规模。
(3)单位费用支出则呈现为先降低而后又升高的
通过综合权衡,可以认为,从经济效益角度看,大 于1.54
土地经济学
综合评价法:汉阳县部分农户土地规模效益比较
综合评价法是通过对选取的评价指标的同度量化,并经指标 分组,最后计算出各规模组的综合评分值来确定适度土地经 营规模的一种方法。其具体步骤为:
品平均成本的不断降低
土地经济学
土地规模经济的来源
内部规模经济:企业经营实体规模扩大而在 企业内部产生的效益 来源于固定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从财务上 看,表现为固定成本不可分割造成的分摊成 本的降低) 来源于各生产要素间相互联系的不可分性 来源于平均交易成本的降低
外部规模经济:整个行业的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 而使得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得到的经济利益。
河北省宁晋县15个粮食专业户的调查资料为例,在 粮食产量(Y)与劳均承包土地面积(X)之间直接建立 生产函数模型Y=0.39+0.0695lnX
土地经济学
(2)当把土地规模效益确定为经济、生态、社 会效益的综合时,需要一指标体系评价: • 商品生产类: 商品量、商品率、销售额、收购计 划完成率等 • 劳动生产率类: 劳均年产量、劳均年产值、劳均 年收入、活劳动利润率等 • 土地生产率类: 单位面积产量、单位面积产值、 单位面积纯收益等 • 资金生产率类: 资金产出率、资金利润率、成本 产出率、成本利润率、单位产品成本等 • 生态效益类 : 土地肥力、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等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影响因素分析家庭农场是指家庭成员在自有的土地上以自然资源为基础,进行耕种、牧养和渔捞活动的经济组织。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健康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然而,家庭农场规模大小的影响因素不仅仅是土地面积和人口数量,还包括诸多方面。
首先,土地资源是家庭农场规模影响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家庭农场的规模和土地面积密切相关,土地面积较小的家庭农场往往以种植蔬菜、水果、花卉等为主,土地面积较大的家庭农场则往往拥有多样化的经营项目,如养殖、木材、茶叶、草药等。
此外,土地的地理位置、土质、气候等也会对家庭农场的规模和生产效率产生影响。
其次,资金成本也是家庭农场规模影响因素的重要考虑因素。
家庭农场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家庭农场主人需要购买农用机器设备、购买种子、化肥等各种耗材,并需要支付劳动力成本、燃料等费用。
资金的来源和成本会直接影响到家庭农场生产效益和可持续经营。
第三,市场需求与销售渠道也是家庭农场规模影响因素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农产品销售中,市场需求是最基本的考虑因素之一。
家庭农场主人应该密切关注市场需求,针对市场需求推出农产品,以便拓展销售量。
同时,家庭农场主人还需要密切关注农产品销售渠道的选择,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可以有效提高销售效益。
最后,技术力量也是家庭农场规模影响因素之一。
现在,许多农业技术已经得到了传播和普及,技术力量不同的家庭农场产出和收益也不同。
有好的技术力量垂手可得时,家庭农场主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升级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生产效益。
综上所述,在家庭农场规模影响因素中,土地资源是最为显著的因素之一。
但是其他方面的因素也非常重要,家庭农场主人应该关注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注重技术要素,合理投入资金,在不同的因素掌控下运作家庭农场。
带着正确的观念,具备科学的经营知识,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治理能力,家庭农场便能在规模发展上不断创新与拓展。
第四章-规模经济原理与土地规模经营

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后,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我国建立起了集体组织经济和国 营农场,实行了大规模的农业集体经营。
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我国普遍实现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 层经营形式。就农业土地规模而言,形成了以农户为 单位的小规模经营。随着农村工业化的加速和市场经 济的发展,小规模经营的一些固有弊端也日渐显露出 来。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一些地区开始扩大农业土 地规模经营的探索。
1.单个生产设备的不可分性; 2.各生产要素间相互联系的不可分性。 内部规模不经济:指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在规模扩大时由自 身内部所引起的收益下降。
外部规模经济:指整个行业的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而使得 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得到的经济利益。 外部规模不经济:指整个行业或者整个区域的规模扩大和 产量增加而使得个别生产经营单位成本增加、收益减少。
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
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指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 物质装备程度和生产技术结构相适应,保证土地生产率 有所提高,并能使农业专业劳动收入达到或者略高于其 他行业同等劳动力收入水平时,一个务农劳动力所经营 的耕地面积.
总之,在我国现阶段,农业土地规模效益的多样性 和复杂性是客观存在的,对农业土地规模效益作出判断 的各经济主体所代表的集团利益的差别也是客观存在的, 这就决定应该正视这种标志的多元性,寻求各经济主体 利益之间的相互协调,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挥所需的基本公共设施建设的要求,并使得基本公共设施 得以充分利用的最低的合理用地规模。以居住小区开发为 例,其合理用地规模,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制约:
第一、所设置的居住区级商业、文化娱乐、医疗公共设 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
第二、城市道路交通方面的条件。 第三、居民社区活动和管理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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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月明: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许月明Ξ 内容提要 我国目前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包含的重要缺陷是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规模与要素配置饱和,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实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规模小而难以流转,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于生产功能。
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出一条与国情国力相适应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
关键词 家庭承包经营 土地规模 规模经营一、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主要缺陷 (一)家庭承包经营下土地规模与要素配置饱和 土地生产能力高低取决于各生产要素的配置是否合理,完善经营需要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才能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农民精耕细作方式的投入适宜小规模土地经营的要求,使土地生产力在低水平基础上呈现大幅度提高。
在内外环境影响下,目前华北农区与土地经营相关的问题,一方面是家庭或者缺乏劳动力,或者缺乏企业家才能,或者土地数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另一些生产资料被闲置和浪费。
通过对土地进行资本、技术的投入以实现小康受到了极大限制。
目前,在河北省的小康村建设中,我们所调查的200个村有30%属于小康村,有46个家庭培养了中专、大专或大学生。
但小康村中农民的富裕不是通过土地经营获得的,而是土地经营之外的收入渠道稳定、劳动力转移的比例大,靠农业或靠土地实现小康村建设的几乎没有。
由此可知,土地承包规模使单项要素投入极易形成浪费,使多项要素配置极易形成饱和。
这就大大限制了生产开拓,限制了经济资源获得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导致生产力低的现象再次出现并呈不良循环。
(二)家庭承包经营下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目前,农户承包的土地不仅承担着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功能,更为家庭承担着生存福利保障功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福利功能加强,资源占有更平均。
这种土地平均分配方式,在1978—1995年间确实发挥了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作用。
但此后的10年,由于市场范围和层次的扩大和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农业由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发展已成定局,千家万户独立地面对国内和国际两大市场时,现行土地制度的不适应性显露出来。
土地制度虽然保证了相对公平的目标,在1978—1995年间也体现了制度的效率。
但制度的适宜性是有时间性的,当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生产关系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效率问题越来越突出。
土地细碎分割、分散经营与福利功能强化,农民种田效益增长缓慢,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
另外,剩余劳动力以“候鸟”形式在城乡之间进行季节性奔波,农业劳动力和土地都不能实现规模化,农产品的商品率较低且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农户间生产能力的拉近,使生产类型和产品的质量相似性加强,在市场上形成激烈竞争,不但交易费《农业经济问题》月刊 2006年第9期用高昂,而且竞争结果多是以低价出售,利润微薄,这也是近些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
二、土地规模经营限制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土地规模小而难以流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的土地制度,使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看成自己的财产,由于人多地少之国情,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强于其生产功能,固化程度越来越高。
而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只有流转起来才能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单位产出水平。
土地承包权流转可作为我国土地承包制度的又一创新。
但是,这项制度创新并没有在全国掀起轰动,一是此创新提出的是在承包制基础上允许和鼓励流动,强调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进行,即农民有绝对的自主选择权,政府不能以行政方式干预或强制。
但由于农村土地市场不完善,土地承包权的正常流动和利用难以通畅,制约了土地规模化进程,在不改变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流转而实现规模化经营是困难的。
不能流转的原因除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而土地具有替代功能外,还包括以下原因:(1)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认识,致使一些农户既不愿种地也不想放弃。
不愿种地是由于近几年种地比较效益下降,农户种田积极性受挫;不想放弃是受中国“守田为安”这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愿放弃手中的耕地。
“不种不放”阻碍了土地规模经营,“恋土情结”、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①,这种现象在中部和东部农村较为突出,所调查的河北省农村中老年农民恋土情结尤重。
(2)土地流转行为缺乏规范。
河北农村特别是城郊地区土地的流转,近10年中经历了3个阶段。
所调查的200个行政村的情况反映出每个阶段的特点是鲜明的。
第一阶段:1978—1996年。
只有11个农户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有过1~3年不耕种的记录。
第二阶段:1997—2004年。
有协议流转土地的农户有8户,主要是企业牵头承租农民的土地,协议中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一般3~5年,但存在着土地流转的随意性、盲目性强、操作无序、形式单一等问题。
第三阶段:2004年以后,土地租赁流转现象减少。
原因一是自2004年开始,农业税降低直到2006年全部取消,农民种地不再有任何负担;原因二是国家对耕地开始进行直接生产补贴,农民经营土地既不缴纳税赋,又得到国家补贴。
曾经将土地转租出去的农户又都纷纷收回土地经营权。
(3)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鼓励流转但缺乏价格评估、补偿机制。
由于我国土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刚刚起步,缺乏对转让土地的合理经济补偿标准和规定,被流转出去的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价格补偿,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有能力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户和想投资于农业的工商企业,因缺乏完善的价格评估补偿机制,担心因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投资后出现麻烦。
(4)流转土地用途改变过多。
受利益机制驱使,一些农户租用土地随意改变用途,将转入的土地用于非农项目经营,如修建圈舍、建厂房等,严重侵占了宝贵的耕地资源,干扰了正常的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土地流转只限于小范围流转,这也影响到土地资源规模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的根本目的。
(二)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于生产功能直至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仍很不健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实际上是由承包土地来承担的,土地社会保障功能逐渐显化并扩大。
因此,只要不是通过征用、“农转非”政策规定和由集体收回承包地等情况,农民在没有一个稳定、长期的非农就业岗位前不会自愿放弃其所承包的土地。
而有较稳定的非农工作的农民,因自己的农民身份担心未来政策的多变和从事非农业收入不稳定等原因,为给自己留条后路也不轻易放弃土地承包权。
土地的这种社会保障功能必然影响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此外,土地保障功能也降低了农业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成制约。
本文作者就经营规模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将农民按年龄和从事工作分成三组,对土地经营类型与土地流转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根据农民对土地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以及农户家庭收入来源的依靠程度,可将农民分为职业型、兼业型和城市型三类。
为便于计算和各类型间的可比性,各类型调查对象分别选取90人。
许月明:土地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分析为反映同一类型不同年龄的人对承包地放弃与流转的看法,将每种类型调查对象分别按年龄分成三组,即大于40岁,30~39岁,20~29岁。
1.职业型农民:指近5年一直在农村经营土地的农民。
对这部分农民的调查情况见表1。
表1 不同年龄段职业型农民对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意愿调查 (%)年龄市场上粮食价格很低时的选择土地入股或有偿出租时的选择是否考虑过租种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岁)继续自己耕种放弃耕种打工挣钱是否是否21~3042 58 100 0109031~40891123771585>4097319811783 面对“市场上粮食价格很低,自己种粮已不合算,农户是继续在土地上自己种粮还是放弃种粮而选择外出打工”的问题,大于40岁年龄组中,有97%的人选择继续自己耕种。
原因是“粮价再低也需钱买,有地种粮不必花钱买粮且食用放心”;30~39岁年龄组中有89%的人是同样的选择,并认为“粮食价格低,自己种地可低成本投入,土地产出自给自足即可”;20~29岁年龄中有42%的人选“自己种”,这些农民每年都有几个月打工经历,但打工收入不稳定,种地保险也不费力,有58%的人表示“愿意外出打工,但承包地不愿放弃,担心没了土地就没了后路”。
对于“当土地有机会可以入股或有偿出租的方式流转出去,是否愿意放弃自己耕种?出租多少年合适?”的问题,大于40岁年龄组81%的人不愿意。
分析其原因,一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村里便有土地出租现象,但租金一般较低,而自己经营灵活也不费力;二是将土地出租后,自己没事干外出打工没技术能力;19%的人认为可以考虑,但租金要商量,租期最好1年1定,1次出租最长时间不易超过5年。
30~39岁年龄组的人中,有77%的人持同等态度,23%的人表示可以考虑出租自己承包的土地。
20~29岁年龄组中,则100%的被调查人“愿意出租或入股”。
对于“是否考虑过通过租种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为什么?有什么要求”的问题,大于40岁年龄组中有83%的人没有考虑过,原因是村里已没有多余的土地可租种,到异地经营没把握,自己的土地不愿放弃;只有17%的人想再扩大搞多种经营,表示如果本村有出租的土地可考虑租种。
30~39岁年龄组中只有15%的人想过此问题,但没有具体落实或操作。
在20~29岁年龄组中,90%的人不考虑扩大规模经营; 10%的人有经营设施农业或特色农业的想法,但没考虑扩大承包地面积,只想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进行种植结构调整。
2.兼业型农民:指农忙时务农、闲时外出打工的农民,属于“候鸟式”农民。
在每年离土多长时间和如何处置土地问题方面,同样表现出他们满足或习惯于目前的“流动劳动方式”,而且愿意放弃土地或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见表2)。
兼业型农民一般每年在外打工超过半年时间,并存在随着年龄增长打工时间相对缩短的现象。
这类农民对经营土地的态度是有区别的,但在放弃承包土地上态度又是一致的。
其中大于40岁年龄组中100%的人不愿放弃土地,一是平原地区生产力水平较高,机械化和社会化服务程度较高,每年实际用在土地上的劳动时间较少,外打工时间为5~10个月,土地上劳动时间1~2个月,家中土地主要由父母或妻子经营,不考虑向外出租。
父母和妻子耕种土地,家庭粮食自给自足,还可饲养一头猪几只鸡,外出打工挣钱以增加家庭收入,另外,“打工工作和收入也不稳定,有土地心里踏实”。
30~39岁年龄组的人持相同态度和观点。
20~29岁年龄组中,外出打工时间较长,其中89%的人外出时间8个月以上,家中承包的土地仍由父母和妻子耕种为主,这些年青农民不太关心土地经营与否,认为这种分工和生活方式较好,即“家中父母和妻子种地,儿辈外出挣钱。
如果只种地会没有钱,只打工会没有粮,两者结合很好”。
对于农户家庭的主要消费问题,包括“打工挣钱后是否考虑多承包土地,搞规模经营增加收入?”大于40岁年龄组中有96%的人是将打工挣钱作为增加家庭收入的主要渠道,而经营土地作为生活消费品的主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