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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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8日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2现场指挥部及职责2.3咨询机构2.4水上搜救应急力量2.5县市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信息来源与发布3.2防御响应4 应急响应4.1事件分级4.2信息报告4.3先期处置4.4分级响应4.5紧急医学救援4.6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4.7遇险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防护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9与周边国家、地区间协作4.10应急响应终止4.11信息发布5 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5.2社会救助5.3保险5.4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6 应急保障6.1应急准备6.2通信与信息保障6.3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7 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与演练7.2奖励表彰7.3责任追究8 附则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8.2预案管理与更新8.3预案制定与实施8.4附件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德宏州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组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以及《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等编制。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09]64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09]64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正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09〕6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有关单位:现将《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部门和单位工作实际,支持和配合《德宏州志-政府志》的编纂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方案为了顺利完成《德宏州志·政府志》的编纂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根据《云南省第二轮地方志续修工作规则》关于“续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的要求,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具体情况,成立第二轮《德宏州志?政府志》编纂委员会,领导《政府志》的续修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顾问:孟必光柳五三田大余杨晓红孔勒干板岩过马闻陈振冲刀承贤龚能政全洪涛主任:周湛鸿州政府秘书长副主任:袁少全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普金发州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蔺以卫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李兵州政府副秘书长刀保信州政府副秘书长李舟宇州政府副秘书长沈澎州政府副秘书长蔺汝健州政府副秘书长陈德寿州史志办主任委员:刀承福州发改委主任闫生赞州经委主任王根顺州教育局局长沙玉庄州科技局局长王二软州民宗局局长尚腊友州公安局副局长思利章州监察局局长王奇州民政局局长赵祖平州司法局局长刘新光州财政局局长向明亮州人事局局长赵科丁州劳保局局长肖利生州国土局局长杨晓平州建设局局长闫信统州交通局局长胡琦龙州水利局局长宋雨发州农业局局长钱强州林业局局长排志科州商务局局长许贵荣州文化局局长田树明州卫生局局长番绍芬州人口计生委主任郝玉昆州审计局局长杨成礼州环保局局长王梅州统计局局长赵兴倬州安监局局长杨国胜州外事办主任李全民州政府研究室主任彭文才州旅游局局长谷忠寿州广播局局长赵敏州招商局局长王兴全州扶贫办副主任陈德寿州史志办主任段丽冰州档案局局长主编:袁少全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编:陈德寿州史志办主任杨洪州政府办秘书一科科长执笔:董晓梅何从江多俊荣《德宏州志·政府志》设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第二轮《政府志》的编纂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秘书一科,办公室主任由杨洪兼任。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德政办发〔2020〕28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2020年5月12日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德宏州人民政府“12345”非应急政务热线服务平台的规范管理,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平台服务质量、工作效能,根据《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宏州人民政府“12345”非应急政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政府热线),是德宏州人民政府为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利用“12345”政府热线,打造“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反映人或诉求人)使用“12345”政府热线提出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受理范围的事项,以及承办单位受理、办理“12345”政府热线的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受理范围及程序第四条“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的受理渠道、范围及方式。

(一)受理渠道云南省人民政府“12345”政府热线转来的涉及德宏州各级政府服务事项电话及其他方式信息来源;本州“12345”政府热线电话。

(二)受理范围1.对我州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投资环境、城乡建设与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3.对我州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投诉、举报;4.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情况的举报;5.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要党委和政府解决的其他问题;6.对公共服务类信息的综合查询类事项;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08]99号【发布部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8.05.10【实施日期】2008.05.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08〕9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州国土资源局编制了《德宏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将《德宏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日德宏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特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现状与危害(一)分布德宏州属云南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和群发性的特点,常常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滑坡、泥石流是我州较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集中分布在大盈江流域一带,梁河县、盈江县及陇川县的户撒乡一带最为严重。

据08年排查统计,全州现有地质灾害点831个,其中有严重隐患点232个。

梁河县有地质灾害点274个,其中严重隐患点41个;盈江县有地质灾害点205个,其中严重隐患点71个;陇川县有地质灾害点119个,其中严重隐患点34个;潞西市有地质灾害点193个,其中严重隐患点69个;瑞丽市有地质灾害点29个,其中严重隐患点15个;畹町经济开发区有地质灾害点11个,其中严重隐患点2个。

(二)成因德宏州属低纬山原地区,山地面积占89%,海拔高差大。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4•【字号】德政办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施行以来,全州行政机关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处理工作。

但个别县市和部门仍存在对条例和实施细则的一些规定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尤其是在公文报送方面,未能严格执行有关公文处理规定,主要表现为:需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直接报送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一些公文体例、格式不够规范,如在上行文中不标注签发人或者签发人不是发文机关主要负责人;还有“请示”与“报告”混用,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或是请示性公文没有做到一事一报;不实事求是区分缓急程度,存在人为随意提高公文紧急程度的情况等。

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报送公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向州人民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报送公文。

除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各级各部门名义向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公文,也不得以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名义向州人民政府报送公文。

属于落实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除需要直接报送领导同志的绝密事项以及少数特别紧急的涉外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外,应报送州人民政府,并在文中注明有关情况同时附上领导同志批示。

应当向州人民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应报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不得报送领导同志个人,也不得报送州政府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安排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22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安排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22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安排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2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现将《德宏州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6日德宏州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安排意见为切实抓好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工作,实现冬季农业开发规模、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加,现结合州情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明确要求任务,确保冬农开发目标实现2015年全州冬季农业开发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稳定开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综合开发效益,使我州冬季农业开发不断做强做大做优,为全州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快速增收发挥更大作用。

2015年冬季农业开发目标任务是:完成冬季农业开发总面积124万亩,实现产值217911万元,其中:完成夏粮作物种植面积51万亩,平均单产283公斤,总产14.5万吨;完成烟叶种植面积18.87万亩,平均单产135公斤,总产2.55万吨;完成油料(油菜)种植面积15万亩,平均单产98公斤,总产1.47吨;完成冬早蔬菜、西甜瓜种植面积28万亩,平均单产1077公斤,总产30.1吨;完成种草、秸秆养畜面积15.8万亩,平均单产2393公斤,总产37.8万吨;完成其它作物种植面积6.68万亩,平均单产691公斤,总产4.6万吨。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4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4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4号现公布《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2011年7月28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对德宏州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10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15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修改下列11件规范性文件:一、打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作出修改1、将《德宏州乡镇志愿消防队管理暂行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0号)第八条第一款“每支乡镇志愿消防队至少应当配备1台手抬机动泵,口径65毫米消防水带5盘,水枪2支和10具ABC干粉灭火器,3套消防战斗服(包括头盔、上下装、胶靴、安全带、手套)和一些自制火钩等简易灭火器材。

”修改为“每支乡镇志愿消防队至少应当配备1台手抬机动泵,口径65毫米消防水带5盘,水枪2支和10具ABC 干粉灭火器,3套战斗服(包括头盔、上下装、胶靴、安全腰带、手套)和一些自制火钩等简易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坚持‘从严治队、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计划、检查、考核、总结、奖惩等必要的制度。

”修改为“坚持‘从严治队,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方针,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计划、检查、考核、总结、奖惩等必要的制度。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4•【字号】德政办发〔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4日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快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2〕8号)、《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和《德宏州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德宏州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切实贯彻落实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以防治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建立健全全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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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14]111号
【发布部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4〕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州烟叶生产安排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州实施人工增雨防雹的能力,保障德宏烟草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在已建成21个标准化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的基础上,2015年再安排专项资金建设4个标准化和13个简易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

现就做好人工增雨防雹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州计划建设4个标准化和13个简易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根据全州种植烟叶
分布的区域,结合大风冰雹影响的路径,经州和各县市气象局初步勘测,分别在以下地点建设 4个标准化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站:芒市1个(勐嘎镇勐旺),盈江1个(太平镇相桄),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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