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水库)砂石资源勘测与开采工程规范化管理及采砂规划编制标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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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库)砂石资源勘测与开采工程规范化管理及采砂规划编制标准实用手册

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中国水利出版社社

出版日期:2009年10月出版

开本:16开精装

册数:全三卷

光盘数:0

定价:798元

优惠价:368元

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

第一篇河道泥沙概述

第一章河道水流的水力学特性

第二章泥沙的来源和特性

第三章泥沙运动的基本规律

第四章河床演变规律及分析方法

第二篇水库泥沙淤积及防治

第一章水库泥沙淤积的严重性

第二章水库泥沙的淤积形态和冲淤发展规律

第三章水库淤积的估算

第四章水库泥沙的防治和利用

第三篇水库泥沙控制运用

第一章水库淤积控制和水库长期使用条件

第二章泄水孔口防淤堵和电站防沙

第三章工程泥沙问题及防治措施

第四章梯级衔接和泥沙防治

第五章水库泥沙调度设计

第四篇取水工程及渠系泥沙

第一章取水工程的取水防沙

第二章渠系泥沙的防治

第五篇河流泥沙的利用

第一章放淤(改土)工程

第二章淤筑工程

第三章淤筑高地工程

第六篇砂石资源科学化管理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河道及其砂石资源

第三章水下采砂分析

第四章河道采砂的规范管理

第五章河道采砂管理的发展

第七篇河道采砂及机械设备

第一章河道采砂的不同形式

第二章河道采砂的基本设备

第三章吸砂泵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第四章采砂船的发展趋势

第八篇河道采砂规划

第一章制定采砂规划的必要性

第二章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采砂规划的任务

第四章禁采范围的规划

第五章可采区规划

第六章规划可采区江砂开采对环境影响分析

第七章采砂规划的实施

第八章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规范化编制

第九章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规范化编制第九篇河道采砂许可

第十篇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篇泥沙设计计算

第十二篇中国河流泥沙相关数据

第十三篇河道管理

河道(水库)砂石资源勘测与开采工程规范化管理及采砂规划编制标准实用手册河道(水库)砂石资源勘测与开采工程规范化管理及采砂规划编制标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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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河道泥沙概述

第一章河道水流的水力学特性

第二章泥沙的来源和特性

第三章泥沙运动的基本规律

第四章河床演变规律及分析方法

第二篇水库泥沙淤积及防治

第一章水库泥沙淤积的严重性

第二章水库泥沙的淤积形态和冲淤发展规律

第三章水库淤积的估算

第四章水库泥沙的防治和利用

第三篇水库泥沙控制运用

第一章水库淤积控制和水库长期使用条件

第二章泄水孔口防淤堵和电站防沙

第三章工程泥沙问题及防治措施

第四章梯级衔接和泥沙防治

第五章水库泥沙调度设计

第四篇取水工程及渠系泥沙

第一章取水工程的取水防沙

第二章渠系泥沙的防治

第五篇河流泥沙的利用

第一章放淤(改土)工程

第二章淤筑工程

第三章淤筑高地工程

第六篇砂石资源科学化管理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河道及其砂石资源

第三章水下采砂分析

第四章河道采砂的规范管理

第五章河道采砂管理的发展

第七篇河道采砂及机械设备

第一章河道采砂的不同形式

第二章河道采砂的基本设备

第三章吸砂泵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第四章采砂船的发展趋势

第八篇河道采砂规划

第一章制定采砂规划的必要性

第二章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采砂规划的任务

第四章禁采范围的规划

第五章可采区规划

第六章规划可采区江砂开采对环境影响分析

第七章采砂规划的实施

第八章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规范化编制

第九章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规范化编制

第九篇河道采砂许可

第十篇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篇泥沙设计计算

第十二篇中国河流泥沙相关数据

第十三篇河道管理

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中国水利出版社社

出版日期:2009年10月出版

开本:16开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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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采砂管理规划

2014年-2019年黄河宜川段 采砂规划 2014年9月

前言 宜川县地处陕西省延安市东南部,位于北纬35°42′39″至36°23′39″,东经109°41′36″至110°32′44″。东隔黄河与山西吉县、乡宁相望,西与富县、洛川接壤、南与黄龙、韩城为邻;北与延长、宝塔区毗连。 全县国土总面积2938.5平方公里,辖6镇3乡,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202个行政村,总人口11.8万,人口密度40人/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9.4万人,农业劳动力 4.71万人。201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 207800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65700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496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965万元;全县财政收入1312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505万元;中央税收4431万元:非税收收入507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67元。 县境内地势由西向东缓倾,形成西北高、东南低的簸箕状地形。地貌演变过程以流水侵蚀为主,形成构造侵蚀型地貌类型。黄河沿岸薄层黄土覆盖的石质丘陵沟谷区,两岸地形较陡,基岩峭壁矗立,丘陵顶坡光秃裸露。河流有由汾川河、仕望河、鹿川河、白水川河、如意川河和猴儿川河六条主要河流,属黄河一级支流,平行排列,由西向东注入黄河。 黄河宜川段采砂产业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采砂方式主要以黄河发洪水淤积岸边沙为主,根据建筑市场需要该方式

采砂一直延续到1980年前后,80年代中期因周边建筑市场对砂石需要,黄河宜川段河滩地有人开始以承包方式和沿岸村组签订协议进行开挖;依据政策我县矿产办、防汛办同时征收砂石资源费,防汛办主要在黄河设点收费,矿产办办证收费,造成管理混乱,砂石资源费流失;上世纪末,经济发展需要砂石量进一步扩大,原来采砂方式不能满足宜川县和周边县建筑市场需要,采砂方式变为采用抽水取沙方式进行。县政府针对当时情况于2003年成立了宜川县河道站,按照2006年县政府要求对黄河宜川段采砂进行整顿,并对具备采砂条件的四个采砂场采砂权拍卖,拍卖期限为三年,同时关闭违法采沙场一处;2012年旅游环境整治,县政府要求关闭原来景区内二个采砂场,至始黄河宜川段采砂开始有序管理。 黄河宜川段采砂从无序到有序,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及我县目前实际用砂量情况和周边需要,本次规划按照2014年为基准年,主要针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1日年进行采砂规划。采砂规划共分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采砂区划分为四个采砂区,八个采砂点,计划年开采量40-60万m3;第二部分设禁采区一处;第三部分设保留区一处。

最新常用规范版本

目前采用的最新常用规范版本: 1)《防洪标准》(GB50201-1994); 2)《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1997); 3)《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 45-2006); 4)《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DL/T5089-1999); 5)《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1995); 6)《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8)《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导则》(SL 441-2009); 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 10)《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 442-2009)。11)《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1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2008));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2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2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1998); 2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1994); 25)《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2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8)《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SL335-2014); 2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 15772-2008); 3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B/T 16453.6-2008); 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GB/T 16453.5-2008); 3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 16453.3-2008); 3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B/T 16453.2-2008); 3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2008); 3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2008);

广西玉林市九洲江文地水轮泵站至盘龙石角桥段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合订)

广西玉林市 九洲江文地水轮泵站至盘龙石角桥段 河道采砂规划报告 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

九洲江文地水轮泵站至盘龙石角桥段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编制人员 编写:冯玉祥

目录 1概要 (1) 1.1河道概况 (1) 1.2河道采砂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3河道采砂规划的原则与任务 (2) 1.4采砂分区规划 (4) 1.5采砂影响分析 (8) 1.6规划实施与管理 (9) 1.7结论与建议 (9) 2基本情况 (11) 2.1河道概况 (11) 2.2水文特性及砂床组成 (14) 2.3地质 (17) 2.4已建与拟建涉河工程概况 (21) 2.5生态与环境现状 (22) 3 河道演变与泥砂补给分析 (23) 3.1历史时期演变 (23) 3.2近期演变及趋势 (23) 3.3河道泥砂补给分析 (23) 4 规划的必要性 (26) 4.1河道采砂基本情况 (26) 4.2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 (29) 4.3制定规划的必要性 (31) 5 规划原则与规划任务 (33) 5.1规划原则 (33) 5.2规划任务 (34)

5.3规划基准年与规划期 (34) 6 采砂分区规划 (35) 6.1禁采区的划定 (35) 6.2可采区规划 (36) 6.3保留区规划 (57) 7 采砂影响分析 (58) 7.1采砂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59) 7.2采砂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分析 (59) 7.3采砂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分析 (59) 7.4采砂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分析 (59) 7.5采砂对涉河工程正常运用的影响分析 (60) 8 规划实施与管理 (61) 8.1规划实施 (61) 8.2管理机构与管理设施 (65) 8.3动态监测管理设施 (67) 9 结论与建议 (68) 9.1结论 (68) 9.2建议 (68) 附图: 九洲江河道采砂总体规划布置图

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关于云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规范采砂(石)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河道采砂(石)管理由县水务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县辖区内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统一负责河道采砂(石)许可的核准、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另行单独审批河道采砂(石)。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好采砂(石)场与村组及第三者关系,调处采砂(石)作业引起的矛盾纠纷,协助县水务主管部门及时处理好河道采砂(石)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条县水务部门应编制河道采砂(石)规划规划应统 筹考虑河势稳定,服从城镇规划、河道整治及土地利用等规划。水务部门编制所管辖河道采砂(石)规划,应征求沿河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河砂(石)资源,以政府作指导,市场为调节,对具备挂拍有偿出让开采砂(石)条件的河道进行划段,对同一

砂场有两个以上申请人提出申请的,采取向社会公开挂拍的形式有偿出让开采权。开采许可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挂拍方式取得。 第六条河道采砂(石)实行行政许可制度,采砂(石)许可采用批文的方式。采砂(石)申请人(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采砂许可后,获得开采权的,除缴纳有偿出让金外,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税费,并交纳不低于5万元的安全生产保障金,方可从事采砂(石)活动。 许可期限:许可期限严格实行一年一批。 第七条禁采区内不再办理采砂许可,因客观因素造成河道淤积,河床抬高,影响河势,阻碍行洪时,确须清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偿清淤方案报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申请河道采砂(石)行政许可的,应提交的材料。 (一)河道采砂(石)申请; (二)河道采砂(石)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三)河道砂场所在辖区的村(组)及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等材料; (四)河道采砂(石)的性质和种类、开采时间、开采量(日采量和年度总采量)、开采深度和作业方式、设备基本情况、采砂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五)河道采砂(石)地点和范围(附范围图); (六)河道砂(石)堆放地点和弃料处理方案;

河道砂石资源及开采权

关于印发《昭觉县境内河道砂石资源及开采权 拍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昭觉县境内河道砂石资源及开采权拍卖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县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市水利局认可,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昭觉县境内河道砂石资源及开采权拍卖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合理开发和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实现河道采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将昭觉河境内河道砂石资源及开采权进行拍卖出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拍卖、有序竞争、规范管理、合理开采”的原则,拍卖河道采砂权,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河势稳定,保障行洪、通航安全和堤防设施安全,防止税费流失,实现砂石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的领导,成立昭觉县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章新友,副组长:水利局局长黄东阳,成员:县水利

局、公安局、政府办、法制办、安监局、物价局、监察局、交通局、供电局、工商局、砂石管理局、巴山镇、孙坊镇、河上镇、六家桥乡、石庄乡、白路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饶永岗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砂石管理局。由县河道采砂权拍卖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拍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采砂权拍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整治工作组,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整治工作组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违反规定的采砂行为进行整顿。 各有关乡镇必须成立相应的整治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河道采砂的有关事宜。 三、拍卖原则及形式 l、拍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开拍卖。 2、拍卖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由市水利局、县水利局和县砂石管理局委托拍卖公司采取公开竞价的形式进行拍卖,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即买受人)。 四、拍卖的河段及起拍价 拍卖标的概况及竞买保证金和起拍价 标的名称 河道范围 河道 长度(km)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修订本)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修订本)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点击数:120 更新时间:2004-11-22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 编制工作大纲 (修订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组 二OO四年十一月

前言 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2002年依据《条例》规定,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采砂规划的编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据了解,河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也尝试开展了中小河流采砂规划或采砂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水法》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全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拟规定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深度和有关技术要求,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已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组织该规程的制定工作,计划2005年9月提出该规程(报批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于2003年6月组织成立该规程编制组。2004年7月编制组提出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并报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审查。2004年10月19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武汉召开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对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本修订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改农经〔2011〕17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2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根据经批准的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强化管护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实施。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共同承担。各地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对中央补助地方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实行中央切块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地方分解安排具体项目的管理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衔接平衡、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综合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审查、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有关流域机构做好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水土保持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前期工作文件组织实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二章前期工作

(工作计划)甘肃省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甘肃省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二○壹○年五月

目录 1 任务缘由1 2 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1 2.1 规划的编制依据1 2.2 规划指导思想1 2.3 编制原则2 3 规划范围及工作分工3 3.1采砂规划范围3 3.2工作分工3 4 规划期及规划任务3 5 主要工作内容4 6 规划编制要求及主要成果9 7 工作进度计划9

1任务缘由 2010年元月13日,水利部组织召开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要求关联流域机构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本流域规划正式成果。考虑到流域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的工作量、时限、管理需求等因素,需要有关省区积极配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且按计划进度要求提交所属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成果。 2规划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2.1规划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 (2)技术标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 2.2规划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和促进人水和谐的理念,正确处理砂

石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综合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及关联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尊重河道演变及河势发展的自然规律,通过对采砂分区的合理规划、采砂总量的科学分配和规划实施的有效监管,于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和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砂石资源的依法管理、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3编制原则 (1)以维护河道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供水和水环境安全为原则,充分考虑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以及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正常运用的要求,符合各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以及防洪、河道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专业规划,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2)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体现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的治水理念,按照“于保护中利用、于利用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规划和实施、实施和监管的关系,适度、合理地利用江砂资源。 (3)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应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做到各专业规划相互结合,处理好流域内各河流之间、流域上下游、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关系,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利用河道治理和航道治理中的疏浚弃沙,满足新形势下河道采砂管理的需要。 (4)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应坚持总量控制、分年实施的原则,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使采砂规划的成果体现科学性,富于创造性,为河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水土保持规划综合大纲

目录 目录 (1) 水土保持规划综合大纲 (2) 规划编制说明 (2) 规划提纲 (2) 1规划概要 (2) 2基本情况 (4) 3规划原则与目标 (6) 4水土保持分区 (7) 5预防监督规划(与监测)预防保护规划 (8) 6监测规划(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监督管理规划 (9) 7综合治理规划(治理措施规划) (10) 8科技示范推广 (12) 9投资估算 (13) 10效益分析及经济评价 (14) 11近期、远期实施意见 (15) 12组织管理 (16)

水土保持规划综合大纲 规划编制说明 1.适用范围:大、中流域水保编制,省、地、县级水土保持编制,专项工程规划,区域性规划 2.编制重点:重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调查研究 3.规划期:省级10-30年,不超过50年;地、县级为10年 近期水平年(重点),远期水平年;水平年宜与国民经济计划及长远规划的时段尽可能一致。 4.规划编制的任务: ○1.进行综合调查和资料的整理分析; ○2.研究规划区水土流失状况、成因和规律; ○3.确定水土流失类型及分区; ○4.拟定水土流失防治方向,因地制宜地提出防治措施; ○5.拟定近期和远期的治理进度; ○6.估算规划区的治理总投资; ○7.预测规划实施后的综合效益并进行经济评价; ○8.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 规划提纲 1.规划概要 2.基本情况 3.规划原则、目标与总体布局 4.水土保持分区 5.预防监督规划(与监测规划可单独列为一章) 6.治理措施规划(综合治理规划) 7.科技示范推广(技术支持) 8.投资估算 9.经济评价(效益分析) 10.近期、远期实施意见(进度安排) 11.组织管理 1规划概要 综述规划区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状况和分区,规划的目标、依据和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及投资、进度、经济条件

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要求

编制工作大纲 (修订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组 二OO四年十一月

前言 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2002年依据《条例》规定,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采砂规划的编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据了解,河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也尝试开展了中小河流采砂规划或采砂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水法》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全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拟规定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深度和有关技术要求,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已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组织该规程的制定工作,计划2005年9月提出该规程(报批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于2003年6月组织成立该规程编制组。2004年7月编制组提出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并报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审查。2004年10月19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武汉召开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对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本修订本。

目录 1 规程编制的必要性和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编制依据和相关法规与标准 编制依据 相关法规与标准 4 章节主要内容 正文 附录 条文说明 5 工作进度 6 专题研究 可采区范围和年度控制开采量的确定方法专题研究国内外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调研 7 经费预算安排 8 编制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分工 编制组人员组成 工作分工

关于砂石资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砂石资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黄砂需求量大,受利益驱动,有些人不顾国家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利用夜晚在水库、河道内非法开采黄砂。为进一步巩固“全县非法采砂采石、非法加工石料专项整治活动”治理成果,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势头,切实加强全镇砂石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开采秩序,解决当前砂石资源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制止乱采乱挖行为,落实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矿产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我镇采砂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资源开发的关系,保障“十三五”期间我镇精准扶贫、畅通工程、水保工程等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促进自然环境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依法强化砂石资源管理举措,认真履行砂石资源监管职能,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使全镇砂石开采行为达到“无有效证件的一律禁止,具有效证件的依法规范有序开采”的目标,营造依法治水、合理有序的开采秩序,使砂石开采秩

序及河道、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的镇砂石资源集中整治领导组,由担任副组长;由镇执法分局、派出所、镇安监所、镇国土所、镇水利水保工作站、镇交管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矿产(砂石)管理工作,对全镇矿产(砂石)进行综合管理。 四、方法步骤针对我镇当前砂石管理现状,要把规范砂石资源开发管理作为我镇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克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分四个阶段着手抓好落实: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着手建立组织,通过广播、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河道采砂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依法采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20日)各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政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拿出相关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联合执法重点治理阶段(4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大纲 水利部天津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修订组 二○○三年五月

批准:谢熙曦审定:郑永良计划处:孙继栋技术处:牟广丞水工处:武永新规划处:孙建峰编制:许学伟

一、修订的目的及必要性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由建设部、水利部于1993年2月8日以建标[1993]72号文发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该规范执行以来,对指导城市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98年长江大水以来,各地修建了大量城市防洪工程,从治水政策到工程实践,对城市防洪工程的认识在逐渐深化,同时在执行规范过程中,也发现原规范有些内容需要增补或修订。本次拟补充或修订的内容如下: 1.对原规范“总体设计”一章的内容进行补充。主要补充以下内容: (1) 补充城市防洪总体安排。城市防洪工程是流域防洪体系的组成部分,城市要达到预定的设计防洪标准,需通过合理、有效运用该城市(或流域的)防洪工程体系来实现。因此,合理确定各项治理工程措施的防洪作用,并从调度上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确保城市防洪目标的实现。总体设计一章,需从宏观上阐明城市防洪工程的总体安排。 (2) 城市防洪需考虑上游水库和蓄滞洪区的作用,增加城市上游水库和蓄滞洪区规划安排及汛期控制运用的内容。 (3) 总体设计一章中,增加环境保护、工程管理等内容。 结合环境保护,增加城市防洪工程综合利用、改善环境、绿化、美化等内容; 加强工程管理,增加工程实施后,工程运行管理的有关内容; 2.增加城市排涝工程设计的内容 3.增加城市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的内容。 4.对其它章节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订。 5.鉴于防潮工程的特殊性,将“海堤工程”一章单独列出。 通过对规范的补充或修订,使规范在内容上进一步完善,为城市防洪工程设计提供技术依据。 二、修订依据与原则 (一) 修订依据 1.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水总局科[2002]15号文“关于下达2002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整理)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大纲

新疆市水土保持建设规划工作大纲 1.总则 1.1 规划的目的和意义 市在新疆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属于自治区经济最发达的县之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土流失的危害已严重的制约着市的经济发展,为了改善市的生态环境条件,加快全县的经济发展,进行水土保持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防止土壤侵蚀、进行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是合理利用和开发水土资源的基础。 2. 风沙危害及土地沙化,已对市的“灌溉农业,荒漠绿洲”构成严重的威胁。据当地资料,市北部荒漠植被区,串珠状沙堆多分布于农田边缘,高度一般3—5米。 3.风蚀结果使土层变薄,土壤肥力减退,危及农业生产。尤其是市北部风蚀严重,造成土壤表土层的流失,使土壤结构遭到破坏,肥力降低,耕作土壤板结,微生物活动受阻,农作物生长期间,水肥供应失调。根据1996年市土地详查资料,水土流失造成耕地中低产田达57.2万亩,土地肥力普遍降低。 4.水蚀、风蚀结果切割、蚕食、淤积埋压良田,破坏土地

资源。淤积库区,影响水利工程寿命。暴雨或洪汛期间,径流汇集于侵蚀沟或河川,致使侵蚀沟发育,河川向两岸的侵蚀扩张,使原有平坦的土地支离破碎,使大量耕地遭到蚕食。防旱抗旱修建的池塘、水库以及灌溉渠道,经常被泥沙淤积,降低了工程效益,缩短了寿命,甚至完全失效。据资料,市1996年洪水受灾面积达几多亩,冲毁水利工程、农田、房屋损失近亿元,渠道淤沙近万方。 5.威胁城镇,破坏交通。河床淤高威胁公路、铁路及桥梁的安全。 因此,水土保持工作是促进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必须大力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加强水利建设,合理配置、节约、利用和开发水土资源,加强各级防护林建设,种草植树,增加地面覆盖率,促进全市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使当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使人民生活更加富裕。 1.2规划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

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 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

_安徽省长江河道砂石资源利用与思考

第27卷第1期水 利 经 济 2009年1月Vol.27No.1Journal of Economics of Water Resources Jan.2009 作者简介:周建春(1971)),男,安徽无为人,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研究。 安徽省长江河道砂石资源利用与思考 周建春 1,2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 2.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安徽芜湖 241000) 摘要:总结了安徽省近年来在长江砂石开采中的做法,分析了长江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开发利用砂石资源应明确资源产权,实行统一管理;修订采砂规划,加强基础性工作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有偿许可采砂制度;加强政策研究,提高砂石资源配置效率;坚持市场调节,实 现砂石利用途径多元化;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采砂安全有序;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采砂管理合力;对非法采砂者高压严打,防止资源流失。 关键词:长江;砂石资源;资源利用;产权界定;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F40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O 9511(2009)01O 0067O 04 为能给沿江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建筑砂料来源,长江采砂管理必须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的同时,有序推进规划可采区的开采工作[1]。随着5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6(以下简称5条例6)的颁布实施和5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6(以下简称5规划6)的批准执行,安徽省组织对几个规划可采区内的江砂进行开采,积累了经验。本文总结安徽省长江砂石开采中的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长江砂石资源开发利用。 1 长江安徽段砂石资源利用基本情况 111 江砂禁采情况 安徽省长江干流河道采砂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于20世纪90年代形成规模,并演变成滥采乱挖、管理失控的局面。非法采砂一度加剧了长江岸坡的崩坍强度,严重影响了河势稳定、防洪及航运安全。为有效控制长江采砂管理,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10月23日施行5关于在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的规定6,对长江河道安徽段实行全面禁止采砂,禁采期为2年,即从2000年10月23日起至2002年10月22日止。2002年10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又出台5关于延长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的通知6,将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延长半年,即将禁采期延长至2003年4月22日。此后,为巩固禁止采砂工作取得的成效,依照5条例6规定和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为依法做好长江河道解除禁止开采江砂的准备工作,避免解禁后采砂管理出现混乱局面,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出5关于继续延长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的通知6,继续延长长江河道安徽段禁止采砂期限,解禁的具体期限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另行通知。经过4年的禁采,长江河道上的砂石乱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112 规划可采区情况 长江安徽段长416km,河道内水量及泥沙主要来自湖口以上干支流。据大通水文站史料记载,长江安徽段历年最大流量为92600m 3 /s,最小流量为4620m 3 /s,多年平均流量为28900m 3/s 。大通站1951~2000年平均输沙量为4133亿t,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1486kg/m 3 ,多年平均悬移质中值粒径为01017m m 。期间最大年输沙量出现在1964年,为6178亿t,最小年输沙量是1994年,为2139亿t 。据实测资料分析,悬移质输沙量约占总输沙量的9918%,输沙量年内分配与流量分配规律相似,主要集中在汛期5~10月份,约占全年的80%~90%。 安徽省长江干流河道基本上为江心洲十分发育的分汊河道。河道内汊江众多,流态复杂,洲滩消涨,主支汊冲淤兴衰,深泓线左右摆动不定:有的河段为单向冲淤变化,有的河段呈周期性交替变化。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长江砂石资源,水利部批复安徽省共有10个规划可采区,涉及东流、官洲、安庆、太子矶、铜陵、黑沙洲、芜湖、马鞍山等8个河段。

河道采砂管理方案

河道采砂管理方案 为规范管理河砂资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拍卖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河段实际情况,制定可采区河道采砂经营权公开拍卖方案。 一、拍卖可采区 根据《XXX采砂规划》确定可采区河道采砂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二、开采总量及要求 1可采区开采数量控制在XXXX。 2.开采经营要求:买受方拥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的可采区合法河道采砂经营权,堆砂场设置在XXX,运输车辆需开具河砂准运单后方可外运销售。 三、拍卖与缴费 1.采砂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凡是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公开竞买。 2.河道采砂经营权期限为XXX年X月X日起至XXX年X月X日止。 3.报名参加竞价者,竞买人必须缴万元的拍卖保证金。成交后,该保证金可转为河道采砂经营权承包款、河道采砂履约保证金、税收款;未成交的竞买人其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之

日起七日内由不计利息退还。 4.河道采砂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总价包干,由买受人开采经营销售。最低起拍价为万元。每次举牌加价万元或其整数倍,以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5.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金额,签订河道采砂承包转让合同,否则取消拍卖保证金。 6.河道采砂经营权不得进行分包、转包,违者终止合同,取消采砂权,没收成交金额及保证金。 四、采砂管理 1.采砂作业时间限定。 2.采(运)砂船舶数量控制。 3.堆砂场设置要求。 4.河砂销售管理。河砂销售以准运单及销售日报表为依据,县河砂办以正常巡查和抽查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5.船舶定位监控。 6.实时视频在线监控管理。 7.采量及河床监测管理。 8.依法执证开采。 9.船舶管理。 10.河石开采管理。 11.单车限重。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行落实我X长制,保护河道水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态安全、河道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省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X 政办函〔X〕42号《X市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特制定X道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以规范采砂秩序和推行河长制管理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违法毁田采砂。严厉打击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内违法采砂、淘金、损毁堤防、围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废弃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格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资源秩序和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工程措施及时修复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境内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东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对已关闭的河砂砂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联合执法对其强制拆除。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2月23日-3月12日) 召开X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及任务。抽调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培训安全法律法规,制发通告,利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为全X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对全X道及沿线的砂石资源、砂场分布情况,非法采砂、违规开采、破坏耕地开采、河道设障、围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对非法或不规范采砂等行为导致对堤防、公路、桥梁等设施、环境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评估,形成备案报告。

工作心得:做好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

工作心得:做好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 随着近年来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砂石需求量不断增加,加之大砂石开采背后的巨大利益诱惑,不仅给河道砂石管理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也给砂石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虽然我区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管理办法和手段,但砂石开采问题和矛盾仍然十分严重和突出,不仅造成了砂石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和稳定。因此,强化砂石管理,规范采砂行为,加强河道资源保护,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河势稳定,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目前我区采砂管理现状 我区沱江河道全长36.6公里,河内砂石资源丰富,为便于管理,共分成7个采砂标段。2011年,我区依法对砂石资源开采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同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砂石现场监管、政策宣传、社会维稳、综合执法等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和乡镇的具体职能职责,确保了砂石开采有序进行,目前,经过整治,整个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已进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滥采乱挖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受利益驱动,少数采砂业主和采砂船只,不顾采砂规划规定,私自越界开采或非法开采。这不仅造成了国有资源的流失,同时也给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 二是沿河村、组群众私自与采砂业主或采砂船只签定非法的砂石开采协议现象较为严重。这不仅使大量国有河道资源流失。同时也给河道防洪安全、岸坡的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三是社会问题时有涌现。由于河道采砂行为不够规范、滥采乱挖,不仅招来了“天灾”,也带来了“人祸”。经营业主因违反规定开采,时常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引发民事纠纷、信访案件增加;有的当地经济组织和村民法制观念淡薄,没有认识到河道资源属于国有资源,私下进行非法买卖,严重干扰了河道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砂石资源的工作。 四是砂石管理力量薄弱。人员较少、执法装备较差、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都是目前砂石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明确,造成了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尽管多年来,河道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由河道沿岸村镇领导参加的水法规座谈会、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有的地方领导和村组干部错误认为,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地方

【2018-2019】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调研报告-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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