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对医院客户的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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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hf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前不久那英打电话给我,说要办招行的信用卡,我就非常好奇她从哪里得到我的联系方式,她告诉我她现在和赵本山在一起,是赵本山告诉她的,而且现在很多的社会名流都用招行的信用卡。

”这是招行行长马蔚华曾跟人说的一个小故事。

而在胡润公布的“2005年度中国千万富豪品牌倾向”调查中,招商银行蝉联最青睐的人民币理财机构和最青睐的银行信用卡两大奖项,再次成为唯一一个连中二元的金融业品牌。

这一奖项似乎也从侧面证明了马蔚华行长的故事。

现在的服务,一般的老百姓尚难“伺候”,更何况歌坛大姐大那英,以及那帮特别讲究的千万富豪们,这也说明招行的服务自有其独到之处。

保证MOT招行采取了“点线面”的方式来保证每一瞬间的满意,每一服务领域的满意,从而形成对整个招商银行的满意。

走进营业厅,门口摆放着鲜花。

胸前挂着“导促员”牌子的工作人员走过来,热情地询问您。

然后,你在号码机上拿一个号码,然后在沙发上休息等着喊号。

无聊的话,顺便翻翻沙发旁边的报刊架。

还有水和咖啡供你享用。

当您走到柜台前,服务人员会微笑着站立为您服务。

或许现在已经有很多银行这样做了,但招行最早引起人们关注就是从这样的服务开始的,对于这些服务细节,招行客户服务部厉朝阳副总经理有一个专门的概念——MOT,即真实瞬间或真实感觉。

他认为,顾客满意度就是由一个一个的“MOT”积累形成的,从接触一个事物到做出一个判断就构成一个MOT。

人们在生活中所做出的大量的判断不是基于深刻的认识,而是基于在瞬间对事物做出的判断。

比如一个广告,如果人们要做出很多MOT才能知道它在说什么,那它就不是一个好的广告,如果看到一个广告很快就能知道它在说什么,那它就是一个好的广告。

●点——重视MOT营业大厅的服务只是重视MOT的一部分。

而当我们打进招行的客服电话时,就会听到一声悦耳的问候:“您好,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我姓X,很高兴为您服务”,它比起那些由机器冷冰冰地报工号的热线更显人性化,更受客户欢迎。

为了能让每一位服务人员100%做到,他们要求客服人员每一个班次上岗前都有一次15分钟的礼仪训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BOCNET)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了长城电子借记卡、集中的贷记卡、准贷记卡及存折账户(普通活期、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的客户可通过网上自助注册或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

凡注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查询版、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

查询版服务只能进行账户的查询,不能进行转账汇款、投资及支付等。

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功能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跨境汇款、主动收款、私对公转账、信用卡、外汇买卖、国债买卖、基金买卖、黄金买卖、B股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贵金属代理、中银理财计划、结构性理财、小额结售汇、贷款管理、跨行互联服务、网上支付及代缴费、自助关联账户等。

贵宾版另外提供VIP资讯服务。

中国银行将根据客户申请的服务和身份认证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且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通过持续升级以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服务需要。

通过网上自助注册的客户只能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版个人服务。

注册成为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贵宾版的客户是中国银行中银理财、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贵宾客户。

客户可以凭身份证明资料到柜台进行网银服务版本的升级。

跨行互联服务是依托于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向客户提供的银行之间的便捷服务功能,主要满足客户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跨行账户信息的查询及跨行账户的资金实时划转。

跨行互联服务仅面向理财版和贵宾版客户提供服务,功能包括协议付款签约、协议查询签约、跨行账户查询、转账服务、在线服务、预约管理六项功能。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24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时应注意:1. 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根据银行打印的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登录用户名”登录后,客户必须设置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6-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通过自助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在注册过程中设定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

中国银行协和医院银医卡服务

中国银行协和医院银医卡服务

协和医院银医服务功能简介及操作提示一、服务对象我行借记卡持卡人(全国范围)。

二、协和医院银医服务功能目前协和银医服务具备银行端预约挂号及医院端自助挂号功能。

1.银行预约挂号功能:您只需持中行借记卡(全国范围)目前通过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网点自助终端(BST)即可轻松完成未来7天的预约挂号。

持普通借记卡首次挂号,需要进行借记卡绑定签约后方可挂号。

挂号成功后,挂号费直接从已签约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

2.医院挂号功能:您持有中国银行借记卡(需要先在银行自助设备进行签约),亦可在协和医院自助终端进行当日挂号及未来7天的预约挂号,挂号费直接从签约的借记卡中扣除。

银行网点自助终端(BST)挂号流程图三、使用银医服务就诊的一般流程是什么?使用银医服务的一般流程包括预约挂号(包含绑定)、取消预约、解约等功能。

您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完成其中的操作。

1.签约绑定当您持普通借记卡首次在BST进行预约挂号时,需要先办理签约绑定。

您须阅读协和医院银医服务《绑定签约声明》,在充分理解并认同该声明后方可签约该服务。

阅读《绑定签约声明》后,进入个人信息录入界面。

您需要输入或选择您的性别、出生日期、手机号、其他联系人姓名、其他联系人电话、社保类型(自费或北京医保)、社保卡号(社保类型选择北京医保时需填写)。

填写完成确认后便进入挂号页面。

若您在BST进行签约绑定时若未输入社保卡号(不需插卡,只需输入社保卡号),可先选择自费,在就诊前到协和新大楼建卡处签约医保(需携带社保卡)即可将费用类别变更为北京医保。

2.预约挂号和取消预约挂号(1)预约挂号您可以通过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网点自助终端(BST)或协和医院指定的自助挂号机办理预约挂号。

挂号分为“医生挂号”与“排班挂号”。

“医生挂号”可精确查询某名医生未来7天内的号源。

“排班挂号”可查询一个科室下未来七天的号源。

您选择挂号后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签约,如您未签约则进入签约界面,完成签约后继续进行挂号。

301医院银医服务功能简介及操作提示

301医院银医服务功能简介及操作提示

301医院银医服务功能简介及操作提示一、服务对象北京医保人员(指选择301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及非北京医保人员只要您持有我行银行卡即可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北京分行网点自助终端(BST)享受301医院银医服务。

二、301医院银医服务功能银医服务具备预约挂号和费用发生地结算两大基本功能。

1.预约挂号功能:您只需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北京分行网点自助终端(BST)即可轻松完成挂号。

北京医保人员挂号成功后不扣费,收到短信,提示持银行卡及医保卡于指定时间前往医院医保专用自助机具取号,取号扣费;非北京医保人员挂号成功后,挂号费直接从已签约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客户收到短信,提示于指定时间前往医院补打号条。

银行网点自助终端(BST)挂号流程图2.费用发生地结算功能:您持中国银行银行卡即可在诊室诊疗、药房取药、检查检验等费用发生环节直接缴费结算,无需再次前往窗口排队划价缴费,中国银行根据301医院的支付扣款指令及支付扣款金额直接从您实际使用的签约中国银行银行卡账户中扣缴并划转至医院账户。

三、使用银医服务就诊的一般流程是什么?使用银医服务的一般流程可以分为:预约挂号(包含签约)、取消预约、持卡就诊(费用发生地结算、发票打印)和解约等基本步骤,您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完成其中的操作。

1.签约您可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北京分行网点自助终端(BST)或者301医院自助设备等自助渠道签约银医服务。

通过网上银行签约的客户需为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理财版或贵宾版签约客户,通过电话银行签约的客户需为中国银行电话银行(95566)签约客户。

您须阅读 301医院银医服务《签约声明》,在充分理解并认同该声明后方可签约该服务。

根据您是否提供301医院就诊卡ID号,签约类型可分为:已有诊疗卡签约和无诊疗卡签约。

如果您未在301医院开立过诊疗卡,在签约时系统将为您分配一个301医院诊疗卡ID号;如果您已在301医院开立过诊疗卡但忘记就诊卡ID号,在签约时选择无诊疗卡签约,系统将自动查找您本人就诊卡ID号并完成签约。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公司客户拓展方案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公司客户拓展方案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公司客户拓展方案三、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公司客户拓展现状及问题分析20世纪90年代之前,利率的非市场化、金融需求的相对单一以及未有效引入相应的竞争机制,这使得银行业一度处在相对垄断的地位,“等客上门”的服务思想严重。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幵放,这种金融服务理念的转变已迫在眉睫。

除了产品的不断创新外,客户逐步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资源。

谁掌握和拥有更多的客户资源,就意味着谁拥有了利润的源泉。

本章节首先对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接着依托其下辖的某二级分行层面公司客户基础拓展情况具体描述了其现有公司客户金融服务流程,最后针对该流程存在的诸如目标定位不明晰、客户集中度高、缺乏整体服务方案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如果要改变分行目前遇到的问题,就一定要走创新之路,通过创新客户服务模式,建立全方位的公司金融客户服务方案来实现。

本章节作为承上启下的章节,通过对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公司客户拓展现状和问题的分析,为下一步的公司客户拓展方案的建立提供完善之策。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基本情况中国银行于1924年在甘肃省设立兰州支行,至1939年末,在省内的营业机构扩大到天水、平凉、酒泉、武威、张掖、玉门等地。

1976年7月1円,经中国银行总行同意,甘肃省政府批准,中国银行兰州支行正式成立;1979年1月,中国银行兰州支行改为兰州分行(属二级分行);1984年元月,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总行和甘肃省政府批准,中国银行兰州分行升格为一级管辖分行;1992 年,更名为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2004年,随中国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整体完成,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改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简称“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我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并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我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我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第三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我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1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我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BB+、BB、BB-、B+、B-、、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级: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级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级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定的违约可能性,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级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但违约2可能性略低于B-级B-:信用欠佳,偿债能力不足,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高:信用较差,偿债能力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高 CC:信用很差,偿债能力很弱,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很高C:信用极差,几乎无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极高 D:截至评级时点客户已发生违约第六条债务承受额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在客户信用评级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核定的、反映客户在一定期间内对我行授信承受能力的内部参考指标对客户核定债务承受额,不意味着我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等量授信债务承受额是我行对客户核定授信总量、进行风险监控的参考因素第三章评级对象第七条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企业法人客户、具有独立*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须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核定债务承受额具有独立*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并持有具有法人资格上级公司*授权的非法人企业该类客户具有借款人资格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具有工商机关核发《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但无法人资格上述非法人企业客户若申请我行公司授信,应纳入我行客户信用评级11违约定义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定义规定》3范围进行信用评级对于第一类非法人企业,如果编制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使用其本身的财务报表评级;如果没有编制独立完整的财务报表,应采用其上级法人公司本部的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不应高于上级法人公司评级结果第八条为我行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单位,应按本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不需核定债务承受额第九条申请或正在使用我行授信的金融机构客户、国家机关客户、自然人客户,不在本办法执行范围之内,其中:金融机构客户,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客户,按照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国家机关客户,包括中国*的各级机关、国家各级立法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军队中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等暂不能满足评级条件的法律实体,暂不进行信用评级第十条仅叙做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依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并结合我行实际,采取灵活的处理方法,其评级结果由分行终审认定第四章评级模型第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根据客户性质,分别采用一般统计模型和打分卡模型第十二条一般统计模型一般统计模型通过统计分析的方法,运用一系列定量和定性指标,计算客户在未来一年的违约概率,并根据该违约概率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模型使用的定量指标主要是客户的财务指标,例如:现金比率、债务4覆盖率、存货周转率、税前利润率、资产负债率、资本周转率等,定性指标全部是客观定性指标模型指标与具体的评分标准有可能根据模型返回检验结果进行调整本模型用于对一般企业的评级一般统计模型共划分为以下基本类型:大型制造业、中型制造业、大中型建筑和公共设施业、大中型服务业、小型制造和公共设施业、小型服务业行业类型划分以及具体包括的子行业类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第十三条打分卡模型打分卡模型主要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及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方面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项指标评分之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本模型用于对事业单位、新组建企业的评级打分卡模型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事业类模型适用于事业法人,包括三个子类型: 1、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卫生院等;2、教育机构,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等;3、其他事业类,包括除医疗和教育机构以外的事业法人新建类模型,适用于符合新组建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再细分子类型第十四条新组建企业标准成立未满两个会计年度、新设合并、分立后名称变更的企业客户属于新组建企业,吸收合并不视为新组建企业到评级时点为止,成立已经超过两个会计年度,由于在前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尚未开始经营或处于项目建设期,未编制前一年度会计报表或无法提供前一年度完整的会计报表的企业法人客户原则上属于新组建企业但以上情况主要适用于建设期超过两年的大型生产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公司等5对于改制企业,无论企业改制采用何种方式,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企业的经营实质未发生根本变化,两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能有效衔接,则不采用新建类模型评级第十五条在选择客户适用的基本评级模型时,按以下顺序判断:事业类、新组建企业类、非新组建企业类然后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和规模,选择具体适用的评级子模型第十六条各模型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1和附件1-2第五章总体要求第十七条客户信用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评级发起与评级审核认定人员应相互独立第十八条评级时效原则上,各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信用评级的审核、认定或上报工作工作时效的计算不包括评级发起部门补报材料时间年度集中评级期间工作时效要求根据集中评级工作安排另行确定第十九条评级频率原则上,存量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度集中评级时间为第二季度,新客户的信用评级工作按“随报随评”的方式进行当客户信用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发起评级更新第二十条评级有效期采用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决算日后18个月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评级时,评级有效期至报表年份次年的x月x日采用当年财务报表发起评级,并对评级结果认定后,采用往6年财务报表评级的结果自动失效对于特殊企业,若x月x日前无法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则上年度评级有效期顺延至提供年报评级后为止,原则上不超过当年x月x日债务承受额有效期与评级有效期相同第二十一条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为提高客户评级财务信息质量、保证客户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我行实行了客户信用评级认可的审计机构管理制度,认定规则和使用规定详见相关规定2对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对其做降级或扣分处理外,应从严从紧审核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第二十二条加强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审核及合理性判断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衔接如不衔接,财务报表附注或借款人应出具说明材料,业务部门及风险部门应对其合理性做出判断不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更换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对于无故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的借款人,应对其财务信息质量予以特别关注不同年度财务报表中相同会计科目、财务比率等是否出现异常波动如存在异常波动的会计科目,应结合其他相关财务指标综合判断其合理性同一年度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通过判断其是否存在勾稽关系,可间接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评级时点是否使用较早年份的财务报表如由于种种原因,评级时点客户不能提供上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而采用两个年度前的年报进行评级,则应从严从紧审核该借款人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尽量获取能够反映借款人最新财务状况的财务信息,动态修正评级结果,并对尽责审查人员等做出必要提示被评级人是否为我行新客户应适当加大对新客户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保证我行新增客户的质量对于治理机制不完善、决策机制欠佳、扩张快、摊子大、资本运作及关联交易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的民营或非民营企业,要尤其关注其财务报表真实性问题,适当加大对其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核力度对于此类客户,原则上不允许向上推翻必要时应通过向下推翻来真实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第六章评级发起第二十三条评级发起各级机构业务部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对授信客户核定客户债务承受额,将信用评级材料报送本级或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审核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授信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发起部门发起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发起客户信用评级分支机构评级发起部门在调查、分析、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客户信用评级基本材料,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行或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应根据各级审核人员的要求补充审核要件评级发起部门需对评级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判断,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负责客户经理需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其与原件相符对于符合评级更新条件的客户,应按权限和流程及时、主动发起评级更新根据客户信用评级的最新结果,及时核对、更新信贷系统等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客户评级信息,确保信用评级结果在相关系统内得到及时、准确维护8负责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自查,并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开展监控检查工作根据不同评级结果,采用不同的监控手段和频率第二十五条评级发起原则上以年度报表为基础,对于新建类客户或由于资本金大幅增加而采用非年度报表的评级,评级人员应严格控制,并加强人工判断和管理监控第七章评级认定第二十六条评级认定分为专业审核和终审认定专业审核风险管理部门评级专业人员对客户信用评级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本级机构认定权限内的评级报送本级机构有权认定人认定,将超本级机构认定权限的评级报送上级行审核终审认定有权认定人对认定权限内的客户信用评级进行终审第二十七条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及获得评级认定转授权的中小企业业务部门是客户信用评级认定部门认定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内容:审核客户信用评级对评级发起部门报送的客户信用评级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评级系统填报信息与审核要件进行一致性核查,对于数据填报有误的,返回发起部门修改;风险管理部门有权对评级结果进行向下调整;审核后,根据评级认定权限,将审核结果报送有权认定机构认定部门对评级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对同级授信业务部门和辖内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后评价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除负责上述、两项工作内容9外,还负责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订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辖内客户信用评级人员、配合总行开展信用评级体系的调整完善和研究建设工作,按季汇总分析本行辖内客户的信用评级信息,就客户信用评级工作情况、辖内客户信用等级分布、评级推翻率、评级迁移率等向上级行报告、向同级行业务部门和下级行通报总行风险管理部除负责上述、两项工作内容外,还负责我行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包括调整和完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培训总行业务部门和一级分行评级人员,按季汇总分析汇报全行客户评级结果及变化情况,每年应至少两次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客户评级分析报告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部门应下设客户信用评级专门机构或职位,配备评级专业人员原则上,在客户信用评级职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专业人员”资格,该资格由总行统一认定所有客户信用评级必须经过具备资格的评级专业人员审核后方可报送有权认定人终审认定第二十九条除总行指定的特殊客户和区域外,我行客户信用评级认定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和总行风险管理部第三十条一级分行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行领导、总行风险管理部分管客户评级工作的部领导是我行客户信用评级的有权认定人有权认定人经过正式程序可以转授权给本行相关风险管理人员,有权认定人及其受权人对评级结果负责第三十一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认定权限一级分行及其以下分支机构发起的存量客户批复授信总量或全口径授信余额达到1亿元以上、新增客户拟申请授信总量达到1亿元以上,且初评结果达到-级以上的客户信用评级总行业务部门发起的全部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的信用评级全行所有申请评级向上推翻的客户信用评级10第三十二条一级分行认定权限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总行认定权限以外的授信客户的信用评级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全部担保客户的信用评级一级分行本部和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仅叙作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信用评级第三十三条一级分行转授权规定对总行直属分行的转授权对于直属分行业务部门及其辖内分支机构发起的、一级分行权限内的客户评级,一级分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客户评级认定权限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给直属分行对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的转授权对于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评级,一级分行可根据授信管理专项规定,授权辖内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认定转授权方案由一级分行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自行制定,报备总行第三十四条一级分行权限内认定的授信客户,在评级有效期内发生批复授信总量金额或授信余额变动后,如超出一级分行认定权限,评级发起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权限和程序发起并报总行终审认定第八章评级推翻第三十五条评级推翻包括评级人员对计量模型评级结果的推翻和评级认定人员对评级发起人员评级建议的否决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形式的评级推翻,都必须依据充分理由,评级人员应在审批流程中明确阐述推翻依据11第三十七条向下推翻是指评级人员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模型输出等级在评级系统内进行等级下调后手审核人员可对前手审核人员的向下调级进行回调,但调整后的信用等级不得高于模型输出等级第三十八条向下推翻的原则评级人员应本着审慎合理的原则,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确保推翻后的信用等级真实反映客户实际情况第三十九条向下推翻的依据对于客户信用等级,可以在模型输出级别的基础上向下推翻,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第四十条向上推翻是指评级发起部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对模型输出等级有上调要求,发起向上推翻申请并按程序报批向上推翻仅适用于使用一般统计模型评级的授信客户,其他评级客户不得进行向上推翻第四十一条向上推翻的原则各机构应本着审慎合理的原则,在有充分理由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及时提出评级向上推翻申请各一级分行风险管理部应严格审核评级发起部门的申请,合理确定客户信用等级的推翻幅度,把握好推翻的客户数量和质量总行对各行向上推翻的总量和推翻幅度进行终审控制,其中对于推翻幅度超过两个等级的申请,总行风险管理部除进行业务审核外,还进行技术测试总行对推翻的结果进行跟踪和监控第四十二条向上推翻的依据对于客户信用等级,可以在模型输出级别的基础上向上推翻,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机构公司客户信用评级推翻指引》12第九章评级更新第四十三条评级更新包括年度评级更新和动态评级更新第四十四条年度评级更新是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的评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第四十五条动态评级更新是指客户在年度评级更新后的有效期内,客户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评级发起部门及时进行的评级第四十六条动态评级更新的原则动态评级更新应遵循及时、主动、审慎、有效的原则第四十七条在获得信息符合评级更新条件后,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级更新第四十八条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担保客户转变为授信客户,应及时发起评级,并按授信客户评级认定权限报批如客户情况未发生变化,信用等级应保持不变,只增加核定债务承受额;如客户情况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信用等级,并核定债务承受额第十章特殊类型评级第四十九条集团客户信用评级集团客户评级范围本章所称“集团客户”指纳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管理范围的集团客户原则上,应对集团客户、集团板块、集团成员分别进行信用评级集团客户信用评级应基于集团合并报表评级发起部门应尽量获取集团合并报表,如果由于集团客户尚未编制合并报表,或集团客13户属我行管理意义上的集团而非实体集团、因而无法编制合并报表,则暂不对集团客户进行信用评级集团客户评级职责分工集团客户及板块牵头行负责组织集团客户及板块信用评级的发起、审核、权限内认定及超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工作集团客户参与行负责所管辖集团成员的信用评级发起、审核、权限内认定及超权限上报总行认定工作同时,各参与行有责任根据牵头行要求,配合实施集团客户信用评级各项工作除以下情况外,集团客户评级的具体要求与单一客户相同: 1、集团客户履约情况、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按照集团母公司的情况掌握,如本部在我行无授信,可参考其他重要成员情况掌握2、集团客户的评级类型选择,以集团营业收入中占比最高的行业选择主行业进行评级3、当以集团母公司为评级对象时,应以母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进行评级如果确属无法获取母公司报表的,可用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信用评级,但应将集团合并报表内“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无效资产从“所有者权益”中扣除,并在此基础上酌情进行等级下调各分行风险管理部应严格控制审核此类评级第五十条中小企业信用评级适用范围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评级权限一级分行可将评级认定权限对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转授权,转授权方案需报备总行评级流程执行与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管理相适应的简化流程,审核人员须具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专业人员资格”职责分工根据转授权方案,评级认定机构需对评级结果的14准确性负责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若转授权后不直接参与评级,仍要承担管理职责,应通过政策制定、指导培训、检查考核等方式,保证中小企业业务部门评级工作质量及评级结果的准确性第五十一条异地客户信用评级对于注册地在异地的授信或担保客户,评级发起前应先查询该客户是否已存在评级,如果已存在授信客户评级,应以该评级为准;如果已存在担保客户评级,拟进行授信客户评级,应按本办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多家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授信时,原则上由主办行负责评级工作。

商业银行核心价值对公客户需求分析

商业银行核心价值对公客户需求分析

商业银行核心价值对公客户需求分析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其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而这些价值的实现,又与对公客户的需求密切相关。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核心价值对公客户需求进行分析。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其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全面性和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

这些核心价值的实现,不仅能够满足对公客户的需求,也能够吸引更多的对公客户。

资金需求:对公客户需要商业银行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如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以满足其生产经营和投资的需要。

支付需求:对公客户需要商业银行提供各种支付结算服务,如汇款、托收等,以方便其日常经营和财务管理。

信息咨询需求:对公客户需要商业银行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如市场分析、政策解读等,以帮助其了解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

风险管理需求:对公客户需要商业银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如贸易融资、国际结算等,以降低其经营风险。

要满足对公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公客户的了解,根据其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包括贷款、结算、投资、咨询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对公客户的资金安全,降低其经营风险。

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以为对公客户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以便更好地满足对公客户的信息化需求,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以某大型商业银行为例,该银行在满足对公客户需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银行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满足对公客户需求:金融服务创新:该银行不断推出针对对公客户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如“现金管理服务”、“供应链金融”等,以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风险管理:该银行注重风险管理,通过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估、严格审查等措施,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12.30•【文号】银发[2008]391号•【施行日期】2008.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实施以来,金融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和监管职责,不断推进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细化反洗钱操作规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一)金融机构应在高级管理层中,明确专人负责反洗钱合规管理工作,确保反洗钱合规管理人员及各业务条线上反洗钱相关人员能移及时获得所需信息及其他资源。

(二)金融机构应加强反洗钱方面的审计,并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及时完善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内部业务流程,落实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宣传、引导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其传达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监管政策和内控要求。

二、开展持续的客户尽职调查,有效预防洗钱风险(一)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客户身份资料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客户身份资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对于2007年8月1日前已经通过开立账户、签订金融服务合同等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关系的客户,金融机构应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以下简称《身份识别办法》)的规定,开展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或重新识别客户等工作,并据此补充或更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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